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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捉鬼记(玄幻灵异)——弓青瀚

时间:2019-09-21 11:44:06  作者:弓青瀚
  王开天泄气,“这不是季世凌季世凌来了嘛,老爹他调动全局的人员准备迎接季世凌的检查,所以这紧要关头,我也不能让我爹出岔子啊。”
  “所以,我想我们几个先去探查一番,如果事情属实,就可以直接带人逮捕了那乡绅一家。”
  “这事有一定的危险。”林璞皱眉。
  “那地痞有经验,而且我们只是去探查是否真有僵尸,再说,林小衢,别忘记你还是个挂职警探呢。”王开天转过头看向林衢。
  林衢确实也对这个感兴趣,所以他神色一动说道,“不然我也找人假装打赌,进去一看?”
  林莫翻了个白眼,“二哥,你还不如表演个三百六十五度空中翻身再劈叉。”
  “什么意思?”
  包括林衢在内的三人看过来。
  “瞧把你能的。”
  林衢:“......”
  “噗哈哈,瞧把你能的,林小衢,哈哈。”一切能够嘲笑林小衢的机会,王开天都不会放过,此时笑得肚子疼。
  就连林璞也是忍俊不禁。
  “放心吧,尽管去,有我在,区区僵尸伤不了你们。”林莫豪气一说,从兜里拿出小木剑拍在桌子上。
  这把木质的小剑浑身漆黑,就像是被雷劈了一般,不仅歪歪扭扭剑身不直,剑尖的地方更是没有锋芒,看着就剑钝的很。
  “你不会是想用这把小破剑保护我们吧。”
  林衢拿起桌子上的小木剑,剑一入手,林衢惊讶的咦了一声,“这剑好重啊。”
  按理说,这么小巧的看着就破旧的木剑,重量肯定很轻,但是林衢掂量了一下,却觉得能够抵得上真剑的重量。
  “这可是桃木剑,百年桃木心一经雷劈成,只有很小的几率才会形成这桃剑,之后再经过道观的香火供养,寻常鬼怪不得近身,就是厉害的鬼怪,对上这剑也是非死即伤,这可是无价之宝。”
  看林莫说的煞有其事的样子,三人一愣一愣的。
  “这么神奇?”王开天从林衢的手上拿过小剑,发现重量确实不轻,于是,心里信了一点。
  林璞疑惑,“莫宝,既然这小剑这么珍贵,显然是道观之物,观主怎么让你带着?”
  面对大哥疑惑的样子,林莫的眼神可疑的漂移了一下,他当然不能说自从观主知道了他的本事,明显是把他当接班人来培养的.......
  不过,想也知道,这件事要是被林家父兄三人知道,怕是要去拆了道观......
  所以到现在林莫也没有答应观主,但是观主却笃定林莫会来道观,所以早早的把东西交给了林莫。
  这些东西其中就包括那三枚铜钱,这把小剑。
  “当然是观主喜欢我啊,大哥,你也知道我和观主的感情深厚,他相当于看着我长大的,这把小剑就是他送给我防身的。”
  这么说也没错,确实是观主给林莫防身用的,所以林莫说的很真诚。
  林璞点点头,表示明白。
  那边林衢和王开天两人把小剑翻来覆去的看,都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莫宝,我怎么看这都是一把普通的小木剑,倒是闻着挺香的。”林衢将木剑凑到鼻子边上说道。
  当然香了,这可是百年桃木心的香气再加上香火的味道,大概...就类似于烟熏桃花的香气?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林莫回了一句。
  之后三人商量对策,由林璞出面假装商谈生意牵制住那乡绅,林莫三人跟着地痞去那房屋查探。
  不过,明天却是季世凌的洗尘宴,他们是不能缺席的,所以这件事还得往后拖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民国和僵尸简直就是标配。
  不知道你们看过僵尸叔叔吗,恐怖又搞笑。
 
 
第4章 洗尘宴
  第二天一大早,林莫就被林老爷从被窝里挖了出来,打着哈欠开始换衣服。
  林老爷早就给林莫备了好几件衣服,西装马甲,长袍等。
  林莫挑了挑,还是选择了自己最喜欢的长袍,这次穿的是月白色的,完全是一个不知世事的小少爷模样。
  等到了戏院,林老爷把三个儿子往座位上一扔,就去找其他大佬聊天去了,这会儿,人季世凌还没来呢。
  “哈啊。”
  林莫坐在椅子上打了个哈欠,昨天睡得比较晚,导致现在还有点犯困。
  “嗨,莫宝,林大哥,林小衢。”
  不到一会儿,王开天怀里就揣着一盘糕点做到了三人的旁边。
  林衢嫌弃,“你怎么还穿着男装,王叔没有勒令你换衣服吗?”
  “他说了啊,但是我也得听啊。”
  王开天心大的往嘴里塞了一块糕点。
  “这不是气的可以,就把我赶过来了,说是看着我碍眼。”
  王开天撇撇嘴,“过来就过来,反正我在那里也待得不舒服,一群娇小姐,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一听季世凌要过来,一个个矜持的可以,连吃这么一小块儿糕点都得小口小口的抿。”
  捏起一指头大的糕点给三人看看,之后,一口塞进了嘴里。
  “要知道人家季大老板可还没来呢,现在做这些给谁看啊。”
  王开天嫌弃的一哆嗦,实在受不了那群人的矫情劲儿。
  “你以为谁都和你似的。”
  林衢笑道,也捏起一块儿塞进嘴里。
  “哈啊~”
  这么一会儿,林莫已经打了无数个哈欠了,他觉得再这样打下去,听戏的时候,他绝对会睡着的。
  于是他一抬袖子,从里面摸出个胡萝卜出来,嘎吱嘎吱的啃了起来。
  林璞无奈的放下刚要递过去的茶水,“莫宝,你什么时候在袖子里装的胡萝卜?”
  嘎吱嘎吱,林莫吃的很香。
  “嗯?大哥你也想吃吗?”
  林莫觉得自己不应该厚此薄彼,于是又从袖子里摸出了一根胡萝卜,“出门前我都洗好了,大哥,给。”
  林莫伸手递过去,一边说一边啃。
  林莫啃胡萝卜有个特点,他不从两头开始啃,而是从中间开始,这会儿,他手上的那根啃得就和骨头似的,中间细了起来。
  “......我不想吃,莫宝。”林璞无奈,他完全不是这个意思。
  “那好吧。”
  林莫又看向其他两人,收获了两个嫌弃的眼神。
  真是的,胡萝卜这么有营养,吃起来还醒神,不懂得欣赏。
  没人吃就自己吃,啃完了一根,林莫又一口咬在了另一根上面。
  林衢看着笑话他,“莫宝,我看你是属兔子的吧,吃得这么香。”
  林衢说完,林莫就打了个嗝,一嘴胡萝卜味。
  看了看手中还没有吃完的胡萝卜,林莫伸手递给林衢,“二哥,给你,帮我吃掉吧。”
  林衢嫌弃的跳出一米远,看着林莫手里跟个狗棒子似的胡萝卜,“我才不吃,上面都是你的牙印。”
  让你说我属兔子,林莫对准目标,将手里的胡萝卜向着林衢扔了过去。
  好在林衢警署不是白挂职的,身手矫健的很,往旁边一躲,就躲开了。
  倒是林衢身后正走过来的人,看着那啃得中间细瘦的胡萝卜,在空中旋转了多次向着自己而来。
  “老板!”
  简兴看有一物飞来,还以为是什么暗器,结果季世凌伸手一接,将此物握在手里,才发现这是一根胡萝卜。
  “谁啃得?”
  简兴目瞪口呆的看着胡萝卜,能将这胡萝卜啃成这样也是个人才啊。
  季世凌手里拿着胡萝卜,漫不经心的抬眼,正巧对上林莫看过来的晶亮双眼。
  四目相对,林莫又打了一个胡萝卜味的嗝。
  “我!”林莫乖巧的举手。
  王开天放下手中的糕点,小声说道,“这应该就是季世凌。”
  穿着一身笔挺西装,身后还跟着几个保护的人,可不就是季世凌吗,毕竟鑫城没有几个有这样气势,又长得好看的。
  这是一个身材修长,眉眼如峰的男人,就算穿着正经西装也不能掩盖他自身的气势,反而更加锋芒毕露,叫人一看就心里胆寒。
  季世凌长相俊美,却面带寒霜,眼若寒星,仿佛一块儿冰凉的玉石,天生一副好样貌。
  这会儿,他正拿着手里的胡萝卜,眼睛深沉的看着林莫。
  “手帕。”季世凌开了尊口,声音磁性低沉。
  “啊?啊,哦。”
  简兴意识到这是对自己说的,急忙从身上找了一下,不过他一个大男人身上怎么可能有手帕,还是后面的一个亲卫递了一块儿棉巾过来。
  季世凌接过,将胡萝卜交给简兴,慢条斯理的擦了擦手。
  那胡萝卜上面都是口水,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啃得,弄得还都是牙印,莫不是咬一口尝尝味,发现味道不好就换一个地方?
  季世凌被自己这个想法逗笑,然而面上还是冷漠一片。
  那气势弄得周围的人大气不敢出一下,倒是林莫撇嘴,这人是嫌弃他啃过的胡萝卜。
  这边的动静也吸引了一群聊天的大佬。
  鑫城备受敬重的老一辈人史德安带着人过来,这老头年纪大了,一笑起来满脸都是褶子,但是看着平易近人。
  他同季世凌握了握手说道,“我竟不知你已经到了,让你在这里站了这么久啊。”
  “是我没有叫门房通报,而且,老爷子称呼我一声世凌吧。”
  季世凌看似冷漠,其实对待对他善意的人,还是很有礼貌的,说完,他又向老爷子身后的林老爷打声招呼。
  “林叔,好久不见。”
  季世凌虽然面上没有变化,但是明显声音缓和了下来。
  “好久不见啊,贤侄,一别经年,你都已经长这么大了。”林老爷欣慰的看着季世凌。
  这边,林衢惊讶的眨眼,“父亲和季世凌很熟吗?”
  他还以为父亲就算认识季世凌,也就是个平泛之交,没想到还能称呼贤侄?
  “这季世凌还是很懂礼貌的嘛。”
  王开天明眼的看到,自家老爹的脸已经笑成了一朵菊花。
  “季世凌和父亲相熟,应该是当年他离开鑫城之时,父亲和史老爷子等人都给了他一点帮助。”
  林璞想了想说道,对于季世凌的一些事情,他知道的还是比别人多一点。
  “他为什么离开鑫城?”林莫嘴里叼着一块儿糕点好奇。
  “当然是季家容不下他,当年本想把他赶出家门,但是季世凌却先一步离开,去了京城,至于路上的盘缠,就是父亲资助的。”
  “啊,我也想起来了,我记得老爹提过一嘴,当年季世凌年纪不大,却要一人上路,老爹看不过去,就派了几个警卫跟着。”王开天也回想起来有这么一回事。
  “季家为什么容不下他?”这会儿,林莫在吃第二块儿糕点。
  “当然是家族之争,自从季世凌的父母去世,季家就闹翻了。”
  林璞摇了摇头,关于季家的事情,他也知道的不多。
  季世凌的父母应该和几位帮助他的人关系不错。
  他的父母一去世,季世凌就被季家那些狼子野心的人打压。
  所以季世凌才会决定离开鑫城,只有出局才可能破局。
  “不过,现在季世凌成为了季老板,想必季家已经毁的肠子都青了,你们不知道,季世凌一听老爷子想要为他办洗尘宴,就早早的放下话来,不许季家的人到场。”
  这么一说,林莫往周围看了看,确实连一个季家的人都没有。
  也是活该,林莫想,以前这么欺负人家,现在被落了这么大面子都是自己作的。
  正想着,那边林老爷招呼起来,“三宝,过来!”
  一般图省事,林老爷都是这么招呼三人的,小时候好叫,都是璞宝,衢宝,莫宝的叫。
  等到长大了,林璞和林衢嫌弃这名字叫的难听,说什么也不让林老爷叫了。
  倒是林莫无所谓,到现在还被叫着小名。
  一听林老爷的称呼,王开天就笑喷了,哈哈,林家三宝。
  林璞还算镇定,林衢却是苦着个脸,不怪他不喜欢被这么叫,衢宝衢宝的,和某种生物谐音,总让他想到不好的方面。
  三人走过去,之后王开天也被王富元一嗓子叫了过来。
  “这就是我三个儿子,小儿子过几天就举办成年礼了,到时候贤侄可一定要来啊。”林老爷笑容满面。
  “一定。”
  季世凌嘴角挑起一抹笑意,更显俊美,他寒星般的眼睛看向林莫,这就是刚才那个扔胡萝卜的小少爷。
  此时,林莫的嘴角还带着刚才吃剩的糕点渣,乖乖巧巧的站在林老爷的身旁,就好似一个不谙世事的天真单纯小少爷。
  看到季世凌看他,林莫赶忙扯出一个笑容来,左脸颊的酒窝瞬间就露了出来。
  季世凌目光深沉的看着林莫的酒窝,好深啊......
  作者有话要说:
  璞(pu,二声),衢(qu,二声)
 
 
第5章 李月季
  南台戏班在鑫城能够这么的受欢迎,绝对与戏班的班主李四爷脱不了关系。
  这李四爷听闻家中并不缺钱,之所以建立这个戏班完全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戏瘾,他没别的嗜好,就喜爱听戏。
  虽然这李四爷是带着戏班从外地来鑫城落户的,但是因为为人实在不错,再加上有几分手段,所以,这几年也算是在鑫城闯出了名堂。
  眼看最主要的人都来了,李四爷急忙从戏班的后台出来寒暄几句。
  这李四爷其实不老,相反还很年轻,长相斯斯文文,称得上是秀气,笑起来竟然还会露出两个虎牙,看着年岁着实不大。
  但因为这个就小瞧了他,可是会吃大亏的。
  毕竟一个人带着戏班来鑫城立足,短短几年就上上下下打理的妥帖,这份手段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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