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母亲唯一的归属了。
阿达问道:“你妈妈愿意离开香港?”
老三笑了一下:“不愿意也没有地方可去了,你知道香港葬个人多贵吗,活人都没地儿住,何况是死人?哎,以后我们死了,就在森林里找个地方一扔,喂蚂蚁和野猪。”
阿达知道老三当然不是不舍得钱,他已经决心离开苏家,以他的狠劲,既然要断绝关系,就会断得干脆利落,不愿母亲再见到苏家人。
老三爬起来俯视阿达,“那个狗头怎么办?”
阿达顺手摸了摸床边放着的狗头兄——他把狗头从苏老大的病房拿了回来,就一直供在床边,而且好像相处出感情来了,没事还会捋捋它的长发,跟它说两句话。老三看得眼角直跳,好几次有冲动把狗头从酒店房间扔到街上。
阿达不舍道:“把它送出去好了,它跟你哥哥的恩怨,让它自己去解决吧。”
第二天,老三带着母亲的骨灰回杭州。同时,网络上出现了一段虐狗的音频,狗惨烈的叫声让人听得揪心,迅速被无数人转发。
更多的线索慢慢浮现,虐狗的训狗师出来道歉,他背后的主人也被扒了出来。随之出现的还有训狗的视频,从一个不太清晰的角度,可以看见狗躺在昂贵的毛毯上抽搐。
虐狗杀狗这种事并不罕见,要这只是普通人发泄暴力的行为,最多被人喷一阵,但这次的主人公是名门苏家的大公子,一个生活优渥、完全没有理由去仇恨世界的人。这立即挑动了人们愤概、八卦、恐惧又仇富的阶级神经。
苏老大从英国优秀大学毕业、受过最好的教养,享用着社会最好的资源,最可怕的不是他虐狗了,而是这群人确实有能量在他们秘密的豪华公寓里,做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被发现的罪行,在他们戒备森严的堡垒里、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之下、在可以封上任何人嘴巴的财富之中。
警方在舆论的压力下,上门搜查了苏老大的所有住处。他们找到了几副精美的狗标本,其中一副还是没了头颅的。
隔天狗头被不具名者寄到一报社。记者去做了调查:阿富汗猎犬很昂贵,出身好的狗都有详细的记录,可以追溯到它的父母祖辈、以及主人的身份。这只阿富汗猎犬是苏老大在五年前购买的,当时狗非常健康,还有不少人目睹过苏老大带着这只狗出门。
从狗头上可以看见电击受伤的灼痕,不排除是被电击棍虐死的。
按照《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虐杀动物最严重可以判三年□□,刑罚和操控股市罪不相上下。
苏老大刚刚出院,还没把家里的床睡热,就被带到警局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罪!今天事儿多,精神也不太好,回来立即写,还是发得太晚了。
应该就剩最后一章。再请个假,周五发。
磕磕绊绊写到现在,多谢一路支持,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抱抱吧。
第106章 王子和王子
埋葬了母亲后,老三回了新加坡。
那是个例常的艳阳天,今年雨水特别多,一到晴朗的日子,太阳就格外的嚣张,晒得人皮肤生疼。
阳光从大榕树的缝隙透下来,勾勒出大树的黑影。在树下倒是凉爽的,风吹得秋千轻轻晃荡。
观音庙前的草地,干干净净,七孔兰已经全部被清理了,土地公前供奉了一粉一白两只发糕。
老三是个没有信仰的人,这几年来却无数次对着神灵双手合十,躬身拜拜。垂下头来,他感到了心底的平静,四年前进入森林时的烦躁,现在已经彻底平息。
外面依然乱得很。苏老大被起诉,正面临冗长的官司,狗头兄的照片出现在所有新闻网站的头条,用它那双呆滞空洞的眼凝望着所有人。因为狗头的刺激,苏老大的祖宗十八代和前生今世都被人骂得体无完肤。
这是为什么老三和阿达把这事泄露给网络和媒体,而不是直接报警。死了几只狗,以苏家的能量还是能轻易摆平的,但事件先在网络发酵,就谁也无可挽回了。苏老大的罪名要是操控股市、甚至撞死个人,都没有狗头那么容易刺激人们的神经。
在野蛮生长的年代,一粒小种子,不知道会蔓延出多大的一片野林,谁也控制不住,谁也不能制止……老三因此获得了利益,也因此吃了苦头,现在他已经能平淡看待世情,无论它向多么畸形的方向发展。
他看了看表,走向咖啡馆。第一家Hippo依然高朋满座。这家店有不少街坊熟客,并不太受舆论影响,即使新闻黑料一大堆,很多人还是依照自己的习惯光顾咖啡馆。所以老三选了这里跟瑞士人谈判。
苏老大官司缠身,老三重新掌握了大权。他给中毒者赔偿了巨款,又答应了所有加盟者退款赔偿的请求。短短一个月,Hippo卖了大部分产业,门店只剩下上海、香港和新加坡寥寥几家。老三拿出了给阿达的老婆本,两人几乎倾家荡产。
即便如此,还是不够偿还所有的赔偿款。于是老三打算继续坑瑞士人。
在奈塔冰刀般的眼神里,老三从容地提出要把Hippo卖给她,以便她能帮他们名正言顺地擦屁股。
奈塔自然不答应,“我为什么要买一家信誉崩塌的咖啡馆?”
“因为有我和阿达,我们不会让它继续崩下去。”
“我能继续相信你们?”
老三不跟她花言巧语了,他有条不紊地分析他们在内地的形势。Homeland已经投入了不少,现在离开中国会亏得渣都不剩,找别人合作呢,短时间很难有那么坚实的供货渠道。至于Hippo的商业信誉,老三有一百个例子证实,在内地连毒害婴儿的企业都能活得好好的、甚至获得政府资助,哪里就那么容易一蹶不振?
拯救Hippo,你才能自救。
老三直言不讳:“你在亚洲的成绩,决定了能不能在短期内上市。你那么想上市,是为了消除马提欧在公司的影响,想跟他离婚,想把他贬得一文不值再踢他走。我很敬佩你,换个角度看,你给我和阿达一个机会,也是给你自己机会,免得你哪天受不了了,把他□□一刀切下来!”
奈塔听得眼角抽搐,老三准确地说中了她的蓝图,她对变态丈夫的忍耐力确实到了极限,每天都想掐死他。
奈塔在同谋者的心理下,同意了老三的交易。
那天下午,老三孑然一身地回到了森林里。
他从镇里的小路钻进了丛林,一边避开脚下的树根、乱草和藤蔓,一边拂走挡在眼前的树枝。
四年前,他开着宝马闯进林里,被绿植迷了眼,找不到道路,现在他凭着直觉就知道小屋在哪里。
四年前他是苏家少爷,家里供着吃喝玩乐,有父亲母亲和两个亲爱的哥哥。
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母亲过世,房子捐了出去,Hippo给了瑞士人,他跟苏家唯一的渊源,就剩下护照上的姓。
他跟苏老大的最后一次会面,也是老三最后一次走进苏家大宅。那是两星期前的事了,他用母亲去酒店找苏老大的录像,换取了苏老大在Hippo的所有股权,以便可以卖给瑞士人,获得足够的钱重新整治咖啡馆。
苏老大听到老三的要求,只是冷笑。
他身败名裂、麻烦不断,对这世界早就心灰意冷,Hippo的死活,他压根儿不放在心上。老三要拿回Hippo,他完全不在乎,甚至觉得老三在发神经。“我真不懂,你现在还要Hippo来干什么?”苏老大恶毒地嘲道:“你花那么多钱买回去,看着它发臭发烂?”
老三认真道:“它没有烂。大哥,你不在森林里待过,所以你可能不知道,枝叶败坏,本来是自然循环,有时下一场大雨、野象踩踏,叶子树枝就会败坏一大片,等风调雨顺,好的叶子又会长出来。”
苏老大懒懒地摆一摆手,“你拿去吧。”他没心思跟老三辩驳。在他心里,老三又坏又疯,完全不可理喻,但这样也好,老三害得他那么惨,却也没捞到好处,反而自愿背负Hippo这个烂摊子,这大概就是害人者的诅咒吧!
苏老大想得没错,老三真是自找麻烦。比一无所有还糟糕的是,他为了救回Hippo花光了积蓄、承担着债务,还要跟阿达背起了Hippo艰难的未来。
他既没有把母亲带回苏家,没有飞黄腾达,甚至没有帮助阿达买下这块地。
除了责任和债务,他屁都没有。
啊不,他还有一样东西——
老三判断着瀑布的水声,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在树叶枝缝之间,看见了红毛丹树和香蕉树。
大黄的吠叫鞭炮似地响了起来。等老三从树丛里走到空地,大黄就热情地扑向老三,滴着口水的舌头舔向老三的牛仔裤。
老三伸脚,把它踹到一边。
蛇老大游走到芒果树,把自己跟一条牵牛花似的,挂在了树枝上。芒果树底下,一个男人带着宽檐的草帽,慢慢地站了起来。
老三喊道:“阿达!”
阿达拿下草帽,回头对老三挥了挥手。汗水从额角流下来,手上都是泥污,身上的T恤洗得看不出颜色,不知道穿了多少年。不管多少年,阿达始终站在那里,从不改变。
老三隔老远就喊道:“饿坏了,有吃的吗?”
阿达迎了过来:“有啊,我做好午餐了,等你回来。”
老三听到午餐,肚子更是饿得不行,握住了阿达的手一起回到小屋里。
老三并非屁都没有,至少他还得到了一样东西——吃鸡腿的权利。而且两只都是他的!
阿达从锅里拿出黄澄澄的鸡肉,鸡皮弹脆,撕下一大片鸡腿肉,汁水在热气中滴落,香气扑鼻。
老三像个孩子一样,吃得满嘴油光,也像个孩子那样满足。
苏君泽在七岁的时候,父亲对他说,王子要是没有国土和子民,到处流浪,那算什么王子呢,就是乞丐而已。
现在老三终于有了自己的国土。在他和阿达的星球上,有一只断了腿的狗、一条蛇、十几只鸡和各种任性生长的植物,在外面还有一盘艰苦经营的生意、连接着许多人的饭碗。老三经历了许多波折才明白,国土和子民,就是意味着很多的照顾和责任。每日从五点起的劳动,采集雨水和一切的生存条件,播下种子、有分寸地协助它成长。
哪里有什么华丽的袍子呢,只有劳作和随机应变的谋算,坚毅地执行自己的想法,以及望天打卦的无奈。
有时候,童话真是骗人的。
有时候,童话也有成为现实的可能。在这野蛮的星球上,没有古堡和随从,没有漂亮的马车和尖利的长矛。
但王子和王子,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正文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终于写完了,抹一把冷汗。
写这篇文的由头呢,还是因为去年写《芝麻绿豆蒜》,看了好些关于老北京的材料。有一件蛮有趣的事,民国时期的老胡同里,有所谓的四大霸,粪霸水霸车霸铺霸,分别垄断着老百姓生活的某个领域,这些霸富甲一方,马仔无数,卖屎挑水就能发家致富。粪便需要挑夫清理、水需要去井里河里打,当时生活之不便,在现在看来,简直可以逼死穿越者。回头算一下,其实也不过是□□十年前的事罢了。
常常有错觉,我们的生活一直都是这样的,不过是差在今天吃火锅,昨天吃拉面。其实不然。互联网大范围使用不过二十年,第一代苹果手机出现在十一年前,当时马云还没成为我们亲人,方便面的牌子就十来个,情人节的时候还有大堆人排队吃必胜客。
很多人第一次吃金枪鱼腩、龙虾、海胆,是这五六年里的事。即便像小龙虾这样的“国民第一夜宵”,走出簋街并在北京大规模流行,根本就没超过三年。如果在城市住的够久,回忆一下五年前常吃的是什么,就会吓一大跳:我们生活真是变化巨大,大到不用跟上一辈割裂,跟自己就能割裂了。
这不只是消费升级,简直就是消费变异。再往深的讲,生活不是钱堆出来了,吃什么穿什么,总有某种文化心理左右着,如今生活急剧变化,什么应该吃、为什么要吃,甚至是什么才是好吃的,这种简单的问题都开始了很多的争论。如果在熟悉的文化里,这种问题根本是不太需要思考的。
有一次吃个很不错的餐厅,厨房做得特别用心,服务员细心介绍每一样材料,真的是连葱都从日本进口的。就会想问,口味上的区别,值得这一番折腾吗?或许这跟口味不完全有关系,而是商业和文化上的考量。
所以我们吃什么,不一定是因为好吃,不一定为了营养,甚至不一定是自主抉择。
说得太远了。这大概就是我开始写《野蛮生长》的触动点,想回到食物的本源,食物生产的起始。当然笔力有限、脑子也不够使,写着就有很多困惑,而且也走样了,但无论如何,这就是开始写文的出发点。
写阿达那样的人,那样的立场,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抵御这个潮流,在自己的地盘上,回到“吃什么、为什么吃都清楚明白”的状态里。写森林那部分时真的很开心,甚至阿达的小屋子都是我老家的复刻(当然并不在新加坡的森林里),架高的地板、缝纫机、四叶草窗花……或许因为太沉浸在怀旧的情绪里,跟阿达陷在林里一样,反而找不到可以让这种生产和生活良性循环的方式。
阿达的方法艰苦难行,注定要付出很大代价。老三的急进和扩展野心,反而是常见的,成功率和失败率都很高,但却影响了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
不论对错,只说这种状况确实存在。我也很想写一个完美的结局,两人终于驱除所有障碍,事业成功赚大钱,至不济也能在森林里逍遥自在,买下这片地,再也不受别人干扰地生活。但最后写着写着就变成这样了,现实就是大家很可能都是输家,只能靠着意志力和不值钱的责任感,去慢慢修复野蛮生长留下的千疮百孔。
这就是最后的乌托邦吧。
感谢追文、留评、打赏和帮我宣传的大小天使们,这文写得磕磕绊绊的,谢谢各位的谅解和支持。
番外会有,但最近实在没太多时间写文,等有时间了马上写!
就酱啦。
番外一:赤道
第107章 老罗的企图
苏老三开车回家,一路顺畅,过了黄梨种植园,车子却走不动了。
老三大为惊奇,这条偏僻公路平时车辆稀少,今天竟然堵车!公路的尽头除了阿达的小屋,就是郁葱葱的大森林,这些车是找阿达,还是去看猴子?
过了一阵,他才知道两个猜测都错了。车子还没到小屋,就在一条岔道上排起了队,缓慢地驶入度假村前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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