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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他,就晒出来(近代现代)——北雁思南

时间:2018-06-09 11:23:42  作者:北雁思南
  “感情戏有啊,不过是把爱情改成友情而已。这两种感情不分伯仲的。不过嘛,”孟彦突然朝他眨眼道,“和喜欢的人做兄弟的确很痛苦。”
  凌云瞥了他一眼,低头看了看白天改好的剧情,皱眉道:“你觉得燕千羽这个人物幼时是不是有些傻白甜?”
  “你这个亲爸都说他傻白甜,那他肯定有一点了。但是正是因为天真,才将白轲当成童年最好的玩伴,否则早就对哥哥送过来的人有所猜疑了,还会与他同吃同住?”孟彦道。
  “也是。”凌云点点头,“如果一开始就精明无比,怎么会轻易相信别人?甚至被至亲之人背叛。”
  “不过傻人有傻福啊。”孟彦乐呵呵地道,“好了,时间不早了,你该去睡觉了,剧本的事不急。”
  “感觉改编剧本好复杂,除了文学剧本还有分镜头剧本。白天和陈衡老师学习了很多相关知识,了解的越多觉得自己的能力越浅薄。”凌云感慨道。
  “没事,分镜头这些我也会参与。对了,当年跳楼到底是怎么回事?”孟彦突然问道。
  “啊?”凌云被问住了,半晌才回答道,“一场意外而已。”
  “详情呢?阿云,别隐瞒我,我想知道详情。”孟彦深深地看着他。
  为什么每一个人都想提这件糗事呢?凌云酝酿了一会儿才道:“其实没什么,学校天台的铁栏年久失修而已。”
  “那你为什么半夜要到那上面去?”孟彦追问道。
  “看星星啊,那晚有流星雨。”凌云漫不经心地回道。
  “那你为什么要在那上面喝酒?”孟彦又问。
  “孟彦,”凌云正色道,“你问这些有什么意思?如果我是你,永远都不会再提这些。因为提一次,就相当于在我的伤口上撒盐。好的,我承认我是因为伤情才去喝酒才会倚栏对着流星许愿,才失足坠楼。如果不是楼下违规搭了帐篷卖烧烤,恐怕我不死也会残疾。好了,我已经解释完了,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没有了。”孟彦喃喃地道。他刚才怎么就把心中的疑问给提出来了呢?难道是受到微博上一些言论的影响吗?这下好不容易缓和的关系又要低到冰点了。
  “没有我就退出视频了。”凌云准备关视频。
  “等一下。”孟彦连忙道,“最近你是怎么上下班的?明天开始由我来接送吧。”
  “多谢了。”凌云冷冷地道,“这些就不用你费心了。”说完,凌云就关掉了视频。
  次日下午。
  凌云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六点钟了。他将电脑上未做完的剧本导入自己的U盘里,然后简单收拾收拾就准备回家。
  “阿云,那个大帅哥又来接你了。”邻桌的尹溪冲他笑道,“每天还真准时。”
  “嗯。我先回去了。”凌云看到站在门外的宋杰,便起身向外走去。
  “凌云!”尹溪忽然叫住他。凌云回头,疑惑道:“怎么了?”
  “那个,孟彦前几天发的声明是真的吗?”
  凌云犹豫了片刻,道:“真的,怎么了?”
  “哦,没怎么。”尹溪欲言又止。不过凌云没时间听她说完,冲冲和工作室里人告别,然后就拍了拍宋杰的肩膀与他一起离开。
  在他走后,那个名叫尹溪的女孩终于忍不住,和同事吐槽道:“凌云这算什么?有了孟彦还和其他男生勾肩搭背,这算不算是脚踏两条船?”
  “别多管闲事了。”同事道,“男生之间勾肩搭背不是很正常吗?”
  “可是,可是他是个同性/恋啊。”尹溪道,“谁知道他是不是在给孟彦戴绿帽。”
  “嘘!”同事低声道,“这种事怎么可以随便乱说。若是被陈衡老师知道你在背后乱嚼舌根,那你很可能就要失去实习的机会。”
  “唉,说到这个,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尹溪叹气道,“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这个实习的机会,可是人家一个写网文的,就是因为搭上了导演,就能把自己三流的小说改成电视剧拍出来。早知道我也去写小说啊。”
  同事这次懒得搭理她,收拾好一切也离开了工作室。
  尹溪看着自己桌上乱七八糟没做完的工作,知道今晚又要加班了,不由地又叹了一口气。
  发生在工作室里的小插曲,凌云根本就不知道。宋杰的健身馆就在这附近,所以这几天他都是蹭宋杰的车。不过他已经去6s店看过车,过几天就能提爱车了。
  他与宋杰有说有笑地下了写字楼,就看见孟彦急急向这边走过来。
  孟彦看到二人先是一愣,很快又换上一副笑容:“阿云,我来接你了。”
  “不用了。”凌云淡淡地道。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有些卡文了,所以到现在才更。剧中剧是我一本预收文的情节,直接拿到这里来用了。不过那本预收文是重生的梗,所以这篇文涉及的剧情都是那篇文的前世。本来是想写那篇文的,后来想写咸蛋看看,所以那篇文就搁置了。
阿南在这里谢谢留言与砸雷的小伙伴,爱你们呦~
 
 
第21章 再爱我一次吧。
  孟彦置若罔闻,唇角含笑,一步一步地走过来。
  宋杰看着这个笑容,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他恨不得立即消失,给这两个闹别扭的大男孩一个独处的机会。他能看得出来,凌云一直没有对孟彦忘情。
  “阿云,我突然想起来,今天约了婷婷看电影。”宋杰非常识趣地道,“快要迟到了,我要赶紧去电影院,你坐孟彦的车回家可以吗?”其实,他还真的约了严丽婷看电影,不过是九点的。
  凌云还能说什么。这几天他已经占用了宋杰不少私人时间。最近宋杰与女朋友约会的次数都变少了。他看着多年的好兄弟,那个“谢”字迟迟说不出口,只能笑着道:“快去吧。加油,争取早日将严大小姐娶回家,我还等着吃你们的喜酒呢。到时一定给你们包一个大大的红包。”
  “好,那你也要加油!争取早日将自己嫁出去!”宋杰笑着拍着他的肩道,说完就飞快地后退几步,躲过凌云挥过来的拳头。随后他转身向停车场走去,大手向后挥了挥,高声笑道:“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凌云暗自笑道:“这个家伙!”他明白他的意思,可是有些伤痕就算痊愈了也会留疤的。
  “跟我走吧。”孟彦对他招手道。
  凌云沉思了片刻,见孟彦一直凝视着自己,既不催促,也不放弃,就直直地站立在原处,目光中满是深情。这时,一抹莫名的情绪蓦然涌上心头,他觉得这样僵持也没有意思。
  “走吧。”他走过去道。孟彦本来垂着的右手微微抬起,似是想拉住什么东西。然而凌云越过他,径直向停车场走去。
  孟彦自嘲地笑了笑,右手又垂了下去。随即,他快步跟上去,涎眉邓眼道:“阿云,你走得这么快,是还记得我的车长什么样子吗?”
  闻言,凌云脚步一滞,微微摇头道:“不记得。”他坐过一次,隐隐约约记得是某牌子酒红色的跑车。不过,这个写字楼的地下停车场光出口就有三个,里面的路线错综复杂,一眼望过去全是车。若是没有孟彦的带领,他还真的不一定能记得哪一辆是他的。
  孟彦十分愉快地与他并肩而行,眉飞色舞道:“阿云,你还没吃饭吧。我知道临江路有一家新开的西餐厅,他们家的西冷牛排嚼劲十足。”
  “谢谢。不过我回家煮点南瓜粥就可以,不用你破费了。”凌云淡淡地道。
  “晚上光喝南瓜粥怎么能饱呢?”孟彦笑着道,“不到半夜准会饿。如果你不喜欢吃西餐,那我们去海底捞吃火锅吧。我记得你最喜欢吃火锅了。”
  “最近火气大,不能吃火锅。”凌云垂眉道。
  “那我们去喝煲汤吧,我记得有一家粤菜馆的老火靓汤做得很地道。”孟彦又建议道。
  “呃,最近火气旺,不宜进补。”凌云抬头看他一眼,道,“我回家喝点南瓜粥就行。你的车在哪里?”
  “就是这辆。”孟彦指着右手边的一辆道,“阿云,要不我也去你家喝点南瓜粥吧。我晚饭也没有吃。”他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道。
  “呃,冰箱里的南瓜只够做一份。”凌云道。
  “我们可以去超市里买。”孟彦掏出车钥匙按了解锁键,随即打开副驾驶的车门道,“你难道不想邀请我去你家坐坐?我还没参观过你的家。”
  凌云兀自拉后座的车门,却拉不动,他站在那儿,淡淡地道:“我家没有什么好参观的。还有,我要坐在后面。”
  孟彦抱着胸挑眉看他:“阿云,我不想当你的驾驶员。”
  “我也没说要你当我的驾驶员。”凌云道,“我只是觉得你的副驾驶应该留给更重要的人坐。”
  “你已经是最重要的人了。”孟彦忽然逼近,低声道,“我为昨天说的话道歉。”
  “没关系。”凌云直视他的双眼道,“那些事迟早要说开,我不想一直被人误会。”
  “既然已经原谅我了,那就坐到我的身边来。”孟彦道。
  “只是一个位置而已,有必要这么较真吗?”凌云低声道。随即,他低头绕过孟彦,准备坐到副驾驶上。
  谁知,孟彦忽的抢先一步,打开后座的车门,将他狠狠地推进后座上。凌云还没反应过来,便见孟彦的身子覆上来。
  一个热烈而又绝望的吻顿时让凌云喘不过气来。他双手用力地推着孟彦的胸/膛,不知是孟彦的力气太大,还是他的力道被这个吻给削弱了,半天也没有将孟彦推开。
  “唔……”别这样。
  孟彦双手抱着他的头,舌/尖挑开紧闭的牙/关,以一种侵略者的姿态席卷整个口腔。
  凌云被吻得迷迷糊糊,手上的力道渐渐减弱。
  半晌,孟彦的舌/尖才退出他的牙关,临走之前,还恋恋不舍地舔了一下下唇。他抱着凌云的头,深情地看着他的眼,哑声道:“再爱我一次吧。”
  凌云也直直地看着他,孟彦的双眼里像是住着星辰,让他深深地沉迷其中。忽然,他鬼使神差地颔首道:“好。”
  “真的吗?!”孟彦听到这一句,喜出望外,低头在他的额头上轻啄一下,笑道,“你真的同意再给我一次机会?”
  “不然呢?”凌云无力道,“我如果拒绝,你就会放弃吗?”
  孟彦连忙摇头道:“不会。我会一直纠缠你,直到你点头为止。”
  凌云白了他一眼,道:“你看,既然早晚都要答应你,不如早早点头,待到热情消散时,再说分手也不迟。”
  闻言,孟彦将他紧紧揽入自己的怀中,像个孩子一样赌气道:“我再也不会和你分手了。”
  “再说吧。”凌云在他的耳边轻声道。
  “来。”孟彦将凌云从后座里拉出来,扶着他在副驾驶上坐好,又将安全带给他系上,“这个位置以后就是你的专座。”
  “呃,其实只是一个座位而已,我不会在意的。”凌云实话实说道。
  “我在意。”孟彦挑眉看她,随即关上副驾驶的门,绕到驾驶座上,点火,踩油门,酒红色跑车缓缓驶出停车场。
  “我们去吃点东西吧。”孟彦笑道。
  凌云摇头:“最近真的上火,只想回家吃点清淡的东西。”
  “我们去超市买点菜,今天由我来做晚饭。”孟彦的心情显然不错。
  “你会吗?”凌云挑眉看他。在他的记忆里,眼前这人成绩好,才艺不错,但是十指不沾阳春水,那双修长白皙的手连个班级卫生都没有碰过。
  “当然。”孟彦得意地笑道,“想当年,我在风洛实习之时,因吃不惯那里的饭菜,又不想出去吃路边摊,只好在家里学着做饭。没想到半年就练就了一手好厨艺。那时我就在想,我真tm是个天才。”
  “嗯,你一直是个天才。”凌云摸着良心夸赞道。
  闻言,孟彦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一边看着前方的路,一边道:“你想吃什么菜,我今晚做给你吃。”
  “到了超市再说吧。”凌云道。
  “好。”孟彦转头看了他一眼,眉眼含笑,心里偷偷地乐。
  小云云这是同意他今晚去他家了。
  “好好看车,眼睛别乱瞟。”凌云道。
  “是,夫人!”孟彦笑道。
  他轻轻哼起歌来。
  “你这么可爱,
  心思也那么好猜。
  你嘴里说着我坏,
  心里却偷偷把我爱。
  哦……
  来,来,来
  趁着时光还在,
  我就耍一次无赖。
  别说这只是意外,
  我知道我也是你的菜。
  紧紧拥你在怀,
  陪你看那百花开,
  顺便把爱晒。
  就算天不在,
  就算山被埋,
  此情永不衰。
  ”
  这都唱得是什么啊。凌云不禁扶额。不过,虽然歌词有些一言难尽,歌声却非常好听。听着听着凌云便入了迷。
  “哦……
  来,来,来,
  就算好时光已不在,
  我也依旧把你爱。”
  不得不说,这个小曲儿十分洗脑,凌云都忍不住跟着轻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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