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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入豪门的老狐狸(玄幻灵异)——十一有闲

时间:2019-08-30 10:26:14  作者:十一有闲
  那片区域十分神秘,常年累月大雾弥漫,连卫星航拍都拍摄不到里面具体的情况。附近生活的山民声称,里面是蓬莱仙境,住着神仙,凡人不得召唤,没有办法入内。
  有探险队不信邪,曾经试图进入探索,通通遇到了类似“鬼打墙”的情况,无功而返。
  就连直升机想要进入,都会莫名其妙出故障,从而不能成行。
  当然,在这个不承认鬼神存在的时代,这些现象最终都被归结于区域磁场异常,不了了之。
  于是纪修远得到消息之后,就和纪修安圆鉴立即动身,几经辗转来到了距离那片深山最近的村子。
  这里实在是很偏僻落后,连路都还是那种黄泥巴、弯弯绕绕的土路,交通极其不方便,孩子们上个学都要走两小时。村民们的生活贫穷而质朴,整个村子里只有几头牛、用驴拉车,连台拖拉机都没有。
  所以当载着纪家兄弟和圆鉴的越野车来到村里的时候,整个村子里的村民都出来看热闹,村长亲自出来迎接招呼。
  当纪修远一行人表达了要进深山看看的意愿,并付出一千元的报酬之后,村长很爽快地答应了,并热情的叫上好几名村里的青壮为他们带路。
  村长也不是第一次接这活儿,与他们村相邻的那座山在冒险者中很出名,时不时就有类似纪修远他们这种不信邪的人过来探险,他这也算熟门熟路,每次都能赚个几百上千块。
  反正这些人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进不了那仙境,他只是想为村里顺便赚点收入,不算是亵渎神仙。
  到了第二天,纪修远三人就跟着村里的几名青壮进山。
  进山道路崎岖狭窄,连驴车都不能坐,只能靠步行。纪修远三人来之前做足了准备,身穿登山服,脚踩野地靴,背上背着登山包,手里还拿着指南针。
  然而只是刚刚进入那片山区,就如同传言中的一样,指南针滴溜溜乱转失灵,无法辨别方向。
  因为浓重迷雾的遮挡,甚至连天空中太阳的方位也无法辨认。
  他们试着往前走了一段路,不久后就发现重新返回了原地。
  “圆鉴师父,有办法吗?”纪修远站在一片郁郁葱葱的林中,拧起了剑眉,含着焦虑望向身旁的圆鉴。
  圆鉴捻了捻左手中的洁白菩提根佛珠,感叹道:“这幻阵非比寻常,它不是由哪一个大妖筑就,应该是数代妖族经营而成,以山民们的信仰之力驱动……别说是我,就算是师父他老人家在世,也未必就能破。”
  “不过,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纪修远闻言,连忙询问,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近两三百年间,天地灵气日益枯竭,正是因为天道已经完全向人类世界倾斜。”圆鉴伸手一指,“人类论起个体虽然渺小,却是拥有绝对力量、这个世界的真正统治者。无论什么样的幻阵大法,最终都会为其让路。”
  “纪董,如果你能将此间通上道路,开发山林产业、启迪民智,掐断用以驱动的山民信仰之力,幻阵自然就会不攻自破。只不过,这就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那就按圆鉴师父说的做。”纪修远回答道。
  他也不知道如圆鉴所言,开发这片森林产业、启迪民智要花费多长时间。
  但是坐着等待,从来都不是他纪修远的风格。
  ……
  三年后,五个小宝宝已经到了满地跑的年龄。
  他们因为是半妖,体格发育比普通的同龄人类孩子要强壮高大一截,每天顶着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在宫里宫外跑来跑去,一个个别提有多可爱。
  棠璃向纪修远承诺过,等小宝宝们满了六岁,就要把他们送回去。为了不至于和人类世界脱节,所以小宝宝们满了两岁之后,在学习一些简单术法的同时,也在学习一些人类的知识。
  这是个夏天,皓皓带着弟妹们在树荫下架了个小黑板,拿着拼音读本,板着张俊美的小脸站在黑板前:“读书时间不许调提,跟我念,吐鲁番的福萄熟了……”
  下面的弟妹们跟着大了舌头,奶声奶气念:“吐鲁番的福萄熟了……”
  那边五个宝宝在读书,另一边千秋万岁宫前张灯结彩,大灰二白和阿狸三名小妖,忙得不可开交,正在筹备狐王的婚礼。
  读过一篇课文,宝宝们就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于是凑在一起七嘴八舌,左红张嘴说:“今天父王要成亲,以后狼狼就是我们的爸爸了吗?”
  “是啊。”右红捧着脸,“好开心。”
  中原发出遗憾的叹息:“我还是更喜欢熊熊一些。”
 
 
第72章 
  “可是听说, 他们都不是我们的亲爸爸。”六五挺着圆圆的小肚子,摇了摇尾巴, 望向老大皓皓,“你说, 我们的亲爸爸是谁呀?他在哪里,为什么不和父王成亲?”
  皓皓仍然严肃的板着脸, 眉眼神态与某位扒皮十分相似:“父王说过,等我们六岁以后,就知道了。”
  宝宝们在皓皓的带领下,大着舌头嗲着小奶音, 学习了一个多小时拼音课文之后, 又打滚玩耍了一会儿, 搞得浑身上下脏兮兮, 时间就来到了下午三点。
  长着胡须的阿狸姑娘这个时候出现, 撵鸭子一样把小主人们撵回宫里洗澡换衣服。
  等到从澡堂子里出来的时候, 宝宝们个个洗得干干净净,穿上了大红色的漂亮衣服裙子,被阿狸打扮成了五个喜庆的小红包, 站在宫门外拿着鲜花迎宾。
  新郎君的花轿还没有来,熊妖子路、虎妖寅君等四位寨主,以及大荒山内数得上号的大小妖精们, 做为宾客提前陆陆续续到场,手里捧着贺礼,心里充满了……对狼妖的长敖羡慕嫉妒恨。
  三年来, 大家哪个不是逮着机会就讨狐王和小宝宝们的喜欢?青狼君也未必就比旁人付出的多,却偏偏得到了狐王的青睐,真是让人既羡慕又嫉妒啊!
  为什么这个幸运儿偏偏是长敖,就不能是自己呢?真让人捶胸顿足的恨哪!
  因为这深重的羡慕嫉妒恨,羽雉昨儿趴在窝里整整哭了一个晚上,眼睛红肿到跟桃子似的不能见人,所以今天派乌鸡精代表他登门随了礼,人没有过来参加喜宴。
  出于同病相怜的感触,往常基本一见面就要打架的子路和寅君,以及多少有些过节的大小妖精们,此刻见了面就跟亲兄弟亲姐妹似的,场面前所未有的融洽和睦。
  一般来说按照人间的规矩,是要等新嫁娘的花轿过来,走过仪式拜过天地之后,宾客们才能正式开席喝酒吃饭。
  不过妖族散漫随心,外加特别能吃,所以眼见四位寨主等宾客们基本都到齐了,大灰二白和阿狸就开始在院子里给大家上菜。
  等吃过这一席酒,新郎君的花轿差不多就能上门。到时候和狐王拜过天地送入洞房,宾客们观礼过后,再回来继续吃吃喝喝直到半夜,才会散去。
  之前棠璃娶的十八房妻室,都是走这样的程序,今天也不会例外。
  酒过三巡,失恋的子路和寅君正抱在一起哭作一团,啪啪拍着对方宽厚的脊背互相安慰,只听见宫门外传来一阵吹吹打打之声,新郎君的花轿到了。
  ……
  纪修远花费了三年时间,为附近的山村通路造桥办厂、安装水电气以及卫视网络,修建学校和扫盲班,引进教师。
  这一切在商业利益至上的当今,并不是赚钱的项目。甚至总体投入算下来,二十年内都回不了本。
  但却意外的为纪氏集团赢得了一波好名声,现在外界提起纪氏,都称其为“不忘根本”、“造福于民”。
  而这三年的时间,纪修远一直住在大荒山山脚处,实施网络办公。除了必须要出席的重大会议场所,从未曾离开。
  纪修安回了凤城、代行庶务;圆鉴挺喜欢附近天然的环境风景,再加上要等待破除幻阵的时机,就和纪修远一起住了下来,
  三年来,纪修远每天清晨都会早早起床,穿上登山服和野地靴,带上指南针,和圆鉴一起去一趟大荒山山脚,查看幻阵的情况。
  由于每天往返几十里山路,不到半年时间,纪修远就从一个圆滚滚的胖子,自然瘦到70公斤左右的标准身材,恢复了怀孕前的八块腹肌和大长腿。
  他现在已经对那条去往山脚的道路熟到不能再熟,简直是闭着眼睛都能走,不再需要山民带路。
  这天一大早,纪修远和圆鉴同往常一样来到山脚处,掏出指南针。
  当看清楚手中指南针的一瞬间,纪修远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指南针不再如往常般滴溜溜的乱转,指针安安静静的指向南方。
  “圆鉴师父,你快看!”纪修远连忙将指南针拿到圆鉴面前,语气激动。
  圆鉴看了也十分兴奋,三年来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纪施主,幻阵已破,我们终于可以进去了。”
  说完,拔腿就要朝密林内走去。
  “等等,圆鉴师父,我们不做些准备再进去吗?”纪修远追上去问,“里面可是妖族聚集地,如果我们一开始没有找到小棠,而是被别的妖族发现了怎么办?会不会有危险?”
  圆鉴笑道:“不碍事,其实妖族并不会随意出手伤人害命,以免造下业孽、影响渡劫,大多数对人类还算友善。你看这山脚下的村落,成百上千年来都和这片山域相邻而居,就可以知道。”
  随即想起了什么,又叹道:“反倒是人间的一些败类邪修,比妖族要可怕得多。”
  纪修远在此间等了三年,内心深处其实也急不可耐,想早点进山。他听了圆鉴的回答放下心来,随着圆鉴一起朝山林小径走去。
  这片山林很深,弯弯绕绕,道路崎岖。
  幸好纪修远体内有半颗妖丹,力大无比、走路轻捷飞快,圆鉴身怀佛力,也不是普通人。走到下午两点,二人就来到了妖族地盘的边缘。
  两人对于继续往哪个方向走,正觉得有些迟疑,就听见从东边的密林间传来一阵哀哀切切的哭声……似乎还是在边哭边唱?
  ……什么情况?
  纪修远和圆鉴对望了一眼,小心沿着那哭声传来的方向走去。
  到了跟前,纪修远发现羽雉正站在一块凸起的山石上,肿着眼睛边哭边唱:“郎君他今晚洞房花烛夜,小鸟儿心中悲切泪滴滴呀,由来是只闻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啊依儿哟……”
  这歌声……大概只能用一言难尽来形容。
  纪修远是认识羽雉的。
  此刻他脸上没有带山鸡面具,露出精致的秀丽容颜,不正是棠璃的表弟?
  所以纪修远走上前,朝羽雉直接开口询问:“你怎么在这里哭?小棠呢?”
  不问还好,这一问,羽雉连歌都再也唱不出来,直接蹲下来哇哇大哭。
  “你别哭啊,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小棠呢?”纪修远耐着性子再度询问。
  羽雉抬起肿得跟桃子一般的眼睛,看了看纪修远,心思疾转。
  羽雉对于青狼君长傲,内心除了羡慕嫉妒恨,还是羡慕嫉妒恨。
  凭什么是他,凭什么就选了他呢?
  不过是因为狐狸和狼同属犬科动物,不过是因为原形毛茸茸的讨小孩子喜欢,不过是可以背着五个小宝贝到处奔跑疯玩,不过是因为生活习性以及食谱和狐王差不离儿。
  而且最不可饶恕的地方是,长敖他、他还爱吃鸡!
  当然,其余几位寨主除了白仙子,熊、虎、蛇、狼都是要吃鸡的,选谁羽雉心里都不舒服。
  可白仙子浑身是刺,双方生活不到一起去,狐王怎么都不可能选她。
  羽雉又看了一眼纪修远。
  不行,他怎么着也得把这桩婚事给搅黄。眼下这个人类,正好可以利用。
  退一万步说,纪修远好歹给狐王生过宝宝,又为狐王挡过天劫,如果是这个人跟狐王成了,羽雉心里多少能好受点儿。
  所以羽雉擦了擦眼泪,止住哭啼声,哽咽着朝纪修远解释:“小鸟儿伤心,是因为狐王今天娶亲哩。”
  “什么?!”纪修远瞳孔骤缩,“小棠他……要成亲?”
  羽雉在人类社会混过一段时间,好歹也是看过几十部言情电视剧的人,生怕纪修远要来“祝福前任”那一套,连忙握住纪修远的手,神情恳切泪眼汪汪:“纪董,你去抢亲吧,趁现在还来得及!小鸟儿绝对会支持祝福你的!”
  说完,主动向纪修远指点千秋万岁宫所在的方向位置,并为其带路。
  由于在妖族领地的范畴之内,不能使用缩地成寸的法术,三人只能靠翅膀飞、双腿跑,一路紧赶慢赶。
  等赶到千秋万岁宫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纪修远喘着粗气,眼睁睁看见在喧天的鞭炮锣鼓声中,一个蒙着红盖头、身材高大的新人迈过火盆,被棠璃牵着红巾引入宫门。
  五个手捧鲜花、长着毛茸茸耳朵和尾巴,身着红衣的可爱孩童紧随其后。
  从孩童们的耳朵和尾巴特征,纪修远一眼就看出来,那是他的皓皓,左红,右红,中原和六五!
  棠璃也穿着红衣,形貌与在人间时截然不同,是一个艳极魅极的青年,可以称得上是醺若海棠色,无情亦动人。
  同时,身上又有着身而为王的深重威严。
  三年没见,纪修远忍不住伸出手,抹了把潮湿的眼角。
  这个小骗子,不,这个千年的老骗子……果然是要成亲!还要让他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宝宝们当花童!
  内心怎么就觉得这么暴躁,这么想打人?!
  可说到底,当初因为误会,是他三番两次亲口拒绝棠璃的表白,这事儿也怪不得老骗子。
  所以纪扒皮深深吸了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大步朝千秋万岁宫走去,准备抢亲。
  另一边,棠璃在众妖的簇拥之中,牵着长敖走向早就布置好的喜堂。
  红盖头之下的长敖只觉得小心脏乱跳,他虽然追求了狐王几百年,但狐王追求者众多,而且眼光十分挑剔,他从来没有想过这般好事会落在自己身上,有种美好却不真实的感觉。
  就跟你迷恋追逐了许久的偶像,忽然和你结婚一样不真实。
  而众妖投向长敖的目光……
  除了羡慕嫉妒恨,还是羡慕嫉妒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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