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一听,就是虚情假意。
可最后一句话,仿佛魔咒,扎根在了陆安森的心里。
他说,他将一生用身体愉悦他。
多么撩人心魂的甜言蜜语。
倘若是真心,陆安森觉得自己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可惜,男人从头到尾没有一句真情实意。
他把他当猎物,只想猎取他的真心。而等到他真的献出真心,他就会嗤之以鼻。
眼前眉目如画的漂亮男人啊,比任何人都心狠。
真应了那句话,越漂亮的东西越有毒。
程朗,亦然。
陆安也不拆穿他的谎言,只僵着脸,声音淡淡:“不好意思,我不稀罕。”
程朗寒了脸,手指下意识地放到沙发上敲打着。他暗暗呼了一口气,忍住心中翻腾的怒火,笑着问:“那陆哥,你稀罕什么呢?”
陆安森怔怔然,蓦然发现除了母亲、除了钢琴,竟真的没什么稀罕的东西。不,也不是没有,顾彦川、凌舟,是他生死相许的好友。
想到顾彦川,陆安森又想到了被程朗发现的秘密。他给顾彦川作曲这事,程朗必须守口如瓶。于是,他冷着脸,一丝不苟的语气:“程朗,顾彦川的事,我希望你懂点分寸。”
程朗皱起眉,因男人口中维护偏袒的口吻而心生不满。
陆安森对顾彦川是出于什么感情,才会放弃钢琴、并且为他作曲?
是爱情?
还是恩情?
程朗发现自己对这点分外在意,一颗心酸啊酸啊,那滋味别提多难受了。他这边各种撩拨、各种深情告白,男人不为所动,难道是因为心有所属?
如果真的是那样,他会哭死的。
程朗心中五味杂陈,面上也阴晴不定,声音冷涩:“你喜欢他?”
陆安森知道他指的谁,摇头道:“程朗,我不喜欢男人。”
这个“不”字一出口,程朗瞬间笑靥如花。管他后面是什么,那都不是重点,他不喜欢顾彦川就好。
程朗伸手拍拍男人肩膀,自言自语着:“我想也是,你那么喜欢弹钢琴,而顾彦川却携恩图报,拿走了你最珍贵的东西,简直是伪君子、真小人。他一定伤透了你的心,对不对?所以,你不喜欢他。这样很好,我会更爱你这颗干净的心。”
陆安森:“……”
他真的看不懂程朗,面前漂亮聪慧的人,怎么说话做事不停犯蠢?
不,不是犯蠢,是装聋作哑、装疯卖傻,是存心想气死他。
陆安森被他气黑了脸,指着他低喝:“程朗,你赢了,你这张嘴搁古代就是一生物武器,一说话,死人都能气活了。”
程朗眨眨漂亮的眸子,笑着说:“哈,承蒙夸奖,受之有愧。”
陆安森扶额,情绪近乎崩溃地叹息:“程朗啊程朗,人世间有那么多可以舍弃的东西,为什么你……偏偏不要脸!”
程朗:“……”
这是人身攻击啊!
好犀利!
可他怎么反驳呢?
气氛尴尬了三秒钟,敲门声响起。
“砰砰——”
两人闻声望向门口,关着的房门外传来年迈男人的声音:“少爷,夫人在楼下唤您。”
“知道了。”陆安森应了一声,起身往外走。
程朗也站起身,走的比他还快,临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还故意握住他的手,挠了下他的掌心。
真是一刻都不安分!
陆安森的脸又黑了。不过,他也没说什么,走出书房。
书房外,站着的是陆家管家孙雷。他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一直兢兢业业为陆家服务。当看到少爷出来,微微躬身,礼节备至:“少爷。”
陆安森“嗯”了一声,走过去,倾过身,与他耳语几句。
孙雷听了,一边点头,一边看向正往楼下走的程朗,眼里闪出困惑的神色。
少爷对外人,可从没有这么温柔体贴过。
陆安森没有解答孙雷的困惑,下楼招待宾客了。
其实,说是宾客,大多都是陆夫人年轻时结交的生意伙伴。孙瑛虽然现在很小女人,爱撒娇、爱攀比,行事作风有些幼稚,但她之前,确实是个雷厉风行的女强人。
陆家多半产业,都是她打下来的。而打天下也不易,她与丈夫陆致明同是工作狂,当丈夫操劳病死,她才后悔晚矣。于是,辞去职务,回归生活,也经常教育儿子不可太过忙碌。但儿子显然比她还拼命,所以,她便经常缠着儿子,这些天跟程岚攀比,多半也是想让他多放松放松。
可怜天下父母心,很多事,都不是表面看到的那样。
孙瑛看到儿子下了楼,纤眉皱起。这大忙的日子,儿子钻书房干什么?而且,如果没看错的话,刚刚程朗也是从书房里出来的。两人在书房呆了很久?谈什么需要谈这么久?
孙瑛满心疑惑,但也没多想,而是走过去,挽住他的手,给他介绍宾客。
陆安森不会说客套话,也不喜欢这种互捧和恭维,全程面瘫着一张脸。那些宾客久经商场,早习惯了他不苟言笑的样子,笑着敷衍两句,也都没往心里去。
孙瑛却是不开心,板着脸低声说:“阿森,你就不能笑笑?你看人家程朗——”她说着,指着不远处与一名大腹便便的男人说笑的程朗。
程朗笑容灿烂,眼眸染笑,那张红润的嘴唇开开合合,也不知在说什么,但逗的那人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果然是个惯会伪装、油腔滑调的男人!
他莫名地不爽起来。
事实上,他错怪了程朗。
与程朗对话的男人叫马成功,有点人如其名的意思,真的马到成功了,是新近出名的土豪。他两年前一贫如洗,买张彩票中了两百万,就去非洲开矿产。也该他走运,听说挖到了黄金,瞬间暴富的流油。
当一个人有钱了,接着就会想要名声。附庸风雅这词,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
马成功不想只当个土豪,近几个月来最喜欢结交些艺术圈的人。而红火一时的程朗,理所应当地成为他结交的对象。
瞧,多么年轻俊朗的男人啊!长得就跟朵花儿似的!
马成功绞尽脑汁也只能想出人比花娇这个词语了,老天啊,倘若我能得到这娇花儿一丝的喜欢,我都愿意倾尽我所有的财富。
没错,马成功看上程朗了。所以,极尽恭维之能事,还能在爱意的刺激下,罗里吧嗦出一万句对程朗钢琴技术的赞美:“程大师,您刚刚弹奏的钢琴曲真是太美了。听听那清新悠扬的旋律,我仿佛嗅到了玫瑰花的芳香。啊,听着这天籁之音,仿佛尘世间的喧嚣、烦扰,也远去了、消散了。太美了!请问,您怎么能弹奏出这么美的曲子呢?您是贝多芬大师的转世吗?还是莫扎特大师的后代血脉?我深深为您的钢琴曲倾倒了……”
程朗:“……”
他发誓,这是他所听到的最浮夸的追捧。如果是以前,他或许还能听听当乐子,现在,只觉马成功在故意寒碜他。这些话若是被陆安森听到了,绝逼是天大的笑料。
程朗听不得这些话,可伸手不打笑脸人,他也不能说其他的,只能笑着表达谦虚,然后,东扯西扯,止住他的吹捧。
可又能扯什么呢?
程朗压根就不认识他,而且也没有认识他的想法。不是他相貌歧视,而是面前的人长相实在对不起观众。三十多岁的人,头发秃顶不说,身材也发了福,瞧那挺着的肚子,说是怀孕九个月的孕妇,估计都有人相信。
程朗欣赏不了这种美,忍着嫌弃,勉强聊了几分钟。他其实也暗示了自己有别的事要忙,可男人太热情了,几次伸手拦住他。大庭广众下甩脸子,有损他形象,理智还在线,是万万不能做的。
“说实话,我听过您好几场演出呢。孤儿院那次,我去了,可能您没看到。对了,还有养老院那次。程大师,您真是一位善心而伟大的钢琴师。我对您的敬仰之情,宛如长江水,可谓滔滔不绝啊……”
罗里吧嗦又一顿追捧,程朗听得都快要吐了。他是真心听不下去,笑的脸也快僵硬了。真亏了他伪装能力高,不然,早就动起手扁人了。
程朗正饱受煎熬中,就看到陆安森投过来的讽刺视线。那眼神,轻蔑的、冷笑的,还带着点儿失望,简直比马成功的追捧还要让人难以忍耐。
第28章 建国后,动物不准成精
陆安森……为什么要这样看他呢?
他知道,他在嘲笑他,笑他虚伪、笑他可怜。
可他能怎么办呢?
他能摆着冷脸骂人吗?
他能说,拜托你滚远点,看到你的脸,我跟吃了大便没差吗?
不能!
他是靠粉丝吃饭的,是靠这些财大气粗的商人吃饭的,离开他们,他什么都不是。这世界上有才华的人太多了,长得好看的人太多了,可惜,太有脾气的人,活不下去的。
程朗想起刚成名那段时间,也曾见过一个出色的名叫洛成浩的钢琴师。他其实钢琴弹得比他还要好些,也出演了几次商业演出,可他太过清高,不屑弹些流行的乐曲,弄得一些大老板很难看。久而久之,就没什么人请他弹钢琴。而他长相只能算是中等,也没什么粉丝支持,很快就昙花一现、如流星一般陨落。
去年,他去杭州与一个流行女歌手拍MV时,曾见过他一面。他已经不再弹钢琴了,那双手整天摸着方向盘,成了碌碌无为的出租车司机。
人人羡慕他们光鲜亮丽,殊不知娱乐圈这块繁花地,新陈代谢比消化系统还要发达。你不知道因为什么,而突然间声名狼藉、一败涂地。
当然,仅因为这些,就畏畏缩缩,未免有些谨小慎微、懦弱无能了。
可是,居安思危的准则已经刻进了他的脑海。
简单说,程朗他,并不是如表面展现的那般,是个乐观的人。
这一点,从他的出身背景就能探得一二。
程朗没有父亲,母亲一人抚养他。虽说给了他最好的母爱,可是,缺失的父爱让他生来便没有安全感。
单亲家庭,且母亲未婚先孕,这样的事是瞒不住的。童年时期,他没少因为这些而遭人冷眼和欺辱。精神上的欺凌便罢了,物质生活上的不安稳,也让他经常羞窘。上学时,穿不了新衣服、吃不了好饭菜,学钢琴时,买不起钢琴、请不起老师……太多太多类似的事情了……总之,程朗在这样的环境下,没长歪,完全是他天性良善。
后来,他成名了,经济上富有了,可这种突然的富裕就如同海市蜃楼,给他一种虚幻的感觉。
不真实、患得患失。
谁能看到程朗高傲外表下,其实敏感脆弱的心呢?
此刻,程朗看着男人眼里的讥讽和冷笑,心里委屈地想哭。他衣袖里的手微微握着,然后,也不管马成功说什么,径直往陆安森的方向走。
陆安森见他走过来,脸色不是很好,微微皱起了眉头。他其实很不满,程朗能轻易勾起他多余的情绪。他看不得他不开心。
“我头疼,我觉得我可能脑震荡了。”程朗走过来,随意给自己扯了个蹩脚的借口。
“嗯。”陆安森应了一声,迈步往楼上走。
这是什么意思?
不管他了?
太没同情心了!
程朗还没来得及体会心寒的感觉,走在前面的人回头看他,眼眸说着:跟上。
程朗看懂了,迈步就跟了上去。他不知道男人想做什么,但心情糟糕的他看着对方高大伟岸的身影,心里就舒服了很多。
这个人背影看着多么成熟稳重,他沉默寡言的样子也带着深沉内敛的魅力。
程朗心想,多么讨人喜欢的男人啊!一举一动,都那么优雅迷人。如果我是女人,我会向全世界宣告,他是我的。
可惜啊,真是太可惜了……
程朗跟着陆安森又一次进了书房,这次,书房里除了他们,多了个孙管家,恩,还多了一只……超级萌超级萌的狗狗。
纯白的毛发,看上去具有高贵的气质,小巧可爱的体型,远观像是一个毛茸茸的球体。它的脑袋很小,黑溜溜的眼睛带着灵气,面部表情很丰富,透着聪明、机警,以及好奇的天性,煞是讨人喜欢。
程朗觉得自己的心被这萌物给萌化了,情不自禁地走过去,把它抱在怀里。多可爱的小天使,闪着黑溜溜的眼睛看着他时,好奇又友好。
刺啦——
友好的狗狗伸出爪子,勾坏了他的衬衫,裂开的口子露出一点艳丽的茱萸。
程朗脸色顿时拉了下来,刚夸它友好来着,尼玛,这脸打的啪啪响。他面色不悦,把狗狗放下来,看它摇头晃脑去扒男人的裤脚,心都碎了。
不科学啊!
他这张盛世美颜,再配上这么温柔友好的笑容,狗狗,为什么不能跟他友好交流,还见面就抓坏了他的衬衫呢?简直跟他主人一个德行!欠虐、欠收拾啊!
“陆哥,你家狗抓坏了我的——”程朗说到一半顿住了,因为他意识到自己似乎再跟一只狗较真,这……不符合他的身份及气质。
他可是优雅高贵、温柔大方的钢琴男神程朗啊!
“怎么了?”陆安森闻声转过身来,他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进书房,就直奔孙雷而去了。之前,他吩咐孙雷取条毛巾和冰块。程朗后脑勺有个包,需要冰敷下,消肿化瘀。
“没,没……”程朗咽下想要告状的话,走到沙发旁坐下,决定不跟一只狗一般见识。
陆安森接过孙雷手中的毛巾和冰块,挥手示意他下去。
孙雷看着自家少爷的举动,又看了眼直接坐到沙发上仿若主人的程朗,眉头皱了皱,眼里闪出些许深思。不过,他什么也没问,转过身出了书房,还轻轻关上了房门。
陆安森用毛巾包好了冰块走过来,见程朗眉头皱着,以为他是先前头被撞的后遗症,便道:“快趴好,我给你冰敷。”
程朗抬起头,看见他手里的东西,一目了然。他是刚刚才说脑袋疼,陆安森冰敷东西都准备好了,看来是早有此意。哈,还亲自给他冰敷,看来对他还很上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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