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伸着舌头趴在沙发底下,花梁趴在沙发上,露出满脸痛苦的表情,仰头对他看着,“医生,伤口好像又挣开了。”
容六抿了抿嘴唇,没做出回应,直接走过去,伸手掀开他的衣服,绷带又被血染红了,他伸手在被血染红的地方按了按,花梁哼唧了一声叫疼。
在这一点上,花梁和张小可还真是有着天壤之别,上次帮他换药的时候,他查看了花梁的身体,他应该很少受伤,甚至从来没有受过伤吧,全身上下只有这一出伤口。
容六觉得,所以他现在的行为,就像是一个孩子想借好不容易受伤的伤痛来引起大人的注意,如果没有昨天在医院的对话,他真的会这么觉得,可知道了花梁不可能是个单纯的人,他就有些不理解这种行为的目的了。
“趴着别动,我给你换药。”容六没有过多的思考,他现在只希望张家、张小可能快点挺过去,他就不用照顾一个故意找麻烦的病人了。
其实这件事本可以跟他没有关系,但是,容六想,这世界上最麻烦的事,其实是欠人人情,尤其是欠一个孩子的人情,等张小可的眼睛被他治好了,他就绝对不会再管任何与自己无关的麻烦事。
疼的时候花梁还是很安分的,他拿来药箱,把伤口周围的血迹清理干净,然后给他重新包扎,身为医生的本能叮嘱道:“好了,伤口不深,三天之内不挣开就没事了,你自己小心,别逗狗。”
花梁活动了两下肩膀,似笑非笑地盯着他问:“再挣开会怎么样?”
容六收起药箱,同样似笑非笑地反观他,答:“疼得是你自己。”
花梁眯眯眼,伸出一只手去揉狼青的脑袋,容六站起来离开,去放药箱,花梁本想靠在沙发上,想了想,还是趴下去,又问:“那我疼,医生会不会心疼?”
容六觉得这个问题简直莫名其妙,他放药箱的手顿了顿,思考了一下,回答:“别的医生会不会,我不知道,我肯定不会。”
花梁耷拉下眼皮,摇摇头说:“这么肯定?才一天呢。”
容六知道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很想反问一句,就算他是他的狗,难不成他还指望一只狗心疼他?但是他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只是从喉咙里发出了一个语气词,“嗯。”
第6章 他的身体
这个“嗯”是没错的,花梁也不是个喜欢受虐的人,他不会为了试试一直养不家的狗会不会心疼自己,而让自己疼上一场,所以之后的时间,伤口没有再挣开过,那道伤口本来不深,等到出院后第五天的时候,就好的差不多了。
“明晚是小狮子的登基大典,那些豺狼虎豹早就等不及了,明天是他们唯一的机会,我会帮他,同样也需要你的帮助,千机手——六儿爷”花梁从楼上下来时,远远的对着他说出这句话来。
其时他正在摆弄晚餐的餐具,容六一直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五天的时间,他刚刚适应做一个“保姆”,对于花梁的话,他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摘下围裙,放进厨房里。
花梁走到餐桌边坐下,目光在桌子上扫了一遍,他今天做的是家常饭,因为今天花梁没有特意强调要吃什么。
容六放好了围裙,盛了两碗饭回到桌边坐下,一碗给自己,一碗放在花梁面前,饭碗刚放下,就听见花梁继续说:“明晚你跟我一起去,见证你的小狮子‘登基’,其他事到时候听我安排。”
“不去。”
容六漫不经心地吐出两个字来,往自己碗里夹了一点菜,扒了一口饭。
表面上越是无所谓,心里的波动就越大,他还不敢正面张小可,实际上,他也搞不懂自己在怕什么,总之自从两年前回国后,在老爷子的八十大寿上见到那个成为了真正的“张家小爷”的张小可后,他就觉得退缩了。
也许是是因为愧疚,其实本不用,救他是张小可自己的选择,没有人逼迫那个孩子,又也许只是因为不敢,不敢面对那个从一开始就不曾天真的“孩子”,不敢面对他犀利的目光,不敢面对一个曾经在人群中与他对视,却一扫而过的“张家小爷”。
“你怕什么?”
花梁这样问。
容六夹菜扒饭的手没有停下,扯了扯嘴角,不动声色地说:“怕你驯服不了我,藏家人说,一只藏獒一辈子只会认一个主,那一只还没被驯服的藏獒,如果见到自己原来的主人,会怎么样?”
他巧妙的运用了一个反问句,把这个问题反抛给花梁,花梁也是个聪明人,不会被他这种小把戏唬住,但是同样的,花梁也是个聪明人,知道狗急了也会跳墙,何况是他想要驯服,却还没能驯服的“狗”?
“这个做得不错。”花梁同样不动声色,夹了一筷子菜送进自己嘴里,细细地品味了一番,咂咂嘴做出点评,然后接着说:“我不怕,不过既然你不想见他,那就乖乖做我的小狼狗,明天你跟着雷子行动,在外面接应我,我一直很感兴趣,六儿爷你——这双手到底有多大的本事。”
容六勾起嘴角,眼底波澜不惊地盯着他,从喉中发出一个字,“嗯。”
按照花梁的部署,当天晚上,那个叫雷子的人就开车过来把他接走,养伤的时间中,花梁一定做了一套完美的部署,容六并不清楚这件事的全部来龙去脉,只知道那天接应到了花梁。
而这件事被他办得很好,张小可的成年礼当晚,那个在ipad里出现过的名字——“赵元邱”。
从此在道上,仅仅只是个名字。
赵元邱被花梁除掉了,这是容六后来知道的结果,在道上,这件事的功劳被归于了张小可,花梁是个善于藏拙的人,很多人都知道花家的存在,花家的强大足以威胁任何一个人,赵元邱这件事,就是血淋淋地教训,但整个道上却从来没有把花家当做敌人过,甚至连对手都算不上。
来找花梁之前,容六就打听清楚了这件事,但是张小可成年礼过后,容六才真正理解这些道听途说的消息的真正含义。
花梁一手导演策划了整件事,时隔很久后,容六逐渐从张家人口中了解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张家基本完全不知情,小爷当天做的事,也只是只攻不守,防赵元邱来砸场子罢了,而花梁做的事,则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直接把人给一窝端了。
多年后回忆起来,那时候在北京城里,赵元邱和另外两个人算是当时金三角,花梁似乎没费什么力气,就轻松解决了这件事,甚至还能在功成身退之后,把所有人的“功劳”都加在张小可身上。
这绝不是一般地算计!
那场“黄雀”行动过后,张小可自此在北京城里立稳了脚,花家依旧与之前一样,保持着若隐若现的状态,没有人知道花家的当家人花梁参与了这件事。
而关于张小可的传奇故事一时间在道上如同瘟疫般地蔓延开了,就像多年前千机圣手“六儿爷”。
然而那只是一个开始,真正让“小爷”这个名字,成为道上的一个标志,张小可又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
这两年中,按照当初的约定,容六一直安分地待在花梁身边,做一条听话的小狼狗,花梁很少用他。
或者说,很少用他的那双手,除非是关于张小可的事。
他在花梁身边,做了整整两年的“保姆”,每天“恪尽职守”,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值得一提的是,花梁的身体不怎么好,每到换季的时候,都会生病,病得不严重,但很难好起来,每年至少要经历三场或以上的感冒期,每次至少十天半个月,吃药打点滴都好不了的那种。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容六觉得他应该是个生活很有规律的人,但是他错了,花梁的生活并没有什么规律可言,他有时候睡得很早,起的很晚,有时候睡得很晚,起得也很晚,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他也会睡得晚,起得早。
虽然那种时候并不多,但是一旦发生那种情况,花梁的身体就会憔悴很长时间,本来容六以为,他的身体状况是因为长期生活不规律造成的。
但是作为保姆照顾他一年后,容六有机会给他做了一次身体检查,他的身体的器官退化的很严重,外表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体内的那套器官至少比他的外表老了二十多岁。
容六看到检查结果的时候想: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看他器官受损地状态,应该是曾经受过伤,很像是中毒毁了脏器,或者是长期摄取某种毒素,导致器官提前衰老。
第7章 渡魂结束
容六发现这件事的时候,张家已经基本完全稳定了,很快他的“渡魂期”就将结束,恢复“自由之身”,他拿着检查结果连续研究了几天,甚至从花梁身上提取了血液进行化验,始终没能找到器官退化的原因。
所以在再次准备好饭菜,等到花梁坐到餐桌边评价他的厨艺的时候,他直接把检查结果摆到花梁面前,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花梁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咬着勺子勾起唇角笑看着他,嘴里包着一口饭菜,含糊不清地问:“所以你这么好奇,是心疼我吗,医生?”
“不是。”容六处变不惊,花梁很喜欢开这种带着一点点小小期待地玩笑,就像一个缺爱的孩子,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缺爱并不稀奇,这么热切地向身边的人索求爱就稀奇了,然而再稀奇的事,也不过是少见多怪罢了,两年来的相处,容六已经能不假思索地回应他的问题。
花梁嘴角撇下来,松口又舀了一勺饭菜,眼里还是笑笑地,说:“那我不能告诉你,你不是心疼我,就是想拿我做实验,我怎么能让你得逞,你说对吧——六儿爷?”
容六低头沉吟了片刻,又抬头看着他,一字一顿道:“嗯,那就是,心疼你好了。”
花梁笑了两声,手里的勺子敲着碗口,道:“小狼狗都学会哄人了,进步不小呢,真的这么好奇吗?”
本来是很好奇,花梁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容六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也没有那么好奇,他知道,花梁是个善于心里战的人,让他对这件事不再那么好奇,就是他连续两次问他真的好奇吗的原因。
容六不算是那种争强好胜的人,也不是喜欢给自己添麻烦的人,既然花梁已经这么明显的表达了他意思,他就不会再为难自己,他低头盯着自己碗里的饭菜看了看,他在花梁身边待了将近两年、六百九十五天、做了第两千零八十四顿饭,每周至少三顿重复的饭菜,花梁居然都没有抱怨。
他想着突然笑了一下,然后摇摇头说:“不算好奇,你晚上想吃什么?”
“出去吃吧。”花梁又舀了一勺饭菜送进嘴里,说:“你做得不好吃,最后的晚餐,应该吃好一点。”
容六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嗯。”他知道花梁的话是什么意思,这就是聪明人之间的相处,一点不费力,但是很多时候,容六还是觉得,双方都是费力的。
他们花费了太多的精力,去揣度对方的心思,对方说前半句话,自己就很快在心里接下了后半句,根本不用多余的解释,对于双方来说,对方都是绝佳的伙伴,但关系绝对不会超脱伙伴之外——
他们做不了朋友。
容六知道花梁是朝这个方向上努力过的,而同样的,他自己也曾经尝试过,最后发现,相比自己,或许花梁更适合跟他养的那些真正的狗做朋友,他想,或许花梁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今天要给他送行。
“为什么要在这种地方吃饭?”从车上下来的时候,看清周围的环境时,容六有点费解,花梁口中吃好一点的最后的晚餐竟然是——撸串?
“没办法。”花梁做了个遗憾地表情,在摊位前找了个位子坐下,远远地对他笑笑说,“我喜欢的那家餐厅,不准带狗进去。”
容六挑了一下眉,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那也不错,刚好我不想跟一个男人一块儿吃西餐,喝啤酒吗?”
花梁露出一个好笑地表情问他,“医生也喝酒?”
“我以前不是医生。”容六招手叫来老板,让老板把所有东西都上两份,顺便叫了一箱啤酒,接着说:“千机手是可以喝酒的。”
花梁不饮先醉,眯眯眼一副醺醺地表情盯着他,风马牛不相及地道:“藏家人说,一只藏獒一生只认一个主,尤其是没渡过魂的那种,我以前不相信,我觉得只要是狗,就能被驯服,但其实——只要是狗,一辈子都只会认一个主人,两年了,一只狗的一生能有多少个两年?”
两年。容六听着他的问题,心里默默地计算,距离张小可那只眼睛被废已经四个两年了,下一个两年就是十年,一只狗的一生能有多少个两年?他说:“就像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十年?”
“最短的,一个都没有,最长的,也不过十来个吧。”花梁说,“医生,那你觉得我还能有几个十年?”
说话的功夫,老板上了啤酒,和一盘先烤好的串,容六反手收起腰间的龙锁,拿在手里摆弄了一阵,摆弄成了一个开瓶工具,开了一瓶啤酒放在花梁面前,说:“我怎么会知道?我只是个医生,不是算命先生。”
花梁拿起啤酒喝了一口,笑起来,“千机手亲手开得啤酒,可真难得。”
“你吃了两年千机手亲手做的饭。”容六给自己也开了一瓶啤酒,喝了一口,跟他开起了玩笑,如果不是两个人都太聪明,或许他们是能成为朋友的,可如果不是两个人都太聪明,或许他们连见面的机会都会有,容六想。
“是啊,真难吃。”花梁用赞许的口气吐出这句话,拿起一根烤串咬了一口,“啧,比这个还难吃。”
容六眯起眼,咬了一口烤串,咂咂嘴评价道:“还可以,你看,老板生意不错。”
他说着用目光示意了一下,摊位前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很多人,其中一半以上都不是来吃饭的,似乎只是对他们两个感兴趣。
两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开着跑车来烧烤摊前撸串,这种令人费解的行为,本身很惹人眼球,花梁余光扫了一圈,点点头,“鼻子真灵,是条好狗,可惜不是我的狗。”
时间是个欺软怕硬的懦夫,两年,容六几乎差点被花梁催眠,以为自己真是条狗,但是再长时间,他也不可能把自己变成他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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