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无欢不脱嘛,这才写了多少啊
后面一堆稀奇古怪还没开始呢
第21章 江湖
良药苦口,馨儿刚刚喂上一口药汤,墨絮便抵触着吐了出来,我很无助的盯着郎中,这小老头也很头疼的扶额叹息:
“再这样下去,堂主的身体状况怕是只会越来越糟。”
馨儿听到这样的话,眼睛顿时包起一汪泪水,不愿相信事实一般祈求着:“李伯,你可是我们堂里最有法子的郎中,就没有别的办法吗?求求你,救救堂主!”
听到这样的对话,我感到十分无奈,换在咱大天.朝,一点皮肉伤哪儿有那么严重,吃点儿抗生素不就完事儿了吗?生命脆弱,也不至于脆成饼干啊。
“馨儿小点声,不要吵到墨絮姑娘。你赶紧去伙房做一锅热粥,记得要放糖在粥里,弄好了带过来。李伯,麻烦你去我的房间带思骁去用晚膳,顺便告诉他,今晚我不回房休息了,让他一个人好好待着,不要乱跑。至于你们的堂主,请二位放心交给我。”
我褪去没心没肺的模样,把大小事情安排了一遍。异常冷静的态度使得馨儿和李郎中信了我的话。他们前后脚离开后,屋子霎时冷清了几分。
墨絮一直无力的依在我的臂弯里,致使我的胳膊酸麻难耐,我只好扶着她靠到床头。抬手触碰她的额间,物理降温起到了一定的效果,温度比之前降低了些许。
还剩一些酒,我将贴在她身上的棉布统统换了一遍,消停了一阵后,开始耐心的用蘸酒的棉布擦拭她的掌心。
大概磨人的难受感减退了一些,她迷迷糊糊的微睁开眼睛,强撑着精神对我拉开一抹虚软的笑容:
“劳烦季公子了。”
“墨絮姑娘勿要说话,好好休息。”
我对她笑了笑,便继续握着她的手擦酒,挺漂亮的一双手呢,指节修长纤细,肤质嫩白,一看就是不会劳务操作的大小姐。
“为什么对我这般好,大可不必这么费心的。堂里有人照料。”
真是不听话的女人,哪儿那么多十万个为什么。我叹息着摇头,脑海里回荡起在现世的生活,漫不经心的诉说:
“我不是轩国人,我的国度有着先进的治病救人方法。你的伤病在那里能得到很好的救治,奈何我没有悬壶济世的技法,只能用简单的常识帮助你。”
“原来季公子不是本国人,怪不得,我总觉得你的谈吐不似常人。你的好心我能感受到呢。”
“不要再说话了,好么?如果实在乏味,要不,我唱歌给你听?”
我抬手替她调整了一下盖在额上的棉布,这个有着魄力和摄人气场的女强人,她低顺着眼眸含笑点头,竟带着几丝期待。
我放下手中的棉布,坐正了身子,双手自然的附在她的手背上。哎哟,真要我唱,我还有点儿不好意思呢!
算了,都说出口了,总不能反悔吧。我清了清嗓子,脑袋里已是KTV模式,那就来首有意境点儿的吧:
“……偏爱枕惊鸿二字入梦的时节
烛火惺忪却可与她漫聊彻夜
早春暮春酒暖花深
便好似一生心事只得一人来解
岁岁花藻檐下共将棠梨煎雪
自总角至你我某日辗转天边
天淡天青宿雨沾襟
一年一会信笺却只见寥寥数言……”
我瞅见墨絮闭着眼睛,那是细心聆听的恬静模样。好在我发挥正常,没唱走调,不然丢人丢大发了。
一首《棠梨煎雪》终了,她缓缓睁开眼,脸上绽开的笑容多了几许温暖色彩:“没想到季公子不仅温柔善解人意,嗓音也挺不错的,很特别的一首歌。”
“哈哈…墨絮姑娘过奖了。”
别这样夸我嘛,我会害羞的诶!正当我沉浸在羞涩的夸赞里无法自拔时,墨絮无意的一句话将我拉回到冷静里:
“突然发现,季公子文文弱弱,竟有几分女子的错觉。连声音也是细脆清响,实在不似男子那般粗声粗气。”
妈耶…不会已经被发现了吧!我的笑容凝固在脸颊之上,见我一脸的尴尬,墨絮抬手捂嘴偷笑:
“玩笑话,公子勿要放在心上,你又不真是女子,瞧把你给吓的。”
听她这么一说,我更是慌了心神,急忙摇头解释:“思捷从小体弱多病,家父家母惜我如命,所以养的格外细致,久而久之就生出了几分秀气,小时候常常被人误解成女孩子,我已是见惯不怪了。”
我这全因自保,迫于无奈不得不撒下善意的谎言,别怪我,千万别怪我诶!我不好意思的对着墨絮笑了笑。
突然发现,墨絮的精神怎么一下子好了许多,我凑近身子揭开她额上的棉布探了探温度,天佑神助,说退烧就退烧。
我垂下头欢喜的瞅瞅墨絮,她的眼睛灵动闪烁,对着我眨巴眨巴,紧接着灿然一笑:“感觉轻松了许多。”
“季公子季公子,粥备好了!”
这时馨儿端着食物咋咋唬唬地走了进来,我回身看着她忍不住要叮嘱一番:“慢点走,小心别摔着。”
“堂主好些了么?”
“嗯,好一点了,粥很烫吗?”
“我凉了一会儿,不烫的。”
“那好,先给墨絮姑娘喂药吧。”
我端起已经凉掉的药碗,拿着勺子舀着汤药慢慢的喂着:“良药苦口利于病,你忍一忍,喝完了药,有甜粥,可以改改口味。”
老实话,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我温柔起来可以这么的………迷人?!至少,别人眼里傲娇高冷的墨堂主,刚才还哇啦哇啦吐药不肯喝,这会儿竟跟孩子一样听话。
她眉头微蹙,却顺着我的动作一勺一勺的喝,最后总算是干掉了所有,毫不顾忌自己的身份,直接拿着我的衣袖擦嘴:“苦!”
啊喂,我真没有衣服可以换了,简直让人哭笑不得,我将空碗递给馨儿又取了甜粥:“快快快,改改口。”
她好奇的看着碗里毫无新意的白粥,我急忙喂上一口,让她尝到甜头,她喳喳嘴连漂亮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甜的。”
“怕你难受,特意让馨儿加了些糖。”
“连心思都跟姑娘一样,面面俱到呢。”
“额…呵呵…墨絮姑娘你就别笑话我了,躺下休息吧。”
等把一切安顿好后,一个尴尬的问题诞生了,这大晚上的谁来守着她?
李郎中一个老人家,不方便吧,馨儿一堆堂里的事儿没做完,不方便吧,堂里上下五大三粗的伙计们,更不方便吧。
我倒是想回房里睡个美美的觉,休息休息呢。这墨絮口上说着不好意思,可我看她挺好意思,一堆不方便下来,我就独独成了最方便的那个。
也对,我一个人畜无害,手无缚鸡之力的娘娘腔,守个病人,可棒了呢!
我呸!掀桌子!
………
第22章 江湖
好些天,我都往返于客房和墨絮的主房之间。她的伤开始渐渐愈合,身子状况不错,能吃吃能喝喝,精神也越来越好。
我趁着空隙充分利用时间,背包里携带的笔记本起到了大用处。我绞尽脑汁,把这辈子能写得出的汉字,包括唐诗宋词文言文统统默写在笔记本里。
我甚至有些怀疑轩国会不会是被历史遗忘的某个朝代,当然平行时空也有可能,但是从沟通到文字,全然都是汉语和汉字,还真是不可思议。
但我没有过多的精力去探究这个问题,因为你压根找不出个所以然来,简直就是个bug。(架空穿越嘛,想严谨都难!)
既然我来自先进的科学时代,思骁又是我的半个傻儿子,那么就给他来个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学习。
所以,我心血来潮,干脆把简单的加减乘除运算还有九九乘法表都给他都写了上去。
每天,我都会抽一个钟左右的时间,督促着他学习语文和数学,小家伙脑袋灵光聪慧过人,教他识字教一遍就会了。
然后,他便开启了十万个为什么的模式,跟屁虫一样,成天追着我问这问那,好吧,求知欲旺盛,这是好兆头。
于是,这小家伙终日都在我耳边叨叨絮絮,我满脑子都是他像只蜜蜂一样:“鹅鹅鹅…举头望明月…二加三等于五…一一得一…”
就连吃饭时,掉在桌子上的米都被他全部给舔了个干净,还不忘跟我炫耀:“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能深明其意,举一反三是好事儿,但怎么感觉有点走火入魔了?
………
墨絮事业心极强,大病初愈没几天就匆匆忙忙回到'君义堂'去交代一些商务上的事。
没想到的是,这几天我的贴心表现使得她给我分配的活路竟是随同,换句话说就是现代的秘书助理什么的。
只可惜,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一介外人,是没有什么资格随意进出'君义堂'的,所以,今天算是给我放了个假,总算有闲工夫多陪陪思骁,也不赖嘛。
思骁伏案在桌前,他还不太会我教的握笔姿势,所以写下的字体歪歪扭扭的,我耐心的一遍一遍教着。
然而不经意间,我却想起菡萏,她的音容笑貌久久不散,我看着思骁认真的小脑袋,笑了笑。
我做的这一切,都是菡萏无法再见到的遗憾光景,既然要做就把一切遗憾统统做好。免得她夜里托梦,拉着我话家常…额…那就有点儿吓人了。
“今天哥哥教你用最快的速度做数量计算,你听好了啊,我有十个馒头,你有五个馒头,咱们俩一日三餐每顿都各吃一个馒头,问题来了啊,问:一天下来我还剩多少个馒头,你还剩多少个馒头?我们一共还剩多少个馒头?”
相对于一个五六岁的娃来讲,这已经很难了,思骁抓耳挠腮怎么都算不出来,我双手比十,让他一只手比五:“吃掉一个馒头收起一根手指。你算算。”
很快他便算出了结果,兴奋的在屋子里跑了几圈。这时,墨絮推开门走了进来,思骁一下子撞进了她的怀里,她宠溺的揉揉思骁的脑袋:
“遇到什么好事儿了?骁儿这么开心?”
“教他算东西呢,做对了,所以就乐疯了。我还以为你去办事会花很长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
我站起身迎向墨絮,她穿着苏青色长衫,长发挽在脑后很是干练,脸上是照旧的神采飞扬,她抬手拉了拉我的衣袖:
“走吧。”
“嗯?去哪儿?”
“先前答应过,会给你置办一些像样的衣服,你来这里多日,成天都陪着我,我瞧你还没有出过门。今日闲来无事,不如出去逛逛德一府。”
新衣服新衣服新衣服!天啦噜,我终于可以摆脱掉这身五大三粗布料粗陋的伙计装了!
我就问一句!哪个女人不爱衣服不爱包包不爱鞋的要是再来几只口红,圆满啊!稳住!我们能赢!
不等我回答,她已经牵着思骁的手:“骁儿也一起置办吧,姐姐今天带你去吃好吃的。”
小鬼听到了,又一次兴奋的手舞足蹈,这是一瞬间的恍惚,怎么有种一家三口出门游玩的错觉?
“这太让墨絮姑娘破费了。”
“季公子说的什么话。我是商人,从来不做亏本生意,不存在破不破费,你是恩人,我这举动何足挂齿?”
我就随意客套几句,你还以为我当真不要啊,我快控制不住体内购物的洪荒之力了,赶紧的赶紧的带我买买买!
所以,商机遍地呀,如果我在轩国邻近的几个州府设立起某宝的商业模式,是不是…我也可以搞个什么双十一活动,最后富甲一方呢?
………
我以为出门嘛,带上钱和人还有购物的梦想就可以了。墨絮让我明白,有钱人不是这么玩的。
虽然我已经见识过水心和仲伯公家那个混蛋的大排场,可墨絮的阵势不比他们差到哪里。
我们两大一小坐在马车里,悠悠闲闲的观望着德一府的街市盛景,前后都跟着一波护卫,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哪位高官穿过呢。
下了马车,我一眼就见着刻有'成衣庄'三个大字的木牌匾。还没走两步,便有人疾步走出笑脸相迎:“君义堂主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请见谅!”
反正就是那些有的没的一阵商业互吹咯,寒暄完了,我们便跟着店家的步子走了进去。
琳瑯满目的布料鳞次栉比的排开,伸手摸了摸,感受一下质量,摸起来真舒服,一定不便宜。
来人!给我做十套裙子,我要恢复女儿身,姑奶奶不要穿男装了!啊!好烦!
“思捷,那些是给姑娘制衣的绸缎。男子的在这边。”
头一次,墨絮如此自然的呼出我的名字,我有些诧异,但见她抬手捂嘴轻笑,我只好尴尬的汗颜:“额…我…我就看看,就看看。”
她一手牵着思骁一手拉住我的胳膊,朝着放有男子绸料的一边走去,我像个蔫巴的黄瓜,提不起兴趣。
我要很漂亮很鲜艳的,这些男子的布料色调,比直男癌还直男癌,丑拒!
“怎么了?不喜欢?”
墨絮侧头看着我,一眼便窥探出我的小心思,我急忙摆手摇头,她随手拾起一段墨翠色的布料比在我的身上:
“思捷皮肤特别白,穿深色的衣服,会显得更精神一些,你觉得呢?”
不知道为什么,墨絮看我的眼神有着说不出的感觉,不光是称呼,连举止也变得越来越亲密。
我EQ不高,我不懂,别勾搭我,我还是孩子,妈妈,有姑娘调戏我…现在呀,我的内心戏是越来越多了。
虽然心里千万个不喜欢,但我还是依着墨絮的眼光选了几套布料,思骁随了我,我穿什么,他也穿什么,美名其曰亲子装。
店里的师傅准备量我胸围的时候,我还小小的担忧了一番,可是很快,我为我的担忧感到了可笑。
你问我为什么?呵呵,樱桃小丸子算什么,旺仔小馒头又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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