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是人类,没有人爱他,他就去爱别人好了。可是他却找不到值得他爱的对象,至今为止他遇到的人都不符合他的美学定义。所以他决定自己‘爱’的对象不应该局限于特定的人类,他要把‘爱’的对象扩展到所有人类。
所有那些美好的,耀眼的,执着的,勇敢的……美丽的人类。这样的话,他就相当于爱着这个世界了。
于是他怀着对世界的热爱,就这样过了很多年。他有了一场奇幻的旅程,然后遇到了凯恩斯。
这孩子见识过他最丑恶的模样,也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可是他依然信任他,‘爱’着他。
原来……被人爱着是这样的感觉啊。像是浑身被泡在了温水里,暖洋洋的。因此,他赋予了凯恩斯杀掉自己的权利。他知道尽管不情愿,但是只要他请求的事,凯恩斯都会一丝不苟的执行。说他卑鄙也好,自私也罢,他只是不想变成魔鬼,而且他只能心甘情愿的死在爱着自己的人怀里。
也是因为凯恩斯太听话了,所以他稍微有些得意忘形了。
……简直像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一样。
维克多并不知道乐景的这段时间转过的心思,他只是懒懒地说道:“你要是觉得愧疚,就给他道歉好了。顺便送他一件礼物就行了。他很好哄的。”当然,对象只限于你。
乐景难得脸上浮现了丝迷茫,“这样做就可以了吗?”
维克多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这不是你们人类的礼仪吗?”
乐景垂眸露出一个奇异的笑容。
虽然是人类的礼仪,但是他之前,从来没有实践的机会啊。
“等他回来,我一定要好好道歉才对。”他看着慢慢止住的大雨,声音轻的近乎耳语。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是昨天答应凤歌小可爱的加更,迟来的生日快乐~
首先,我要向你们道歉。
我觉得我这个世界写的很失败。
我也觉察到了。
根本原因大概是我的知识储备和阅历支撑不住我想要写的,所以写的在我看来是一团糟,我写的也很不开心。
有读者长评点醒了我,我写的是小说,小说就要好看,要爽,可是我现在不仅不爽,小说的逻辑还出现了问题。
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喜欢写大格局,群像文,特别是像姜姬那样的打天下,顺便基建的文,我想写出那样的故事。可是我的知识,阅历却撑不起我要写那样的故事。之前的每次尝试都是一团糟
但是因为你们前期的热情反应,让我错估了自己的实力,开始贸然挑战洪荒。最终导致那个读者说的,前面后面简直像是两个人写的。我很惭愧,让你们看到这样失败的作品。
在这里给自己许下一个约定,在自己没有足够笔力之前,还是写大时代背景下的小人物悲欢离合吧。
所以下个副本,大概就是和我的前两个故事一个风格。说实话,前两个故事也是我最喜欢的,我很想重新返回那种状态。
再次对你们说声抱歉,因为我的自不量力,让你们看到这样垃圾的作品,这是我作为作者的失职。洪荒副本,不想看的就不用为了支持我而订阅了,我会快点写完这个副本的,然后找回本心。
下个副本,我一定要写出让我没有遗憾的,也让你们满意的故事。
谢谢归去来和莫高哭小可爱的地雷,爱你们么么么。
第41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1)
日子就这样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了。
有苏城的一切都在蒸蒸日上,与其相反的,是妖族的内乱越发严重。
在商羊和呲铁爆发争斗后的第三天,一位自称白泽的白袍男子找上了乐景。见到乐景的那一刻他大笑不止,连声说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然后正容表示愿意辅佐乐景。
“因为这是天意啊。”对于乐景的疑问,他如此解答道。
有了白泽的帮助,乐景简直是如虎添翼。
妖帝123年,飞廉谋逆,被帝俊处死。
同年四月,妖帅钦原和妖帅英招同归于尽。
妖帝125年,商羊和呲铁在一次私斗中双双失踪。
妖族元气大伤,人类一方彻底占据上风。
于是是年九月,以有苏部落为首,人族组成了浩大的伐妖大军,挥师北上。
妖族军心已失,节节败退。
再三日,十日临空。
有神仙降世,赐下神弓。有一神射手,有苏氏熊,持此弓,射下九日。
妖帝震怒,降下天罚,却阻与仙人之手。
有一人类,名乐景,是谓有苏部落智者,与妖帝密谈三日。
三日后,妖帝主动认输。人族胜!
史称:人族大兴。
再三年,有苏部落一统天下,称为有苏国。
国内有一神话流传后世。
是言有一命子,名景,天外之人,为人族复兴而来。命子降与有苏部落,传知识,建国家,打败妖族,一统天下。事成,翩然离去,不留声与名。是谓有苏国的奠基者,享后世万年香火供奉。
※
A16位面的这段日子对于乐景来说,实在是一段奇幻斑斓的旅程,虽然有趣,但也很累。
所以乐景决定在地球休息几天。高等级的位面对于没有武力值的他来说着实太过吃力,他也不想跟洪荒位面一样万事依赖凯恩斯。
虽然凯恩斯并不会介意,对于他的道歉反而还有些莫名其妙。但是乐景再也不会因为凯恩斯的不介意而失了分寸。
所以他决定,在他没有获得属于自己的力量前,不会再踏足A等级以上的位面了。
所谓的风险与机遇并存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在A16位面这些年,乐景着实收获了许多修炼功法。
如果按照他以前的想法,定是要散布在世间,和魔法一样,给地球引入一种新的力量体系。
可是经过这几个位面的历练,他也成长了。
以前的他,就像一个突然获得力量的疯子,因为突然获得力量太过狂喜,反而让欲望掌控了自己的理智,错估了自己的实力,变得自大起来。
他不管不顾把魔法书散布人间就是一个例子。虽然他选取的都是灵魂之光较为纯净的人,但是就连他在获得力量后都忍不住变得自大起来,那些人难道就能一如既往的保持本心吗?
而留守在地球的黑猫分身给了他答案:不能。
首先是获得《妖精之书》的孙明。在获得力量后,走向了惩恶扬善,劫富济贫之路。
有句话说得好,“天要使人灭亡,必要使他疯狂。”孙明现在就是疯狂了。
他以为他会成为行走人间的法律。他沉浸在力量中,变得不可一世起来。
而其他魔法书的持有者,都或多或少的踏出了法律设下的底线。
唯一让乐景有点惊奇的是苏然。他明明持有的是黑魔法书《血腥献祭》,他却坚守本心,只用这本书做好事。如此倒是和持有《妖精之书》的孙明形成了鲜明对比。
可见,魔法是无辜的,有罪的是用魔法做坏事的人。
乐景始终认为,知识是全人类共享的财富。他从其他世界带回来的知识,是人类探索其他位面的钥匙。是人类进一步解构未知的渠道。
所以他不会因噎废食。
不会因为几个做了错事的人就认为魔法是不好的。
魔法当然是好的。魔法能弥补当前科技的不足,而且他也期待魔法与科技结合,能诞生出怎么样的文明。
也许小说里幻想的魔导科技,真的能成为现实。他期待着这样的未来。
于是,他从包括苏然在内的所有人手里收回了魔法书,消去孙明有关乐景的记忆后,把它们送到了国家科学院里。
就让那些科学家们去研究这些书吧。
至于他从洪荒世界带回来的修仙功法……乐景忍不住露出了苦笑。
如果这个世界是以他为主角的玄幻小说,那么他一定是所谓的废材流主角了。
他在洪荒那么灵气充裕的位面里修炼好几年,如今也不过刚刚练气,连筑基都不是。
和之前相比,他现在不过身体轻盈,健康了一点,会施几个小法术,但也只是哈利波特里面清水如泉的水平。
他琢磨着,古时候街边变戏法的都比他会的多。但是他也不气馁。这件事反而更让他认识到了他的局限,他也只是个资质普通的普通人啊。他在心里如此告诫自己,切不可再骄傲自大,失了分寸。
于是他把修仙功法整理了一下,悄悄放到了清水市最大的道观金阳观门口,这些书放在他手里就是浪费,就交给那些专业人士解读吧。
说不定哪天真有人能得道飞升呢。
※
乔时平拿着太极剑,迈着八字步从公园里走了出来,在不知情的人看来,他不过是一再普通不过的锻炼大爷。可是这样的大爷,却是整个华夏科学院的院长,是科学界响当当的大人物。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擦了擦头上的汗,穿着一身练功服就直接进了科学院大门,一路上不少人跟他问好,他就笑眯眯的应了。
进了办公室,他立刻眼尖的发现了放在他桌子上的一个黑色塑料袋。
他走前桌子上什么也没有啊。是谁放上去的?
他打开塑料袋一看,发现里面是一摞书。
最上面的是一本绿色的书,摸起来真的很像树叶。其他的书也都各有特色,看起来不像书,反而像是工艺品。
他彻底来了兴致。这是谁送给他的礼物不成?
他随手翻来了那本绿书,里面的文字是扭扭曲曲的陌生样子,他却诡异的能看懂。
他正在疑惑这难道是变种的英语,就见那本书突然迸发出一层耀眼的金光,一个长着翅膀的小人从书里蹦了出来差点撞到他的鼻子上:“我终于出来了!我自由了!”
乔时平瞪着那个小人,眼珠子都快跳出来了,他捂着胸口,头回觉得自己原来还有心脏病。
我滴个亲娘诶!
我可是个信奉唯物主义的正经科学家!
……难道我有妄想症?
※
金阳观。
观主凌云子坐在上首,面色凝重,底下的三个弟子也个顶个的严肃。
“你们有什么看法。说说。”
众人面面相觑半天,不约而同看向凌云子,异口同声说道:“那功法是真的!”
凌云子脸上肌肉一阵抖动,那张向来古板严肃的脸上浮现出一个似哭似笑的表情,成功吓到了在场所有人。
在师傅是羊癫疯还是失心疯中间犹豫了半天,大徒弟玄虚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师傅,你没事吧?”
凌云子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他深吸口气,努力抑制住上下来回抖动的嘴角,勉强恢复到了以往的老成持重。
“玄虚啊。”凌云子看向他最器重的大徒弟,“你近日研读那几本书,有什么收获吗?”
“回师父。”玄虚冷淡的脸色中隐隐透出几分喜悦和骄傲来,“我闺女,会说话了!”
凌云子:“……你什么时候养的闺女?”
“就是我养的那只橘猫妙妙呀。”玄虚冰清玉洁的脸上忍不住露出傻爸爸一样的痴汉笑容,“她喊我爸爸了!”
凌云子:……
他把期待的目光投给了二徒弟:“玄幻啊。你有什么收获?”
“回师傅。”玄幻神情恍惚,表情在懵逼和狂喜之前来回转换,“我房门前的那颗明朝的柳树,成精了!她说是我点化了她,要嫁我为妻!”
凌云子沉默了一下,纠结的问道:“你知道我们全真派道士不能结婚的吧?”
“但姑娘一番深情……”玄幻话说了一半,瞅见自家师傅不善的眼神,猛一打了个机灵,反应过来了,斩钉截铁说道:“我是必要斩断了!”
凌云子这才满意点头。连着两个徒弟都是不靠谱的,他不由得把所有的希望都投注到小弟子玄清身上。
“玄清啊。”凌云子和蔼的表情差点没吓哭他的三徒弟,“你有什么收获啊。”
“回、回师傅。”玄清颤巍巍地说道:“我……我长了个尾巴!”语毕,一只毛茸茸的狐狸尾巴自他屁股后面弹了出来。
今年十岁的玄清眼圈一红,眼泪顿时下来了:“师傅、傅。”他打了个哭嗝,抱着尾巴哭的像死了爹妈,“去北京做整形手术的钱,咱道观还有吗?”
凌云子:???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我洪荒副本写的太难看了,而且完结的也太仓促,实在很对不起大家。所以民国第一章4000字贴到了作话里,不收大家一分钱,谢谢大家一直支持我,鞠躬。)
1938年,1月,马来西亚。
林侨生兴冲冲地向着邮局的方向走去。
今天,是他发钱的日子,他要寄给国内妻子和家里的孩子。
他一个人出国在外面打拼,妻子在家乡拉扯着三个孩子,很不容易。不过现在好了,东家看他踏实能干,给他涨了工资,每月足足多了五块钱呢,他也可以多寄一点给家里。
他走到街上,迎面是一支群情激奋的游行队伍。队伍里都是一些面庞青涩的少年少女,他们扛着标语和旗子,撕心裂肺的喊道:“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抵制日货!”
“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
“宁做战死鬼,不做亡国奴!”
“国亡了!同胞们起来啊!”
自七年前日军占了东北,南洋这边原本零零碎碎的反日游行活动就开始壮大,频繁起来了。马来西亚这边的华侨组成了大大小小的队伍,纷纷走上街头,进行游行示威。
除此之外,一些爱国华侨积极向国内捐钱捐物,不少人纷纷回国开办实业。鼎鼎有名的万金油大王胡文虎①先生,更是为国内捐了350万元用以办学。林侨生家有老小,生计艰难,实在是有心无力,只能一边抵制日货,一边每顿少吃点,省下了几块钱也捐给了国内抗日用。
一些没法回国的侨胞们就在马来西亚发起了“救国连索运动。”林侨生听里面的负责人宣讲过,这个运动的内容就是:“禁止买卖日本货,不卖货给日本人,不为日本人工作。”为了响应运动,他听说一个新加坡人成立了马来抗敌救国锄奸团②,里面有监察大队,对华侨货物进行检查,并监视海关货物,严格的抵制日货。听说缅甸、新加坡等南洋诸国那边都有这样的组织。上个月,日本钢铁厂的两千多名工人都罢工了呢!还好他东家是中国人,要不然说不得他也要罢工一回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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