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人力终究穷尽之时,当初自己想用有限的仙力去除掉能无限复生的天魔,竟然一开始就是错的?所以天道才再一次给了自己机会?
或许度化才是正途!
自己真是驽钝,竟然此时才领悟到。
于是李道长下定决心,既然天魔已经复生,自己根本不是对手,眼见对方懵懂如稚儿,自己便要担起度化天魔的重任。
既然要度化天魔,那么首先就得哄得对方和自己一道下山。
只是曾经在深山里自己蜗居了上百年的李道长,原本是不擅言辞的。此刻为了将天魔哄得与自己一道下山,真真是绞尽了脑汁。
好在神荼原本就是逗弄他的,心里其实有意顺着对方。
而当初的时空回溯,起因便是对方的死亡。若是万一对方再次身死,时空万一再次回溯,自己岂不是彻底没了人形?
看来自己很有必要盯着对方,一来保证对方不死,二来看看对方身上到底有什么秘密。
神荼近些日子一直在捉摸,自己究竟为何会被送回一百年前。
直到他发现有人踏入了须弥山的地界,他虽然修为跌落,但是毕竟是活过了千秋万载的,除了天魔的天赋神通,还曾经习得许多咒法。
譬如说方才将李松云救出所用的风传遁术。说来,这些法诀还是千年前的人族术法,只是用魔力同样也能使得出罢了。
神荼察觉到李松云踪迹之后,很快认出了对方身份,却并未现身,他心想,前世时,自己化形之初,并未见过此人。
如今对方主动寻找到这个地方,初见自己时欲言又止,八成也是和自己一样重生而来。
原本见对方招惹上了那蛇妖,想着就这样坐收渔利。可是当对方性命危及的关头,神荼心中确升起一股异样,像他这样活过了千秋万载的魔物,对危险总有一种特殊的感应。
当时他分明感觉到心中升起一股异样的憋闷感,心中暗叫不好,还未等头脑作出反应,身体就本能的施展出遁术将李松云卷走。
神荼心生诧异,联想之前的经历,他大约猜测出时光回溯大约与眼前的道士有关,如果让他在自己眼前再死一次,恐怕十有八九时间又要往前回溯,到时候,自己就又要变成冷水池里泡澡的“花骨朵”了。
等神荼想明白这一点,又看出那道士不知道为什么变了主意,似乎不想要自己性命,而是非要缠着自己一道下山,于是自己也就半推半就的顺着对方,想着将此人放在眼前,也好看顾着,不要教他莫名其妙就死了。
于是,神荼摇身一变,成了李松云代师收下的小师弟,两人竟然莫名的成了同门,虽然,门派名字什么的都是浮云。
“你既然生在这须弥天池,此处萧艾丛生,我与你相遇又是在天色初明之时,不若从此我便为你取个名字,就叫萧晗可好?”
李松云一心想为自己的小师弟起个名字,好让他更有“人”的自觉。
神荼在听到这个名字之后,神情微怔。
恍惚间,他突然想起,一千年前,似乎也有这么一个人,和他说过相似的话。
那人一身月白,脸上上满是与世无争的疏懒神色,举手投足间却是气韵天成,风姿缥缈,望之令人心折。
那人站在晦暗不明的天光下,月色清辉余烬和还未来得及明亮起来的晨曦为微光,将他的白色衣袍勾勒成浅浅的青蓝色,他唇角微勾,绽出一抹绝代风华。
“你我虽不同道,但天下万千道理,殊途同归。这世间法则,皆是脱生自这方天地,日月运转,斗转星移,一些皆有定数。既然你我都活在这天道运行之下,又如何不能做个朋友?”
“此时天光将明未名,正契合一个“晗”字,此地位处江畔……彼采萧兮,不如便叫“萧晗”可好……”
萧晗吗……果真是应情应景的名字。
身着白袍的男人笑意盈盈,脸上的表情生动了不少,一双桃花眼顾盼神飞,像是对自己起的名字十分得意。心不在焉的大魔头原本还觉得此人聒噪的很,可晦暗不明的天光,反倒衬的对方眸中光彩莹亮,神荼不经意的看了一眼,有些怔住了,那人眼中的神采,带着几分自得,有些恣意却丝毫不显张狂,亮晶晶的,让人移不开目光。
“怎么你不喜欢?罢了,容我再想想。”
“不必了,甚好。”
原本神荼已经浑浑噩噩在莲胎中沉睡了上千年,本以为过去的记忆早就混沌不清,可此时一旦想起,却是历久弥新。
他望着李松云那张英俊的脸,发觉此人剑眉入鬓,显得十分英气,眸光清正,却是眼尾狭长,与记忆中那人的桃花眼并不相同。他鼻梁同样是高挺的,可嘴唇却偏薄,看起来显得固执而又薄情,与记忆中那人毫无相似之处。
千年的时光,沧海桑田都已经面目全非,那人的魂魄,如今,也不知是去了何处。
神荼神情倏然变得冷漠,让一旁的李松云忍不住出声询问。
“可是不喜这个名字?”李松云既然认下了这个师弟,自然要对他稍作了解。
神荼不可能透露真名,便推说自己没有名字。
于是作为师兄的李松云就自作主张,要给自己的师弟取个应景的名字。
“很喜欢,就叫这个吧。”少年蓦然回神,勾唇一笑,目光不期然的落在李松云面色,他瞳色很深,那一眼显得有几分凌厉。
只是李松云恰好望向了别处,没有注意到“萧晗”小师弟眼中的异样,于是两人就这样决定一道出山。
☆、思无邪1
思无邪
王三姐是平安镇上一家面摊的老板娘。平时来光顾都都是些熟面孔,但是今天来了两位从没见过的客人。
其中一位穿着半旧的靛青色袍子,腰间束着百宝囊。模样很是俊朗英挺,打扮看起像个游街串巷的捉妖人。
另一位是个看起来十三四岁的半大少年,模样俊秀,皮肤白嫩,因为年幼,那过于精致的眉眼便少了几分英气,反倒显得有些男生女相。
这二人虽然看起来有些奇怪,但既然能入得了镇子,必是手上捏着路引,应当是有正经营生的。
“两位客官,可是要点些吃食。”
“一碗素面。”
老板娘是个三十许的风韵妇人,心里多少有些贪慕少艾,见眼前年轻的捉妖师声音虽有些清冷,说话却是斯斯文文,加上生的好,不由地对他心生好感。
“两个小伙子,还长身体呢,一碗面哪能够?阿姐送你们一碗。”
见他们一身风尘,面露疲态,却只肯点一碗面来分食,想必是囊中羞涩。便起了好心,打算日行一善,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两位实实在在都生的一副好相貌。
“师兄,你这可就不厚道了。好不容易不用在荒郊野岭啃干粮,师兄怎么能光顾着自己?”少年似笑非笑,拿捏着调子调侃道。
“我也要吃,不过我不要素面,我要吃他们吃的那个。”
少年伸手指着旁桌刚端上来的猪肉馄饨,只见满满的一碗馄饨,每个都包的鼓鼓的,一看就馅料充足。白瓷碗上飘着嫩绿的葱花,瞧着就让人很有食欲。
“这……”
素面两文一大碗,可是这猪肉馄饨却要十文。老板娘虽然有心行善,但十文钱可舍不得,哪怕对方的脸再好看也舍不得。
“老板,再来一碗馄饨吧。”那身着靛青色旧袍子的年轻道士,看着自己的小师弟一眼,眼中透着几分无奈,却仍旧是从百宝囊中摸出了十二枚铜板,摆在了桌上。
老板娘松了口气,忙将钱从桌上拾起,犹豫了一下又退回两枚,道“好嘞,马上就来。”
萧晗故意将脑袋凑近李松云的耳边,小声道:“师兄,虽然从前我是朵莲花,吸风饮露就能活,但是现在我可是个人啊,就算不会饿,可是我馋啊。”
李松云有些头疼的看着对方,明明之前每次自己吃干粮的时候,想要分给对方,对方都一脸嫌弃的拒绝了,还明确表示自己不是□□凡胎,不需要沾染人间的烟火。
萧晗像是一下子看穿了对方心中所想,调笑道:“师兄,你之前给我吃的是人吃的东西吗?还是说咱们门派一定要吃素?如果是这样我可要叛出师门了。”
“并没有这个规矩,等跟我回到山里,能打猎,就能吃上肉了。”
虽然萧晗并没有正经的门派,但听闻萧晗将叛出师门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挂在嘴边,仍就是皱了皱眉。
但转念一想,对方心性顽劣,若是一味的弹压,恐怕更易引起反弹。
看着萧晗嬉皮笑脸的模样,李松云觉得对方多半只是玩笑,就没有喝止他,只是嘱咐对方,今后不可以开这样的玩笑。
“哦,原来师兄不是不爱吃肉,而是……”萧晗坏笑了一下,看见李松云面上露出窘迫,心中暗爽,倒也没有继续说下去。
“你们的面和馄饨来了。”王三娘的声音清亮悦耳,人又热情,这家面馆用料颇足,味道也好,生意十分不错。
李松云埋头吃面,不发一语,不消片刻,连面带汤一干二净。反倒是刚才吵嚷这要吃馄饨的萧晗,吃下两个后就放下了勺子。李松云一抬头,就看见自己的小师弟一脸似笑非笑的望着他。
“你怎么不吃。”
“开始看他们吃的挺香,还以为有多好吃呢,不过如此,还是师兄你替我吃了吧。”言毕,将碗往李松云面前一推。
萧晗是真的没什么胃口,过去他嗜食血肉,是因为魔通六欲,对自身的欲望也是极为放纵。
可现在换了这样的一个身体,对血肉的渴望已经十分淡薄。
自己闹着么一出纯粹是为了捉弄自己这个穷酸的便宜“师兄”。看着对方为了赚几个铜板到处下到乡里走街串巷,时不时还要碰壁吃瘪,他心里就觉得有趣。
况且这馄饨实在算不上什么精致好吃的东西,试一试也就罢了,这么多吃下去简直就是折腾自己。
可他又不耐烦李松云老气横秋的说他浪费,只好摆出个好脸色央求对方替自己吃了——反正看对方似乎也没有吃饱的样子。
李松云看着被推倒眼前的馄饨,猪油的香味伴随着热气直往上窜。这馄饨馅是用肥瘦各半的猪肉细细的切成臊子,又加了老姜蓉和料酒高汤拌匀。馄饨汤里撒了干海米,和半勺猪油,有点了王三姐家自酿的酱油。对李松云来说真是许久没有吃到过这样热气腾腾,又“色香味”俱全的食物了。
萧晗看着李松云看他的眼神中有些异样,心知这家伙八成是误会了。
心中暗自冷笑,面上装出一本正经道:“师兄,你倒是快吃啊,不然就凉了。可是担心盘缠快花完了?不用担心啊,现在有师弟在,捉妖收鬼什么的,简直是手到擒来。”
李松云看着他,忽而一笑,轻轻地摇了摇头,拿起调羹,也不嫌弃被萧晗用过,直接就将一碗混沌尽数吃下。
萧晗被李松云脸上的笑意给看愣了,心想,这小子,可真是够傻的。
“两位客官可还满意?别看我们这是小本生意,但绝对货真价实,香料都是有配方的。”
“味道很好。”
“两位这身行头,看起来倒像是修行之人啊?”
李松云微笑着点了点头,并不多做言语。
“两位小道长,若是你们真有祛除邪祟的本事,我倒是听说有个事,就是听起来有些凶险,不知二位可有兴趣?”
李松云闻言,正色道:“可是这镇上出了什么异常的情形?”
王三娘快人快语,眼见对方似乎对此感兴趣,马上如同竹筒倒豆子般说了起来。
“可不是嘛!我们镇上的有个首富郑员外,他家的公子一表人才,知书达理的,心地也善的很。
前些日子郑公子随母亲去庙中进香礼佛,归家的路上救下了一名女子。
郑家原本只当是日行一善,也没有当回事,没想到那女子梳洗妥当后竟是个难得的美人。也不知道那女子有什么过人之处,没过几日,郑公子对她便神魂颠倒的,竟然有意要娶她进门。
像这样来历不明有长相艳丽的孤女,多半是其他大家的逃妾或逃奴,若是偷偷豢养在家里做个没有名分的侍婢也就罢了,可那郑公子非要正儿八经的迎娶入门。
说是哪怕不能娶做正妻,也要轿子抬进门做个贵妾,并且从此,一生一世一双人,今后也绝不再娶。
郑家在这平安镇上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若是将来那女子原本的主家寻了来,引起了什么纠纷,着实让人面上难堪。
于是郑家二老决定连夜将那女子送走,没想到的是,那女子当夜竟然暴毙而亡,说是投井自杀的。”
“那女子既然是自己投井,那找我们也无用,此事该去寻的是官衙。”
萧晗在一旁听着,冷不丁的冒出一句,他曾经在世俗间辗转了百年,为了吸取怨气戾气,专往是非多的地方钻,对于人情世故一途,比李松云更为了解。
“小道长莫急,邪门的事在后面呢。那郑家一开始也寻了官衙,一番调查下来,确认是自尽无误了。郑家还算全了那女子的体面,出了银钱,办了丧事,原本以为此间事情也就此了了。
没想到的是刚过头七,就接连三日每,日都有一名郑家的小厮暴毙,还都是溺死在那井里。
那井原本在那女子出事后就封上了,可是失踪的人哪也找不到,最后就偏偏出现在那最不可能出现的井里,还是郑家人寻着气味才发现的。”王三姐说着说着,仿佛自己也觉得有些渗人,背脊有些发冷,忍不住的拢了拢自己的肩膀。
“后来那郑家寻了道士来,那道士收了不少钱,说是厉鬼作祟,要开棺暴晒尸体,以正午阳气驱散阴邪。
可是没想到,这都快入冬了,而且才过了十来天,那下葬的尸体已经是腐烂的面目全非,除了身上已经腌臜不堪的衣裙还能依稀辨认,其他的已经完全不成样子。
哪里像是刚死十天?那场面真是想想都吓人啊!
那道士一见忙叫不好,连忙命人将那具尸身架柴点了。据当时在场的人说啊,那味道,闻了简直能让人把隔夜饭都吐出来。”说着她还用手捂了捂嘴,又皱了皱鼻子,仿佛真的闻到了恶臭的气味。
“诶,我说老板娘,这可是个吃饭的地方。”一旁的食客有意见了,王三姐只好赔笑着端了一碟咸菜上去,又说了几句好话,权当是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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