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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无瑕人生(玄幻灵异)——张贤余

时间:2018-06-17 10:46:22  作者:张贤余
  “跟着您有什么用吗?”
  “我会和大家说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啊。”胡克笑嘻嘻,“噢,尼禄小弟,现在已经晚了,烟火作坊里都是找不到老婆的光棍,你被小姐姐们嫌弃了哟。”
  尼禄实打实松口气,“太好了,我真的很怕结婚。莱因先生呢?”
  胡克往上一指。
  光明神的祭台其实是一个燃烧着的巨大篝火堆。现在它还没被点燃,无数的木条搭成塔,高高耸立于小镇的广场上。胆大心细还有力的年轻人们在木条间攀缘腾挪。这份工作一向派给勇者和干活好手,莱因就是其中一位,他在腰间系了一根草绳,不像其它人将它固定在木塔上,草绳的另一端牵着他肩头的幼龙。
  说不清是为了安全还是为了防止伊利摩尔乱跑。
  凭着这样不靠谱的安全措施,莱因将其它人甩在身后,每一层的第一根木条都是他搭好的。伊利摩尔咂咂嘴,敲着木楔的龙骑士动作一顿,抬手一戳幼龙额头,“控制住,一个火星也不能落在塔上。”
  “知道了!知道了!”
  幼龙闷气地转身,尾巴垂在莱因胸前。
  龙骑士垂眸,视线落在丝毫不设防的尾巴尖上,嘴角偷偷上扬。
  作者有话要说:
  【人物】尼禄:我真的很怕结婚。
 
 
第26章 二十五
  普尔小镇广场的木塔在胡克一行到来五天后建好。这比预计中的工期短了几天,镇长很高兴,给修塔的人发五个铜币作为奖励。胡克和莱因加起来有十个铜币,他们在麦芽糖作坊给尼禄和伊利摩尔买了一包糖。
  胡克在镇子里租了栋房子,他不敢带人回他的庄园,这样他在神国国都‘光明之星’斯达克的父亲就会知道他没呆在太苍树海找龙。“他的为人比较谨慎,会因此大发雷霆,”胡克提及父亲,完全是苦恼的样子,“老道尔顿也会告诉他,但至少能等到庆典过后。”
  “难道其它镇民不会说吗?”伊利摩尔问。
  “他们不识字,要写信恐怕有点困难,”胡克煎着小镇市集上买来的普通牛排,“而那些会写字却装做不会写字的人,几年前就被老道尔顿清理干净了。现在的普尔镇是完全安全的,伊利摩尔不用担心哟。”
  “并没有担心。”大不了变大踩一脚。
  “感谢您的信任。”胡克笑笑,铲起牛排盛给幼龙,“要试试味道吗?”
  所谓的试试味道其实是在正餐前投喂一块的意思。幼龙欣然同意,并咕唧一下吞掉牛排。之后多出来的几天,胡克带着莱因和伊利摩尔在镇中四处闲逛。地处平原的普尔各种庄园、种植园很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镇中的奴隶市场有三个之多,逛逛吃吃的时候难免遇上。
  “大部分是战俘,与神国交战的国家输的比较多,”胡克介绍道,“小部分是斯达克的原贵族。在光明神国,国王由教皇兼任,没有王室,官员由各级神职兼任,贵族即是教廷的家属,法律即为教廷的戒律,如果触犯戒律,就会罚没财产、变卖为奴。”
  “怎么知道他们触犯戒律呢?”伊利摩尔小声问。
  “大部分是告发,小部分是神谕,”胡克眨眨眼,“神明在看着的呀。”
  是栽赃陷害和胡诌吧喂!
  人多的地方,莱因把龙从肩头转移到怀中。“同情他们吗?”莱因低声问。伊利摩尔摇头,在巨龙眼里,人类只是一个明明弱小无比,还不知道团结、愚蠢到自相残杀的物种,千百年来一直如此,无可救药。
  但是人类也有很多有趣的东西,比如糖果,比如庆典。
  光明庆典和丰收祭在一个无人入眠的深夜,由无数在天空中绽开的烟火拉开序幕。从潘克多城请来的侍从祭司点燃小镇广场的木塔,镇民群情激荡,欢呼着围着巨大篝火跳舞,点燃自己的火把,向镇外的田野进发,按照普尔丰收祭的传统,去田间找镇长藏下的金稻穗。
  金的,纯纯的金,谁找到就归谁。
  但并不好找,首先是有谁都找不到就归镇长的规定,每年老道尔顿都会用生命去藏金稻穗,再有就是藏匿的地点,普尔镇所有的庄园、种植园、田地、野地,所有和种植相关的地方,一般来说是在镇外,但确实有一年是在某户人家阳台的花盆里找到。
  所以整个过程相当刺激。
  “你要猜,要有运气,还要抢得过人,”胡克撅着屁股翻一丛草,像一只技能生疏的兔子,白天终于从烟火作坊里解放的尼禄在旁边提灯,“最重要的是机灵。”
  “胡克先生在刨什么呢?”尼禄害怕地问伊利摩尔,“不、不要紧吧。”
  伊利摩尔歪头,“大概是想钱想疯了。”
  莱因拨正幼龙的头,“他雇小孩跟着老道尔顿,然后把藏金稻穗的地方告诉他。这个时间普尔镇能闲下来的只有小孩了。”
  尼禄瞪圆眼睛,“不太靠谱吧!小孩不会先告诉父母吗?”
  胡克的声音从土里传出来,“我成功过的——”
  莱因补刀,“因为那次跟踪老道尔顿的人是我。”
  “——找到了!”胡克把头从土里□□,手里拽一个东西,尼禄赶忙提灯去照,发现是个绑着稻草的木牌,上边写着:
  大笨蛋。
  胡克呆滞三秒,面无表情地扔到辛苦刨出的东西,“不要在意,人生就是有起有落啊哈哈哈哈哈哈。”他干笑几声,认真问莱因,“你不会因此而鄙视我吧,亲爱的表弟!”
  “不会,”莱因果断道,“你在我心里没有崇敬。”
  “残忍!”胡克大喊着顺势将木牌往刨出来的坑里一扔,毁尸灭迹。
  尼禄反应过来,“莱因先生是胡克先生表弟?”
  胡克叹气,“是啊,他小时候很可爱的。走吧走吧,去别的地方找。”一行人,提着灯离开胡克刨了许久的山坡,往前边星星点点火把汇集的地方走去。“真亮啊。”胡克感慨道,“都很久很久以前,普尔镇的丰收祭是摸黑进行的,和光明庆典一起办后才有火把。”
  “那样金稻穗不是更难找了吗?”
  “所以不会放在太难找的地方啊。”
  尼禄若有所思,“胡克先生,光明庆典是什么呢?”
  胡克笑笑,“很难说得清是什么,神国有光明节,但如果你要过别的节,就需要点燃火把,弄出光亮,这个过程叫光明庆典。”
  很久很久以前,普尔镇的丰收祭是摸黑进行的,没有光明庆典,没有教廷,这里的镇民在黑夜中自由奔跑,在无尽田野间狂欢,追逐一穗最饱满的金稻子。
  它不贵重,只是成熟了,散发出自由和幸福的气息。
  远方田野里的火把很快地汇聚在一起。胡克的脚步一顿,尼禄撞到他身上,“唔,胡克先生,发生什么事了?”
  “有点不对。”胡克皱眉,“大家从来没聚在一起找过金稻穗。”这样找到了压根不好分,还分分钟有可能被偷走——
  丰收祭本来就是摸黑去别人田里偷菜的日子啊!
  胡克越想越不对劲,“你们先别过去,等我来找你们,要是我没过来,天亮之前去第三埋藏地点,拿了东西去铁锤巴尔那里。”
  “等等,”莱因叫住胡克,“一起过去。不一定是最糟糕的情况,但你要是真出什么事,我们的损失无可估量。”
  “这种话平时说我一定很高兴,现在就不必了,我知道我又帅又睿智,”胡克边叨叨边加快脚步,然后发现自己一个文弱的鉴定师确实跑不过龙骑士,没法办法只能改口,“好吧好吧,一起去。”
  没走几步,斜刺里窜出个镇民,“胡克!你原来在这,镇里来了一队骑士老爷,丰收祭提前结束了,道尔顿先生让你到镇公所去。”
  广场中央的木塔还在燃烧,从庄园田野间被叫回来的镇民们缩在光照不到的暗巷里,睁着惊恐的眼睛看那些沐浴的在光明里的马匹、盔甲、光明旗帜,还有系在马鞍上的长绳。
  所有人心里都清楚,那就是用来绑人的。
  作者有话要说:
  【道具】绑着稻草的木牌:哼,凡人。
 
 
第27章 二十六
  普尔只是一个小镇,人口不多,镇公所也很小,只有两层楼而已。
  骑兵队的头领在在镇长办公室里咆哮,他不在乎这个穷乡僻壤名字连听都没听过的节日,也不在乎会不会得罪面前这个表情阴晴不定的镇长。“先生,这是国家责任,这是荣耀,”头领强调,“这是每一个光明神信徒高贵的牺牲!我注意到你们燃起巨大的篝火,你们很虔诚,怎么能放弃这个机会呢?”
  “先生,普尔镇每年上交五百金币赎买兵役,”道尔顿冷冷道,“五百金币!不出这笔钱我们每年买一个龙蛋,现在我们已经有一个养殖场了。我已经答应为您购买奴隶补充您缺少的人数,您还想怎么样呢?是人数不够吗?”
  “带俘虏和囚犯小偷上战场吗?高贵的骑士背后怎么交给低劣之徒!”头领摆出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一百人!镇长,我只要一百人!”
  “普尔镇只有五百人,”老道尔顿眯眼,“您有权力征召这么多人吗?这几乎是神圣战争的征兵比例了,我国要对哪个异端国家开战吗?”
  “你、你!你这个昏聩的老家伙,”头领被气个仰倒,“你难道不知道萨切里的事情吗?狡猾的伯里克公国正在觊觎我们的领土!”
  “据我所知那是内乱,先生。”
  “一百人!这是上面的命令,”领头粗暴地拎起老道尔顿的衣领,“老家伙,你对侍奉光明神懈怠了吗?你难道想背负亵渎的罪名?”
  “我何曾亵渎神明?是你们以神之名作恶。”
  胡克赶到的时候,镇公所里外聚集二十来个骑士。神国神圣骑兵团最小作战单位是轻骑队,每队二十五人,由有战功的骑士带领,称为头领骑士。来普尔村的不是城防骑士团的游骑兵,而是亚斯大陆上为教廷吞掠土地、战无不胜的神圣骑兵团。
  这就有趣了。
  胡克想着,推开镇长办公室的门,轻骑队的头领倒在血泊里,老道尔仔细擦着淬了金环蛇毒的匕首,见到胡克苦恼地叹一口气,“我还以为神国能让我们过完丰收祭。别看了,早被我干死了。”
  “您宝刀未老。”胡克笑笑,将探头领脉搏的手收回,“现在怎么办?”
  “外面还有二十四个,”老道尔顿一挥手,“弄死剁碎献给丰收女神。”
  胡克失笑,“您不是改信光明神了吗?”
  老道尔顿不以为意,“我信世间有黑暗之神,却不信有光明之神,倘若有,祂也被自己的信徒恶心到不敢降临世间了吧。”
  “这倒不一定。我更信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是同一位。”胡克笑嘻嘻道,“老道尔顿,趁人还热着,让我的朋友莱因处理吧。”
  “薇儿的儿子?”
  “您知道?”
  “他和薇儿很像,”老道尔顿不自觉微笑,“可别让小莱因把我的办公室弄太脏了。”
  “您放心,他会劝头领回心转意的。”胡克也笑,“他一向精于此道。”
  就像忽然间恍了个神,从神圣骑兵团的西部营地急行军到此的头领回神,手里依旧提着此地镇长的衣领。他的头脑还是昏聩的,就听到手里的老家伙说,“做个交易怎么样,我的好先生。”
  “什么交易?”头领发现自己舌头有些僵直,但很快恢复,“你要贿赂我吗?你竟敢蔑视我高贵的品质!只能是一百个人老家伙!再讨价还价我抓光你的镇民。”
  “一百个人有什么用呢?”一个清朗的声音在他身侧响起,“无非是您行进得太急,将原来的侍从和仆役留在营地而已,就算你征集了镇民又有什么用呢,他们连握剑都不会,战斗力还不如奴隶。如果有一段时间训练,那是没有问题的,可您行色匆匆,我看您想要的不是忠诚的步兵,只是需要一些脚夫和仆人而已。”
  “是又如何?”头领沉着脸放开镇长,转向不知道天高地厚和他说话的小鬼,却发现是个穿着龙骑士皮甲的青年,黑眸黑发,神色淡然。
  在守旧的神国,教廷器重骑兵,愿意砸钱给神圣骑兵团配置各种高阶防具、附魔武器、草药、魔法卷轴来提升骑兵的战力,因此骑士的地位高于龙骑士,但无可否认的是,龙骑士确实是一种大杀器,“你的龙呢,龙骑士。如果你愿意参战,我便只带走五十个镇民。”
  两个人服侍一个骑士,勉强够了。
  莱因不置可否地笑笑,“如果有两个龙骑士呢先生?普通镇民并不能减少您部下的伤亡,但是龙骑士可以。”
  篝火燃尽时,轻骑队离开普尔镇,他们带走镇民的马匹、面包、牛奶、糖、疗伤药和龙骑士,因为耽误一晚上的缘故,他们要抄近路赶上在奥多平原行进的大部队,为此又带走一个向导。胡克、莱因、尼禄的马被围在轻骑队中间,除去胡克时不时需要为骑兵们指路,一路上的声响几乎只有嗒嗒的马蹄声。
  他们花半天赶到潘克多城外神圣骑兵团临时营地。从神国各地抽调来的骑兵重新编营,变成三万之众的先锋军。他们的任务是越过国境线在明天正午突袭萨切里的叛军,替属国伯里克公国平息这场纷争,尽管对方没有这方面请求。
  “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侍从骑士哈姆擦着自己的雷光铠甲,“但是萨切里人应该是需要帮助的吧。你只穿着皮甲不要紧吗?”
  “皮甲是龙骑士的传统,”帮嗅龙刷鳞的尼禄解释道,“有一些龙,特别是水生龙会对铁器过敏。现在也有龙骑士用铁甲,不过我认为没有用。”
  “诶?为什么?”哈姆一脸不解。
  “龙的力气很可怕,”尼禄叹道,“龙骑士真战斗起来什么甲都没用,但小的冲击,铁甲变形会压断肋骨,皮甲则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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