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 11 章
吴子骞走后,任天宇在床边静坐了半个小时,思考着吴子骞如此努力的原因。
他不清楚吴子骞家里的情况,但从大学吴子骞的吃穿用度来看,也并没有显得非常拮据,他推测吴子骞的家庭也应该属于小康之家。
B市是一线城市,想在这里生活确实需要很多钱没错,但作为本地人,吴子骞根本不用像想在这里扎根的那些北漂一样,工作得这么拼命。
任天宇叹了口气,往后倒去,躺在床上发愣。他虽然性格比较开朗,但又不是天真到不谙世事,作为一个成年人,他突然觉得或许是自己太不把工作当回事儿了。
回来B市这事儿除了吴子骞,任天宇谁都没告诉,他白天无事可做,本想给吴子骞收拾收拾屋子,结果在这个没有什么用品的小房间里转了几圈,也就用抹布擦了擦桌椅又用墩布拖了地。
时间还早,他便寻摸着给吴子骞的冰箱和储藏柜里添些东西。他在手机上导航了最近的超市,带着手机钱包就出门了。
连锁超市很大,生活用品和食物都非常的齐全,任天宇推着小车到处走,没决定好要买一些什么。他大学时候观察过吴子骞的喜好,几乎是没见过他主动吃薯片锅巴这类的零食,也就是有几次自己买回来请吴子骞吃的时候,吴子骞才意思意思吃了几片。
当时大家也没想什么,都当是男神突然想吃而已。但任天宇现在想来,吴子骞是不爱吃这种东西的,那个时候吴子骞可能是不太好意思拒绝自己。
他站在一堆薯片面前,毫无征兆的傻笑了起来,整理货架的工作人员被他的笑声吓到,瞧了他好几眼。任天宇不好意思的赶紧走了跑到另一边,拿了不少保质期一年的糕点和干果,想着囤在吴子骞的柜子里,给他应急用。
任天宇走过蔬菜生鲜区的时候犹豫了一下,他觉得自己买了吴子骞也没空做。
超市的导购员见他看着摊子上的新鲜番茄,跟他推荐:“小伙子,这是今儿刚进的番茄,可甜了,还特价。”
任天宇看了看番茄的品相确实不错,虽知吴子骞大概今天是不能回来跟他一起吃晚饭,他还是买了一些,想着番茄生着撒上糖就很好吃,而且做起来简单。
他在附近转了转,看见粉嫩嫩、饱满多汁的水蜜桃,但他只是垂涎了一下,没敢买,水蜜桃太容易坏了,他怕吴子骞还没吃就烂了。任天宇没辙,叹着气买了一些刚刚下市的苹果,虽然不见得好吃,但好歹能放得住。
他走走停停,瞧见什么都想买回去给吴子骞吃,不过最后只是又买了一个小西瓜,打算今天晚上让吴子骞吃一部分,明天早上把剩下的切成块儿,让吴子骞带去公司。
任天宇盯着推车里满满的东西,突然发现自己这样也算是正了八经的投喂且“圈养”男神了,做这种在校期间很多人对吴子骞做过却没成功的事情,令任天宇非常愉悦。他又看了看鲜肉区,买了半斤牛肉,再次跑去买了一些速冻水饺和鱼丸,就像是生怕饿着孩子的老母亲一样。
他一边走一边又偷偷乐起来,他就见过吴子骞像妈妈一样管他,还没尝试过这么管吴子骞。
他想:不得不说,这种照顾人的感觉很好,很容易让人满足。
收银员是个大妈,看他推了一大车东西过来,眨了眨眼睛,笑着从他手里接过一样一样的东西扫码,大妈笑着和他打趣:“小伙子怎么买这么多东西?这是打算多久不出门呀?”
“哈哈,不是的阿姨,我从S市过来看我对象,结果发现他家里什么都没有,这不就给他买些东西。”任天宇弯腰拿推车里的盒装蛋糕,心情很好。
大妈笑眯眯地看了一眼面前的俊小伙,欣慰的点点头:“你女朋友一定很幸福。”
任天宇嘻嘻的笑了两声:“他太拼了,我也只能做这点儿事儿了。”
“恩,真不错,”大妈说,“你要不是有女朋友啊,我都想把我女儿介绍给你了。”
大妈人不错,见任天宇没有会员卡,拿不了会员价,用自己闺女的卡给他刷了一下。任天宇一看金额,便掏出了信用卡,刷了不少钱出去。
东西实在是太多,任天宇一次拿不走,只能在超市门口的储物柜存了一部分,先带一部分需要冷藏的回家。
任天宇就像是个小松鼠一样,把好吃的一样一样的拖回了家,分门别类的将东西藏好。
他在去超市第二趟的时候顺道买了个煎饼,就当是凑合吃了午饭。
下午把吴子骞的小家收拾好以后,原本空荡荡的冰箱和储物柜被各种食品堆满,他便傻呵呵的笑了好久,回过神的时候发现时间也不早了。
任天宇也不管吴子骞回不回来,脑子里的想法很简单,既然不能分担工作,那好歹让吴子骞能感受到家里有人等他的感觉。他兴致盎然的开了火,炖起了西红柿牛腩,又闷了米饭,然后一个人坐在厨房的小椅子上玩手机。
六点的时候他收到了吴子骞的微信,丝毫没有出乎他的意料,吴子骞又跟着领导出去应酬了。
煤气灶上的砂锅咕噜咕噜的响着,酸酸的味道充满了厨房。
第12章 第 12 章
“天宇,我回来了。”吴子骞用钥匙开了门,屋子里黑漆漆的,他打开了厨房的灯,看了眼手表,现在是晚上九点,往常这会儿任天宇是不会睡觉的。
他脱皮鞋的时候看见厨房的炉灶上放着一个锅,锅的盖子微微开了一个缝,一股若有若无的菜香蹿到他的鼻子里,让他眼神都软了几分。吴子骞长得帅气,又合群,处长喜欢拽着他去这些场合,加上他想快速的做出一番业绩,也确实不得不走这条路,今天他在应酬上也喝了不少酒,一直跟客户赔笑寒暄,结果自然而然的没怎么吃东西,这会儿闻到香气不禁饿了。
吴子骞其实也不像大家想的那么有工作激情,只是他想尽早的从家里独立出来,不给他的父母添加更多的麻烦而已。他的父母是响应国家号召晚生晚育的,三十来岁才有的他,到现在,也是该退休享受生活的时候了。
吴子骞有时候也会想,他一个同性恋是不可能和一个女人结婚的,这对自己和对方都不负责任。一辈子不婚对他没什么影响,但对养育他二十几年的父母呢?
父母是接受了他的坦白,也愿意继续照顾他扶持他,让他在B市活的自在,但他自己不愿意这样。
吴子骞从小生活在老区的大院里,街坊邻里都很亲,也都口无遮拦,在他小的时候,就经常听一群大爷大妈谈论各家儿女的生活工作情况,他还记得隔壁家的哥哥工作一般,又很大年纪不结婚,被旁家念叨了不知多少回。
他不想让他的父母在七十多岁的时候还被邻居调侃说:“哎呦,你们儿子怎么还靠着你们呢?而且还不结婚?”
所以他就单纯的想,起码先经济独立,做出一番业绩。
但他这么努力也不光是为了父母。
现在的他是想和任天宇一直在一起的,纵然有心,他也知道就客观因素来说,想要和任天宇以后过得随心所欲,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玩儿什么玩儿什么,就必须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所以他要更努力。
他刚进现在这个公司的时候是在二线部门,他的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也强,在那里干得不错。但他所在的这个二线部门没什么实际业务,更没有奖金提成,他要是住在家里,跟父母同吃同住,这点儿基本工资倒也够他花销。
不过在吴子骞和任天宇交往以后,他便跟领导请示希望去实际的业务部门,虽然工作苦点儿累点儿,好歹能分多一些的奖金,还能有升职的空间,也好给以后自己和任天宇的生活攒下些资本。
吴子骞走过去洗了洗手,掀开盖子,浓郁的味道立马飘了出来,西红柿牛腩汤熬得很浓稠,而且还是热乎着,显然是刚关火没多久。
他一直自认为是个没什么情趣,且非常现实的人,清清楚楚的懂得什么最重要。吴子骞盯着锅里红艳艳的美食半晌,心里泛起一股酸劲儿,他突然不太确定自己这样把事业完全的摆在第一位是否是对的。
他掏出手机给任天宇发微信:对不起,我回来晚了,你回家了么?
任天宇回的很快:你回来啦,我就下楼扔垃圾,马上回来。
吴子骞在屋里换衣服的时候,任天宇就回来了,脚步轻快的走到屋里,看见站在衣柜前的吴子骞便凑过去抱着他的腰。
吴子骞心软的不行,捏捏他环在自己身前的手:“让你等很久了。”
任天宇黏在他后背上,笑嘻嘻的说:“没事呀,比起昨天早多了,你辛苦了。”
吴子骞转过来,环着他,看着他,任天宇被那深邃的眼眸看的脸色发烫,羞赧的凑上去亲吴子骞的嘴唇。
吴子骞没有跟他深入,让他在自己的嘴唇上蹭了蹭。
任天宇不太满意,哼唧了几声。
吴子骞无奈的拍拍他屁股,分开了一些和他说:“有酒臭味。”
任天宇知道他很在意这些,便也没有强求,两只手搭在吴子骞的肩膀上,捏来捏去,他问他:“你是不是又喝了很多?”
吴子骞点点头:“喝了些白的。”
“哎,”任天宇叹了口气,“吃东西了么?”
吴子骞在他小狗般的眼神下,实在也不忍心骗他,实话实说:“没怎么吃,想着回来吃你做的饭呢。”
任天宇双手无意识的在他肩膀动,他说:“那你头晕么?”
“有一些。”
任天宇点点头,放开了吴子骞:“你去先漱漱口,我给你盛些吃的,一会儿早点儿休息。”
然后小跑着去给他盛饭。
吴子骞看着任天宇的背影,心里又暖又酸,就和那盛出来的西红柿牛腩汤一样。
第13章 第 13 章
任天宇给吴子骞盛了大半碗饭,虽然心疼他没吃饭,却也担心他大晚上吃撑了,胃里不舒服。
任天宇一直觉得吴子骞就连吃饭的样子都很好看,细嚼慢咽,不发出任何声音,非常的规矩。他坐在小沙发上,双手托着下巴胳膊肘撑在桌子上,眼睛就一顺不顺的盯着吴子骞吃饭。对于他来说吴子骞的一举一动都是具有吸引力的。
吴子骞被他看得有些在意,便夹了块牛腩送到他嘴边。
“你吃吧,我吃过了。”任天宇推回去,“嗯……好吃吗?”
吴子骞喜欢他的笑容,觉得简直是世界上最耀眼的存在,他忍不住轻轻捏了一下他的脸蛋:“好吃,但是太麻烦你了,下次我来做。”
“嘿嘿,不麻烦的。我下午去超市买了些东西,都给你放冰箱和柜子里了。”任天宇歪着头,手掌撑着脸颊,“我知道你忙,近期看你也没可能回来开火,就买了些垫肚子的零食,早上也别总吃白面包。哦还买了些速冻的食品,随便煮煮不费什么功夫。”
任天宇想的周到,吴子骞感觉自己更加的对不起任天宇了。自从交往以后,他从来没有对任天宇做过什么浪漫的事,倒是任天宇一直给他惊喜。
愈是了解,吴子骞愈是喜欢他,那股独占欲和保护欲控制不住的生长。
他默默地吃完了饭,主动提出洗碗,却被任天宇拦住了:“我洗我洗,我休息了一整天呢,你赶紧去冲个澡。”
吴子骞拉住他的手,肚子与心一样的饱胀感促使他生出许多愧疚的感情,而掺杂在声音里,他说了一句毫不相干的话:“天宇,我会努力的。”
任天宇很自然的回应他:“恩,加油。”
“今天我问了一下处长,我们公司在S市有分公司,工作两年就可以申请外调。”吴子骞搓着任天宇的手,话没说全,意思却已经很明确了。
任天宇看了他一眼,语气很随意:“你别跟我去S市,再怎么也应该是我回来。”
吴子骞皱了皱眉,他知道任天宇现在的工作收入客观,大部分时间的工作强度是可以接受的,不需要出去跑业务也不需要参加特别多的应酬,基本上可以说是理想的工作了。
但任天宇所在的公司不像他就职的公司规模那么大,只是S市本地的一家中型企业,任天宇要是回来B市就必须要重新找工作,麻烦不说,职位未必能找到这么好的。
现实些来说,任天宇要是回来很亏。
而从吴子骞个人的角度来说,他是不舍得任天宇和他一样没日没夜。
吴子骞独断的认为他们两个人里,只要他一个人足够努力就行了。
“……吴子骞,有一个成语叫关心则乱。”任天宇松开他的手,端着碗去洗,“我不需要你跑去找我,而且我最终也是会回来的,我有我的决定,而我也知道你是个冷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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