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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中世纪搞建设(穿越重生)——江千里

时间:2018-03-26 10:08:12  作者:江千里
  很好,一开口就是唐飞柳最不想提起的话题。
  唐飞柳:深呼吸,我可是在现代活了快三十的人!不能跟这个心智未成熟的熊孩子较真!
  他转身打算离开,罗杰斯挑衅未果,更生气了——真不知道艾伦为什么和这个长得跟奶油一样的家伙关系好,好气啊!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第76章 食物
  出海的日子早就定了,爱德华想尽快把他需要参与的事情做完,好专心陪着唐飞柳多逛逛,多了解下海商聚集的集市。
  他这么想,艾伦当然要配合,于是两人忙的一塌糊涂,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唐飞柳和罗杰斯在家里过招,也是闹得鸡飞狗跳。
  唐飞柳原本不想搭理这个幼稚小少爷的,但是奈何罗杰斯拥有和他外貌一样好的挑衅天赋,每天不但嘴上挑衅,而且还要坚持不懈地找事儿,手段极其幼稚低劣,但是却不知道是不是天赋异禀,每次都让人恨不得抓着这家伙像揍熊孩子一样揍屁股。
  躲避了好几次,熊孩子却越来越斗志昂扬,唐飞柳暴躁之下,心智也跟着降低了,决定抓住罗杰斯好好揍一顿。
  偏偏罗杰斯大约是战斗经验极其丰富,唐飞柳和他斗争起来,才发现这位烦人的大少爷真是滑不留手,他屡次抓捕都没真正让罗杰斯落网。
  最终唐飞柳终于痛定思痛,他才想起来,他这会儿小身板身体并不好,跑跳起来根本比不上那个娇气但身体健康的大少爷,因此唐飞柳深呼吸,认真观察,发现这位少爷居然极其热爱甜点……不,这位少爷根本就是个吃货!
  于是,唐飞柳想了许久,终于在这个下午,进入了厨房,然后拿出闲置许久的技能,在阳光暖洋洋的厨房里,认真地打鸡蛋搅拌放牛奶,弄了好一会儿,在外面悠闲地玩回来的罗杰斯就闻到了一阵轻柔香暖的气息。
  “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吗?”罗杰斯眼睛一亮,然后迫不及待地进门,对女仆吩咐:“快给我端上来。”
  “那个……是兰斯阁下在厨房……”女仆不安地回答,两位大人不知道,他们这些仆人可是最知道这两位尊贵的先生最近在家里斗法的事情,这会儿说起来,生怕罗杰斯生气。
  罗杰斯却没想这个,他站了起来,哼了一声说:“他?肯定是装神弄鬼……”
  一边说着,罗杰斯一边没出息地往厨房走去。
  那香味越是往厨房去,就越是香浓,罗杰斯闻着闻着,这香甜的奶香味儿里面,似乎又突然砰地升腾起肉香味儿来,他忍不住伸头往里面看,就看到厨房里面,唐飞柳似乎在哼着歌烤着什么,旁边还放着一些小饼干,那小饼干里面夹着彩色的干果,透着黄油浓香的甜味,罗杰斯虽然没吃过这个样子的饼干,可是黄油的小饼干他还是吃过的,他在南登乡,家中是极为守旧的家风,因此其实对黑天鹅城的一些事情知道的并不清楚,因此罗杰斯也不知道,他最喜欢的那些甜点,很多都是唐飞柳给出的食谱。
  而唐飞柳,他早就知道罗杰斯肯定来了,因为仆人们的表情就出卖了他们的焦虑,但是开始还是打算捉弄罗杰斯的唐飞柳,这会儿却是真正的心安静下来,他想到最近似乎大家都很辛苦,于是干脆认真地指挥着仆人们,决定真正地给大家做一顿好吃的。
  因为还是没找到稻谷,因此唐飞柳只能做面食,爱德华喜欢肉类,并不喜欢吃蔬菜和主食,可是这样并不好,唐飞柳想了一会儿,检查了一下食材,终于才排好了菜单。
  而罗杰斯看着唐飞柳认认真真地在做事,看了好一会儿,才哼了一声走掉,当然,如果他能不咽口水的话,相信将会哼的更加有气势一些。
  当夜的晚餐让疲惫的艾伦和爱德华有些惊讶——他们对着那盘红红的东西认真观察了好一会儿,唐飞柳才笑着说:“这是番茄肉酱面!”
  没错,这么经典的意面组合,唐飞柳居然一直忘记了!
  他非常爱吃面食和主食,不过也许是最近太忙,也许是菜谱太多了,唐飞柳在想吃面食的时候,一直是搭配的中式拉面,这会儿想起来这种做法,看着面前色泽鲜艳的面条,闻着番茄微酸混着肉的香气,顿时也口水分泌加快,他招呼着大家说:“用叉子绞着吃就行,快吃吧!”
  说完,唐飞柳一口塞到嘴里,入口香浓的肉汁和面条混合,番茄的微酸又减轻了油腻,让人一口吃下去,还想继续再吃,唐飞柳觉得自己简直不能更棒棒了!
  看到唐飞柳在吃,爱德华对他在食物这方面可谓是全然的信任,也跟着吃了一口,入口的香浓让公爵大人眯起了眼睛——该说是命中注定还是天赋遗传呢?总之那么多美食,无论是鸡汤拉面还是小肉饼还是馒头和辣椒炖杂菜……爱德华阁下却毫无任何阻碍地第一口就判断出来了,他最爱这个!
  大约这就是根植在欧美人民心中的魂,命中注定的真爱,总之艾伦和罗杰斯也尝了一口,艾伦先生还好,罗杰斯第一口就被征服了!
  这就是他寻寻觅觅,最好吃的主食!!!
  而接下来还在后面,这里靠海,珍贵的海鱼在这里卖的十分便宜,唐飞柳直接问了鱼肉特点之后,挑了滑嫩无骨的鱼做了一条烤鱼!
  先是涂了香料辣椒腌制,然后炙烤,最后裹着红油一瓢浇下去,用锅子炖起来,下面铺了些洋葱打底——这道菜可是唐飞柳的精心改良版本,在现代时候,或许有不爱吃羊肉、觉得腥膻的朋友,但是烤鱼,这可是男女老少都最爱的食物。
  娇气的罗杰斯显然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罗杰斯爱吃肉,但是他不喜欢羊肉的腥味,牛肉倒是还可以,最喜欢的就是各种各样的鱼肉和鸡肉,但是他以往吃的都是简单炙烤的鱼,吃的也大多是鱼本身的鲜嫩,这回第一次试探着吃了一口,罗杰斯猛地看向唐飞柳,那眼神简直像是一见钟情!
  爱德华不太能吃辣,艾伦走南闯北,什么都吃过,接受度比爱德华高,但是对烤鱼也是觉得好吃,却不像是罗杰斯那么狂热,不过这番茄意面本身就非常好吃,再说唐飞柳也知道爱德华不能吃辣,因此也给爱德华做了道他最喜欢的黑胡椒烤牛腩,鱼就让爱德华尝尝就好。
  唐飞柳好久没下厨,自己吃的也是肚子圆滚滚,他躺在沙发上休息的时候,心里还在想……可惜这会儿还没有芥末和酱油那种吃法,不然厨房的鱼还可以用来做鱼生……
  不过这是唐飞柳的想法,在其他人看起来,今天的食物十分好吃,尤其是罗杰斯少爷,他晚上根本没怎么搭理艾伦,而是苦思冥想,在第二天的早上,唐飞柳才起床,就发现幼稚爱计较的罗杰斯少爷带着温柔甜蜜的笑容,正亲自给他摆盘好了早餐,旁边的侍女正一脸惊恐地看着他……而罗杰斯发现唐飞柳的第一眼,就带着笑容打招呼:“这不是兰斯阁下吗?您起床了?我已经为您摆好了早餐……咖啡还是我亲手冲的呢!”
  唐飞柳觉得他可能是睡迷糊了,他很需要马上躺回床上再起床一次。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把自己的想法付诸实践,罗杰斯就已经冲了过来,亲热地拉着唐飞柳的手,牵着他一路走到餐桌前,然后亲手为唐飞柳倒了一杯香浓的咖啡。
  “这……这里面放了什么?”唐飞柳疑惑地看着罗杰斯,颤抖地发问。
  他认真想想,他和这位少爷有来有往地斗法,但是还没到要给对方下巴豆的地步吧?!
  罗杰斯显然没明白唐飞柳在说什么,想了一下才笑出来,说:“兰斯阁下你真会开玩笑,我就放了咖啡和牛奶,没有别的!”
  “不是……你先告诉我今天怎么这么热情,不然我不敢喝。”唐飞柳认真地直接发问。
  “就……就我想说……昨天的东西很好吃,谢谢你!”罗杰斯吞吞吐吐地说着,然后看着唐飞柳显然还在茫然,想了想,又尴尬地说,“我们家的厨娘特别会做点心,我可以和你换吗?”
  哦吼,居然真的这么就妥协了吗?!
  唐飞柳隐隐猜到这位少爷是有求于他才会这么热情,但是一个人得是思路多么单纯天真才会这么直来直去啊!
  唐飞柳看着眼前这个漂亮的仿佛精灵一般的罗杰斯,心中有种不知道怎么说的感觉——他是在想,幸好这个小少爷命好,长成这样,还是在南登乡那个乡下长大,有人保护又生在地位较高的绅士阶层。
  要是他这个性子又这个样貌,生长在无人保护的地方或是更加乱一些的地方……只怕人生路要可怕许多。
  不过要是真的换个出身,也许罗杰斯就不会这么天真了,也不会这么……又招人讨厌,但是一卖乖,就又真的挺招人疼的。
  这个世界上千人千面,但是能出罗杰斯这么个自信天真的小奇葩,也还是极少的概率,唐飞柳都忍不住被他那样子逗笑了,假装苦恼地说:“可是点心的食谱……奶油蛋糕、糖霜蛋糕、甜面包、华夫饼和饼干……我都有呢。”
  这一口气说出来的东西,让罗杰斯瞪大眼睛,他认真地思考,发现他家的厨娘会的东西,显然唐飞柳都会,他沉默一会儿,正当唐飞柳觉得自己是不是把这少爷逗太过的时候,罗杰斯一脸毅然地说:“那好吧……那我只能拿那个来换了!”
  当天晚上,爱德华和艾伦吃到了一道十分特别的食物——脆皮烧鸡。
  这道食谱是帕尔家祖传的待客菜,据说是从某位嫁给贵族的姑妈之中传出来,是十分珍贵的食谱,而显然的,这道菜让唐飞柳也震惊了!
  这个时代和亚洲同期差不多,真正的美食都属于大贵族,平民们有些连饭都吃不饱,而罗杰斯和唐飞柳折腾许久,唐飞柳闻到那鸡肉的酥香,从烤箱里面一端出来,在桌上一切开,就看到那微微淡黄的肉汁从啪咔一声碎开的鸡皮里冒出来,然后从里面猛地爆出香料和鸡肉完美融合的香气,让人几乎一瞬间就流下了口水。
  罗杰斯真是……唐飞柳吃了一口,被外脆里嫩的烤鸡征服了,他觉得自己人情欠大了,于是不再逗这个少爷,见罗杰斯居然对烹饪真的有兴趣,干脆地就和他一起交流起来。
  罗杰斯原本是天天漫不经心的性子,但是他对于烹饪显然十分有兴趣,也有天分——通常来说,热爱食物的人,做起菜来也比较容易被点拨,毕竟脑海之中的鉴别能力就高于一般人。
  而在出海之前,罗杰斯沉迷厨房,两人倒是关系越来越好。
  罗杰斯是个一根筋的人,他觉得教导他很多食物做法的唐飞柳是个好人,于是临到要出海的时候十分舍不得,并热情邀请他:“你记得要来新大陆啊!艾伦说你们以后也会去的,我到时候一定找到新鲜的好吃的招待你!”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唐飞柳其实越来越喜欢罗杰斯,他性格天真而且傲慢,被很多很多的爱包裹着长大,因此心底对什么事情都带着一股爱谁谁的潇洒,嘴上不肯吃亏,但是做事坦荡磊落,喜好都在面子上毫不遮掩。
  这样的人做朋友无疑是极好的,尤其是唐飞柳这种有秘密的人,和罗杰斯这样的朋友相处,十分放松惬意。
  因此唐飞柳也笑着点头,并且认真地掏出一叠纸来,认真地说:“罗杰斯,这是我还没来得及教你的食物,有些是新大陆才有的……你可以到时候试试。”
  罗杰斯深深地感动了,他眨巴着绿眼睛看唐飞柳,眼里简直快要流出泪水来,他从脖子里扯出一条碧绿碧绿的项链来,塞给唐飞柳:“这是我最喜欢的项链,留给你做纪念!”
  说完,他不舍地抱着唐飞柳,用脑袋蹭着,像是幼犬一般……唐飞柳不得不说,这家伙能一直这么被人喜欢,性格那么糟糕都有无数人包容他,或许真的是天生讨喜的天分。
  风帆扬起,不舍的罗杰斯被艾伦牵着走上船。
  “哎,你说罗杰斯那么不愿意,怎么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点也没想跑啊?”唐飞柳看着罗杰斯乖乖被牵着上船。
  爱德华显然也回答不出来这个问题。
  倒是唐飞柳和罗杰斯相处的很久,他摇头轻笑着说:“……这家伙虽然脑子不清楚,但是直觉倒是很强。”
  在现代的时候,唐飞柳听说过一个说法,说有些人是天生能够得到幸福的性格,他们总是能凭借本能知道谁对自己最好,谁是自己最喜欢、最重要的人……往往脑子还没想清楚,脚步就已经忘正确的方向而去。
  而远远地,传来罗杰斯的声音:“啊!你给我把香料带齐了吗?!兰斯说的辣椒你有给我好好种在船里面吗?!”
  趾高气扬的,却充满活力。
  罗杰斯和艾伦乘坐的船队慢慢离开港口,而爱德华带着兰斯又挥别了杰斯等人。
  “……我们以后也会去新大陆吗?”唐飞柳微微怅惘地看着那些船队,第一次感觉到了寂寞。
  不是别的,而是因为在这个时代,距离就代表了各种变数,没有电话,没有电脑,没有办法随时联络……因此有些人随意挥手,转身可能就是一辈子。
  “你想去吗?”爱德华轻声问唐飞柳。
  “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唐飞柳握着爱德华的手,轻声说,“不过你怎么会把退路留在新大陆?我以为你会一辈子窝在约克。”
  要是认真来说,爱德华都算是个半宅男了,整天都在自家区域逛来逛去,也不喜欢交际和舞会,简直是朵小奇葩,唐飞柳还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想出远门。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腰疼,正常更新到明天,然后我要收拾行李回老家过年,之间开始随缘更新。
  祝大家新年快乐!
 
 
第77章 思乡
  爱德华沉默一会儿,他才说:“……因为新大陆够远。”
  “什么意思?”唐飞柳茫然地问。
  “最近陛下和圣殿矛盾激化了,圣殿如果想削去陛下的助力,我是最为明显的。”爱德华这么说着,瞬间就让唐飞柳担心起来,他赶紧问:“那你会有危险吗?”
  爱德华眼神一愣,突然笑了,他看着唐飞柳说:“我是担心你会有危险……而且,对我来说,这块土地,也没有什么好眷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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