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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小录(玄幻灵异)——这个六月超现实

时间:2018-03-20 09:46:10  作者:这个六月超现实
  时恩秋站立一旁,口不能言,感激涕零也。随萧文出,良久,方泣曰:“今受兄大恩,不知,不知以何酬谢……”
  言未毕,萧文愈看愈怜,低声道:“区区小事,不足道也。”便送其归,温言细语,为劝慰尔。
  自此往来甚密,萧文方知其幼时父死,寡母操劳终日,执掌家事,苦守偌大家业。俟恩秋十八,其母得重疾,月余死。然生前不得长辈欢心,死后更受叔伯蔑语,不得与夫合葬。恩秋心下含怒,不露半分,私下尽卖家私,而书画砚几,及簪珥之饰,皆不留。聚千金之数,施与一班困苦百姓,只携些许财帛,趁夜乘舟,渡江十余日至景地。
  “虽归故地,孤身无依。”寥寥数言,已泪落沾襟。
  及翌年春,二人已亲厚无间。邻生隐有所感,与萧文相谈半日,知其痴情,长叹而去。又一夜,萧文在府设宴,则邻生在外,只恩秋一人登门。
  不觉对酌饮醉,时月明星稀,又佳人在侧,萧文情难自禁,便执手而诉衷肠。恩秋大惊,既而满面羞红,垂首不语。萧文大悦,知其亦有意,相拥入内室,同衾共枕。常道酒壮色起,乘八分醉意,见灯下美人,情兴愈炽。一个俯身抽,一个倾身送,一个器壮而坚,一个身化春水。直直搅作一团缠缪,闹出一床狂情,竟夜不休。
  既作夫妻事,便寻媒妁,择日成婚。
  逾数月,一夜,萧文自梦中惊醒,然身侧无人。遍寻未几,于一静室,闻恩秋与人私语。萧文惊疑,久之,方叩门数下,问曰:“何人在此?”
  未几,恩秋启扉,迎之入。但见几上一剪子,隐泛红光,无风自动。萧文愈惊,忙搂恩秋入怀,往后退避。然恩秋不惧,谓之曰:“此吾母旧物,附其一丝魂灵,今欲离,故唤吾至此。”
  原是其母为景地富家女,爱一书生,随其私奔至太郡,成婚生子。因携千金,置办商铺,多年后遂为一郡豪富。然其父多情,渐流连花楼,又养美姬,全不顾昔时海誓山盟。苦劝不改,反屡次责打糟糠发妻,愈喜彻夜不归。后某夜大醉,谓妻曰欲纳一妾,不允,即大怒,粗言秽语不绝于口。
  时恩秋之母有孕三月,一动胎气,当夜便血流小产,几近身死。休养月余,方可起身,已是不悲不怒,只念小儿年幼,恐今后庶子作怪。又一夜吵闹,趁夫醉眠,执平日裁衣之剪,刺入其心窝。再碰灯烛,转瞬火起,将尸首烧作焦黑,其遍体亦伤,被仆救出。良久渐苏,啼哭不止。
  众人皆知其品性温顺,而夫浪荡,往往醉归。便道必为醉碰烛火,二人逃之不及,故夫死妻伤。官府亦以为然,就此定案,不作多想。后孤儿寡母,独守家业,唯柜中一剪知实情如何。
  俟恩秋长成,其母得疾,临死坦言。知父薄幸,恩秋愈怜母凄苦半生,遂携剪归故地。由此一丝魂灵不绝,又恐其亦遇负心者,便偶寄梦曰:“若萧氏者别恋,汝应及早断情。”则以此剪夺人性命,并无伤痕,谓之曰斩断情根。
  萧文闻言,初惧,渐心定,与恩秋共叩首,若向长辈行礼。恩秋垂泪,又见几上一剪缓缓成烟,萦绕身侧,半饷,杳无踪迹。盖二人情深,魂灵亦知。故今夜便离,再不惊扰。
  自此两厢和美,白头共老。
 
 
第32章 (三十二)蛇魅
  津城有邹某者,娶妻陈氏,俱以四十有五,方生一子,曰宁。渐长成,容姿甚美,通晓书义,诗尤清丽别致。
  其年十七,宁失父母,寻一吉地葬二人尸骨。因大恸,翌年离乡,至荊塘。所居小宅有后门,门外加以矮墙,为一园。春夏之交,往往吐蕊含苞,红紫纷繁。
  时暮乘凉园中,四下无人,宁忽见花木丛中落一纸,拾之,则上云:“徒有芳菲遍,不知半片心。长夜不堪眠,唯梦君同衾。”虽为小诗,妷媚非常。宁心下爱之,却不知出何人手,坐思成痴。便书一笺,曰:“门庭锁花深,芳华纸上留。孤坐为何求?愿识佳人面。”
  一夕,又闲步花间,闻墙头有人语。视之,则一貌美少年,初躲避,后仅露其面,向宁含笑。自云乃邻家幼子,素喜作诗文,失落一篇,不知置于何处。疑先前大风乍起,将笺吹落园中,便攀墙窥之,欲居高望下。
  宁闻言窃喜,唤之至宅中,曰曾拾其所失之物。遂入房内,取一纸并一花笺,共递与少年。
  少年不疑,俟低眸,方见宁所作小诗,不觉双颊飞红。良久,启齿道:“吾,吾名伊。”言未毕,垂首而出,似不胜羞怯。
  逾旬日,宁自街市归,至宅门前,见隙中藏一花笺。亦为伊所吟,当中情意,不须多言。便知两情相洽,大悦,回诗以赠。如此诗书往来,宁倍增倾慕,只碍于一墙之隔。终情难自禁,趁园中无人,逾墙而入。
  是夜月白风清,伊凭窗兀坐,对月长叹。宁见之生怜,自后揽其双肩,问曰:“何故苦叹连声?”伊不知宁骤至,初大惊,渐耳后染赤,无以应答。宁曰:“若不与君共枕,岂非辜负良辰?”遂执其手,解衣入衾,自是缠缪甚欢,缱绻异常。二人只顾交欢,不觉及曙。便云散雨收,不得已,依依而别。
  自此月下私盟,逾墙密语,只瞒住旁人。
  数月后,一江北行商客荊塘,僦舍于旁。偶见伊自宅中出,惊为天人,百般诱之。然伊坚拒之,与宁昵爱更胜往昔,不为千金所动。
  无法,行商渐生邪念,俟伊父母在外,遣一二仆悄入其家。时宁赴宴归迟,翌日方知伊被掳,行商亦杳无踪迹。忙告官府,然遍寻半日,不得,垂泪不止。谁料当夜有人叩门,便见伊浑身染血,立于门前。急迎入内室,问之,则曰:“吾知其心不良,又恐汝受牵连,只装昏以待。俟车马过林中,方杀行商及仆。”便解衣而显原形,乃一白蟒盘于榻上,双目若灯。
  虽惊,并不惧,宁近而视之,叹曰:“竟不知枕边之人,山精野怪也。”
  伊化为人身,与其挽颈交吻,启齿道:“感君垂爱,故自献尔。”实则宁才貌俱美,伊早爱之,便置一笺于园中,以艳词相挑。
  既无恙归,宁不作他想,只搂之入怀,竟夜交欢。
  然行商一事未了,有过路者见尸首数具,忙报官府。则寻一二白鳞在侧,疑为蛇,又不似寻常。行商之妻为大族女,哭啼不休,更与族中长辈逼之。官府上下,正是一筹莫展,有一人曰:“但请有道之士观之,或为妖,或为人,皆可知真凶实犯。”遂处处张榜,要寻僧道。
  恰云游道人至,号忘虚,自荐道:“吾觅妖蟒久矣,今闻此事,必擒之。”
  便拾鳞,开坛作法,沿一缕妖气,至伊宅前。时伊与宁携手归,见道人,伊面露怒色,只隐忍不发。而忘虚愈笃定,虽不为昔时所寻,亦感其血脉,曰:“果为妖蟒害人,若束手就擒,倒也留汝一命!”一旁诸人闻之,或惊或疑,不敢多言。
  伊笑曰:“吾只一介常人,血肉之躯。汝竟巧言行骗,假作有道之士?”又与众人曰:“若吾为蟒,必忌雄黄。否则,道人为假,沽名钓誉。”宁亦怒,曰:“空口无凭,却想屈死无辜,其心可诛!”
  忘虚亦笑:“昔日汝父伤吾门下弟子数十,自诩道行高深,尚惧吾雄黄炼符。汝一黄口小儿,也敢妄言!”遂掷出数道黄光,喝其现形。
  然伊立于阵中,仍为人身,并非巨蟒。良久,任忘虚手段用尽,皆无法。众一时哄笑,官府其人,亦不信忘虚。恰伊父母至,其母大喝一声,则忘虚霎时变作条乌蛇,坠地而亡。“此乃一妖道,尝于南然多郡游走,纵容门徒行抢掠□□事。”闻言,众皆信服,更道忘虚不请自来,欲掩盖之,即为真凶。
  既了结此事,伊父母请宁至宅中,对坐长谈。则宁不卑不亢,虽知二人非寻常百姓,亦举止从容。伊坐其旁,始坦言:“吾母为莲座天女,父为千年蟒妖,经一番机缘,生情而入凡尘。后生吾,因半仙半妖之体,若不至十八生辰,必招妖邪。便居市井,较崇山密林,更为安稳。”
  其母又谓宁曰:“汝寿年不长。若与吾子结鸳盟,应脱凡胎。”
  宁沉吟半饷,答曰:“可也。”
  遂与之同往阴川,习吐纳之法,又与伊行双修之事。后数十年,修行大成,姿容不改。
 
 
第33章 (三十三)换体
  涂让一带多狐,亦常为怪,或幻形二八少女,倚门含笑,惹出无端情孽;或戏作白发老妪,面陋可憎,爱窃人财帛。种种作祟,人渐不以为怪,泰然处之。
  有吴钦者,世居涂让之南,其父早亡,又无叔伯兄弟,家中只余其母孀居,相依度日。幸吴钦生来聪颖,往来贩绸缎、丝织、棉麻,经营数年,颇积家资。然尚未有妻房,与邻家子私定姻约,其母略有所闻,但叱之不改,无可奈何。
  邻家即为苏氏子,曰艾,少吴钦三岁,亦容姿出众。因自幼相契,情渐深厚,本以为远胜同胞兄弟,反成一对知心佳侣。虽觉彼此举止与平日无异,仍露些破绽,教苏家父母看出。免不得三番四次吵嚷,艾心甚坚,若非为吴钦妻,绝不成婚。
  一夕,正逢深秋天气,吴钦与朋好数人赴宴,夜半方归。然形色仓皇,额破血流,曰:“路遇一匪,险些遭害!”故仆从皆四散而逃,不知所踪。其母大惊,急命人报官府,又延请医者为儿诊治。艾本辗转难眠,忽闻隔壁院中人声嘈杂,满腹疑心。便起,忙唤仆询问,方知吴钦受伤。幸无大碍,休养数日便可,闻之,艾心稍定。
  俟翌日,艾欲往探视,又恐触怒吴母,唯书一小笺以赠吴钦。然良久无应,甚虑之,则趁夜逾墙。小仆皆知二人交好,不敢阻,只面露难色,急往各处躲避。艾愈生疑,至吴钦卧房门前,却闻女子笑语正浓,若银铃,又似流泉,更兼男子以言挑之,渐作狎昵声。
  顿时面赤,又转青,闻房内淫词浪语不断,含怒而去。及归,艾怒气稍息,思昔时二人缱绻,自语道:“其君子也,必不负心薄幸。”遂拭泪,灯下独坐,作数句于纸:“此夜衾冷拥风露,但闻帐暖偎香玉。不疑郎君醉花阴,唯叹愁绪落满腔。”
  自是一夜未眠,及曙,艾踌躇再三,始至邻家叩门。吴母不似先前生厌,反笑而遣仆迎之,曰:“吾儿昨夜纳一小星,料仍未起,汝可坐等。”闻言,艾心下有些恼意,暗忖道:“不过以言激吾,不能信也。”遂强作笑颜,坐与之谈。
  未几,吴钦忽入正厅,携一美婢:但见一个面带喜色,亲得芳泽;一个年方二八,秋眸含情。座上吴母大悦,曰:“既已将碧桃收房作妾,则绛红、丹眉,亦可为列。”言未毕,艾掷盏而起,数步上前谓吴钦曰:“果尽忘前言,别恋多娇……也罢,今与君恩断义绝矣!”遂垂泪去,将昔日恩爱,全当作大梦一场。
  昏昏月余,又闻吴家纳绛红、丹眉,皆十分貌美,尽享齐人之福。呜呼!这厢借口得疾,泪落沾襟;那厢云雨巫山,哪管旧人?
  两家渐往来稀疏。吴钦坐拥三美,整日尽欢极乐;苏艾日益羸瘦,连日在外,不知所为何事。一日,艾沿小径独行,甚幽深曲折,并无人烟,唯四下花木交映。渐至崖边一石穴,果有半片碎衣,及杂毛一团。拾之,腥臊扑鼻,竟似在何处闻过。便急归家,暗遣仆寻有道之士,曰:“此地有妖狐作祟,断人姻缘,害人性命!”则寻一道人,须眉皆白,甫见狐毛,恨恨说道:“呀!这一妖狐,污了广陵多少女子,奔逃至此,又作孽不断!”遂开坛施术,随一缕青烟入山,于崖下觅得白狐。
  时白狐鳞伤遍体,左足上血肉模糊,难以动弹。见艾及道人来,悲声连连,仿佛百般冤屈,藏于心间,不能尽诉。
  道人挥袖,则白狐身形骤变,化为人身,乃吴钦也。
  既破妖狐邪术,道人又取一灵丹,与吴钦服之。初入喉,甘甜非常,大小伤口霎时尽痊,亦不觉痛,行走自如。艾亦泣啼,扑入其怀,至此方觉委屈。
  便一同至吴宅,其母见之,大惊,曰:“吾只一子,今安得二人同貌?”难免以为怪异,忙唤内室之“吴钦”出。其正与丹眉、绛红胡乱,闻言,状甚不耐。及出,见道人在侧,不觉惊呼:“吾命休矣!”转身而逃。
  然道人大喝曰:“妖狐休走!”袖中忽抛出一辟邪剑,剑芒若电,将妖狐拦腰斩断,顷刻声息全无。但见一白狐落庭中,血流遍地,腥臊难闻。众人方知那日吴钦途中遇狐,遭其换体之法,人变白狐,狐冒人名,妄图颠倒是非。“妖孽已除,吾去也。”道人大笑,倏忽而没,狐尸亦不见。
  吴母受惊,急喘不已,幸得艾搀扶,方站稳。不禁大惭,又恨,竟不识妖狐面目,当作亲儿。便执艾手,叹曰:“若非汝,不得吾儿归矣!”而“吴钦”三妾在旁,皆哭号,如怨如诉。
  便请牙婆,将诸美婢发卖;又以千金及厚礼为聘,求娶苏艾。苏家父母闻此事,亦惊惧,良久方道:“吾儿何等情痴!”遂允,与吴母长谈,然后择日使二人花烛。城中皆知,一时宾客云集,好不热闹。
  始为夫妻,而非私情。二人甚喜,则洞房春宵,竟夜缠绵。
  自此如胶似漆,何其相洽。旁人见之,皆道:“欲断姻缘狐计深,怎料情痴识真性。奇哉!异哉!”
 
 
第34章 (三十四)离魂
  黎昌者,洛方人也。年方十九,美姿容,尚未有室。
  父为富贾,娶妻甘氏,只生黎昌一子。后甘氏得疾死,其悦东园女,又托媒往。未三年,忽赴宴醉死,故今唯继室孙氏在堂。
  然孙氏年少妖冶,昔时艳名在外,黎昌颇厌之。欲劝其改嫁,奉以百金,则不允,假意哭嚎曰:“妾身与老爷百般恩爱,岂能作薄幸人?”遂留家中,自诩节妇。黎昌无法,又恐孙氏性荡,暗与人通,败坏门风。便遣小婢时时跟随,谓之曰:“若不肯改嫁,应为吾父守节。”
  翌年,洛方遭旱,黎昌经营家中米铺,一时焦头烂额,便难顾孙氏。怎料一年之内相安无事,今却有变。原是孙氏未嫁时,早与邻家浪荡子野合姻缘,未尝忘情。俟黎父死,孙氏少艾情兴,怎会安分?时黎昌在外,月余难归。正无聊赖,借口夜梦亡夫,须为其诵经积福,故命人请泉山寺僧设斋,做水陆道场。奸夫闻之,买通寺中僧人,装作沙弥随行,径入黎家,而婢奴不疑。
  即扑粉匀鬓,唇染丹朱,不似少年寡居,竟是春心缭乱。既当久旷之际,哪管礼教人伦?一边娇滴滴向僧人行礼,一边张着眸子偷瞧情郎;这厢木鱼声响,那厢眉眼传情,半刻也熬不起。
  当夜便打点妥当,自云留静室诵经,屏退众人。未几,悄来个浪荡沙弥,在蒲团上共鸳鸯交颈,好不欢愉。俟云散雨收,孙氏忽口吐嘤嘤,泪落如珠:“可怜妾身年少,花骨朵落在朽木堆里,往后只得苦熬。”奸夫见怜,忙问:“何不别嫁,做一对恩爱夫妻?”孙氏又掩面,哭道:“只可恨那黎家小子,无礼至极!本求守节,谁料其心不良,常以言挑之。久之,妾不堪污辱,便提改嫁事端。然处处推阻,唯欲玷污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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