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宁愿当一个傻子,也不愿意清醒。
可是这郁歌扬特码的是真的傻啊。
钟离行头疼的揉揉眉角。
任务目标成了他就见过一眼的人,这要如何解决,单单是寻找那个人,就困难至极。
偏生又是末世,人员编制又混乱,当初绑架他的人又是一个黑色地带的流动人员。
困难程度又上升了一倍。
“啊…怎么会选这么一个人啊…真是要命啊!”钟离行认命的叹了口气,随后想到,估计也就是因为这个任务困难到这种地步,所以他才会拥有这样一个鲜活的,能够坦然与谭穆晨相爱的身体。
福兮祸之所依。
坦然接受就好。
钟离行安下心来,做自己的饭。
那么梁雪就没有在活着的必要了,当天谭穆晨回来的时候,钟离行同他说了一些事,包括他的一部分任务,让谭穆晨一边注意着一些混混专业户的人员,一边私下处理掉梁雪这个人。
谭穆晨没多问,应下之后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同时又想起来初见之时,郁琊轩说过的钟离的心音。
「我现在还不能走,我要安置好我儿子。」
这句话就像是一根刺,梗在他的心头上,即便现在的生活幸福的像是梦想成真一般,他也不敢忘记。
钟离今天说的事,无疑确定了他心里的不安。
他终归是要走的。
分开他们的,最后也不是死亡,而是这不知为何物的任务。
气氛突然怪异起来,两个人明智的,再也没提起这件事。
……
平静的日子又过了两个半月。
梁雪失踪这件事,于则咬死了是谭穆晨动的手,虽然事实如此,然而谭穆晨是无论如何不会承认的。
瞬间,于则以此为借口,说是谭穆晨为了一己私利,竟然视人命如草芥,既然这样,就再也没有什么成为一个领袖的资格了。
于则召集了一众人几百人,自圆其说的进行了对谭穆晨的讨伐。
然而谭穆晨也并不是于则想象中的那么不差笼络人心,讨伐开始之初,竟然也能迅速的集结出相当的力量。
然而于则不知道的时候,谭穆晨被钟离行私下里多激发了好几种异能,在于则懵逼的情况下,迅速占据上风,并且把于则一伙人打的屁滚尿流。
就在这个值得庆祝的时刻,钟离行在自己的身体里发现了生命反应,也就是说,他又怀孕了。
他激动的恨不得能跳起来,免得自己作出什么傻事来,他决定先睡一觉,平复一下心情。
有生以来,钟离行第一次经历绝望,就是在面对巨大的惊喜的时候,一觉起来,入眼之处,全是灰色。
他脸上还挂着激动的傻笑,然而大脑一片空白。
他脱离了方才的世界。
他,回来了。
这个人知,让他的心瞬间冰冷。
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世界之外的人竟然能影响到这种地步,连他的滞留时间都剥离了。
钟离行面色阴沉,双眼之中,暴虐横行。
下一个世界,等着他疯狂的报复吧。
第28章 谭穆晨番外
谭穆晨兴高采烈的回到家,这种成功的时刻就应该同钟离在一块就算是被他泼一盆冷水也是高兴。
他推开卧室的门,钟离睡得正香。
他轻轻走过去,放轻了自己的动作跟他一块躺在床上,听着他的呼吸,减减肥自己也睡着了。
……
方齐是一个普通的没能耐的宅男啃老族,还是个基佬。
他一如往常的对着电脑里的猛男发了个春,随后摁着自己打了一炮,过去床上睡觉,睡着睡着就觉得不对劲。
总觉得有谁在抱着自己。
他用尽吃奶的劲战胜困倦,一睁眼,就被面前俊美无俦的脸吓得气都不敢喘了。
这张脸比他见过的所有的男人都好看。以他贫乏的词汇根本无法面熟这个男人的完美。棱角分明充满了男性气息,光这一点就足够他花痴了。他应该是幸福的,因为他梦里还带着淡淡的笑容。
方齐魔障一般凑上去,在这个人唇角吻了一下。
这个梦真好。
他这么想着,男人突然醒了过来,用带着星辰的眸子微笑的看着他,低沉的带着一丝沙哑的嗓子轻声问道。
“今天怎么睡得这么早,一觉醒来现在也不过傍晚。”男人扭过头看了一眼窗外,火烧云将整个房间染上了红色。
方齐这时候才发现,他竟然是睡在这么土豪的一张床上,不仅如此,这房间的一切都透露着豪气。
男人松开环着他腰的手起身下床。
“怎么了,一觉睡傻了?还是不认识我了?”男人披了件衣服,盖住了精壮的上身,随后回头问他。
“晚上吃点什么?”
“啊?哦…随,随便。”方齐想着这梦也太真了,这个男人真是帅啊,原来真的有人是行走的荷尔蒙啊。
谭穆晨有一瞬间的停顿,微不可查。他心里生出一丝疑惑,与钟离生活的久了,就觉得钟离的嘲讽也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了。
然而钟离从未露出过这样的表情,愣怔的甚至有些呆滞的表情,就就像是身体里换了一个灵魂一般的表情。
这突然冒出的想法,让他的心跌到了谷底。
不可能…是这最坏的情况吧…
谭穆晨指尖带着颤抖,穿换了衣服,落荒而逃一般的离开了房间。
方齐还认为这是自己的梦。
他抱着不能白来的心思下了床,进入卧室的卫生间里,看到镜子的那一瞬间,他可以称得上是狂喜的。
不为别的,镜子里的人作为一个受简直完美,这样的脸甚至能勾搭全世界的男人。他下意识的掐了一把胳膊确认是不是做梦。
会疼的,竟然是真的!
方齐猛的跑出房间,到处寻找着男人的身影,在厨房找到之后,不管不顾的扯过人就亲上去。
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
这一个生涩的吻没有带给谭穆晨一丝一毫的愉悦,甚至让他心里生出了反感,至此,坐实了他的想法。
万一…万一我想错了呢…他苦笑着仓促结束了这个吻,随后把人缩在怀里。
郁琊轩推门而入,看到拥抱得两个人,下意识就要说辣眼睛。
同时,他久违的听到了另一个心音。
一瞬间他还以为是大狗子。
下一刻就否了,那是一个陌生的声音,言语里全是难以置信的兴奋,说是什么肯定是上辈子拯救了世界,这辈子干得好事多了,就连老天都在实现他的愿望了。
少了大人的重重思虑,郁琊轩几乎可以肯定,他老子被不知道哪来的的妖怪占领了身体。
他满脸愤怒,却阻止不了眼泪,凶狠的冲过去分开那两个人,用弱小的身体以保护的姿态站在谭穆晨身前大吼。
“你根本就不是我爸爸!!你到底是谁!”这么问着,怒火却越来越无法轻易,于是扭过头指责。
“我不相信你看不出来这个人不是我爸爸!你为什么抱着他!你是不是不喜欢我爸爸了!”眼泪越来越凶,最后的几个字已经被哭声模糊了。
谭穆晨本想笑着安慰他一下,却无论如何也扯不出一个笑容,他摸了摸郁琊轩的头,随后牵起面前人的手。
缓缓的摘下他们的戒指。
“你不是他,所以你不能带他的戒指。”将戒指收回自己的空间。下一刻,宛若疯魔一般猛地掐住他的脖子,将他整个人抵在墙上。
“你是谁!你怎么进入这具身体的!原来的人呢!你弄到哪儿去了!或者,你们把他弄到哪儿去了!”谭穆晨赤红着眼睛,粗重的呼吸尽数喷在方齐脸上。
和平生活的方齐几时见过这种场面,他被谭穆晨瞬间爆发出的气势吓得不敢动弹。
下意识的实话实说。
这并没有什么用,因为无论是他方齐还是钟离行都知道,这一离开和来临,是根本不可逆转的。
谭穆晨险些没杀了他,然而下手的时候突然发觉不对。
他把人丢在一边,冲回卧室。
卧室里有钟离行曾经放置的留影石,充当着监控的作用,甚至可以录下声音。他一把抓起这块石头,向其中输入大量的异能。
不过一瞬间,他就看到了一切。
他看到钟离发觉自己怀孕了,钟离高兴的想要去找他,却怕场面可能混乱无意中对孩子造成伤害,于是就在卧室里转圈。
看到了他对未来的规划,看到了他口中白头偕老的美好,看到了他带着幸福进入睡眠。
再没回来。
谭穆晨在卧室里低吼着哭泣,在外面用刀威胁着人的郁琊轩听到后,眼泪更凶了。
……
方齐知道自己被软禁了,但是他不敢威胁,因为他知道了这个世界竟然是末世,就连那个六岁的孩子都杀过数以千计的丧尸。
他怕死。
关了一个月,男人告诉他,他肚子里有他和他爱人的孩子,如果孩子出了什么意外,他第一个陪葬。
想死都不行,死只是开始。
方齐怕的要死,所以答应了,好在这男人每天都会来陪他不是吗。
然而他想错了。
男人只是定时送饭,定时过来让他锻炼,脸色却一次比一次差,眼睛里的红血丝越来越多,人也越来越狼狈,气势却越来越恐怖。
直到孩子的出生,才是整个基地噩梦的开始。
那个曾经满身都洋溢着幸福的男人现身时形容狼狈至极,他用自己庞大的力量疯狂的报复着这个世界,只有一双儿女幸免。
却在破坏世界之后,他窥得一丝真相,同样的他亦发誓,若有来世,必然竭尽全力为钟离复仇,不死不休!
第29章 当眼瞎的诈尸了(1)
钟离行已经做好了任务失败的准备了,却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能得到上个世界的任务奖励。
他仔细的想了一遍事情的经过。
虽然是于则这个人起的头,并且发动的讨伐,以至于钟离行的任务目标在这场乱斗中死亡,不过借口是什么来着?
因为谭穆晨杀了梁雪,背上了草菅人命的名头。
而杀了梁雪是为了他钟离。
所以世界结算的时候,他得到的能量不是全部,只是大部分罢了。
于是钟离行根本不留自己同化灵力的时间,直接进入下一个世界。
……
一睁眼,就跟一双绿油油的眼睛对上了。
眼睛里最明显的就是吓了一跳的神色,如果忽略它嘴里咬的东西,这个巴掌大的小东西确实挺耐看的。
“小不点,把嘴里的东西给我吐出来!”钟离行翻身而起,猛的扑过去。
对面不知是狼是狗的小东西敏捷的跳开,就算嘴里叼着钟离行的手臂,就算跑一步被绊一下,也正好躲过了钟离行的另一只手的横扫。
钟离行想了想,直接用灵力封住这一小块地方,就想孙悟空画的圆一样,小不点本来猛劲跑着,突然就像是撞了墙一样,直接滚了回来。
正好撞到钟离行手边。
居高立下的人类脸上挂着邪恶的笑容随后向幼小的生物伸去了手。
小不点就算这样了,还跟钟离行呲牙,因为太小了,似乎是刚断奶,或者说没到断奶的年纪,就失去了母亲的照料。
就算是呲牙威胁的声音,也是奶声奶气的。
钟离行只是平静的捡起自己的手臂,前边还挂着小不点的口水和牙印。
看来这小东西是真的小,一口牙连尸体的皮肤都咬不破。
钟离行从自己的眼睛里取出针来,突然又想到什么,顺便把匕首也取出来。
他想看看,他上个世界把晶核融进匕首里,把它锻造成短刀的结果还在不在,如果在的话,是不是可以证明这些世界是可以共通的?
那是不是证明在这个世界里,也可以找到一个完全不一样的谭穆晨?
哪怕是他已经拥有了新的,完全没有他钟离行的人生,只在不打扰他生活的情况下,看一眼,希望上个世界没能给他留下阴影。
看到依旧晶莹剔透的短刀,钟离行的眼睛里明显的染上了欣喜,这样的话,就算是任务也显得没那么枯燥了。
他把短刀放在一边,准备缝合自己的手臂这时他才注意到自己身上的衣服竟然是繁复的古装。
他扯起袖口仔细看了两眼,虽然由于曝尸荒野,被野兽撕咬的七零八碎,但是还是看得出来,这是好料子。
钟离行又开始头疼了。
最烦的就是这是王公贵族之间的尔虞我诈了。神不知鬼不觉杀个人是容易,就怕这个任务目标的身份了不得。
他迅速的缝合自己的手臂,快速浏览起这具身体的一生来。
这是一个叫申晓辰的书生,进京赶考的路上碰上了微服私访的王爷,因学识过人博览群书且善于谋划,被王爷赏识。
本来这申晓辰不过是一介白衣,王爷就算是赏识,也不过是出于对学者的看中,所以不会怎么关注他。
偏偏这个申晓辰自己是个弯的,王爷是个俊的。
不多说,必然是对王爷的风采一见钟情,然后发奋图强高中探花,入朝当官也明白的表示要为王爷效力。没过多久,就成了王爷身边举足轻重的谋臣。
整整五年,他一边为王爷出谋划策,一边又小心翼翼的藏好自己的心意。虽然没被人发现,可是有着心爱之人的滤镜,也让他彻底的忽视了王爷对他的厌倦。
王爷是个极有野心的人,他虽然一直都表现的是一个忠良之臣,甚至为此放手军权,却私下里招兵买马,为的就是有一天能够成为人上人,王中王。
可申晓辰被他的表象迷惑,就算提出的计谋也是稳中求胜,让王爷以大局为重,做好忠良之臣。
一般人说个一两年看清了王爷的本质也会渐渐收回去,偏偏申晓辰总觉得自己是为了王爷好。
是个人都会厌倦他。
若是单单厌倦了,把人赶走了也就算了,申晓辰也不至于含恨而终,曝尸荒野。
王爷用得一手好苦肉计,暗搓搓的计划踹开申晓辰,又明面里哭穷,让申晓辰散尽家财。
申晓辰怎么受得了心上人的哀求(并没有),自然是用自己所有的财力支持,五年时间凭学识升为三品大员,最后穷的连做饭的厨子都养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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