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陆阳长眉一挑:“哦,是潘总下午跟你说的那个项目吗?”
高小天不假思索地回答:“是。”
池陆阳双手背在脑后,靠在座椅上看向前方:“没看出来啊,高总监,你还有未卜先知的本领呢!”
高小天不解,这怎么话儿说的?
“潘总没叫你之前,你就过来找我,打算让我跟你们合作这个项目啦?我是不是该受宠若惊一下呢?”
高小天:“……”
一个人在脑子一团浆糊的时候真的不要信口胡诌。
他只好避重就轻:“对,对啊,我觉得你跟我们部门合作那个APP的项目还挺不错的,所以就想问问你,以后我们部门的设计都找你做,你觉得怎么样?”这话说完,高小天都想骂自己一句 “自作孽不可活”。
池陆阳把手支在车窗上,托着腮看高小天的侧脸,倏忽而过路灯在他脸上打下一圈圈橘色的光斑。
跟高小天部门的这次合作确实很顺利,项目经理给的brief翔实而完整,文案让设计师有画面感,没有没完没了的改稿,能够遇见这样的部门,确实工作起来顺心很多。
但是,这绝对不是高小天中午要跟自己说的话。
他沉默着思考,眼神却给某人带来了无形的压力。
高小天也并未打算真从池陆阳那里得到什么答案,他将话题扯开:“那你刚才想说什么?”
一阵沉默后,池陆阳说:“谢谢你!”
“啊?”高小天一头雾水,“谢我什么?”
“谢谢你在我生病的时候来看我。”
池陆阳声音柔和,语气真诚,高小天却觉得右脸被盯得有些发烫。
没想到他会说这个。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高小天打哈哈道:“皇命难违,你也不用跟我这么客气。”
“所以为了表示感谢……”池陆阳想了想说,“周末请你去钓鱼,不知道高总监有时间吗?”
“钓鱼?”这什么情况?高小天有点不适应池陆阳用这种正常人的社交口气跟他说话,这人病还没好利索吧?
“对,钓鱼,去水库钓,你什么都不用管,周日吧,走的时候我去找你。”
高小天对钓鱼还是有点兴趣的,毕竟好久没钓了,忍不住问道:“去哪个水库?”
“银海湖。去过吗,在北郊,开车一个小时应该能到。”
银海湖高小天去过几次,但没在那钓过鱼。他还在犹豫的功夫,车子已经开到了他们小区的楼下。
“那就这么定了,后天见,高总监。”
池陆阳拉开车门,一个健步跳下车子,飞快上了楼。
显然,池陆阳这感冒是好得再利索没有了。
高小天找了一个车位停好车子,放下车窗又点燃一支云烟,希望尼古丁能够让他的脑子清醒一些。
果然,他想起来自己为什么要找池陆阳了!
妈蛋!
高小天暗骂一声,一脑门磕在了方向盘上。
第12章 第 12 章
【单身是种人权,没义务向谁交代——711】
星期六,高小天睡到了自然醒,这周他要回父母家一趟。
收拾停当,又去超市买了些吃的喝的,高小天驱车来到了父母住的小区。
小区是那种六层的板楼,二十多年的老楼,街里街坊住久了也都认识了,经常在一起打牌打麻将。
他们家就住一楼,高小天提着两个大袋子立在门口,正要敲门,就听见屋里传来哗啦哗啦的麻将声。
他叹了口气,用胳膊肘按下了门铃。
“谁呀,我这刚码好牌,东风,我去开门啊,你们不许偷看我牌……”隔着门都能将陈玉珍的大嗓门听个一清二楚。
没一会,高妈妈出来开门。
“妈!”高小天叫了一声。
“呦,小天回来啦,你不是自己有钥匙吗,我这正起‘点儿’呢,你再给我搅和没了。”陈玉珍有点嫌弃高小天耽误她打牌。
“我这不是拿着东西,不方便掏钥匙吗。”
陈玉珍招呼他:“赶紧进来,东西先放那吧,我们还有两圈没打完呢。”
高小天把袋子放下,还没走进客厅,就被屋里的烟味熏了个跟头。他打眼一看,除了他爸高志刚,都是他们家对楼老街坊。
“爸,赵叔叔,李叔叔。”他一一打过招呼,走到阳台开窗通风。
高志刚不乐意了:“我们这开着空调,你给我们开窗户,你想热死我们啊!”
“这屋里都是烟味,开会窗户通通风,一会儿再给您关上不完了吗?”高小天虽然也抽烟,但是不喜欢闻二手烟。他一进屋就觉得这屋里云山雾罩的,不知道的以为走哪庙门里了。
不过既然他爹不乐意,他赌气又给关上了,转身回自己屋里玩手机。
快十二点半,老年麻将终于散了伙。
他听见人都走了,从自己屋里出来,他爸他妈正在收拾麻将桌,高小天一看他爸脸色就知道今天肯定输了,他们玩一二四①的,挂点小彩,其实输赢也就几十块钱的事儿。
高志刚的脸拉得二尺长,埋怨道:“都最后一把了,你干嘛还给老李钱?你一给我们都得给。”
“他跟我算账,我能不给吗?你自己输钱了不愿意给,反倒赖上我啦!”高妈妈不干示弱,有理没理不说,先从嗓门上压倒对方。
高志刚把牌往桌上一扔,更不高兴了:“败家老娘们,以后老爷们玩牌你别跟着瞎凑热闹!”
陈玉珍属炮竹的,一点就着,厉声道:“谁愿意跟你玩啊,你们三缺一找不着人了想起我了,你看我以后再跟你玩来着!”
每次玩完麻将都这样,高小天皱眉,眼见俩人就要吵起来了,赶紧上前打马虎眼:“行了行了,不就玩个麻将吗,至于的吗?你说你们这么大岁数了,打麻将图什么啊,不就图个乐儿吗?赢了当然好,就算是输了能输几个钱?犯得着这样吗?”
没人搭理他。
高志刚倒是不言语了,拿了大把儿缸子去沏茶。
陈玉珍撂下一句:“我做饭去了。”把手里的麻将往桌子上哗啦一扔,扭脸去了厨房。
高小天叹了口气,跟他妈说:“我买菜了,您看想吃哪个做哪个。”说完开始收拾桌子上的残局。
“我就想吃面条,你们爱吃不吃,谁想吃别的谁自己做。”高妈妈话撂在这儿了,高小天这会也不敢再多说什么。
面条汤煮好,三个大碗端上桌子,很普通的龙须面汤,几块西红柿,外加一个卧鸡蛋。
她妈厨艺就这样,高小天自己不会做饭也只能给啥吃啥。
有点怀念同事带的盒饭了。
三人拿起筷子,高小天刚吃一口就觉得味道不大对劲,又麻又苦,但他不敢言声,生怕再招来一场腥风血雨。
高志刚给自己倒了二两白酒,问高小天喝不喝,高小天因为要开车就没喝。
高志刚抿一口酒,又吃一口面,也觉出味道有问题,哐当把碗摔在桌上,问高妈:“你会不会煮面条,往里搁什么了?”
陈玉珍完全不觉得面条难吃,随意道:“剩点花椒油,我看占着瓶子也是占着,就一碗放了一点,你平时不也吃花椒油的吗?”
高小天对他老娘天马行空的做饭理念佩服得五体投地。
别人做饭都是本着怎么好吃怎么来,他妈的做饭原则却是,不能浪费。
剩菜,不能浪费,第二天跟新菜一起炒炒又能吃一顿;剩调料,不能浪费,做饭的时候赶上谁是谁,都招呼进去;剩下的配菜,不能浪费,管他相生相克,只要是能吃的都可以炒在一起。
关键是他妈只有炒熟的技能,却没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力,所以,高小天从小到大只能含泪面对各种黑暗料理。
陈玉珍可能舌头长得天赋异禀,对各种味道都不敏感,在饭菜的口味上极容易凑合,能吃饱就行了。
所以他小时候经常去曹磊家蹭饭吃,倒不是曹磊他妈做饭多好吃,只是比较正常罢了。
吃饭这件事几乎成了他的一种执念。
在高小天心中,好吃的饭就等于温暖的家,如果谁的妈妈做饭特别好吃,那她一定是个特别温柔又善解人意的妈妈。
高志刚一听面条里放了花椒油,端着碗就去了厨房,把一大碗面全部扣在了垃圾桶里,自己翻出一袋方便面,烧水煮面去了。
陈玉珍被高志刚这种公然挑衅又浪费粮食的行为气着了:“你看看你爸!”高妈瞬间开启吐槽模式,“什么人啊,加点花椒油就全给倒了!不爱吃自己做去啊,一个个全都擎现成的!这日子我是没法跟他过了,回头我去山里买个院子,我自己过去,你们爷俩爱谁谁……”
这些话高小天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隔三差五他妈就要念叨一遍,他只好各种劝她妈别生气。
这边刚安抚好,他爸在厨房听见他妈抱怨也来劲了:“多少年了连个饭都做不好,就知道凑合,谁家媳妇跟你似的。”
“你不想凑合自己做去啊,你不是会做饭吗!”
“干啥啥不行,收拾屋子收拾不利索,做饭做不好,一点女人样都没有。”
“你就知道挑我毛病是吧,天天跟我找不痛快,我干什么你都看不上,以后我什么都不干了,你自己干去吧!”
“……”
无数个声音在房间里盘旋,忽高忽低,像一群吸血蝙蝠一样,而高小天就是这群蝙蝠唯一的猎物。他的耐性终于在蝙蝠无休止的撕扯中耗到了尽头。
“行了,吃不吃饭了!”高小天怒了,暴吼了一声,整个世界都清净了。
一顿饭吃得不欢而散。
高小天靠在阳台上抽烟,他不记得父母的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
他小时候,有一阵子曾经特别希望他们干脆离婚算了,这样就不用听见他们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没完没了的争吵。
如果两个人决定在一起,那就学会包容对方的缺点,如果做不到,那就分开,不用每天都拿对方的缺点彼此折磨,这是我们常说的好聚好散。
如果必须吵一架才能解决问题,那就就事论事,别把吵架当成翻旧账的开始,越翻账越多,伤害也越深。
如果婚姻注定是爱情的坟墓,那就干脆别给自己挖这个坑,站着看别人埋葬爱情,难道不比躺下又起来诈尸强?
可惜,很少有人能做到,并且给自己找了各种理由来凸显自己的委曲求全。
“为了孩子”是古往今来不离婚的首选理由,大人把对离婚的恐惧和内心的懦弱一句话就推倒了孩子身上,让孩子来承担这没来由的负罪感,自己宁可躲在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里,也不愿意踏出新的人生。
现在呢,借口还是为了孩子,但背后却暗藏了各种经济危机——离婚了,房子怎么办?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谁都不敢净身出户,就算是把房子卖了,房款一人一半,再想买到同样大小的房子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更别说那些房贷没还清或者房子是婚前财产的了。
想想这麻烦的婚姻,何必呢?所以这么多年高小天一直一个人,他给自己定的原则就是,办事可以,不谈感情。
不知不觉中,几只烟已经抽完,待他再要拿出一支烟的时候,手机响了。
他看了下屏幕,“曹二磊”来电。
“喂。”
“你跟家呢吗?”曹磊问。
“在呢。怎么着?”高小天再次将烟点燃。
“来不来拳馆?”
“一会儿的吧。”
“那我等着你,晚上一起吃饭吧?”
“行。”高小天深深吸了一口烟。
“我听你声音怎么不太对劲儿啊?”
“没事儿,就是有点烦,你让我揍你两拳就好了。”
曹磊乐了:“你能揍得着尽管来揍,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是吧?”
“滚!”高小天挂了电话。
他收拾了一下,措辞极为小心地跟爸妈分别道别,终于逃出家门。
高小天长舒一口气,发动汽车,风驰电掣地向拳馆开去。
挥完最后一个冲拳动作,高小天“咣当”一声,重重地躺到了拳台上。
结实的胸膛不住起伏,汗水争先恐后地从毛孔里奔跑出来,在近乎完美的肌肉上画出一条条蜿蜒的曲线,随后滚落下去,很快就在地板上洇出一个人形。
高小天整个人都脱了力,耳边只剩自己粗重的呼吸声摩擦着骨膜。
训练馆的排风扇要死不活地转着,将射入的光线切割成一条一条的,排出浊气的速度远远跟不上这群荷尔蒙爆表的男人制造空气污染的速度。
高小天的视线上方有几个绿色的吊扇,颤颤悠悠地在空中打着转,好像随时会掉下来,连个摆设都算不上,简直是隐藏的凶器。
曹磊看高小天躺着不动,过来踢踢他的腿:“哎哎,起来,边上溜达溜达去。”
高小天斜了他一眼。
曹磊是他发小,俩人从小一起练散打,一直练到高中,曹磊去读了体大,毕业后磕磕绊绊成了这家拳馆的老板,高小天则去读了一个本地的大学。
与很多中二时期的少年差不多,高小天练散打的最初目的,可能是武侠电影看多了,个人英雄主义爆棚。
现在呢?现在应该是他宣泄情绪的唯一途径了吧!
那些要把他逼疯的情绪。
左脸还残留着一丝闷痛,腹部也挨了一拳。高小天觉得自己像个受虐狂,将这些痛感掰开了揉碎了仔细品味,并进化到了可以分门别类,像配菜一样研究不同搭配效果的变态程度。
比如有的如同针扎,细小而尖锐;有的像电击,犀利而不容躲闪;还有的像熔岩流过,缓慢而炙热,带起一片火烧火燎。
但高小天觉得这些都还不够,外在的疼痛怎么都比不上他心口里往外汹涌的痛意,好像要将他整个人撕裂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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