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福书网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fushuwang@outlook.com删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18

天敌(玄幻灵异)——朱砂

时间:2018-02-07 09:41:11  作者:朱砂
  唐骥当然绝不会把它当成一只普通的蝙蝠,否则他就愧对荆棘枭家族的纹身。顾颐再次微微阖上眼睛,脑海里闪过唐骥的身影:蝙蝠振翅飞过身后的高墙,而唐骥助跑之下一脚蹬在墙壁上,借力也翻过了墙头,同时脚上的皮鞋也顺理成章地张了口。
  他没有追上?虽然蝙蝠化的血族很便于在黑暗之中隐匿,尤其是建筑林立的城市之中,随便哪个角落都能把自己藏起来,但以唐骥的实力,对上一个似乎只有十代的血族,不应该一无所获才对。
  难道不是十代?顾颐自信不会感觉错误,尤其是在他体内有那一丝特殊血脉的情况下,他对血族的世代判断绝对是准确无误的。不过也正因为此,对有些异样他也同样能够敏锐地察觉——这一个,恐怕不是普通的十代。
  是偶然的变异,还是血族内部又发生了什么事?顾颐有些烦躁起来。似乎自从遇到了唐骥,他还算平静的生活就被打破了。现在他很有一种冲动,就是马上辞职然后有多远走多远,至于这里发生的事情——不管那个捕猎者有什么古怪,既然他惹起了猎魔人的注意,就让他自己去承担后果吧!
  可是……这里头明显有些不对劲,他真的能视而不见?那么一双充满了恐慌的眼睛,那么像当年在西伯利亚遇到的安德烈,对未来满是迷茫和恐惧,看不到出路……
  其实也不是……顾颐双手插进自己头发里,把一声深长的叹息压了下去。不是像安德烈,而是像他自己,像那个行走在迷宫之中的自己——所有的爱的美梦都破碎了,留下的只有面前那条被认为是必死的道路。
  那个时候,他在迷宫的镜子里,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双眼睛:还不想就此死去,可是那一点求生的欲望,在满眼看不到光明的绝望之中,更显得微弱和可怜。
  在那个时候,他知道自己是怎样的绝望,怎样的渴望能得到拯救却又不敢抱着希望,而真的得到帮助之后又是如何的欣喜,那是从地狱底层升到天堂的感觉。所以在西伯利亚,他会带着安德烈逃生,最后甚至把那滴宝贵的血液赠送了出去。而现在,对着一双如此相似的眼睛,他同样不能真的置之不理。即使事后或许会后悔——就像他现在时常会想起,如果当年他没有把那滴血液送出去,或许现在他已经在安静地度过晚年了……
  手机铃声打断了顾颐的思绪,莉莉没心没肺的声音从那边传过来:“顾颐,你睡了没有?”
  这是个完全废话的问题,但或许没心没肺也是有感染力的,在这个时候听到这种毫无营养的问题,顾颐居然觉得轻松了一点:“有事吗?”
  “当然啦!没事我怎么会给你打电话。” 可能因为离得远,莉莉感觉不到顾颐的压迫性,说话便肆无忌惮起来,“今天晚上我碰到旺财啦!哎呀就是那个狼人,你知道的吧?”
  “……知道……”顾颐被这个极其接地气的名字噎了一下,几秒钟后才能说出话来,“他怎么了?”
  旺财,本名欧纳尼,西班牙籍狼人,在魔都的异种圈子里大名鼎鼎。这倒不是因为他血统好或者能力强,而是因为他目前正在某高档小区里当一只哈士奇。
  狼人一族是绝对不肯承认他们是犬科动物的,愿意当一条狗的更是少之又少,更不用说还有旺财这么个名字,所以欧纳尼来魔都十年,本名几乎已经被人忘记了,倒是旺财之名无人不知。
  “他碰到那个猎食者了!” 莉莉抛出一个深水炸弹,“第二起猎食事件发生的地方离他的住处不远,第二天他跟着主人去放风的时候走到了现场,闻到了类似血族的气味。”异种圈子里,都把旺财“被遛狗”的时间叫做放风。
  顾颐眉头一皱:“为什么不早说?”而且这也不叫碰到啊。
  “哎呀,他家主人之后就摔断了腿,在家里养了一个月,出来之后才听说已经有三起凶杀案了,还闹得这么大。”莉莉有确凿消息在手,说话都有底气了,“而且我还没说完呢,你不要打断我啊!就前几天——他家主人有捐钱给一个流浪狗中心,隔段时间就会去看看——那天去的时候,从狗场里跑出个人来,一脸的血,他家主人还以为是偷狗的——”
  顾颐再次打断莉莉的啰嗦:“是那个猎食者?”
  “对对对!”隔着手机,顾颐都能想像出莉莉点头如捣蒜的模样,“旺财闻到了血族的气味,扑上去跟那家伙干了一架,把它赶走了。”
  顾颐眉头皱得更紧:“赶走了?赶去了哪里?”
  “那就不知道了。”莉莉絮絮叨叨,“旺财说知道有问题,可是他现在有主人,要是真弄死了恐怕就连累到主人了。而且当时他主人拼命拽着他,他也很吃力,万一搞不好再把他主人摔出去……”
  “说重点!”
  “哦哦——”莉莉想了一下重点的意思,“后来他们进了狗场,里头死了两条大狗,都是被咬死的。因为是单独关的,工作人员都不知道。而且你知道的,那里头都是义工,也不可能管理得那么严格……”
  “说,重,点!”顾颐几乎要咬牙了,“那个猎食者是什么样子!”
  “啊对——”莉莉终于明白了“重点”的意思,赶紧转变话题,“旺财说那家伙看起来好像神智不清似的,被他打败之后只会用两条腿跑,好像不会化身。所以他开始有点怀疑是个初拥失败的废品,但后来又想起来,那时候是上午,那家伙显然不是很畏惧阳光,而且动作敏捷,又不大像个废品……”
 
 
第14章 一个论坛
  最了解你的,不是朋友就是敌人。作为血族的世敌,狼人对血族的了解十分广泛和周全,甚至不亚于某些世代较低的血族,譬如说“废品”。
  成为血族的方式是初拥,这是指血族将初拥对象的血完全吸干,再以自己的血液作为本原注入初拥对象体内,让他成为不死生物的过程。而初拥失败,多半是指初拥对象的血已经被吸干,却没来得及获得血族的血液。
  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初拥对象仍旧是人类,因为失去了血液就会死亡;而少部分则在此时就已经成为了不死生物,然而已经失去理智,沦为只知道吸血的怪物,被称为“废品”。
  这种废品还不是血族,没有血族的优势,却有血族的弱点,譬如说极端畏惧阳光,却不能像正常血族一样化身为蝙蝠。这种畏惧倒不是说会像血族一样被阳光灼伤,而是一种本能的恐惧,让他们不敢在阳光下出现。
  “这不是废品……”顾颐喃喃地说。但也不是正常的血族。
  “对啊,旺财也说不是。不过——”莉莉犹豫了一下,“这事闹得挺大,他主人已经报警了。旺财很烦躁。而且现在确定了是血族干的,这个……目前大家情绪都不太好……对血族,不大欢迎……”
  虽然这个猎食者明显不是本地住户,可既然都是血族,如果会给大家招来麻烦,那难免是要迁怒的。
  顾颐淡淡地回答:“狼人从来也不喜欢血族。还有,这个猎食者长什么样子?”
  “样子嘛——”莉莉抓耳挠腮,“旺财说就是那样啊……你也知道的,狼人也不大看长相……”
  狼人分辨主要是靠嗅觉,因此他们本能地不会太注意对方的相貌,而是更关注他的气味。尤其如果对方在外观上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就更难指望他们有精确的描述了。在这一点上,血族的观察力要比他们好很多。
  顾颐叹了口气:“好,我知道了,谢谢你。”
  “谢……”莉莉受宠若惊,“不,不用这么客气啊……你你,你是还有什么事吗?有什么事只管说啊,我打听个消息还行的。”
  顾颐失笑:“不用了。这条消息就很有用。”
  “真,真的没事了吗?”莉莉仍旧觉得很不放心,“我怎么觉得你有点反常呢?”
  顾颐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你觉得我不正常?”
  “不不不!”莉莉立刻就放心了,“你这样就很正常了。那我挂电话了啊——”
  “等等。”顾颐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最近海天出现一种新型药物,叫冰蓝的。浅蓝色小药片,印着日文字母,单独透明薄膜包装。如果有人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给我个消息,我悬赏三千块。”
  “三千块!你发财了?”莉莉大叫,“天呐我立刻去打听。哎我要是打听出来,这个钱给我吗?”
  “当然。”顾颐哭笑不得,“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声,那位唐少应该也在查这种药。”
  “啊?”莉莉马上怂了,“那,那算了,我另外找人类的朋友帮忙吧……”
  顾颐微笑着挂断了电话,笑容很快就消失了。不正常的药丸,不正常的抢劫者,现在再加上一个不正常的猎食者,这三者似乎联在一起,形成了一片昏暗的迷雾。
  唐骥会知道多少呢?顾颐突然想到了这一点。想起唐骥把一颗冰蓝藏在手指间的动作——手法利索动作隐蔽,可见他很习惯于在手指间夹东西……
  这不是重点!顾颐不由得揉了揉眉心,怀疑自己是被莉莉传染了东拉西扯不辨重点的毛病——看唐骥那样子,恐怕他今天去见李天翌,也是为了这个冰蓝。既然这样,不知道他能从冰蓝里发现什么?要是自己也能拿到一颗就好了,只可惜在黄毛皮包里搜出一袋子的时候,他怕被唐骥发现,没敢拿。
  不仅如此,因为有唐骥在场,所以他想在黄毛身上留个记号也没有成功。
  如果能留个记号,他就能分出一只蝙蝠去监视黄毛,通过他找到那个供货商,那就不用花这三千块了。然而现在——想来唐骥即使查到了供货渠道,也不会告诉他的。而且,有问题的还不止是冰蓝……
  顾颐想了很久,到底还是重新拿起手机,登陆了一个论坛。
  论坛背景用的是雅致的蓝色,深深浅浅仿佛流水般的条纹看起来十分舒服。每条帖子都被嵌在有复古式花纹的框架中间,边角还点缀着贝壳或水草,看起来像一扇扇镶在海底的宫殿上的窗户,似乎推开来就能看见美丽的海洋。
  帖子以英语为主,夹杂着法语、德语、意大利语,也有亚洲语种,但比较少。至于其内容,有些就跟论坛的背景不怎么协调了。
  顾颐对着那论坛看了片刻,最后用英文发了一条帖子:“有意思,到亚洲旅行,居然碰到一个十代,善后速度逆天,是谁家的后代这么有出息?”
  这条帖子发出去,立刻就混杂在了众多帖子中间,过了十几分钟,才有第一条回复:“十代会有逆天的善后速度?没看错吧?”
  顾颐看了看回帖人的头像,怼了回去:“至少比一个男爵的速度要快得多了!我的眼力可比迈卡维的疯子强。”
  对方顿时大怒:“你是谁?雷伏诺?还是吉米魑!这可不是你们的地盘!”
  顾颐嗤笑:“我可不是吉米魑那些试验狂。我倒是想问问,是不是吉米魑又在做什么见鬼的试验?”
  提到这个,回帖的人顿时多了起来:“吉米魑怎么了?他们做什么了?”
  “魔党又想干什么?”
  “没看帖子吗?说是善后速度逆天。不过这算什么能力?魔党又不执行潜藏条律,开发这个功能有用吗?”善后就是指吸血之后让猎物伤口愈合的能力,这能很好地掩盖捕猎的痕迹。而潜藏条律则是指血族应该隐藏自己的身份,不让普通人察觉。
  善后能力强,对潜藏当然是有好处的,然而吉米魑属于魔党,对于潜藏条律根本不屑一顾,又怎么会特意去研究善后的事呢?
  “重点不是这个功能吧?有新功能,就证明有新试验。”
  “也许是偶然的变异?还有谁遇到过这种情况吗?”
  讨论渐渐走向了顾颐希望的方向,但可惜的是,似乎并没有人说出什么有价值的消息,至少他们都没有见过或者听说过有这种能力的血族。不过,只要有人注意,就总会有线索的。
  顾颐看了一会儿讨论,退出了论坛。他并不怕有人会查到他的登陆地址,雷伏诺一族多的是流浪者,尤其现在交通发达了,有合法身份的更喜欢全球乱跑,谁也不知道他们一时心血来潮会跑到哪里,更无法验证发帖人的身份。网络发达了,终究也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房间里的温度升高了一点,蒙在小窗户上的黑布窗帘也微微亮了起来——天色将明,太阳要出来了。
  顾颐走到窗户旁边,将窗帘拉开了一线。远处的天空已经变为灰白色,第一线阳光很快就要升起,照耀大地。
  顾颐有些出神地凝视着那一线明亮,暂时把一切都抛在了脑后。光线透过狭小的玻璃窗照进来,他露在外面的皮肤感觉到一阵细微的针刺,像是有静电反应一样。这有些疼,但还可以忍受,并且即使不调动体内的特殊血脉,也能在六个小时之内靠本能自然愈合。
  天空由沉闷的鱼肚色渐变为晶莹的蓝,顾颐双眼也感觉到了刺痛,终于拉拢了窗帘。第一线阳光已经升起,这就是他能看到的全部了。真正能够不被阳光伤害的,除了第一代的该隐,就是第三代那十三位能力逆天的血族,就连比他们更高阶的第二代血族,对阳光也不能全然的漠视,只是倚仗着强大的身体愈合能力,在被阳光灼伤的同时不停自我修复罢了。
  看样子,今天会是个难得的晴天,只是不适合他出门。看来,今天是不能去那个流浪狗中心看看了。
  顾颐考虑了一会儿,又给张良打了个电话。
  电话才响几声就被接了起来,张良的声音听起来毫无睡意:“哎,顾哥,你现在怎么样,找到工作没?”
  “找到了。”顾颐微微有些叹息。说起来这工作还是张良帮了忙,本来基本定下来之后就该跟张良说一声,但因为被唐骥这么一搅,他有两个月没跟张良联系了,“你怎么样?又熬夜了?”
  “嗨,又赶了个程序。”张良仍旧是那副满不在乎的腔调,顾颐却从里头听出了一点振奋:“怎么,有什么好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来顶一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