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营地内又在说书,沈歌的亲兵董小伍撩开帐子,“二爷,伙头兄弟给您送鸡汤来了。”
“咦,哪来的鸡汤?”沈歌抬起头来,有些疑惑。
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连想搭个营都困难重重,哪里会有鸡?
正在沈歌问的当头,伙头兵已进来,他憨厚一笑,“回二爷,是野鸡,傍晚运气好,刚巧捉到一大一小两只笨鸡,我寻思着这点肉明日放下去大锅饭里,给大伙塞牙缝都不够,便给炖了汤,您好好补补。”
“老邵。”沈歌招呼他进来,“辛苦。”
老邵憨憨笑了几声没说话。
老邵是清凌卫最老的伙头兵,今年已近四十,几乎清凌卫组建之初他便在。他现如今的梦想乃娶上一房媳妇,过几年从清凌卫中回去之后能带着好几个儿子回祖籍。
这些天来,他给沈歌送宵夜送得最多,不过其余人也送得不少。
沈歌最近一段时日着实吃了不少以往没吃过的东西,比如将士们掏的鸟蛋,抓的鱼,打的野味,甚至路上摘的野果。若沈歌不收,这些汉子往往羞涩地一放下就跑,绝不回头。
“这时辰快巡完营了罢?你去请荀哥,若他那头事了便请他早些回来。”再多等会儿,野鸡汤冷了就会有腥味。
董小伍飞快地跑过去。
沈歌原先选他当亲兵只因为他也叫小伍,令沈歌极有亲切感。相处一段时间后,沈歌方知会被派至他身边的压根无普通人,小伍看着黑瘦,不大起眼,实际极伶俐,身手也好,能硬抗三五个大汉不吃亏。
荀飞光正带人巡逻。
他们这队伍规模大归大,实际上要注意的事情也极多,明哨暗哨流动哨,每日都不能松懈。无论有何事,荀飞光每日都会带着韶信等人亲自巡查至少一遍。
这般长年累月的同食同寝及身先士卒,荀飞光在部下中的威信极高,众人不仅敬佩他的身份,更崇敬他的为人。
沈歌看在眼里心中也敬服,这般带兵有多辛苦他不过体验几个月就隐隐吃不消,而荀飞光则持续十几二十年从未动摇。
依照荀飞光现如今的身份,他完全可令韶信带兵南下,自个或骑马或坐车或走水路慢慢追上来,就如本朝绝大多数将领一般,但他从未偷过这种懒。
董小伍去了许久,荀飞光方回来。
现如今又到了九月份,好在这边已极靠近南关府,天气并不冷,若不然还有得受。
沈歌用小碗将汤舀出来,率先递到荀飞光面前,“今日可还顺利?”
“一切安好。再过两三日,我们便能抵达南关府,到时好好歇一歇。”荀飞光看向沈歌,眼底里带着不大外露柔情,“苦不苦?”
“我一路骑着马,也未走什么路,其实不怎么辛苦。”沈歌给自己也盛了碗汤,盘腿坐着喝汤,“荀哥,你去岁也是这么赶过去么?”
“去岁要紧急得多,我们没带兵,一行人紧赶慢赶骑马跑过去,一路上活活累死八匹马,总算赶到。”
沈歌的心吊了起来,“而后呢?”
“我们赶到之时洋夷还挺嚣张,派过去交涉的使臣被扒得只剩一条裤衩赶回来,使臣恨不得上吊。”荀飞光将手放在膝盖上,带着一点漫不经心,“我带了两千兵,出了六十艘小船,不到十日,占了我朝岛的洋夷十有七八被杀了,剩下两成逃到外头去,我便没再管。”
沈歌并未见过打仗,不过仅凭荀飞光这一番短短的话,他也能想象出当日的状况,想象他荀哥俊美而带杀气的模样。
“他们原先不是挺嚣张么?怎么会败得那么快?”
“先前的两广总督懦弱无能罢了,实际上他们远渡而来,不足为虑。”
“这么说来人应当不多?”
“不多,也就三五百。”
沈歌听后不由再次感慨军械装备的重要性,三五百人而已,顶多算一伙大些的流匪,然而这伙流匪兵强马壮,竟敢公然跟一个大朝叫板争地盘。
这么一个大朝,被他们夹着北面蛮人一逼,就逼得这个地方的最高统治者焦头烂额。哪怕这个地方实际上并未伤筋动骨,统治者也受了好一番惊吓。
上头的皇帝都受到惊扰,本地百姓更不必说,对这伙洋夷基本闻之色变。
若是硬打,倒也不是完全打不过这伙洋夷,只不过他们习惯打一次换一个地方。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百姓不堪其扰。
“不知是否能拿到他们的制船技术,若是如此,别的不说,就是出海贸易的挣回来的银两就足够令人心动。”
“你的意思是想让我们出海,到海外去与别的国家交易?”
这个时空中,本国并无出海远航之人,上一个人乃秦朝的徐福,后来历史拐弯之唐以后的国家,皇帝们似乎对海外再无兴趣。
第70章 巡抚
南关府, 也叫广关府, 乃大燕最南端的一个大府。
南关府三面临海, 说是大陆,不如半岛。这里头一年四季都挺暖和, 本地人也挺热情,可惜久传本地有瘴气毒莽等物, 中原人谈之色变,就算做生意, 也极少人会过来这头。
久而久之, 南关穷且落后,许多人把这视若南蛮。
行军到南关府后, 沈歌非常明显得觉察到天气变得暖和湿润, 一路走着,原比先前路段要舒适。
“还有约莫三日, 便能抵达南关, 我们可好好休整几日。”
沈歌看过不少游记,南关是南关府最大的城, 也是南关府的中心。
前朝末期有好长一段时日, 这里极为繁华,无论来自海外的洋夷,还是从北边来的百姓,大伙集聚在南关城里,过了很长一段繁华日子。
不过当时到底混乱,这边虽繁华, 但底下隐藏的血腥之事不少,势力也盘根错节。
本朝初立之时,祖皇帝特带兵过来,血战半月,将这边混杂在一起的七八股势力一起平了,创下而今太平光景。
自那以后,南关府便穷了下来。
好在这地方穷归穷,先前阔过,路修得极好,不算难走。
荀飞光带着三千清凌卫,加快脚步赶了两日,在第三日下午南关城落城门之前赶到。
南关府的巡抚熊和宜早收到探子回报的消息,一早就带着人在城外等着迎接。
巡抚乃二品大员,荀飞光乃超品国公,又手握大军,有权有势,熊和宜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敢怠慢。
“国公!”熊和宜笑容满面,远远站在城门外朝荀飞光作揖,“国公与诸将士远道而来,辛苦了,下官已备好宴席为您接风洗尘。”
荀飞光回了个半礼,“叨扰。熊大人有心了。先安顿将士再说罢。”
熊和宜笑道:“南关军军营已为诸位将士准备好了饭食被褥,诸位将士今晚便请在军中歇息一晚。”
清凌卫人数众多,城内无法安置,要借宿到南关城的军营中去,荀飞光和沈歌也要过去那头。
熊和宜一看,忙吩咐讲宴席设在那头。
荀飞光去岁刚来过这边,熊和宜对他的性子有一定了解,当晚并未安排歌舞等表演,连酒都没多准备,而是扎扎实实吃了一顿好饭,吃完饭他也没多打扰,很快便告辞回南关城去了。
南关军这头特地给清凌卫空出一块干净的营地出来,双方离得近,却又隔开了些,互不干扰,清凌卫住在这里极为方便。
说到底,清凌卫乃荀飞光私军,熊和宜肯做这样的安排,实在要承他的情分。
沈歌他们好好休息了一晚,第二日,清凌卫照常训练。荀飞光接到熊和宜的帖子,与沈歌过去赴宴。
这次熊和宜设宴的地点在他府上,沈歌与荀飞光骑马进城,后头跟着五十名精神昂扬的清凌卫。
沈歌这次赴宴着实见识了一番,夜明珠,珊瑚树,鲛人灯,种种繁华精致自不消多提。
“这鲛人灯的灯油果真取自鲛人么?”
“世上哪有什么鲛人,不过是鱼油罢了。”荀飞光低声给他解释,“这灯油来自一种远洋鱼,灯点起来,油会发出幽幽的香气,实际上光并不算亮,许多人爱拿它当熏香用。”
“我说闻着总有股极淡的香味,原来是这个。”
怪不得大中午的也点灯,沈歌恍然大悟,这股香味淡归淡,不过很好闻,经久不散,颇有种沁人心脾的感觉。
“你若喜欢,待会我们出门买些回去。”
“还是罢了,民脂民膏不能收,鱼脂鱼膏也不好多用,有伤天和。”沈歌低声拒绝,这玩意儿一看就不便宜,有那钱,不如多用在将士身上,他还答应了帮他们娶媳妇,这些总要钱的。
熊和宜见两人低声交谈,笑道:“不知今日的菜肴可合乎您二位的口味?”
沈歌点头,也笑道:“我与国公自京都南下,已近两月未吃到这么鲜美的饭食,多谢大人款待。”
“哈哈哈哈,荀夫人客气。”
一府总督精心准备的饭食,味道当然不会差,不过在这种场合用饭总得端着,还需小心应酬,沈歌实际上吃得并不如何愉快。
两人貌似宾主尽欢地用完一顿饭,荀飞光与沈歌告辞,熊和宜送了一堆礼物出来,其中就有株极漂亮的粉色珊瑚。
这种成色的珊瑚哪怕在南关城也并不便宜,沈歌过后不禁感慨,“这位熊总督看着也不是什么清官呐。”
“水至清则无鱼,能做点事的同时不太过分,就算他是半个好官。”
沈歌颇有些忧心地嘀咕,“话是这么说,不过看着他也不像不过分的人。”南关府穷成这模样,本府总督却如此奢华,怎么看都不想不太过分。
荀飞光弹弹他的脑袋,“世人皆如此。”
沈歌有些惆怅地叹口气,心中也明白他实际上什么都做不了,索性不再管。
清凌卫的目的地并不是南关城,待休整几日后,还得继续南下,直至沿海镇守,是以他们在这里待几日就要离开。
沈歌出生这么久,还没有来过南边,荀飞光有心带他四处去逛逛,于是先让随从回去,两人独自逛起街来。
荀飞光身手精湛,以一敌百也不成问题,手下并不担心他们的安全。清凌卫派出暗卫他们后头跟着,不出来惹他们的眼。
南关城的生意还算发达,城里有好几家银装,荀飞光先换了三百碎银,又带着两万银票。
沈歌瞄了眼他的荷包,才发现他居然带了这么多钱。
“先去哪里?”沈歌不熟路,也不知要去哪头逛。
“去泉恩街,本地会说官话者甚少,除泉恩街外,恐怕逛不成。”
荀飞光记路的本领比沈歌要好得多,这么七弯八绕居然没有走错,一路顺顺当当地走到了南关城最大的那条大街。
这条大街果然不同凡响,一进入这里立刻感觉热闹许多。周围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满耳都是叫卖声。
沈歌完全听不懂这边的俚语,不过很清楚这里并不是前世的白话。他的心微微沉了沉,有种不妙的感觉漫上心头。
沈歌一直很清楚,这里是大燕,与他前世的那个国家并不是同一个地方,不过心头总还存着一些侥幸,盼着奇迹会发生,历史拐一个弯之后又能拐回做正轨。
“这是本地的特色美食,要尝尝么?”荀飞光的声音讲沈歌的思绪拉回当前。
他往前看去,只见一个老婆婆拿着一个木制的大盆,装着满满一盆青豌豆一样的东西,她一手拿大树叶,一手往大树叶里塞裹了那青豌豆的面糊,看着倒还挺好吃,就是不知道这是什么,沈歌不敢轻易尝试。
世界各地有许多美食,然大多数都挺奇葩的,一不小心可就会中招。
“这是什么?”沈歌问。
“来试试,来试试。”老婆婆似乎看出沈歌他们有意愿,一个劲地举着树叶包向他招呼。
“一种虫子的蛋,裹了面糊一样的东西,味道还不错,要试试么?”
“不。”沈歌有些嫌弃地摇摇头,这种东西他还是敬谢不敏。
老婆婆看他这样,以为他不敢,还在一个劲儿地热情招呼他,“来试试,来试试,很好吃,不好吃不要钱。”
荀飞光见老婆婆这殷切的模样,掏出五个铜板买了两个已经蒸好的。
沈歌最终还是没有吃,荀飞光剥开吃给他看,里面是半透明的面糊,青豌豆一样的虫卵也变成了半透明模样,看着到极为可爱,一点都看不出这具体是什么。
“荀哥,你以前吃过这个么?”沈歌见他吃得优雅,忍不住问。
“吃过,有时在外头粮食不够,伙头兵们不得不找其他东西掺和在粮里。在这边,粮里便没少掺各种各样的虫卵。”
沈歌听他这么一说,忍不住想尝尝这东西的味道,与他同甘共苦一番。
左右瞄了眼,见没人注意到这边,沈歌飞快凑过去,从荀飞光骨节分明的手叼走剩下的半块。
这种虫卵出乎意料地好吃,有股淡淡的酸香,配着姜丝与面团,味道挺鲜美。若荀飞光不说,沈歌几乎不会联想到虫卵。
看着沈歌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倏然睁大了些,荀飞光伸出手指揩去他嘴角那点面糊,含笑问:“如何?”
“还不错?”沈歌仔细品了品,“恐怕油炸的会更好吃。”
“你若喜欢,我们下次去吃油炸的。”
沈歌点头,拉着荀飞光继续走。两旁的铺子大多卖珠宝、首饰、书画等价格比较昂贵的物品,沈歌对这些不是很感兴趣,看了一圈,真正进去的没几家。
“咦,那家店的店主?”沈歌忽然看到一个暗红头发的背影,原本走过了又绕回去,看清楚后才发现那店主的头发的确是暗红色的,他身材高大,面上轮廓也比较深。
“这家店是洋夷开的?”
“嗯。他来大燕已近十年,整个南关城都知晓他。”
“那他的家乡在哪里?”沈歌忍不住往欧洲方面猜测。
荀飞光带着沈歌往那家店内走,“他说他乃维安人,也不知晓真假,不过要和洋夷交涉时他经常帮着翻译,想来是一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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