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算不上珍贵,然而扑克牌是近现代从西方传来的,这个时代根本没人玩扑克,这不是独一无二什么是独一无二?只要老者眼不拙,他必能看出扑克牌的价值。
“此乃是扑克牌,是一种新型的玩法用具,我们可以用它来玩游戏,也能用来赌博。”司云将扑克一排摆开,“普通的玩法有桥牌,接龙,拱猪,□□,还有十点半,二十一点,复杂的,揣牌,五十K,各种各样,单人多人都能玩儿。”
说完,司云将扑克牌收起来,淡淡一笑,“掌柜的,你说我这个是不是新奇玩意儿?”
掌柜的盯着司云,司云也盯着掌柜。许久之后,掌柜笑了出来,第一次站起来朝司云走了过去,感兴趣的道:“这确实是一个新奇玩意儿,而且玩法也多,只是小兄弟,老夫想问问你,这东西是你自己的么?”
司云:“???”
掌柜的目光往司云的脸下移动,那目光并不带着鄙视和嫌弃,而是一种正常的询问。
司云足足愣了两秒,这才明白掌柜的是什么意思。因为他穿着粗布衣裳,怎么看也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子弟,而作为一个农家子,也不像是拥有这么精美骨牌的人。
所以说。
掌柜的是在怀疑他是……小偷?
第12章 采购
千算万算,司云也没想到会栽在这上面。
他的动作僵住,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良久之后,他才从那种操蛋的情绪中恢复过来,又成为了现代那个从容不迫的司云。
“掌柜的,你觉得我像是偷东西的人吗?”
“不像。”掌柜的打量了一会儿司云,尽管心中仍旧存疑,却也不得不说实话。
眼前的少年虽然穿着粗布衣服,但周身的气质谈吐却不像是庄稼人。
“实话说,这幅牌具是我从一个来自海外的行脚商那里得到的,这玩意儿在我们这里算新奇,但在海外却不新奇,我拿出来也只是捡了个便宜。”司云淡笑,“况且,掌柜的,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注重的是怎么好好利用这幅牌具,至于它的来源,只要没多大的问题不就可以了么?”
不得不说,司云精准抓住了老者作为赌坊掌柜的心情,翠云堂生意比不上青山堂,若是他们还拿不出新的方式吸引顾客,那么长久下去,翠云堂在青山县绝无立足之地。
而这幅牌,极大可能就是他们的转机。
老者呵呵笑了出来,抚着颌下长须,道:“好,那我就不问了,小兄弟,我问你,你是怎么打算的。”
“没什么其他的打算,只想卖掉。”
“卖掉?”掌柜惊讶。
“是的,我只是偶然得到这幅骨牌,并不奢望能用它得到什么别的。”
当然是假的!
如果时机合适,他也不是个农家子,他当然会选择不光是卖货,而是利用这次机会好好发展一下,怎么也得敲他们一把,但凡事没有如果。
真干脆,少有人会这么干脆了,掌柜的打量着司云。
司云就像不知道一般,神色坦荡,掌柜的看不出别的,只得相信他的话,“这副牌我以三百两银子买断,但你得答应我,这牌的款式你不准再卖给任何人。”
“可以,但如果牌的款式从你们赌坊流出去,那可不关我的事。”
掌柜道:“那是自然。”
接下来,掌柜的就写了一章买卖契约,司云在现代附庸风雅学过一点繁体古文,能看懂一些,大概没什么问题,他就签字摁了手印。再教了掌柜的几种玩耍方式,就离开了赌坊。
出去之后,他阴霾的心情消失了许多,脸上露出欣喜,那扑克牌在现代顶多几千块,转手到古代一卖,就卖了三百两!
这钱还挺好赚,三百两银子足够他用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
有了钱,买东西就不用再节省。
揣着银子,司云径直就去了商业街。他让赌坊掌柜的给了二百五十两的银票,以及五十两散碎银子,整的放在空间里,碎的拿出来用。
拥有二百五十两银子在这个时代差不多是大款了,好些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放在空间里他才能安心。
不过别看五十两银子比二百五十两银子少,但购买力却不少,不挥霍浪费,五十两够两口之家用上三年。
拿着钱,司云率先去了粮店,作为一个被现代食物精细养着的现代人,他是真的不能接受天天吃粗粮,粗糙割嗓子,难以下咽。
古代由于机器,人力,饲料等各种原因,每亩田的出产量并不高,因此米和白面的价格都不低,许多家里没钱的人,都是把大米或者白面和着其他的东西一起煮,更穷的人还会和糠,能吃饱,但那口感却不敢恭维。
进了粮店,司云直接问掌柜的,“掌柜的,你们家的大米和白面多少钱一斤?”
司云还穿着粗布衣服,掌柜的见了,却没有露出嫌弃的眼神,上门即是客,热情的说道:“小兄弟你问的是精米还是糙米?精米八十文一斤,糙米五十文一斤,白面六十五文一斤,你要几斤?”
这么贵,司云从原身的记忆里得知肉差不多才二十多文一斤,原身家里穷,从来没吃过精米,他已经猜到不会便宜到哪里去,但没想到会贵这么多,真是米比钱贵。崇朝从北宋延续下来,同样商业发达,可能这也是物价高的另一个原因。
不过再贵,他也不可能不买。
“掌柜的,给我称十斤精米,十斤白面,再来……十斤糙米。”最后,司云还是称了十斤糙米。
他现在还没做生意,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钱得省着用。而且糙米膳食纤维多,也有营养。现代还有人专门吃糙米,或者把糙米放在精米中一起煮。
三十斤米不好带,司云让掌柜的先帮他称着,就去外面买了一个背篼,三十文,还不算贵,毕竟是手艺活。背篼买好,米也称好了,检查完毕,发现没问题,便结账。
精米白面糙米各十斤,一共一千九百五十文,一两银子一千文,合约二两。从兜里拿出二两银子给掌柜的,再由他补了五十文,就算好了。
背着三十斤米,幸好这具身体虽然才十五岁,但已经干过许多农活,力气也不算小,司云背三十斤米还不算累,也不觉得很重。
背着米,司云出了粮店,但他刚走两步,突然停了下来,迟钝的想到了什么。
糟了!他应该讲价的!比如能不能抹零。
掌柜的见人停在门口没走,便问了一句:“小兄弟,还有什么事吗?”
他担心司云是不是后悔了,毕竟那些钱也不少,而他看起来也不是大户人家,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司云买东西很爽快,说不定以后也会上门光顾。
司云闻言转身,面对掌柜的那张带笑的脸,深感无力。他想如果说是因为没讲价而后悔,他还能这么紧张吗?
算了,没讲就没讲吧,他也不缺那两个钱。
尽管知道目前很穷,但司云一直大方惯了,思想还没转变过来。
朝掌柜的摇了摇头,就离开了粮店,去了菜市场。在菜市场他买了几斤猪肉,几斤羊肉,以及一些常见的蔬菜,把背篼又装了一半。
然后他去了调料店,在里面打了两斤酱油醋,还买了一些其他的配料,比如胡椒和盐,八角茴香等等,除了辣椒以及提鲜的味精鸡粉,基本上都有,司云最开始以为古代的调料应该不会怎么多,没想到这个时候就已经很齐全了。
齐全好,齐全了就能做好吃的。
再然后,他又买了一些梨子,苹果,香蕉等水果,穿过来这么多天,他除了偶尔在空间里吃两口水果打牙祭,其他时候都没有吃过,穷。
在古代,水果不比肉便宜多少,有些时候,水果还会比肉贵,农家人为了省钱,根本不会特意买水果吃,对农村人来说,像胡萝卜,白萝卜,黄瓜等洗一洗,也能当水果吃解解馋。
封衡没钱,原身没钱,自然不会买,封家倒是有点钱,但他们抠。
买好东西,司云就往和封衡约定好的地方赶,其实他还想买些别的,比如买两身成衣,换新衣服,但背篼实在是装不了了。
算了,就先不买吧,嫁妆里面有两套新衣服,虽然膈应,但也能将就穿两天,等有时间了,再进城买。
“阿云!”
到达约定的地点,封衡已经在那里了,他还真听话,没买很多东西,至少没像他那样背一整个背篼。
看到封衡,司云眼前一亮,赶紧叫道:“封衡,快过来帮我接一下。”
封衡连忙快步走过来,一边帮他接背篼一边低声咳嗽的问道:“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
封衡接下背篼,立刻就被那重量压得沉了一下。东西说起来并不是很沉,只有几十斤,比起他打仗时候背的那些东西更加微不足道,只是司云哪里来的钱买这么多东西?
他的钱只有嫁妆和那块玉佩,难道……想到这里,他抿了抿唇。
“你把你的玉佩当了吗?”封衡心中微闷。
司云没想到封衡想了那么多,他正揉着肩呢,便疑惑的啊了一声,回道:“没啊,玉佩在呢。”
那可是爷爷送的玉佩,他才不会卖。
“那你是把嫁妆里的钱全用了吗?”
封衡又问了一句,司云这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问。
“不是,是我自己的钱。”司云只大大咧咧道,“你别管了,反正你只要知道以后我们有钱用,我会赚钱,我们会比封家人过得好就行。”
说完,他也去看封衡买了什么东西。
封衡见司云不想回答,想了想,也就不再问了。
男人买了一两斤半肥半瘦的肉,还买了一些蔬菜,几双碗筷,几个碟子,以及酱醋盐,果然都是日用品,米面也买了,但就不是买的精细的,而是比较粗糙的,带糠的那种。
不多,但已经是封衡目前能拿出来的更好的东西了。
封衡从战场回来,受了伤,大多数的薪俸都用在了治病上面,能拿出这么多钱买吃的,挺不错了。
司云不在意,封衡却抿了抿唇,沉沉道:“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便买了点。”说完,他看了看司云,问道:“你有没有什么喜欢吃的,我们现在就回去买。”
闻言,司云抬头,略微惊讶。
没想到他还挺体贴。
作者有话要说: 封衡:扑克哪儿来的?雨你无瓜~
第13章 留下
司云首次认真打量眼前的男人。
封衡长得很高大,近一米八,五六年的军旅生涯让他的体魄结实,肤色黝黑,看着就是个精壮有力的男人,只是他脸有些白,嘴唇也透着不健康的青色,鬓角渗着冷汗,一眼就知道他身体不好。
性格方面则是沉默寡言话很少,但没想到他的心还挺细。
不、或许不是细腻,而是敏感。从小被爹娘虐待,看别人眼色生活,在那样的情况下,一般人都会变得敏感。
司云突然想起第一次提分家时,封衡笃定他不会在意嫁妆,那个时候他可能就敏感的察觉到了他的想法。
被人关心的感觉还不赖。
司云宽他心,笑着道:“没关系,我不是很挑食,只要做好了都能吃。如果我有什么不满意的,我肯定告诉你。”
少年说话的时候,有点黑的脸上镶着的那双眼睛,就像封衡在将军帐篷里见到过的名贵珠子,又黑又亮。
见男人沉默,司云觉得这件事应该就过去了,但他正打算走,却见他突然道:“我们去吃饭吧。”
“什么?”司云刚问,就见封衡背起他的背篼,抱着他的一篮子东西,直接去了旁边的醉云楼。
醉云楼是青山县最好的酒楼,在里面简单吃一顿至少需要消费一二两,在现代司云不在乎那点钱,没出车祸前他合作的那个酒店每道菜的价格都很高,而他也经常光顾,在古代他刚赚了三百两,同样也不在意那点钱。
只是封衡条件不好,几乎他所有的钱都用在了治病上面,回来的时候据说还被封老太抢走了一些,说是办婚礼。
司云的想法似乎并没有传达到封衡的身上,进了醉云楼,封衡就带着他坐下了,然后开始点菜。醉云楼的小二素质还不错,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穿着而看不起他们。
“客官,请问你们要吃些什么,本酒楼有酱鸡丝,鱼香肉丝,红烧鹅掌等。”小二很是热情,“要不要喝酒,要不要来一壶竹青酒?”
封衡道:“来几个你们的招牌菜,再来一壶茶,不要酒。阿云,你要吃什么?”
封衡已经开始点菜,司云想了想,也点了。如果到时候钱不够,他出也行,只是下次得告诉封衡再也不能这么浪费了,没意义么不是。
想好,司云就不担心的等菜了,实话实说,其实他还是有点期待。
“行嘞!客官你们就请好吧。”点完菜,小二拿着点菜单就走了。
醉云楼不愧是最好的酒楼,上菜速度很快,没让客人多久,没多久他们的菜就上来了,一共五道,两荤两素一汤,味道比不上现代的精美美食,却是司云这几天来吃的最好的一顿。
色相俱全,无一不精。
两人将五道菜吃得干干净净,一点没剩。
吃完饭之后就叫小二上来结账,价钱和之前估计的差不多,一两二钱,司云正要从兜里拿钱,却见封衡从钱袋里拿出来了一块碎银,结了账。
司云眼睛微微睁大,没想到封衡还真的有钱。不仅如此,封衡看着也没半点痛心,一点也不在意那点银子一般。
还挺大方。
吃饱喝足,两人开始前往城门口,准备搭乘陈叔的驴车回家。在路上,司云好奇的问封衡怎么会想起去醉云楼吃饭。
“我刚才说的是真的,如果你是因为没有买我喜欢吃的菜想要弥补我,我觉得不用这样。”
“不是的。”封衡打断了司云的话,他微低着头,侧对着司云的这个角度让他能看清楚他微抿的嘴唇,“那只是一个原因。”
司云疑惑,还有其他原因?
莫非是他自己想吃,但拉不下脸?又或者是感谢他帮他分了家?
司云说了好几个的猜测,封衡都否认了,他侧过头来,把脸面向他。阳光恰好从云层中探出头,金色的阳光洒满他的脸上,高耸的眉骨一半明一半暗,眼睛也越发的显得幽暗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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