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沐把昨晚捡回来的纽扣递给他,不好意思地说:“应该给你换套睡衣的。”
简辞笑了笑,开始解剩下的纽扣,道:“一身酒味,本来也就不能穿了。你有大一点的衣服吗?我去洗个澡。”
晏沐给他翻出了一套黑色的运动卫衣。
简辞比他高,身材也比他好,宽肩窄腰,显然是坚持着科学的锻炼,身上的肌肉线条流畅好看,既不过分夸张,又充满了力量的美感。
晏沐的运动服他勉强穿下了,裤子却短了一截,像时下正流行的露脚踝穿法,看起来倒也没有很怪,只是脚上那双皮鞋有些出戏。
但还是很好看。
简辞这个人,无论怎么样都是好看的。
作者有话要说:
操作很骚的老攻在梦里进行了一波非常骚的攻击
操作不那么骚的木木在梦里遭遇了一波来自老攻的非常骚的攻击,并缴械投降
#这个绕口令给满分不怕我骄傲#
第十四章
下楼在酒店里吃了早饭,先陪简辞回家换身衣服。
简辞住在城南的别墅,车直接开进车库里。晏沐刚一下车,就感觉腰上被什么东西迎头一撞,差点被扑倒在地,后退两步靠住了车门才勉强稳住。
是一只体型健硕的伯恩山犬,皮毛黝黑发亮,眉毛上两簇棕毛十分可爱,只是体型实在太大,站起来快到晏沐肩膀,此刻他正扒拉着晏沐的腰,舌头噗嗤噗嗤,尾巴摇得飞快,将晏沐按在车门上,兴奋得仿佛晏沐是一根大型骨头,眼看就要舔上去。
“木木!”
简辞从驾驶座里出来,喊了一声,一人一狗一齐回头,晏沐正不明所以,就见那狗立刻舍弃了他,摇着尾巴朝着简辞冲了过去。
简辞蹲下去挠他的下巴,又揉了揉他的头,“木木,别吓到他。”
晏沐:“……谁?”
简辞半环着那狗的脑袋,对晏沐笑道:“我说他,他也叫木木。”
说着扭头对狗介绍道:“这是你哥哥,跟你同名,都叫木木。”
晏沐:“……”
显然木木比晏沐更喜欢自己的名字,听简辞叫了这么多遍,兴奋地叫了两声,尾巴摇得更加欢快。
简辞站了起来,“昨晚没回来,木木肯定饿了,我先喂他吃点东西。”
伯恩山是大型犬,一顿饭消耗量很大,简辞拆了狗粮和罐头,倒在木木的狗盆里,然后才上楼去换衣服,留一大一小两位木木在客厅里,一个扒着饭盆不肯抬头,另一个坐在沙发上,神色复杂地看。
木木大概是饿惨了,吃得飞快,一碗狗粮见底,他意犹未尽,环视一圈没见到简辞,就往晏沐身上蹿,扑着晏沐欲舔,试图以撒娇来换取粮食。然而他刚吃完罐头,满嘴腥味,晏沐不得不把他推开,无语道:“木木,放手。”
木木没听懂他的话,但感受到了他的抗拒,往地上一座,砻拉着狗眼看他,还呜呜地叫,怪可怜的。
晏沐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木木很乖,主动凑上去给他摸,把前爪搭在了他膝盖上,脑袋往他怀里拱,毛茸茸的十分可爱。
他从小一直很喜欢狗,什么狗都喜欢,再丑的中华田园犬也见一只爱一只。只是以前他妈狗毛过敏,家里养不了。父母走后他去了美国,连自己都养不好,更何况照顾另一个生命。
此刻见了木木,没了一开始的惊讶,越看越觉得可爱,甚至有把这位“弟弟”拐走的冲动。
“木木,”晏沐叫了一遍这个名字,还是觉得想笑,“你怎么会叫这个名字?”
木木自然不会回答,但听到自己的名字,就汪了两声以作回应,见晏沐不讨厌他,又凑上去闻晏沐的脸,伸出舌头想舔。
木木体型壮士高大,毛色很好,品相端正,一看就知道血统很好,简辞也花了心力养着,体重应该接近一百斤了。晏沐见他伸舌头,忙向后仰去,结果被木木压得倒在沙发靠背上,就看到简辞从楼梯上下来,换了一身休闲的黑衬衫,刮了一夜之间长出来的胡渣,头发也打理过了,一扫早晨醒来时的颓废,英俊逼人,好看得像会发光。
见他们两兄弟相处得不错,简辞勾起唇角,道:“我要带他出去走一走,一起吗?房东约在下午一点,时间还早。”
晏沐好不容易推开木木的脑袋从沙发上起来,“好啊,走吧。”
简辞拿了牵引绳给木木带上,木木熟悉流程,知道简辞这是要带他出去了,十分兴奋,尾巴摇得如同风扇,简辞换鞋时就一直绕着简辞打转,浑身散发出“迫不及待”的气息。
小区住户不多,每一户之间隔的距离很合适,不会让人觉得太近,也不会觉得冷清,房子都不算很大,从外装风格上看,估计住户都是简辞这样的年轻人。
两个人并排,外加中间一只狗,路上遇到了巡逻的保安,简辞打了招呼,顺便介绍了晏沐,对保安道:“这是我朋友,以后会常来。”
晏沐不明所以,保安却明白了简辞的意思。
他们小区的安保做得细致,访客来了一律要登记,又要给主人家打电话,确认身份才能放行,简辞是叫他记住晏沐,免得晏沐下次来的时候在小区门口被拦住。
木木巡视领土一般昂首挺胸,绕着小区走了一整圈才肯罢休,回到家里时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
接近正午,天气比晏沐刚回来那两天稍微凉快了几度,但还是很热,两个人都出了一身薄汗。
开车出去吃了顿便饭,简辞带晏沐去看房子。
两室一厅,地板与墙壁都已装好,比楼下出租的那间少了许多家具,但这样自己改装起来也方便。小区只有三栋楼,保安非常严密,距离S音大步行不到十分钟,楼层高,视野好,一梯一户,各方各面都没什么好挑,若真要买,以晏沐这几天看了许多房子的经验来看,这大概是他目前最好的选择。
房东是位中年女性,打扮得体,一身低调,但看得出价格不菲,对简辞非常客气,领着他们四下看,道:“本来是给孩子买的房子,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两个月后我们就要移民,房子留着也没什么用。价格不是问题,可以再谈,如今房价都是虚高,这样的房子一般人也不会买,住住小两口就算了,要是有了孩子就不够大,不实用。”
房东卖房子,任谁不是往好了夸,以求卖个好价格?晏沐还是第一次遇到,有房东这样贬低自己的房子的。
从小区出来,简辞坚持要请他吃晚饭。
晏沐觉得十分尴尬,因为他与简辞已经相处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简辞大概不会不觉得如何,但他却有种挣扎的歉意,感觉对不起徐绵绵,仗着与简辞相同而不会被怀疑的性别,接近别人的男朋友,实在是很心虚。
简辞像是要带他吃遍整个S市的街巷小店,带着他去了城北一家非常偏僻的小店,吃番茄鱼。
晏沐真的很意外,意外简辞能够找到这么多有意思的,一点也不符合他气质的小店。
中午他们去吃的面,离简辞家不远,但味道也十分好,而晚上这家番茄鱼更是称得上惊艳。鱼不腥,也没有很重的生姜蒜味,非常鲜美,晏沐连汤底一起喝完,舔舔嘴角,还意犹未尽。
简辞撑着下巴坐在他对面,显然心情很好,抽了一张纸巾递给他,道:“以前我都一个人来,每次都会剩下,觉得很可惜,你回来了真的很好,我还有很多想带你去的地方。”
晏沐接过纸巾的手指一顿,“怎么不带绵绵来?”
简辞面不改色,道:“她不怎么吃这些。”
晏沐了然笑了笑。女孩子嘛,要维持体重很辛苦。
简辞送他回酒店,路上说起那房子,问晏沐觉得怎么样。
晏沐望着外头飞速倒退成连一条线的霓虹灯光,一时有些犹豫,“让我想一想,明天给你回复可以吗?”
他父母留下的那笔钱买这个房子倒是绰绰有余,只是对于这笔钱,他始终无法心安理得地用。虽然那对他来说是父母留下的唯一合法的,无法被银行收走作为债务抵押的财产,他完全可以用这笔钱做投资,也可以去花天酒地,即使不能让他过得毫无节制,却也足够衣食无忧,至少买一套房,买一辆两辆玛莎拉蒂都不成问题。其实单单是放在银行里,每个月的利息就已经非常可观,抵得上寻常人许多个月的工资。
“当然,”简辞答道,“不用急,过几天也可以。”
晏沐点头,道谢。
简辞抽出搭在方向盘上右手,按在晏沐脑袋上轻轻揉了揉,眼神与声音都很温柔,“跟我不用这么客气。”
晏沐瞬间呆滞,胸口里的心跳又砰砰快了起来,快到像跑了个全力冲刺的一千米。
简辞送他到酒店楼下,没有下车。
晏沐也说不清自己是失望,还是松了一口气。
告别之后上楼,他洗了个澡,关灯躺在床上,手臂捂住了眼睛,过了一会又偏过头去,从窗帘缝隙中窥看城市的光,心虚与不安在寂静中放大了无数倍。
满脑子都是简辞。
二十六岁的简辞比十六岁的简辞更成熟,不再沉默冷淡,浑身上下都是成熟男性该有的张弛有度和恰到好处,他连十六岁的简辞都没抵抗住,更不用说现在这个,比完美更完美的简辞。
昨夜简辞躺着的那个位置已经空了,床单被保洁换过,半点痕迹也没有留下。
空调依旧维持着昨晚的温度,他却觉得有点冷,裹紧了被子蜷缩成一团,仿佛这样就能找回一点简辞的温度,却又不敢靠近简辞躺过的那半边床,因为仅仅遐想简辞就令他有无法摆脱的罪恶感,令他觉得对不起徐绵绵。
暂时不要见了吧……
睡去之前,晏沐模模糊糊地想,在婚礼之前,尽量不要再见简辞了。
他下定决心避开简辞,但他没想的是,不到十二个小时就打了自己的脸。
第二天与秦林意到西风荷时,简辞一身烟灰西装,带着副有些文艺的金丝眼镜,平白柔和了略显锋利的五官轮廓,站在西风荷布满爬山虎的红砖墙侧,手插在裤袋中,随意却精致,如同民国年代走出来的世家少爷,吸引了无数来往的人的视线。
他身旁还跟着一个人,是六年未见的李禄星。
他们也不知道是站了多久,看到晏沐过来,简辞扬起嘴角,说:“木木,好巧。”
晏沐:“……”
第十五章
其实晏沐跟李禄星,比简辞与李禄星,应该更熟。
高中的时候两个人三天两头在行政楼门口碰到,教务处的老师经常是送走了晏沐迎来了李禄星,或者反过来,再有些时候干脆把两个人都叫过来一起训,省一趟口水。
李禄星这人痞坏,但跟晏沐那种不学无术的坏不是一个路子,相反,他成绩很好,虽然比不上简辞和徐绵绵,但每次考试也能考个年级前百,非常稳定,平时也不见他用功,属于全靠脑子型的选手。
成绩不差,却三天两头被叫去谈话,而且谈话时间通常比晏沐长,是因为一个重点高中绝对无法容忍的原因——李禄星实在太受女孩子欢迎,严重影响了学校的风气。
要说受欢迎,简辞一点也不输给李禄星,甚至晏沐自己也不差,但教导处老师就不会找简辞的麻烦,因为简辞来者皆拒,整个一朵高岭之花。
收到情书拆也不拆直接扔掉,被当面表白就只会面瘫着说一句“谢谢,抱歉”,久而久之女同学们都知道追简辞无望,纷纷远观不再试图近玩,根本不需要老师操心。
但李禄星不。
他与简辞相反,恰好是来者不拒的那一款。但凡有人表白,只要长得还过得去,李禄星就会笑眯眯答应,谈那么一个礼拜,一个月,或者再长一点。
李禄星谈恋爱,超过三个月的没有,短于三天的倒是不少,换女友如同换衣服,是全校乃至全市闻名的渣男,偏偏女生们就爱他这渣劲,幻想着自己也许就是那个命定的能让李禄星浪子回头的天命之女,前仆后继地往他跟前扑,等到一颗少女心被蹂躏成玻璃渣子,再灰头土脸地离开。
晏沐一开始挺看不上李禄星的,在行政楼里遇到,李禄星会冲他笑笑,他从来不给回应。
毕竟那时候他还是个呼风唤雨的小王子,各方面都不比李禄星差,犯不着给李禄星面子。会熟悉起来是因为高二的时候他有一回翘课路过学校人工湖边,无意中撞见了李禄星跟当时的女朋友分手。
那女生长什么样晏沐早已不记得,只记得她当时哭得惊天动地,质问李禄星为什么这么无情无义。
李禄星像是怕被她的眼泪蹭脏了衣服,站得挺远的,闻言耸了耸肩,说:“梦梦,咱俩好之前我就跟你说过的,我不喜欢你,你非要谈可以,但我肯定不会喜欢你,就一个月,一个月后好聚好散,谁也别纠缠。”
女孩子哭得更凶,说你一个礼拜前还不是这样说的。
李禄星道:“一个礼拜前我还是你男朋友,当然要演好男朋友的戏份,现在不是了,我自然就出戏了。你别哭了行吗,我这人软硬不吃,分手这事没余地的,瑶瑶没告诉过你?”
晏沐知道“瑶瑶”是谁,全名季瑶,高三的学姐,在他们学校挺有名,也是校花级别的人物,家境殷实,脾气火爆,人称“瑶长公主”,更是李禄星恋爱记录的保持者,89天,只差一天就三个月。
又争执了几句,女孩子哭着跑了。
李禄星在原地站了一会,明明是他甩人,背影却让晏沐觉得看起来有些苦,好像他才是被甩的那一个。
晏沐觉得自己好笑,竟然站在湖边吹了半天风听别人的墙角,他打算走,谁料李禄星突然转过了身来,对晏沐挥了挥手,笑道:“晏爷,来散心啊?”
“……”虽然不是故意偷听,但被当事人撞到了还是挺尴尬的。
李禄星原地蹦哒了两下,蹿到晏沐跟前来,自来熟道:“湖边怪冷的,回去不?”
他俩同年级,隔壁班,回去顺路,但晏沐不是很想跟他一起走。
大概是他脸上的嫌弃太明显,李禄星这么聪明的人,一下就猜到他在想什么了,“诶,你是不是在心里骂我渣男呢?”
晏沐没否认,心想就是骂你了怎么样,不服打一架?
李禄星“啧啧”两声,“我这怎么就渣了?你情我愿啊,她不接受当时就应该不答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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