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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从天而降——亭台六七座

时间:2018-12-07 10:54:19  作者:亭台六七座
 
最终,已沈思远双腿麻木趴在雪地上结局。雪的厚度,几乎将青年整个人埋在了里面。那个刚刚还可怜兮兮的男人上前,将青年抱在了怀中。这个常用的姿势,让沈思远整个人都僵住了。可,他不得不承认,天降,让他很有安全感。
 
本来想捡个男人,满足一下心中那个见不得人的小心思。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了,变着法的折腾,不让男人离开。又是从什么时候变成了,想放他走,又舍不得;对方真的不走了,他又气的不得了?
 
“你听不懂人话是不是!”
“从来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妖!”
“说你呢,不要装死!把爷放下来!”
 
那个看起来高大,却可怜兮兮的男人将沈思远抱在怀中,全然不顾对方的挣扎和谩骂。明明自己的能力在枯竭的边缘,却还是提高体温,为怀中的少年保暖。
 
天降抱着沈思远,不管对方如何的挣扎,也没有放下来。
 
“口渴就不要说话,这里的雪不干净。”男人说着,将沈思远的头往怀中扣了扣,快速的在雪地上奔跑着。食物,水源,目前是他们迫切需要的。
 
也许,这个看起来冷冰冰的男人真的生气了。沈思远的鼻子被他硬邦邦的胸膛碰的有点疼,有点酸。
 
骂到口渴,对方还没反应,糟心不糟心?
 
即便是遍地白雪荒凉无比的地方,天降也能找到安全的巢穴,干枯的木柴。刚刚还在骂骂咧咧的男人,才是抱着一只兔子腿,啃的头也不抬。
 
冰天雪地的,不如吃饱了睡一觉,再分手吧!火堆真暖和,身上的兔毛也很柔软。唔……不然,等到了城镇在分手吧!
 
 
 
 
 
 
第62章 2
温暖的火光下,吃饱喝足的青年头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木柴燃烧发出的声音,噼里啪啦没有节奏感,却让他异常的安心。不知是不是山塌了老天爷开心了,鹅毛大雪飘个不停。
 
天降的皮肤修好了,一点受伤的痕迹都没有。可越是这样,他就越忘不了天降破破烂烂的样子。而如今,等回过神后,他又坐在了天降的怀中。
 
温暖的怀抱,让他舍不得挣扎了。妖山塌陷了,如今的妖山哪里还有以前郁郁青青的样子,用废墟形容半点也不为过。那华丽的宫殿,令人咂舌的宝物都埋在了废墟之下,包括天降需要的那块破石头。想到那与山体同高的金子宫殿,沈思远还是觉得有点小遗憾。有了这笔巨款,干什么不好啊!
 
在“要不要让天降刨坟”这件事犹豫了一下,他就放弃了。在废墟里找金子,也许深挖之后能找到。但是找那块破石头,犹如大海捞针。所以,天降恐怕这辈子,也拿不到那块石头了。
 
不怪爷想留住你啊,是老天爷不让你走啊!
 
沈思远闭上了眼睛,往天降的怀中拱了拱。从墓中带出来的腐臭并不好闻,但是他一点都不想挪窝。
 
“亏大了,去了一趟妖山,连跟鸡毛都没带出来”青年呢喃着,声音也渐渐小了。
 
青年闭着眼睛,睫毛轻颤。白皙的脸上有着几道细小的伤痕,却是细看会发现他们正以缓慢的速度愈合着。白色的花舒展着身体,在青年的脸上绽放。火光下,男人绿色的眼睛盯着青年的脸,或者说,盯着青年的耳垂。
 
白白的,小小的,软软的耳垂,就像沈思远本人。天降张开手指,手中有一颗米粒大小的红宝石。火光的照耀下,红宝石好像燃烧了一般,虽然个头不大,却很迷人。其实……并不是什么都没有带出来。
 
在天降发现驰敖的耳钉很好看时便起了心思,在墓中偶然发现了红宝石,便收了起来。可惜力气太大了,宝石被掰碎,仅剩了这么一点。他要将宝石留起来,打磨好送给这个青年。因为沈思远带上红宝石,一定很夺目。
 
妖山塌陷了,天降自然别想拿到那个石头,除非他愿意去刨废墟。所以,沈思远只是象征性的问了一下天降的打算。果不其然,天降选择跟着他。
 
哼,算你识相!
 
沈思远身上穿着这两天天降捣鼓来的各种毛皮,步履蹒跚的走在雪地上。雪实在太厚,太凉,可他还是拒绝了天降的“背”“抱”。妖山这一行,他认识到了自己的软弱。好像除了给天降拖后腿,半点用处都没有。
 
这个认知让沈思远很沮丧,又让他燃起了熊熊的斗志。铜墙铁壁练不出来,难道还练不出来结实的肌肉吗?
 
由开始的冷,脚指头都要冻掉了,到后来的全身暖和和健步如飞,沈思远用了两个月。这期间,沈思远的脚被磨破了多少次,又被冻成了什么鬼样子,只有他二人知道。
去的时候六七天的行程,沈思远硬生生的走了这么久。当他们再次到达玲珑城的时候,已经是春天。
 
玲珑城的春天绿意盎然,城中更是花香弥漫。当穿着皮毛的一高一矮两个男人出现在城门,自然惹来了很多的视线。
 
城民们穿着单衣,看着沈思远与天降带着目光带着惊叹于好奇。玲珑城的春天温度适宜,可以说是一年四季最好的季节了。每天冬日的严寒,没有夏日的酷暑,没有秋日的干燥。春天,湿湿润润,到处花香弥漫,简直是最好的季节了。
 
可是这两个男人呢……
 
高的那个男人身上穿着棕色的皮毛,小腿和手臂都露在外面。更奇怪的是,这个男人还光着脚。虽然没有隆起的肌肉,却让人莫名的忌惮。
 
男人绿色头发遮住了半张脸,那红色的唇和收紧的下巴。他的一只手搭在另一个男人的腰间,另一只手成握拳状,此时正低头听这个矮个子的男人说着什么。
 
而那个矮个子的男人,身上穿着白色的皮毛,裤脚的位置已经是灰黑色。他说矮也不矮,因为身高已经到达了那个绿发男人的下巴。这个男人倒是穿着鞋,却露着脚趾。
 
此时,沈思远已经不能用青年来形容了。两个月的时间,他的皮肤因为风吹日晒不再那么白皙,却透着健康的光泽。
 
两个月前那脸色苍白的青年已经远去了,如今的身体修长却不粗犷,如同长成的白杨树一般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青年时期雌雄莫辨已经全完远去,半点痕迹也找不出来了。不知不觉间,沈思远长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黑色的长发随意的扎在脑后,这不修边幅的样子却意外的好看。比起不近前就觉得危险的天降,众人的目光投在沈思远身上的更多。
 
他们虽然衣着很奇怪,看上去像是刚从冬天走出来的一般。但是身上那独有的气质在告诉着众人,他们的身份很不一般。
 
尤其那个脸上带着银花的男人。他随意的一撇眼,偷看的人就有一种心跳加速的感觉。原来,美是没有性别的。
 
引起了这么多人的注意,沈思远自然尴尬的要死。眼见着城池就在面前,自然是快马加鞭的赶路。然后呢……我曹,眨眼间你们就换单衣了是什么意思?你让我这个打算炫耀一下身上狐狸皮的人,怎么破?
 
沈思远郁闷了,尤其是这些人,竟然直愣愣的盯着他看!
 
“我们先找个地方躲躲,太显眼了!等晚上再溜进去!”
 
他们这次,之所以选择回玲珑城而不是去其他的城池,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户籍。上次天降用特殊手段弄的户籍,在去挖坟的过程中也不知道丢在哪里了。如今的他们,又成了三无人士。
 
所以在打劫,打户籍,与去会会那个坑他们的挖坟帮之间,沈思远呲牙选择了后者。
 
两个衣着怪异长相突出的男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夜里,两个黑影爬上了城墙,又消失在了黑暗中。
 
沈思远不知道那个叫南风的百晓生家住何处,却知道那挖坟帮在哪里。二人很快便来到了这里,两个多月的时间,这里的建筑依旧破破烂烂。也许春天到了的关系,青色的瓦片上长出了鲜嫩的小草。道路的两旁,也是杂草丛生。
 
挂在门口的旗番不知何时被取了下来,里面黑兮兮的,不仅没有灯火,连门都没关。沈思远往前走了两步,微微周围。这里竟然比以前更破旧了,再看那门……好嘛,只剩门框了。
 
这俨然有种人去楼空的意味了……想想妖山塌了,挖坟帮挣钱的门路应该是没了,这里破烂好像也能说得过去。
那么,该怎么找那个叫南风的百晓生呢?
摸了摸下巴,沈思远陷入了沉思。
 
最终,他们在这漏风的房中住了一晚。期间天降去顺了几件不错的衣服,二人又从乡野村夫变成了翩翩公子。
 
……
 
没了挣钱的来源,南风并没有消沉。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家族主业还是挖坟的!在妖山莫名其妙的塌陷后,他迅速做出了决策,恢复了老祖宗的本行。守着这妖山,只能看不能动。如今看它倒了,南风心里倒是莫名的舒坦了。
 
如今已经不需要他做百晓生了,毕竟挖坟,还是便宜自家人好。于是,他学着城里的人,开了酒楼,开了客栈,也慢慢的有了起色。想到自己还有一处不错的祖产,他决定近期在那里开个花楼。这样,城主就不会总是嘟囔他,城南因为他的破楼而不警惕了。
 
难得早起的南风,就这么与天降和沈思远遇到了。自己的地盘,走出了两个颜值在他之上的男人,南风有点不爽。当看清二人的面貌后,有点不爽升级成了有点怕怕。
 
这两个人,不是……
 
南风手中的扇子都不扇了,看着站在他面前的二位。去的时候还是青年,回来竟然已经成熟额,这让他有些惊讶。
 
难不成那墓里还有什么催熟的东西?南风心里想到。
 
自从他们二人去了妖山后,他的生意就断了。那通往墓道的山洞莫名其妙的塌陷了,南风便知事情不好。去妖山的人回来报信,吴燃他们没有再下山。他的心几乎是咯噔了一下,经验老到的吴燃,都搭进去了?
 
可是还未等南风到达妖山,整个山就塌了。不仅是塌,好像半座山都沉入了地底下一般。看着废墟一样的山体,南风笑的比哭还难看。果然,生意做到头了。
 
原以为那伙人都死在了里面,没想到这两位却完好无损的出来了。南风觉得自己的心都毛毛的,因为沈思远看向他的眼神,明显是在说:我来找茬了。
 
可是,没见过腥风血雨,也见过千百江湖人士的南风还是迅速的镇定了下来。
 
“南风见过两位侠士,恭喜二位平安出山,二位是否心想事成?”
 
书生弯腰对着二人行礼,笑的如沐春风,好像真的是全心全意的祝福一般。而沈思远却看到了这个百晓生眼角那不自然的抽动。
 
呵,心想事成,还得看兄台你配合不配合啊!
 
 
 
 
 
第63章 3
南风几乎是被天降给提溜进了自家祖产,然后吧唧一声扔在了地上。高大的男人就这么站在了门口,用着一己身,阻挡了屋内所有的风景。若是此处发生个凶杀案,也不会有人发现。当然,这也是因为此处荒凉,没几个人路过。
 
南风摸着摔疼的屁股爬了起来,刚想耍个帅却发现自己的扇子不知何时跑到了沈思远那里。对方穿着不怎么合身的衣服,却没有邋遢的感觉。
 
乌黑的头发随意的绑在后脑勺,看起来很是随性。一段时间不见,这人的脸变得更加吸引人、好看、耐看。明明脱离了那雌雄莫辨的样子,却还是像个狐狸一般的,吸引人。
 
青色的单衣,因着不合身露出了漂亮的锁骨。对方从头到脚,都没有受伤的痕迹。好像这二人去的不是那吃人的坟墓,而是去哪里郊游了一番。尤其面前的这人,简直有脱胎换骨的感觉。
 
南风心里如此想着,眼睁睁的看着沈思远拿着自己的御扇,啧,扇的那个倜傥风流啊……
 
“公子这是何意?”南风眯着眼睛,努力让自己笑的自然一点。天知道他多想捂着屁股在地上打个滚,那个绿毛的哪里是摔 ,简直是想将他嵌进石板里。
 
沈思远听了这话,眼皮都未抬一下。这人如此机灵,会看不出他想做什么吗?几日不见,这人竟然换了把新扇子。这扇骨的材质倒是有趣,握着凉丝丝的。
 
南风笑的脸都僵了也不见对方说话,心里暗骂不断。可这二人又不好惹,心中再憋屈,面上也得过得去。
 
看着自己的扇面被那个男人给撕了下来,他的心那个痛吆。要不是门口那个男人气场太强,他真想冲上去跟沈思远打一架。没错,就是那种“撕头发”“扇耳光”的打架。
 
“公子是打探何事,在下所知定不隐藏,”
 
书生再次行礼,随后抬头看着眼前的男人。这二人如此粗鲁的找他,是何事?南风百思不得其解……
 
而沈思远也终于拆完了扇子,稀里哗啦扔了一地。他拍了拍手,一边感叹这扇子真漂亮,哪怕是拆碎了,一边对着面前的百晓生呲牙一笑。明明脸蛋美的很,表情却狰狞的吓人。硬要说的话,还有——令人讨厌,磨牙的那种。
 
“听说,你是那个挖坟帮的头?”
 
在听到这句话后,南风脸上淡定的表情碎了一地。我曹,老底被掀了?书生连忙整理情绪,震惊、懊恼,到惊讶自责,仅是一息之间。他手一拍头,对着沈思远再次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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