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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穿越重生)——月寂烟雨

时间:2018-05-15 10:17:08  作者:月寂烟雨
 
 
第44章 回府
  大年初一, 沈歌与荀飞光睡了个懒觉。
  荀府他两最大, 也无谁来叫他俩起床, 最终还是荀飞光骨子里的自律起作用,硬将沈歌从被窝里头扒出来。
  沈歌瘫在床上耍赖, 荀飞光一件一件帮他穿好衣服。
  沈歌抱着荀飞光的腰不肯动。
  “可是身子不适?”荀飞光伸手抚上沈歌的额头,漆黑的眸子里带着担忧。
  沈歌摇摇头, 脑袋埋在他胸腹间,傻笑几声, “荀哥, 我当真太喜欢你,现如今还恍在梦中。”
  “不是梦, 快些起来, 等会我们回荀府。”
  沈歌一激灵,“回那个荀府?”
  沈歌与荀澄相处那么长时间, 对那个荀府也略知一二, 先不提那个来过一次的古怪二婶,便是家里的老太太就足够令人心惊, 沈歌可没忘记, 他刚把荀府的镇国公拐到手。
  荀飞光点头。
  沈歌瞬时白着那张精致的俊脸,可怜兮兮道:“荀哥,今日可是大年初一,我与你回去会不会给老太太……添堵?”
  “无妨,老太太七十多岁年纪,所历非寻常人能比。再者, 我与你之事,老太太听了唯有高兴,又哪会堵心?”
  沈歌越听越不对,他疑惑道:“荀哥,老太太是你祖母么?”
  “自礼法而言是。我亲祖母在我父亲四岁时病逝,老太太乃我祖父继室,我二叔是他亲子。”
  “这么说来,老爷子有几个子女?”
  “唯有我父亲与我二叔两个。在我父亲之前,荀府向来人丁不旺,几代单传。我二叔倒是有三子二女,老小现今方四岁。”
  沈歌点头,又纳闷,“我先前见过你二婶一次,她看起来非常年轻呐。”
  “先前那位二婶已病逝近十年,这位是后来方嫁入荀府。”
  这时代的死亡率着实有点高,沈歌点头,对他荀哥的家庭成员已有大致的了解。
  这时,荀飞光又道:“认不认得出都无碍,有人朝你打招呼你点头便是,我与他们关系平平。”
  沈歌再次点头。
  荀飞光见他这模样,眼底露出一丝笑意,“当真想清楚了?进我荀家之门可就要成为我荀家之人。”
  沈歌神色郑重地看着他,“一样,荀哥,你也想清楚了么?若你带我回家,你便是我的人。”
  “我不接受你与除我之外的人成婚,不接受你再有妾室通房及任何亲生孩儿,我亦同样不会再有妻妾子女。若日后我们之间有第三人,我必与你恩断义绝。”
  沈歌说得极认真,荀飞光看着他,神色柔和,“我心如君心。”定不负相思意。
  沈歌朝他一笑,“此心随身灭,生年不做改。”
  “嗯。”
  沈歌与荀飞光起得晚,他们起床时荀家别院内所有人都各归各位。
  沈歌打算去厨下打点水,却见一娉娉婷婷的女子端着一脸盆过来,沈歌一眼便认出来人,“绿枝!新春吉祥,你何时来的?”
  绿枝一笑,“公子万福。昨日刚到,我接到韶信的信便从沈家村出发,路上正巧与他们会合。”
  沈歌知晓绿枝身怀武功,身体素质比自己好得多,跟随一干武人赶过来也无事
  沈歌与荀飞光洗漱完后出来用早餐,方发现,韶信与荀澄都在。
  沈歌上一年便已考上举人,故再无谁给他压岁钱,只是互相贺喜。
  沈歌看到韶信方想起来,低声问荀飞光,“荀哥,你在南边未受伤罢?”
  “无,洋夷与倭寇不成大器,不过占了火器之便利。”
  沈歌这才放下心。
  荀飞光乃镇国公,在街上能骑高头大马,他若喜欢,还能带上仪仗,令百姓回避。
  沈歌现如今不过一小小举人,他尚未与荀飞光成亲,自然无法享受荀飞光那套规格,只能坐在马车上。
  荀飞光向来低调,今日方大年初一,他不愿高调,便和沈歌一起坐马车回荀府。
  马车沿着主干道往前走,直来到一座高悬“荀府”牌匾的府邸前。
  高大庄严的宅子,沉实厚重的大门打开,露出宽广的道路。
  穿着整齐的仆从肃容站在一旁,在凛冽的寒风中纹丝不动。正中间站着几位衣着华丽的人,男女老少都有,全都是迎接荀飞光之人。
  荀飞光带着沈歌向前走到人群前,对中间那名白发老妇叫了声,“祖母。”
  老妇慈祥地笑开了,“一路上可有冷着饿着?”
  “无,多谢祖母挂怀。”荀飞光上前略扶一扶她,“天冷,祖母快回去,莫冷着。”
  说着荀飞光又向旁边的几人打招呼,“二叔,二婶。”
  荀厚邈与李谦蓉忙朝荀飞光回礼。他们虽是长辈,但身上无爵,荀飞光乃实权公爷,手段狠厉,几人无论如何都不敢得罪于他。
  荀飞光握住沈歌的手腕,拉着他朝众人介绍道:“这是沈歌,往后在家大家看做与我一辈的就成。”
  在场诸人,闻言绝不敢有二话,纷纷和善地朝沈歌笑,小辈按辈分叫人。
  沈歌笑得有些拘谨,不过荀飞光温热宽大的手掌包裹住他的手腕,沈歌由此得到绵延不绝的力量,并不怵这一家子亲戚。
  一行人走到正堂,各自按身份坐下。老太太在主位上落坐,荀飞光坐在右边第一位,沈歌挨着他坐好。荀厚邈坐在左手第一位,李谦蓉坐在他身边。
  其余小辈各自按往常的身份坐好。
  老太太睁着有些浑浊的眼睛打量沈歌,神情很是和气,“不知沈公子哪里人士?”
  荀飞光答:“道宁府人,去年秋闱刚考上举人,三月春闱则考进士。祖母,你唤他沈歌便是。”
  “哦?怪不得,老婆子生平还未见过这么俊的小哥,原来是举人,也无怪乎格外钟灵毓秀。”
  沈歌不知如何与这等身份的人打交道,只好一直微笑,仿佛不大好意思。
  李谦蓉咯咯笑几声,“可不,我先前听说歌儿在别院时还专门去瞧了瞧,正叫我大开眼界,不愧是飞光的弟子。”
  老太太问荀飞光,“歌儿原先是你的徒弟?”
  “算不上,他不过向我请教过几回,我们乃平辈相交。”
  老太太了然地点头。
  李谦蓉在一旁笑道:“歌儿初到京都,我还去看过。先前不知你要来春闱,刚好我娘家侄子也要春闱,你二人正好认识认识。”
  沈歌朝她笑了笑。
  荀飞光不过带着沈歌略在正堂里坐了坐,不一会儿就回去了。
  沈歌告别时还收到见面礼,荀厚邈夫妇送的是些文房纸墨,老太太送了块温润细腻的玉。
  沈歌完全没想到过来还得准备见面礼,以前也未经历过这种习俗,不由有些尴尬。
  荀飞光在后头扶了下他的腰,示意他收便是。
  沈歌跟着荀飞光回主院,荀飞光转头让荀澄给他各堂弟堂妹送沈歌给的见面礼。
  沈歌来到荀飞光的地盘才有心情四下打量。他发现荀飞光这地方并不算多华美,然而十分大气肃穆,有种久经岁月沉淀的优雅。人只要站在这里,便不由自主地变得稳重。
  荀飞光带沈歌逛一圈,发现这院子极大,比起那个在道宁府半山腰占了一大片的荀家庄来不遑多让,尽管这里是寸土寸金的京都。
  沈歌与荀飞光感叹,“没想到一座院子便这么大,也无怪乎一个荀府便是一条街。”
  荀飞光道:“此处乃荀府主院,大些也寻常。”
  “咦,这里便是么?”沈歌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往四周看去,面露赞叹的神色。
  院内几颗老树都掉光了叶只剩树杈,上头铺着点残雪,院内亦是如此。尽管这里是京都,但极有闹中取静之感,舒适度一点都不亚于深山老林。
  “嗯。”
  沈歌有些惊讶,“我以为主院会留给老太太住。”
  “按理说来应当如此,不过当年我祖父去世后,祖母便提出我方是国公,要搬出去,我未拒绝。”
  当年老太太也就是做个模样,她未想到荀飞光一点都未推拒,直接应下,把她噎了个半死。
  话都放了出来,老太太不搬也无法,由此主院便腾了出来,由荀飞光一人独居,老太太反而迁到一旁的错玉苑。
  荀厚邈夫妇也以为父亲不在,家里该由他们做主,不想棋输一着,怎么也斗不过荀飞光这个有权有势的实干国公,这些年已老实许多。
  沈歌感慨,“不是道以孝治天下么,荀哥你还真是一点都不客气。”
  荀飞光淡淡道:“有何好客气的?难不成上面那位会喜欢一个德才兼备的国公?”
  沈歌听出点味来,他左右看了眼,压低声音问道:“荀哥,你是不是与皇帝不合啊?”
  “嗯?”
  “别打马虎眼,快说,这可是重大政治问题。”沈歌催他,“我三月便科考,这关系着我的政治立场!”
  荀飞光道:“倒也无甚合不合的,不过是政见不一罢了。不过,你若与我在一起,恐怕春闱考得再好,也不会受重用。”
  沈歌听了这话,心里有底,摆摆手道:“我碍,我本身就不大喜欢朝堂,志不在此。”
  荀飞光看他,“我倒不知你心里头早已有规划。”
  沈歌有些得意,“人生计划总要有,说出来保准让你吃一惊!”
 
 
第45章 学院
  荀飞光见沈歌这模样, 眉眼不禁含了点笑意, “愿闻其详。”
  沈歌道:“我原想着, 待春闱后回乡办个学院,先培养一批人才, 也为我朝尽些绵薄之力。
  “成,若是要办书院, 我帮你请几位先生。”
  沈歌摇头纠正他荀哥,“并非书院, 而是学院。”
  荀飞光不解, “这有何区别?”
  “一般而言,书院奔着科举而去, 我想办的学院则不然。我想办的学院乃巫医乐师百工之学, 孩童过来学上三五六七年便有一技之长,可独自谋生。”
  荀飞光难得眉头微皱, 民间的手艺一般用于传家, 连徒弟都不收,纵使有人要办这样的学院, 上哪找先生去?
  何况士农工商, 一般书院教学生取士,若来个学院教学生做工,风评可想而知。
  荀飞光委婉道:“恐怕难以请上合适的先生。一般人家也多以科举为主,不大乐意学百工活计。”
  沈歌不在意,“我并不求一蹴而就,慢慢来便是。我今年方十九, 哪怕寿数仅六十,也有四十一年,这么长时光,足以将一所学院办起来。”
  “再者,”沈歌朝荀飞光笑笑,“不是有你在嘛,我不怕。”
  荀飞光心头一软,揉揉他的脑袋,“言之有理。”
  “其实我并非不办科考科目,我只是想办一所全面的学院。学生若想考科考,便学科考之科目;想学做工,便去工院学做工的手艺,各得其所。”
  这个问题沈歌早便想过。
  一般人读书都为科考,然而有些人读一辈子仍是个酸秀才,连家都养不起。
  人的天资有别,有些人学一阵便开窍,有些人学一辈子也不得其门而入。何况春闱三年方一次,一次取士三百人,这么多人,挤破脑袋也挤不到一个名额。
  若是有所杂科学院便又不同,读出来从商也好,做工也罢,好歹给年轻人一条往上走的路,不必一辈子在地里刨食
  荀飞光点头,“可考虑施行。”
  沈歌懒洋洋地往他身上靠,“若办一个小学院,我自己来便行,我现下好歹是一方举人,便是没考上进士,应当也有人愿给我这小小的面子。但若日后规模大了,恐怕就得借你的势。”
  沈歌没跟荀飞光客气,荀飞光也不在意,“好。”
  沈歌声音认真了些,“常言道: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许如今的人还不理解有这么一类学院的好处,日后便会明了。”
  荀飞光满头雾水,伸手揽住他,问:“何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沈歌想了一下,便道:“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今者众众,贫者无立锥之地,事力劳而供养薄,民争无度,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嗯?”
  “现如今是这样罢?”
  荀飞光颔首。
  “我前世十三万万人口,疆域总体而言与现如今相去不远,却是难得的盛世。”
  荀飞光有点懵,“这般多人口,土地如何养得了?”
  “我前世稻米等粮都是高产作物,还有机械与化肥辅助,播种与收割都不需人手,一人便能种许多地,其余人马从事各行各业。”沈歌不知荀飞光是否能想象,他最后总结道:“人们安居乐业,基本所有行业都欣欣向荣。”
  荀飞光一脸难以想象,“你前世的君主可真够圣明。”
  沈歌望了望四周,压低声音道:“我们前世早已无什么君主,都被推翻了,最高领导人由全国票选而出。纵使其余国家有君主,也不过是样子货,不管实事。”
  “你们还真是……”荀飞光摇摇头,找不出形容词。
  事实上这亦是沈歌一直对当官无甚兴趣的原因之一,他前世活得自由自在,遵纪守法即可,并不会受压迫,也从没想过压迫别人,成为“牧民者”。
  沈歌回到正题,他组织语言道:“我前世种种,大多赖于生产力。盎中有米储,架上悬衣裳,人们衣帛食肉,自不必拔剑出东门,为乱于世。”
  荀飞光沉默。
  沈歌神色认真,“我重活一世,不求丰功伟业,只求能开一源,为我朝百姓点一盏灯,在这亘古长夜中指引一个可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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