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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侧写(悬疑推理)——廿色

时间:2018-11-01 09:59:46  作者:廿色
  史柯与其他警员面面相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能目击者,却是个精神不正常的,满嘴胡言乱语。
  在史柯感到悻悻然时,在旁看了好一会儿的庄笙在流浪汉面前蹲下,看着他的眼睛慢慢问道:“你看到恶鬼了?那恶鬼长什么样子?”
  “不!我没看我看不到恶鬼的样子,恶鬼索命,不要索我的命!我看不到他们,看不到!”流浪汉吓得更厉害,一个劲儿往墙角缩。
  庄笙放弃询问,站起来凝神思考。史柯眉头大皱,叹了口气,“哎,好不容易找到个可能目击者,却是名疯子,只会疯言疯语,什么都问不出来。”
  庄笙看向他,“并不是什么都没问出来。”
  史柯眼一瞪,诧异地问:“难道你问出什么来了?”
  庄笙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缓缓说道:
  “你没听到吗?他说——‘他们’。”
 
 
第37章 邮件
  经过一天的走访调查, 警方并没有找到其他有力目击者。凶手就像暗夜里的雾一样,飘忽而来,杀人开膛,而后又飘忽而去——只除了一个半疯流浪汉留下的疯言疯语。
  不管是受害者还是作案手法,模仿度高达百分之九十,这给警方破案带来了困难。
  庄笙找到两名被模仿者的资料,全心投入地研究, 希望能找到突破口。模仿他人作案,是一种有效的反侦查手段,因为凶手自己留下的特征少了, 警方破案就会受到阻碍。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
  庄笙想起他在查阅孟衍破过的案卷时,也看过一两起模仿杀人案,均被孟衍破获。孟衍在写报告时留下的一句话让庄笙印象深刻:
  “有越多相似之时, 越要找其不似之处,前者是迷惑人的假像, 后者才是凶手隐藏着的真面目。”
  所以,庄笙通读所有那两起案件的详细资料时,就是为了找出模仿者不经意间留下的独特痕迹。
  在连嫌犯都无法锁定的时候,警方只能加大力度维护案发地附近的治安。因为凶手作案一般都会有舒服区, 史柯推断,不管是模仿也好,还是自己杀人,凶手如果会再继续作案, 那么他选择同样地点的可能很大。
  于是,史柯派出警力,将第一起案件中的小区,以及第二起案件的街区都给监视起来,同时也加大周边巡视力度。
  找不到凶手的庄笙有些焦躁,泡在市局很晚,再次被孟衍押着回去休息。
  车上,孟衍问庄笙晚上想吃什么,庄笙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似的,侧头愣愣地望着孟衍,呆呆地说了句:“随便。”
  孟衍无奈,抬手揉了揉他的头,“那好,就给你煮点饺子吧。”他本来是想做意面的,但想起今天现场看到的情形,估计任何长条状和带颜色的东西,庄笙都可能吃不下。
  途径超市,孟衍将车停下,扭头问了庄笙一句,“笙笙,我要去买点东西,你跟我一起去还是坐车里?”
  庄笙眨了下眼睛,想了想,“坐车里吧。”
  孟衍轻笑着摇了下头,叹着气说道:“不要老是想着案子,偶尔换下脑子,可能会更有效果。”
  目送着孟衍一身笔挺西装走进超市,门口进出的全是拿布袋或挎篮子的中老年妇女,高挑精英范儿的男人被衬得特别显眼。引得附近的小姑娘大妈目光全往他身上瞟,他却浑若不觉,信步闲庭般走了进去。
  被这一打岔,庄笙的思绪还真从案件中抽离出来,他透过车窗,无意识地看着外面人来人往。
  看到外面人有些多,庄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末,上班上学的都放假了。手牵手的情侣,肩挨肩的小伙伴,一起出来逛街吃饭。有些商家店主,趁着这个时候做活动,门口摆着宣传海报,有的是打折满赠,有的则搞起了抽奖。
  其中有家书店,似乎在做签售活动,门口排起了不短的队伍,人人手中都捧着一本书,一脸兴奋激动神情。
  离得有些远,庄笙看不清那些人手中拿的什么书。瞅了眼海报,了解了,是个叫“伏草”的作者,出了本《头骨去哪儿了》的书。看书名,倒有些像恐怖小说之类的。
  无论是恐怖小说还是恐怖电影,庄笙都不怎么感兴趣。或许是因为所从事的工作,本身就和常人眼中的“恐怖”挂钩了吧。
  正想的入神,车门被从外面打开,孟衍提着购物袋坐了进来。鼓鼓囊囊一大包,除了饺子外,还有许多零食。
  “看什么呢?”随口问了句,孟衍挺直上半身,将购物袋放到后面的车座。
  庄笙摇摇头,看着他放东西,“没什么。”
  “有三鲜和猪肉白菜馅,回去后都煮点,喜欢哪个吃哪个。”孟衍放好东西坐回来,见庄笙还在盯着他看,不由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撕开包装掰开一小半直接塞进庄笙嘴里。
  “先吃点垫垫肚子,回去就能吃晚饭了。”
  庄笙鼓着嘴,眼神控诉地看了他一会儿,默默收回视线。
  回到家中,孟衍拆了包零食给庄笙,把他按在电视机前坐下,调出《米老鼠和唐老鸭》的动画片,才卷起袖子进厨房。
  被当成小孩子哄的庄笙,拿着零食愣愣地坐在沙发上好一会儿,眨了眨眼睛,然后默默地撕开包装袋,慢慢地吃起来。
  因为买的是速冻饺子,很快便煮好了,孟衍装盘端出来喊庄笙洗手吃饭。庄笙乖乖放下零食,走进厨房去洗手。
  能再次像小时候一样照顾养着庄笙的孟衍,感到非常满足,脸上一直挂着浅浅笑容。尤其笙笙还是像小时候那么乖那么听话,从来不会顶嘴调皮什么的,真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正摆着餐具,门口的可视电话响了起来。孟衍走过去,通过小小的屏幕看到楼下单元大门口站着一个邮递员模样的人,不由微微皱了下眉头。
  他从来不会在网上买东西,也没什么人给他寄东西,怎么会有邮件?
  按下通话键,邮递员礼貌而不失热情的声音响起。
  “请问是庄笙先生吗?有您的邮件。”
  笙笙买东西了吗?还是谁给他寄了什么?
  刚要回头问庄笙的孟衍,忽然想到什么猛地顿住,眼神变了变。他看了眼厨房方向,庄笙抽了张纸巾擦着手出来,见他站在门口,投过来一个询问的眼神。
  “笙笙,你先吃,我下去取点东西。”
  孟衍说完这句话,拿了手机,抓起挂在门口衣架上的外套,开门走了出去。
  庄笙在原地站着思考了三秒,然后抿了抿嘴唇,默默走到餐桌前坐下,慢慢地吃起来。
  邮件是用一个大牛皮纸信封装着,里面鼓鼓的,似乎用纸包了几层,不知是什么。信封上,只有收件人的姓名和地址,并且名字和地址是打印好贴上去,而还是手写的。
  孟衍签收后,没有立马上楼,他来到楼道口,对着信封检查一遍后,然后摸出口袋里的小刀子,小心将封口切开。
  用来包东西的是报纸,孟衍扫一眼,认出是当天的晚报。其中正好有关于今早凶杀案的报道,只是比较模糊。除了一张看不到尸体的现场配图外,只有寥寥数语的描述,没有对细节的描述,似乎只是在报道一则普通案件。
  报道最末记者写道:目前该案警方正在调查中,有线索者可拨打文章下的热线电话。
  这则报道正对着孟衍,只要收信者打开信封就能看到,仿佛一种无声嘲讽。孟衍瞥了一眼,嘴角勾起一抹轻嗤冷笑,他动作毫不迟疑地打开信封,然后一只血淋淋的耳朵便呈现在他面前。
  孟衍的眼神在那一瞬间冷到极致,他静静盯着那耳朵看了一会儿,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等到孟衍上楼进门,庄笙已经快吃完了。他听到开门声抬头望过去,便看到孟衍一脸无事表情地走了进来,神色与出门前相比毫无异样。
  看着庄笙投过来的询问眼神,孟衍笑了笑,一边脱外套,一边走过去。
  “没什么事,签了一份文件。笙笙你吃饱了吗?要不要再来点?”
  庄笙默默盯着他看了会儿,然后慢慢摇了摇头。
  他知道孟氏财团虽然是孟家大姐在管理,但孟衍也会参与一些集团管理的事。当年他跟孟衍住在一起时,这样的情况遇到过很多次,所以现在听孟衍这样说,便也就没有再多问什么。
  与此同时,单身加班狗史大队长,还在灯火通明的办公室苦逼的工作。虽然之前接连破获两起案件,受到上头嘉奖,但在新的案子发生时,上头还是会勒令他尽快破案。尤其,这次的案件性质又与以往不同。
  模仿杀人,还是模仿的两个连环杀手,这或许也意味着,两起凶杀案也还只是个开始。
  虽然这次案件不像是仇杀,史柯还是对三名受害者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查。现在,他就要对反馈回来的调查报告做整理。
  繁琐而重复的日常报告,史柯看得头都大了一圈,这个时候,他无比怀念起庄笙在的时候——可惜孟衍把他早接走一步,而面对孟衍似笑非笑的表情时,他根本不敢开口留下庄笙加班。
  无人嘘寒问暖的史柯,饿了只能泡面吃,还是他不喜欢的泡椒味,他喜欢的麻辣牛肉味不知被队里的哪个臭小子吃完了。这种时候,他又怀念起许解那小子来,让他跑跑腿出门左转买碗热的牛肉面什么的,吃起来不知有多享受。
  ——可惜,他被早上的血腥现场吓到了,史柯怕他留下心理阴影,便早早赶他回了家。
  孤苦伶仃的史柯吃着面,一边翻阅调查报告,办公室里静悄悄只剩他一个,看起来格外凄凉。忽然门外响起一个声音:
  “你好,请问史柯在吗?”
  史柯被吓一跳,嘴里叼着叉子回头,便看到一位穿制服的邮递员站在办公室门口。
  “我是,谁给我寄东西了吗?”史柯捧着面桶,一边说一边走到门口,邮递员递给他一个大的牛皮纸信封,史柯接过掂了下。
  嗯,不重。
  看了看信封,是打印出来粘上去的地址。
  “谁会给我寄东西?不会是恶作剧吧?”拿小刀划开封口,史柯抽出里面的报纸,好像包着什么的样子,他一边嘀咕着,一边将报纸摊开。
  一只血淋淋的鼻子,就这样毫无防备地出现在眼前。
  ——嘴里的面掉到地上,史柯脸色由青转白,由白转青。终于干呕一声,转身冲向卫生间,将晚上吃的泡面,全部吐了出来。
 
 
第38章 升级(二更)
  寄到局里的邮件与寄到孟衍住处的邮件有些不一样——后者只有报纸包着的耳朵, 而前者,却多了几行字:
  死亡,可怕吗?不,死亡并不可怕,它吓不到我,却能吓到你们这些愚蠢的羔羊。人终有一死,与其活着时害怕下地狱, 不如我送他们上天堂。
  第二天庄笙来到局里,看到这封信,顿时沉默了。
  模仿犯虽然复制了寄信流程, 但显然内容属于原创。这或许,代表了模仿犯本人的意志。
  史柯告诉庄笙,将收到的耳朵和鼻子送去检验,证实确为第二起案件死者所有。
  “鼻子和耳朵?两个部位吗?”庄笙一听, 眉毛微蹙。历史上的开膛手每次只寄去一样受害者部位,这位模仿者在这一点上也进行了修改吗?
  史柯顿了顿, 面上犹豫一阵,最后还是咬了咬牙说道:“送来局里的只有鼻子,耳朵——是寄去给孟二哥的。”孟二哥把东西交给他时,只叮嘱了一句别告诉庄笙说是寄给他的, 但没说连耳朵的事情都不能提。
  所以——他也不算是违背孟二哥的意思吧?
  庄笙听后顿了顿,想起昨晚孟衍那次下楼。他垂眸,眼神变得幽深起来。
  史柯见庄笙听完不说话,一时不摸不清他听了之后有什么想法, 不由有些忐忑。同时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也不知道这两个人在搞什么鬼,这样遮遮掩掩的干什么,大卸八块的尸体都见过了,还怕一只耳朵吗?他正吃着泡面呢,看到那只鼻子不也就是吐几下没事了吗?
  干他们这一行的,难免看到些恶心场面,吐着吐着也就习惯了。
  “关于目击者方面,有什么新的进展吗?”庄笙突然开口问道。史柯见他并不纠结于那只耳朵到底寄给谁的问题,当下松口气,但提起案件进展,又不由垮下肩膀,叹气道:
  “没有其他目击者,附近也没有监控,那个流浪汉还是疯疯颠颠的,说的话颠三倒四,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史柯说到这里顿住,想起什么似的看向庄笙,略带疑惑地问道:
  “你上回说问出来点东西,那流浪汉说了句‘他们’,有什么特别含义吗?总不至于凶手行凶时是一群人吧?”
  庄笙很干脆的摇头,“我不知道。”
  史柯瞪了眼庄笙,顿时满头黑线,这是在玩他吗?还真看不出小庄也有开玩笑的天赋呢。
  庄笙似乎知道史柯在想什么,认真解释道:“我现在还不知道那个‘他们’有什么特别含义,但我相信,在流浪汉那里一定有。我们如果能解开这个谜团,案件一定能取得重大进展。”
  史柯默默看他两下,没有说话。把一个疯子的话当成什么重要谜团。
  ——呵呵,你高兴就好。
  ——
  织井街一带加强巡逻,然而打警方脸的是,第二天晚上又发生一起案件。死的是一名孕妇,她当晚跟自己的丈夫开车路过织井街,男的喝了点酒,所以是怀孕的妻子开车。
  男的醉的迷迷糊糊,缠着妻子要亲热,妻子不得不把车停下安抚他。之后男的又要上厕所,妻子扶着他跌跌撞撞地下车,四处找厕所。
  当丈夫上完厕所,躺在公厕的地板上不知不觉睡着了。后来被冻醒,酒也醒了一般,醒来后却找不见自己妻子,打电话没人接。之后他在厕所附近的地上找到妻子的手机,顿时整个人都慌了起来。
  到处寻找怀孕的妻子时,丈夫碰上附近的巡警,将事情一说,巡警当即通过对讲机告诉周边所有巡逻的警察,发动大家一起找。
  过了不久,他们在离公厕不远的一个偏僻后巷,发现了那名孕妇的尸体。
  看清妻子当时的惨状后,丈夫疯了一般连滚带爬地冲过去,十几步的距离跌倒了好几次,额头上都见了血却一点不在乎。
  他扑倒在腹部被剖开一个大洞,浑身血淋淋的妻子身上,发出凄厉而绝望的惨号。一边哭,一边以头抢地,若不是在场的警员拉住他,恐怕他会一直把自己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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