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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男神的男朋友(近代现代)——光与晨歌

时间:2019-11-01 16:03:54  作者:光与晨歌
  他不知道秦锦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写下这些,但他看来却是有些心酸的。
  孟钦时翻了个身,拿起了床头柜上充电的手机划开屏幕选择了秦锦的手机号码。此时此刻,他想给秦锦打一个电话,哪怕只是听听他的声音。
  也许是昨晚折腾得太厉害,在孟钦时离开后没多久秦锦就发烧了,整个人都有些晕乎乎的。持续低烧下的人身体是非常虚弱的,他甚至连起床给自己倒一杯热水的力气都没有。
  在孟钦时离开之前,他就隐隐有了发烧的征兆,为了防止对方看出端倪,他选择了把人毫不留情的赶出家门——哪怕他心里清楚,一旦他选择说出实情,孟钦时是一定会留在他身边照顾他的。
  秦锦斜倚在书房靠窗的小摇椅上,身上盖着毛茸茸的被褥,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小说,那是白书意给他送来的,X先生畅销新作的限量版;他回来后不久在书店里偶遇了白书意,对方与过去没什么不同,典型的只长个子不长年纪,激动的拉着他的手呜呜咽咽的就要哭。
  后来,他们互留了联系方式;白书意从一所一本大学的中文系毕业,兜兜转转了这些年以后竟然成为了X先生的责编,催稿成为了他的日常工作。
  然后白书意总会被这位拖稿大王以各种理由叫到家里,先是这样这样再是那样那样,等到这只狐狸吃饱喝足以后才会乖乖的把稿子交给他。
  看了没一会儿,秦锦便觉得头晕呼呼的,手一松,书平平稳稳的落在胸口处,随后他沉沉的睡了过去。
  不远处的茶几上,调成震动的手机嗡嗡作响,来电显示是孟钦时。
  而他却完全没有听见。
  “儿子啊,吃饭了——!”房门被打开,孟父站在门口喊了一声。
  吓得孟钦时迅速把电话挂断,心虚的朝门口看去:“哎,好嘞,知道了。”
  “干嘛呢?做贼似的。”孟父微微皱了皱眉,往里面走了几步,视线停留在孟钦时手里的木匣子上。
  “没干嘛,睡觉呢。”孟钦时匆匆忙忙把木匣子锁上,往枕头里面一塞,随后起身推着孟父一起出门:“走吧走吧,吃饭吃饭。”
  孟父狐疑的往枕头那边看了一眼,不再多言,任由他推着自己往餐厅的方向而去。
  餐桌上摆放着热气腾腾的饭菜,孟母摆放好碗筷,这会儿终于逮着了机会开始冲着孟钦时絮絮叨叨:“我说你啊,怎么又把小周给拒了?人家姑娘到底哪里不好了?你到底想干什么呢?”
  “妈——”孟钦时咬着筷子,一脸无奈地看向孟母长长叹出一口气:“强扭的瓜不甜啊。”
  “什么强扭的瓜?”孟父接过话茬,虽然声音比较虚弱,但仍旧透着几分严厉:“钦时啊,你真的不小了,真的该考虑考虑了,你看看你爸我,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了,就想着趁身体好,还能再带带我的亲孙子。”
  孟钦时抬头看向自家父亲的脸,一时无言。这十年间,孟父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下去,身体素质也大不如前,换季必感冒咳嗽,夜里也常失眠。也许是年轻的时候消耗了太多的精力,长期的透支导致了现在的不济。
  “爸,别这么说,您好着呢。”孟钦时扒了一口饭,轻描淡写的说道。
  孟父摇了摇头,轻轻叹出一口气:“好什么好。钦时啊,爸也知道,你心里还惦记着......但你也应该知道,你跟他是不可能的。”
  孟钦时夹菜的动作稍稍一顿,迅速低下头去喝了一口水去掩饰自己的情绪。
  “爸希望你能好好的,也希望你能结婚生子,过正常人的生活,这样我和你妈也就放心了。”孟父沉沉地说道,他的眼尾已经留下了太多岁月的痕迹,使得他整个人看上去都要比实际年龄更显沧桑。
  孟钦时心里一紧,一股不可名状的情绪在心中蔓延,连呼吸都有些沉重,他轻轻点了点头:“嗯,知道了。”
  秦锦醒过来时,时钟已经指向了十点,他感到浑身酸痛无力,就好像是经历了一场殊死搏斗;他皱紧了眉头,揉着沉重的脑袋从摇椅里起身,走了几步后弯腰从桌上拿起手机。
  跳过了各类新闻推送,第一眼就看见了孟钦时的来电,于是他毫不犹豫的回拨了过去。
  刚打通,对方就接起了电话,那一头的孟钦时声音略有些嘶哑,听起来好像很疲惫:“喂。”
  “你刚刚打我电话了?”秦锦问他。
  “噢......”孟钦时犹豫了一下,随后说道:“可能不小心碰到了,没什么事。”
  “这样吗?”秦锦的眼神黯淡了一瞬:“那,早点休息,我挂了。”
  “哎!秦锦!”孟钦时叫住了他。
  “嗯?”
  “那个......”孟钦时犹豫了一会儿,在漫长的停顿中秦锦几乎可以听见他的呼吸声,急促而粗重,似乎在面对无比困难的抉择。在良久的沉默之后,孟钦时才缓缓开口道:“我可能会结婚。”
  如同心脏被一双手用力的攥住,秦锦只觉得一阵凉意从脚心一直冲击到天灵盖,他闭了闭眼,稳住了自己的情绪,缓缓开口道:“知道了。”
 
 
第81章 喜欢,一直都很喜欢。
  “这里这里!”
  秦锦刚走了两步,就看见了不停地朝着自己挥手的白书意,走近才发现在白书意旁边坐着一个男人。大大的墨镜遮住了半张脸,薄唇微抿,带着些若隐若现的弧度,看见秦锦过来,把墨镜往下一拉,朝人挥了挥手。
  白书意看了看纪明司,又看了看秦锦,凑到后者旁边小小声的说:“他非要跟来的,不关我的事儿。”
  “没事...”秦锦摇了摇头,然后在他们对面坐下。从回来到现在,这是他第一次出来和朋友吃饭,当然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硬要算起来也只有白书意勉强算一个。
  纪明司摘下墨镜,靠坐在沙发上,笑吟吟地朝人看去:“不用紧张,我就是蹭个饭。”
  秦锦抽出了放在包装袋里的湿纸巾擦着手,轻描淡写道:“不紧张,您随意就可以了。”
  换作过去,如果秦锦知道自己对面坐着的是崇拜已久的推理小说家,他一定会按耐不住心里的激动,像这样故作镇定的坐下点餐吃饭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我听说,你是......”
  纪明司单手撑着额头抬眼看向秦锦,一句话还没说完,就用余光瞥见了不远处角落里一闪而过的光。那是他作为半个公众人物最熟悉的东西,是某位粗心的偷拍狗仔忘记关闭的闪光灯——虽然纪明司的脸并没有暴露在公众面前,没有人知道此时坐在这里的这位俊美青年就是当红的推理小说作家X先生。
  “怎么了?”白书意注意到他的不对劲,抬头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白书意收敛了笑意,朝着拐角处又多看了几眼,只可惜他什么都没看到,周末的午后这家商场格外喧嚣,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似乎并没有什么可疑人员。
  也许是他想多了,纪明司摇了摇头,顺手在白书意脑袋上摸了一把:“没事,点菜。”
  “哎呀,你别……”白书意偷偷瞄了一眼秦锦,不好意思的躲开了,耳垂微微有些泛红。
  秦锦的注意力完全没有在他们身上,昨晚孟钦时的那通电话让他彻夜未眠,脑子里满是对方那句轻描淡写的我可能会结婚。
  一直以来,秦锦都忽略了一件事情,像孟钦时这种父母健全从小在阳光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是同性恋的概率其实是非常小的,他喜欢上秦锦只是一个概率事件,并不代表他同样会喜欢上另一个男人。
  所以,当他不再喜欢秦锦以后,可能就会变成一个正常人,一个总有一天会结婚会生孩子的正常人。
  秦锦只想着等他独立了他可以承受这一切了,再回来重新和他走到一起,从此以后再也不分开;可是他却忘了,如果对方真的忘记了真的不喜欢了那要怎么办?
  他太过于自信了,这份过度自信是曾经的孟钦时给他的,那个人曾经给予他的爱与呵护使得他几乎要忘记一个重要事实——喜欢这件事情会随着时间逐渐流逝,等到有一天它消失得无影无踪后,就再也无从寻觅。
  吃完饭后,白书意要和秦锦出去走走,临走之前硬是把纪明司给轰走了,理由就是这人得回去赶稿,否则他这个责编明天一定会被总主编骂一顿的。
  两个人出了商场大门,站在广场上晒太阳,午后的阳光洒在秦锦的脸上,生出了几分柔软的暖意。他微微眯起眼,目光流转,隐约间总觉得有人在不远处的地方朝这边打量,甚至是在偷拍。
  虽然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过去他并不是没有被人偷拍过,当年在咖啡厅打工的时候,在图书馆学习的时候,甚至走在校园路上的时候,总会有那么几个小姑娘激动兴奋的举起手机,朝着自己偷偷按下快门。
  哪怕她们不知道自己偷偷摸摸的举动早就被秦锦发现了,只是他懒得去制止而已。
  但是今天格外的不同,这种被人窥视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就像是有人透过他的外表将他全部看透,使得他不愿意为人所知的一切毫无顾忌的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这种情绪一旦上来就很难消褪,秦锦皱紧了眉头四处打探着,企图从穿梭的人群中寻出异样的存在;他突然明白过来为什么刚刚在饭桌上纪明司会突然紧张,作为一个常年需要注意保密身份的人物,他对于这种东西感知能力一定是强过其他人的。
  “你怎么了?表情这么严肃?”注意到他的不对劲,白书意关切地问道。
  秦锦收回了视线,强压住心头的不安道:“没什么,很久不出门有些不习惯。”
  “哎呀!”白书意笑了一声,干净秀气的眉眼弯成一道好看的弧度:“所以,你还是得多出来走走,如果工作不忙的话我们就一起出去玩啊?”
  秦锦应了一声:“我尽量。”
  “下周一起看电影?”白书意从手机里翻出了一张宣传海报递给他看:“喏,纪…X先生的作品影视化了,是你喜欢的那本。”
  秦锦低头看了一眼海报,眉毛一挑:“你不害怕了?”
  如果没记错,这位同学以前说过自己不敢看推理小说的,也正因为这样他才会把X先生签名的书都送给秦锦,可是现在他竟然做起了X先生的责编。
  白书意低下头咬着下嘴唇,神情有些羞涩:“嗯......不害怕了,我都习惯了。”
  “你和他在一起?”秦锦问他。
  “啊?!”白书意猛地抬起头看他,一双眼睛瞪得圆圆的,他呆滞了好几秒,随后拼命地摇头:“不不不,没有没有没有!才没有!”
  秦锦有些狐疑地看向他,不太相信他的说辞。
  “哎呀,也不能这么说......”白书意被他盯得有些不好意思,双手交握在一处,手指紧张的打着转:“我不知道算不算在一起了,也没说过。”
  “那你喜欢他吗?”秦锦问道。
  “嗯——”白书意迟疑了一会儿,仰起头看向天空,他的双眼被阳光照得微微眯起:“说不上来,因为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喜欢......”
  “应该算的。”秦锦轻声说道:“至少你现在敢看他写的书了不是吗?”
  “也对哦。”白书意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随后笑开了:“不过也是有很长的锻炼过程的,一开始看了他那本《消失的邻居》,我好几天晚上都要开灯睡觉的。”
  “那这也算是喜欢了。”
  “那时候是工作需要啊……”白书意嘟囔了一声,他大学的时候鬼使神差地选择了中文系,实习的时候纪明司居然主动发来消息问他需不需要牵线搭桥。
  全国知名的青年作家推荐,这种机会当然是不要白不要,单纯可爱的小白兔自然是满心欢喜地答应了,结果没想到这位竟然是把他要来给自己当责编。
  为了熟悉这份工作,白书意咬紧牙关强忍着恐惧去看自己从来不敢触碰的推理悬疑类小说,虽然经常害怕到躲在被子里发抖。
  然后,纪明司就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人格魅力分泌了旺盛的男性荷尔蒙,趁机把小白兔拢进自己怀里拍拍哄哄,软言细语地说着都是假的别怕等等云云。
  秦锦看着白书意温和的侧脸,长成青年的小白兔依旧保留着当初的那张娃娃脸,看上去软乎乎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揉揉捏捏。
  时移势易,当初在温泉是秦锦与白书意分享自己和孟钦时的爱情,如今却调换了身份,成了对方与他分享着自己的故事。
  “看得出来,你很喜欢他。”秦锦喃喃地开口说道。
  白书意不再反驳了,脸颊微微有些泛红,双眼像是秋日里的湖泊在阳光的投射下盛满了光:“那你呢?你还...还喜欢孟哥吗?”
  秦锦与他四目相对,速来清冷的双眸在此时流露出几分柔软的暖意。还喜欢吗?当然一定是喜欢的,不仅仅是喜欢,甚至是独一无二的爱意,这份感情很炽热很强烈,虽然他不善于表达,不会将这一切展现于人前。
  他轻轻点了下头,声音几乎被突如其来的风淹没:“喜欢,一直都很喜欢。”
  南川的深秋,午后阳光透过厚重的云层照下来,将原本空气中隐藏着的冷意驱散。秦锦拢紧了身上的大衣,抬起头时正好看见了迎面走来的熟悉身影,他的身侧站着一位身材高挑的年轻女性。
  这位姑娘身着白色长裙,长发及腰,笑容温婉而柔和,有着一双弯如新月的眼。孟钦时侧过头与她说话,她稍稍偏过去耐心听着,远远看去两个人十分登对。
  英俊挺拔的男人与精致优雅的女人并肩而立,总能成为不少人视线的焦点,毕竟谁不爱看俊男美女的组合。
  也不知道是故意还是巧合,就偏偏让秦锦在听见孟钦时说可能会结婚后的第二天,他就撞见了孟钦时与人相亲约会的场景。
  藏在衣袖里的手紧紧攥成拳头,秦锦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感让视线转移,在这一瞬间他连呼吸都变得有些困难;注意到他的反常后,白书意顺着他刚刚的视线看过去,然后又迅速捂住嘴不让自己叫出声来。
  “走吧,我们换个地方。”秦锦轻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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