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时候真是……胡闹,也不怕得罪人。”国王说。
“所以我在那个什么春城看见雪莉这样我才生气,没必要忍着啊,遇见没家教的,见一个骂一个。”叶松叉起了腰。
国王只笑笑,接着听他讲。
可是叶松却沉默了。
“干嘛?”国王问。
“我想起来了……我小时候好像还真见过你……”叶松若有所思状。
“本来就见过!是你自己脑子笨啥都忘。”
叶松想起来了。
叶家受到重用并非没有原因,当时皇帝欲派人出使无名国,恐其受朝中结党的各派好处,不如自己提拔一个小官为己所用,只给钱财,不给太多实权。此次名义上是摄政王带人访问,其实真正的使节是叶松之父,要事通报权都在他手里。
因为家里猛地富裕了,来往的坐客有些也关注到了叶松,有些小家小户领着一家公子小姐来请婚,父亲倒是不答应,叶松听闻是嫌他们门不当户不对。
然而父亲总归是听了正室夫人的耳旁风,将一位没见过面的人许给了自己,也不知道是男是女,好像母家离京城很远。
叶松最讨厌不过的就是这种仗着长辈的身份随意安排别人的事,小孩子又不是没脑子,就算真的不懂事,等他们懂事了自己决定不好吗?
于是他决定出走。
夜间,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带上干粮与衣物和莫里斯一起爬上了随便一辆马车背后的箱子,还凿了两个洞用来呼吸,他就在那儿睡了一夜。
次日,他发现自己已然被锁在箱内了,透过小洞,他发现自己误打误撞,上的竟是去无名国出使的马车,车头坐的正是自己的父亲。
叶松不禁暗暗叫苦,可是如今再寻人救自己出去,只会被教训得更惨,只能静观其变。
可是再这么下去,自己会不会被带出关去呀?他想到用小刀挖木箱,可是他挖那两个小孔都花了好长时间,要是在半路挖出来了,没什么用处还得挨骂,万一掉出去,那不是再也回不来了吗?
他得赶快想法子出去。好在箱子够大,够他活动手脚,瞧见作为礼品的金银宝器,他想用别的东西把锁戳烂,终究还是没成。
家中竟无人察觉他不见了,车队便这般成长龙之势离开了京城。
到了无名国,叶松只觉着马车上了一道长坡,平平整整,蹄声也渐渐清朗了起来,似有刀枪的微响,随后一顿,马车再无动静。
叶松正无聊着,猛地感觉自己叫人抬了起来,送进了一个灯火通明的地方。
周围的议事声让年幼的叶松发觉到这是个严肃的大会场,如果被人发现他在这儿,父亲会要了他的命。
正这么想着,父亲便开腔了:“陛下,我国特带了礼品赠与您,望两国永得交好。”
叶松一听不妙,急起来了便四围撞,唬得抬箱子的侍卫轰的一声将他丢在地上,取了刀剑来,一把挑开了锁。
“松儿!”
叶松还被明亮的灯光刺得睁不开眼,便先听见了父亲的怒吼,周围还有大臣命妇们的轻笑。
“陛下……失礼!犬子竟误入礼车,为父教子无方。”父亲恭敬地赔罪道。
“孩子好动是好事,叶公子定是个懂得生活的人,大人不必怪他。”被称为陛下的人含着笑意,听着似是个少年。
叶松还未反应过来,便和小柴犬一起被一位侍卫扛着出了宫门,怎么挣扎也无用,最终他抬起头往朝堂的宝座上看了一眼。
一位稍胖的少年端坐在宝座上,乌黑的长发仿佛缎子一般,用轻纱束得整整齐齐。镶金面具覆盖了他的面容,却丝毫不叫人觉得阴森。身高看起来最多也就十五六岁,却一身浅色宫廷衣裤,外罩华丽的十层刺金白纱衣,头顶的铂金小王冠带了薄如蝉翼的白纱,远看上头的光点如同星辰闪耀,手指饶有兴味地摆弄着巧克力豆,具有不搭调却不突兀的傲气。
就这一眼,叶松便惊为天人,这便是国王?就算真容确实不好看,也能美得在骨不在皮吧?与来往的贵妇小姐不同,国王的美无声无息,感觉不到,却确实在那儿。
这就是大人们经常说的“气质”么?
可是下一秒,叶松就听见了国王的小贱笑,嘻嘻哈哈的,全无“气质”。
形象就这样崩塌了。
叶松不禁叹了口气。
晚上,国王摆了一桌大宴,散场后,父亲带着些许醉意直奔客房,将叶松一把揪了过来,拿出荆条追着他要打,吓得叶松连滚带爬地躲。
叶松正想从正门逃出去,迎面撞上一股香风,抬头一看,是一位银发的年轻人,提着灯笼,穿着管家服,只一笑,也不说话,让开了位置来。
叶松还没反应过来,父亲先慌张地低头道:“陛下。”
叶松这才看见,国王一身漆黑的刺绣薄衣,卷了一条貂绒御春初寒气,戴着醒目的素白面具跟在了后面,手里提的香灯散发出清淡的芬芳。
“叶大人,本王特意送来了御用的舒神茶,盼着您今夜经了旅途劳顿,能不受惊扰睡个好觉。灯泡,奉茶。”国王的声音就像银河,神秘而清朗,带着一丝的媚气。
“是。”灯泡将满壶茶连带着全套紫砂茶具一并交给了父亲身边的小厮。
“陛下有心了,其实不必对小人这么客气。”
“地主之谊总要尽到,”国王笑道,“不然大人这儿鸡飞狗跳的,怕是明日起不来参加预定的参观行程。”
“是……那就多谢陛下关心了。”
国王看了看在地上缩成一团的叶松,蹲下亲手替他擦干净脸上的土:“叶公子也是个好动的,兔子似的爱蹦哒,瞧这脸脏成这样,一会儿喝点茶,静一静再睡吧,明天也早起随我们一起参观好不好?”
见他松了口气,点点头,国王站起身来,语气里带了一丝难以觉察的冷:“兔子身上扎满了刺,就会变成刺猬,所以我从来不罚你,是吧灯泡?”
一旁顶着兔子耳朵的管家笑而不语。
“犬子没家教,恐怕要贻笑大方,况且也没有预留他的车辇……”父亲说。
“你们东国好像有句老话,好像是什么‘子不教’来着……我也不懂,也难记住,”国王尴尬而讽刺地一笑,“没有车辇怕什么,明天一早直接到宫门口来,我让他坐我的王辇出游。正好也能显示本王虽然足不出户多年,也能包容四海。”
说罢,国王回过身去,对叶父道了晚安,便不紧不慢地走了。
等到国王的衣摆再也看不见,父亲这才丢下荆条,对叶松教训道:“今天算你走运,还不快滚到侧屋去睡觉!”
叶松便喜滋滋地带着莫里斯一起溜走了。
一夜很快便过去了,待到日初出,叶松酣睡未醒,就感觉到狗爪子在不停地扒拉自己的脑袋。
“少爷,你今天要出游去,不能迟到了。”
叶松翻了个身:“我不去了。反正父亲也不想我去,倒不如顺了他的意,借他的嘴替我致歉。”
“为什么不去?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昨晚看国王的眼都直了。”柴犬扒拉着他的脸。
叶松立马坐直了起来。
又趴了下去。
“哎……你不懂,”叶松说,“你见过谁穿得比国王还美吗?没有吧!也不是衣服的问题……总之啊,他就是……明明很远很远,又让人觉得很近。”
莫里斯摇摇头,他就是不懂。
“你看……不是说树大吸风嘛?我上了国王的座驾,那不是全世界都要知道我了吗?我还不如自由一点,当一个没什么人认识的人。”
“是树大‘招’风,”莫里斯纠正道,“少爷,你不想在东国被人尊重吗?”
“想,”叶松说,“可是我又不是什么嫡子,那些好东西就给大哥吧,我也没什么能做的事。”
莫里斯不说话了,坐在一边。
那一天过得格外平静,到了傍晚,灯泡才送来了国王的一封信给叶松。
里头什么也没写,只装了一只小风铃,上面娟秀的字写着:人生无悔。
“陛下希望您不要后悔没有来。”灯泡说。
叶松看着风铃,不解地笑笑,随手放进了箱子的一角。
“可惜那个风铃早就丢了……你为什么要送我那个?”叶松问道。
“啊?我送过你吗?不知道啊……”国王耸耸肩,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
其实他一直记着年幼的小叶松看着自己时眼睛里明亮的光,就像宝石上的光彩,清澈干净。
其实他在初见叶松的时候,就知道叶松是个活在阴影里的孩子,被许许多多的人瞧不起,被无视被冷落,他知道叶松没有胆量真的坐上自己的王辇。他送叶松那个风铃,为的是让他明白,有些事,冲出规矩去做也许并没有坏处,人总是需要转机的。
如果想要,就要去做,时机过了再后悔就太迟了。
国王第一次闯出宫,他认识了灯泡。第二次第三次冒险,他认识了二哥,认识了杰森。后来,再拼命一把,他成了史无前例的国王。
他是个保守派,但他不是个固守派,他明白,自己靠自己才是对的,他不能需要别人,因为人要学会独立。
在国王眼里,小叶松和自己是那么的像,只有一点——他比自己乐观轻松多了。
其实他有期待过,叶松会来和他一起出游,这样他就可以告诉这个孩子,自由地去追寻自己的梦想,想做的事就放心去试,因为他这个国王绝对不会让别人伤害到叶松。
可是他说不出口,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
以前是因为他不能与叶松走得太近,免得露出对特定人的偏爱。现在是因为……
“我想不起来也没关系,想想都知道,我肯定是喜欢你才送你东西的,我最懂自己了。”国王若无其事道。
他不能说。因为叶松好不容易把自己当朋友了。
叶松轻轻一笑,继续他的故事。
作者有话要说:
哇小垃圾
第39章 风暴
父亲自无名国一行便风光了,叶府来往巴结之人又多了。因无人知道叶松一同前往之事,他一如往常,无人相识无人相问。
至于那只风铃,更是连着箱子一同堆在了角落,久久便浑忘了。
无名国的几日,对叶松来说宛若南柯一梦,遥不可及,遂随了风铃,一同被忘却了。
十四岁那年,家里再开家宴。
皇帝忌惮叔父大权在握,更倚重父亲,一家人团聚渐多了唇枪舌剑,叶松最是不爱这般,一人捧了食物,一边儿角落里坐去了。
“二哥。”
叶松抬起头,竟是三弟,也不说什么,与他同坐,大口大口吃着,还停下来冲他笑。
“你逢什么喜事啦?怎么傻乎乎的,也不怕父亲说你没教养。”叶松道。
“去他的教养吧,那都是作给公婆看的,我这不是还没嫁人嘛!”
见叶松似笑非笑的神情,三弟微微一笑。
“二哥,随我来。”
夜里星辰极美,非一颗颗的,却是一片两片,若墨黑池中莲叶,而那月,如芙蓉,皎白无暇。
兄弟二人爬上宅子的顶楼,侧阁的廊腰尽头便是锁死的窗,叶松从未见打开过。
三弟急急忙忙自口袋里摸出钥匙,一把推开锁,二人将窗合力打开。
眼前是一片红灯海,从叶府外墙一路翻涌,直至远处朦胧的皇宫,若湖水波光,晦明相融相间,层叠弥漫,在照面拂来的晚风中轻摇慢曳。定睛一看,此处望见的竟是半个京城的灯火,和着熙熙攘攘的人口中语声,将天边映照得发紫。
叶松欢喜地惊呼了一声,原来京城竟是这样的美。
“这钥匙是今年管事的大娘送我的生辰礼,我经常跑来这儿往远处看,画屏还在睡着,也没人陪着我。听说以后嫁出去了,就得整天呆在闺阁里,婆家不喜欢我到处乱跑,所以……得趁这时多看看。”三弟撑着头,淡淡地笑,漆黑的长发随着风轻颤。
画屏是三弟的使魔,是只萤火虫,待到夏日才醒,平时只是睡,父亲盼着他安生,有意给他挑的,主仆相处倒是融洽。
“你就这么听父亲的话?”
“我不像你,二哥,我这种……既有人管又遭人嫌,不如你自由自在。”
“那我们约好了,你什么时候愿意,二哥就什么时候带你走,带你去嫁给喜欢的人。”叶松伸出小手指,“拉钩。”
“拉钩。”三弟略一迟疑,伸手立下了约定。
可惜,那个约定最终没有实现。
两日后,亲家带着一位孩子来转悠,孩子玩心大起,将三弟望京城的钥匙丢进了枯井里。
三弟闹得很凶,叶松从未见他这般疯魔,一面砸东西,一面让亲家滚出去,结果让父亲扇了两个嘴巴子。
翌日,叶松见对门将军府的人抬着红花轿,硬是扭着涕泗横流的三弟穿上嫁衣带走了,听闻父亲怕他再闹事,赶紧将他塞给婆家了。
叶松拦不下来,坐在屋里难过了足足半月。
“我还是喜欢爱笑的少爷。”莫里斯忍了多日,最终还是劝了。
“也是。”叶松若有所思道。
他十五岁那年,大哥中举,成了官,带着亲眷分家了,叶府仅剩他一个公子,家人又成日劝他入世,他却不愿,他最恨的便是读死书,整日摆弄无名国与北国送来的刀剑。
“那你整天摆弄着些外国来的刀枪,有什么用?”父亲教训道。
叶松不愿回答,他对父亲一向冷淡。
“媚外歪风!”
叶松不愿意再辩解。
于是父亲便硬是将他逼去边关,叫他好好体味刀剑之快。
一晃,便是两年。
他变回了那个快活的少年,这是父亲如何也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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