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笛好帅啊, 他演的聂为君完全符合了我的想象, 少年英才, 能武能文。”
“好像知道第二季什么时候出,这种好剧我能看十遍都不厌烦。”
看到这些粉丝们的样子, 一些同行们简直都快要嫉妒成红眼病了。
可惜的是, 《腾云斩星河》这部剧背后靠的是中央电视台,剧本编写还请了著名史学家做顾问,根本就挑不出毛病。
挑不了剧组的毛病,那就只能去挑演员的毛病。
但可惜的是,这些人看过电视剧之后都不得不承认闻无笛演的确实好, 只要是长了眼睛又看了这部剧的人,都没办法说出一句闻无笛的不好来。
如果一个人只是比你强一点,或许你还会有嫉妒的念头,但若是他强大到将你远远抛在身后,那或许就难以再嫉妒,只剩下羡慕和崇拜了。
闻无笛就是这样一个足够强大的人。和他同一期的展露头角的演员们有的闯出了一点小名头,有的却早已沉寂。
之前在留兰电影节上看到闻无笛时,他们或许还会暗暗嫉妒一番,但这次国剧盛典再次看到他时,这些人却只剩下了羡慕。
“真厉害啊,难怪武导选他来演《腾云斩星河》。”
“闻无笛就是天生吃这碗饭的人吧,无论是外貌还是演技都太高了,简直羡慕死了。”
不仅是一些圈外的观众看了《腾云斩星河》之后沉迷其中,圈里的演员其实也有一些人在追这部剧。
没看之前,他们还只是觉得这大概是一部剧本优秀的电视剧,看了之后,他们才知道这是一部演员和剧本一样优秀的电视剧。因为,由闻无笛扮演的聂为君实在是太契合了。
以至于,当观众最喜欢角色和最佳男演员这两个奖项都落在闻无笛身上时,大部分人都觉得应当如此。
刚才和剧组的人一起上台领完奖,椅子还没重新坐热,闻无笛就又回到了台上。
国剧盛典的风格不同于电影节,风格更加轻松年轻化,主持人的风格也更加诙谐幽默,经常会在颁奖的时候调侃嘉宾。
见到闻无笛再次上台,主持人吴哥打趣道:“早知道刚才就应该喊你一起在台上主持的,这下去上来的太麻烦了。”
“这怎么能叫麻烦。”闻无笛笑道,“每一次上来我都有新感觉。”
吴哥:“那你这次上来是什么感觉?”
闻无笛微微偏过头,认真看了吴哥一眼,若有其事道:“我感觉吴哥你好像又帅了一点。”
谁都喜欢被夸奖,吴哥虽然是个靠口才吃饭的主持人,但也不能免俗。他将奖杯递给了闻无笛,笑着感慨,“我算是知道为什么你会有那么多粉丝了。”
上次留兰电影节时,他也是主持人之一。那次他看到闻无笛时,还觉得只是一个走偶像路线的小明星。
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他就被崔开艺看中,主演了《逐锋》,年纪轻轻就斩获了金瓜子电影节的影帝。
从偶像到演员再到影帝,这条别人可能要花上一辈子去做,或者说一辈子都做不到的事情,闻无笛就这么轻而易举的做到了。
闻无笛凭借在《逐锋》中的表现拿到金瓜子的最佳男主角后,着实引起了业内一阵轰动。
有人夸赞他颇具灵性的演技,有人担心这样年少成名会是一个悲剧。演艺圈总是不缺这样的例子,曾经就有一个十九岁的演员拿到金瓜子电影节影帝之后,再也没有能够拿得出手的作品,灵气不再,沦为平庸。
不少人都觉得闻无笛会变得和那个演员一样,吴哥也是这么想的。他喜欢《逐锋》那部电影,也被闻无笛的演技惊艳,但却不知道这个年轻的影帝能否长久。
天才的演员会在他所演的电影里闪闪发光,而优秀的电影同样也会在演员身上打下烙印。只是,一旦被打下烙印,想要突破之前所演的角色就变成了一件难事。
《逐锋》这部电影是如此的优秀,所以,打在演员身上的烙印也会只深不浅。
可是,就在圈里人都以为闻无笛会止步于此时,他却去演了一部电视剧,丝毫不受《逐锋》影响,在《腾云斩星河》里完美的交出了一份答卷。
看到在台上答谢的闻无笛,吴哥不由得在心里感慨了一句后生可畏。或许闻无笛能有今天的成就和他出演的优秀剧本离不开关系。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有这种实力的。演什么就像什么,演一个角色就一定会做到淋漓尽致,不遗余力,这种现象式的演员别人根本模仿不来。
人气旺的没有他演技好,演技好的没有他长得好,这样的人注定了会红到发紫。
想到自从《腾云斩星河》播出后,在老中青三代观众里引起的“无笛热”,吴哥觉得,只要他还在当主持人,说不定以后每年都会和闻无笛一起出现在颁奖台上了。
闻无笛拿到了观众最喜欢角色奖之后,又拿到了最佳男演员奖,说完了一段致谢感想之后,又被吴哥打趣着让他再说一遍。
“你折了双桂,当然也要有两遍感想,虽然只要你站在这儿就能让收视率上涨,但是想必大家期待你多说上几句。”
吴哥说完,台下响起了一片友善的笑声,不少人鼓着掌,配合着吴哥做出期待的表情。
闻无笛无奈,对着台下笑了一下,坦然道:“其实上台之前,我准备了一份底稿,但那只有一份,刚才已经全部说完了。早知道要说上两遍,我应该写长一点的,至少能留一半现在用。”
台下发出一阵善意的笑声,吴哥也笑着打趣他,“没关系,下次我会提醒你多准备几份稿子。”
闻无笛笑着说了声谢,对着台下礼貌地鞠了一个躬,拿着话筒道:“虽然刚才已经说了一遍,但我还是想再说一遍,感谢大家,感谢导演和编剧以及剧组所有认真努力的工作人员,感谢我的粉丝们。因为你们,我才会慢慢进步,也因为你们,我才会站到这里,拿到这个奖。将来,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会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会遇到不同类型的人,但是,我想我大概会永远记住现在这一刻,记住这种感觉……因为有你,一切都变得更加有趣。”
背景幕布上闪耀着点点星光,美得像是漫天星河。
那天,在一片璀璨星河之中,闻无笛一身简单的黑色西装,拿着奖杯,淡淡微笑的样子几乎刻进了所有人心里。
颁奖典礼结束后,闻无笛拿着奖杯的照片被闻无笛官方后援团发了出来,再次吸引了无数路人。
只是这一次,闻无笛的粉丝们突然变得无比淡定了。静静地点赞,静静地转发,静静将图片保存到本地。
别家粉丝好奇路过,不禁觉得奇怪,闻无笛的粉丝怎么变得这么佛系了,以前不是天天哭诉闻无笛不爱发照片吗?这次官方发了颁奖典礼的美照,怎么一个个这么佛系。
她不知道的是,粉丝们哪里是佛系,分明就是快要被闻无笛撩得快要升天成佛了。
[闻无笛说会永远记住我,很好,我读完博士就去带他回家。]
[我问我妈,更喜欢闻无笛还是聂为君,她犹豫了好久,现在,她拿这个问题去问我外婆了。]
[今天教历史的老师推荐我们班看《腾云斩星河》,还当场写了一首小词评价聂为君,然后还说闻无笛演的特别好,我是不是该悄悄把老师拉进粉丝群?]
早在颁奖典礼之前就已经掀起的“无笛热”迅速发酵,终于变成了一场全民追星的热潮。
不仅是粉圈讨论,就连许多圈外人,也因为这样的热潮而去看了重播的《腾云斩星河》第一季,重播了一遍收视率依然吊打一众电视剧,
甚至还有网友建议应该拍摄同题材的电影,依然由闻无笛等演员主演,再创经典,这一提议还得到了广大网友们的支持,有人重新剪辑了画面,有人做起了电影海报,引来了更多人的关注,最后还上了热搜。
闻无笛并不知道网友希望他拍电影的事情上了热搜,不过就算是知道,他应该也暂时不会有时间演戏了。
因为,他被某人拖到国外来结婚了。
.
阳光、沙滩、海浪边,陆翱拉着闻无笛的手紧紧不放,笑得像个傻子一样。
就连顾钦尚过来和他说话时,他都一直保持着这个傻气的表情,让顾钦尚都忘了自己原本想要说的话,开着玩笑问闻无笛要不要反悔。
“现在走还来得及,别被他带着一起变傻了。”
没想到闻无笛和陆翱居然会结婚,而且还这么快就结婚了,顾钦尚至今都有点懵。
以前他一直担心顾乐乐将来会被别家的小子拐走,没想到闻无笛居然才是最快的那一个。
听到顾钦尚的话,陆翱总算是收起了脸上的傻笑。
他一脸警惕地拉着闻无笛的手,用眼角的余光悄悄瞪了顾钦尚一眼。
闻无笛看到这个,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
顾钦尚还以为他是在笑自己的建议,不由得问:“怎么样?要不要慎重考虑一下再重新做决定?”
“这个嘛……”闻无笛故意停顿了一下,像是在认真思考一般,悄悄打量着陆翱的反应。
陆翱再也忍不住,拉着闻无笛就往回走,走之前还扭过头来恶狠狠地瞪了顾钦尚一眼。
旁边助理过来问他要不要先试演一遍待会儿的流程,被陆翱直接拒绝了。
陆翱:“戒指在哪儿,我要马上就交换戒指直接结婚。”
“啊?”助理愣了一下。
怎么这么着急,难道还怕新郎跑了啊?
陆翱被顾钦尚给刺激了一下,婚礼还没开始就将闻无笛给堵在了换衣室里亲了一嘴。
从拉着人出国到结婚,陆翱每一天不是开心的,只是越到了要结婚的时候他心里就越紧张起来。
陆翱:“你不准听大舅哥的,也不准反悔。”
他都已经开始计划到五十岁时要和闻无笛一起做什么了,早就决定要和闻无笛一辈子都在一起,幸福快乐过一生了,怎么可能让闻无笛反悔。
“我没说要反悔,你刚才说你打算五十岁怎么着来着?”闻无笛挑眉。
陆翱说的东西太多太杂,他不太确定是不是自己听到的那样。
“五十岁时我们就开始养生,节欲护肾。”陆翱道,“那方面的事情就要缓一缓,到时候我们一周五次……”
听清楚陆翱的养生计划,闻无笛两眼望天,久久无语。
良久。闻无笛想起了之前
“等等,我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吗?”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啦,接下来会写几章平行世界的番外。大概就是陆翱穿回古代给道观当看门狗或者闻无笛穿到陆翱童年给他当小主人……之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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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番外一
(一)恶犬王子日常(恶搞番外, 与原文无关)
陆翱是北市三中的校草,个子高,长得帅,还有点儿时下流行的小痞气, 很受三中女孩们的欢迎。
但是,陆校草一点儿都不开心。
因为, 他不是一个普通的校草, 他同时还是恶犬之国的王子殿下。
如果读完高中还找不到王子妃的话,他就必须要乖乖回去继承王位了。
他心里就很烦,唉……
看到陆翱眉头紧皱一脸烦躁, 北市三中陆校草座下第一小弟小红拿出了三张理综试卷, 唰地一下折了三把扇子, 从陆翱头上、左边、右边三个方向全方位扇了起来。
可是,陆翱依然不怎么高兴。
这时, 第二小弟兼任狗头军师的小黄, 提出了和往常一样的建议。
“老大, 咱们今天是混白还是混黑?”
他们三中第一男团虽然不干正事,但也都是讲究人, 比如说混黑就是去网吧游戏厅, 混白就是出去随便逛,打球、下棋、睡懒觉。
一般情况下来讲,混黑比混白费钱,开个包厢包夜的话花的钱能去宾馆开房打麻将了。(小黄:老大是个讲究人,从来不开房。)
但二般情况下来讲, 混白比较养生,锻炼身体,方便高中生长个头,而且还比混黑要保护视力一些。
往常小黄的提议一出来,陆翱就会看天气、时间和心情来选一个,混白和混黑一般五五开。
可今天,陆翱却依然提不起劲来。
“老大,你到底怎么了?”小红开始发愁了。
想到当初陆翱把隔壁学校的混子打跑救了他的零花钱,他就很想为陆翱排忧解难。
但是他天生嘴笨,脑袋也不聪明,半天也只问出一句怎么了?
只好赶紧推了脑袋瓜子最灵活的小黄一把,让他去问。
小黄是个近视眼,小聪明特别多,此刻推了推眼镜,脑筋一转就想到了一件事情。
小黄:“老大,你是不是在想白校花的事情?”
北市三中最有名的校花姓白,叫白溪秋,一进校就成为了校花,是不少三中少男们心中的女神。
而且,据说白校花和陆翱两人曾经刚入校时发展过一段感情,只是后来不了了之了。
想到最近的校园最新八卦,小黄觉得陆翱这次很有可能是为情所困。
不禁道:“就算顾钦尚是年级第一,白校花也不会看上他的,那家伙太老气横秋了,不招女孩子喜欢。”
陆翱听得一愣。
“关白溪秋那个女人什么事?”
他发愁的是找王妃的事情,别说白溪秋是喜欢顾钦尚了,就算是把顾钦尚给揍了,也不关他的事。不过,如果白溪秋真的把顾钦尚那家伙给揍了,他肯定会去鼓掌围观的。
小黄被陆翱的语气问懵了,推了小红一把。
小红反应过来,讷讷道:“白校花……不是我们的前大嫂吗?”
“什么?”陆翱一下子从躺椅上跳了起来,声音拔高道:“我怎么可能喜欢上白溪秋那种女人,多看两眼都要烦死了。”
他喜欢的是玫瑰花一样娇嫩可爱,清新动人的美人,怎么可能会喜欢白溪秋这种爱打小报告的话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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