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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男神的男朋友(近代现代)——光与晨歌

时间:2019-11-01 16:03:54  作者:光与晨歌
  家门被打开,迎面而来的除了室内温暖的空气,还有熟悉的家常菜的味道。大概是听见了开门的动静,孟母从厨房那边探出头来,手里举着锅铲腰上系着围裙冲人眉开眼笑的说道:“回来了?洗洗手,准备吃饭了。”
  孟父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报纸,可电视机却是开着的,正在播放当下最热门的一个谍战片,时不时的传来一阵枪声。
  “老孟!你要么就看电视要么就看报纸!一心二用的,回头一个也没看进去!”孟母一边叨叨一边转头进了厨房。
  孟父这才收了报纸,仰头看见站在沙发旁边的两个人,笑吟吟地打了个招呼:“你们回来了?”
  时隔十年,孟父要比他临走前苍老不少,两鬓也都有了白发,眼角的皱纹也是格外明显;秦锦愣了愣神,随后走到孟父身边,把手里的东西放下。
  “人回来吃饭就好了,还买什么东西呢。”孟父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嗔怪,神态慈祥和蔼,一如往常。
  有那么一个瞬间,秦锦仿佛回到了十年前,一切都不曾改变的时候。
  他稍稍哽咽了一下,抬头看向孟父:“因为,我想和叔叔喝一杯啊。”
  “哟,小锦也能喝酒了啊?”孟父笑了一声。
  “那是,现在可能喝了,老孟啊,你喝不过人家了。”孟钦时笑吟吟地跟着起了个哄,正要在沙发上坐下,就听见孟母的声音夹杂着炒菜声一道入了耳。
  “孟豆包!谁准你坐下闲聊了?还不滚进来帮忙?净等着吃现成的呢?!”
  孟母大概是长了千里眼,刚好卡在孟钦时要往下坐的时候开口,他屁/股还没沾到沙发就弹了起来,这动作惹得秦锦和孟父相视一眼,纷纷露出了笑意。
  “来了来了,要干什么,您尽管吩咐吧董女士。”孟钦时脱下外套,一边挽袖子一边进厨房,嘴里还乐呵呵地跟人开玩笑。
  窗外月明星稀,万家灯火在此刻纷纷点亮,冬至的夜里,带着萧瑟寒意的冷风袭卷了整个南川市,预示着凛冬即将来临。
 
 
第93章 妈,您现在有两个儿子了。
  孟家每个冬至时节的饺子都会包很多种不同的馅儿,孟母喜欢吃三鲜的,孟父喜欢吃白菜猪肉的,孟钦时喜欢吃番茄鸡蛋的,至于秦锦——
  孟母没问过,但从孟钦时口中得知他喜欢吃虾仁玉米的。因此今年的馅儿她又多拌了一份虾仁的,也不知道秦锦吃不吃得惯。
  饺子下锅煮熟,分种类装盘,孟母和孟钦时一人端两盘放上餐桌,再加上清炒的小白菜,炖好的鱼汤,今夜的饭桌变得分外丰盛。
  孟父很久没曾喝过酒了,家里管得严,逢年过节别人送来的酒都被孟母收起来了,偶尔见他精神好才会给他喝一丢丢;那模样就跟小孩馋糖似的馋,每回眼巴巴的看着孟母给他倒酒,就在一边默默地念叨多倒点儿多倒点儿。
  非要孟母白他一眼,给他一记脑瓜崩才肯消停。
  可今天不一样,今天这酒是秦锦拿过来的,孟母不看僧面看佛面,应该也会多给他喝一口吧。孟父一边想着一边得意洋洋的拿着那瓶葡萄酒放在了餐厅的桌上,还不忘从酒柜里那几支高脚杯出来洗干净。
  “哟?挺自觉啊?”孟母眉毛一挑,语气里带着几分戏谑笑意,一边给味碟里倒上醋,一边朝孟钦时使了个眼色。
  孟钦时立刻心领神会:“老孟啊!今儿想喝多少?”
  “啊?哈哈哈哈,那这不是......”孟父一听,立刻眉开眼笑,笑到最后颇为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一幅憨态可掬的模样:“这不是今天冬至,这酒又是小锦带来的,怎么能不多喝点儿呢?”
  “哦——多喝点儿?”孟钦时应了一声,笑吟吟的把孟父面前的酒杯拿过来,接过秦锦打开的红酒,在孟父眼巴巴看着的情况下往杯子里倒了小半杯。
  孟父的表情从期盼一点点变成了失望,有些僵硬的扯了扯嘴角,拿着红酒杯晃了晃,看着孟钦时颇为不满道:“就......这么点儿?”
  “这还不够多啊?”孟钦时给自己倒了大半杯,又给秦锦倒了下半杯,然后再询问过孟母的意见以后也给她倒了些酒,顺便一本正经的回答孟父的问题:“老头儿啊,医生上次就说过了,你现在的身体状况最好呢是滴酒不沾,那你肯定做不到对不对?所以呢,我们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还是给你喝一点儿,意思意思。”
  “这哪叫意思意思?”孟父不满的皱了皱眉头:“你们这......这简直是在哄骗小孩子!”
  “哪有,没有的事,来来来,咱吃饭,尝尝今儿的饺子。”孟钦时插科打诨,给孟父多夹了几个饺子,企图转移对方视线:“老孟,看看今天的饺子,皮包馅多,一看就很好吃!”
  孟父不满的嘟囔了一句什么,没人能听清,低垂着头小孩子似的委委屈屈的模样,看得秦锦忍俊不禁,低头夹菜时忍不住抿唇轻笑了一声。
  别人或许没注意,可坐在他旁边时时刻刻关注着他的动静的孟钦时是一定会注意到的;他回头看了秦锦一眼,不动声色地往他碗里夹了一个虾仁玉米的饺子。
  秦锦抬眼看他,四目相对时孟钦时轻轻笑了笑,压低了声音说道:“多吃点儿,专门给你包的。”
  “哦......”秦锦应了一声,顺便抬头看了孟母一眼。
  对方似乎是感应到他的眼神,抬起头来看着他,回应一微笑:“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好。”秦锦轻轻应了一声,夹起一个饺子斯文秀气的咬出一个小口子。
  他没告诉过孟母自己喜欢吃什么样的,可是这分明是专门给他包的他不算讨厌的虾仁玉米;上一次吃饺子还是十年前的一个冬天,孟钦时早上起来看了台历,说今天是冬至,非要张罗着包饺子。
  “秦锦,你喜欢吃什么馅儿的?”孟钦时系着围裙站在厨房门口问他。
  “你会吗?”秦锦对他的能力深表怀疑。
  孟钦时一拍胸脯:“那必须的!我的手艺!你放心!这可是我奶奶教我的!”
  秦锦半信半疑:“那......虾仁玉米。”
  其实秦锦对于饺子没什么执念,平时吃的也不多,因此他也没抱什么太大的希望,随意说了个不算太讨厌的馅儿以后转身进了房间继续学习。
  厨房里传来一阵阵的动静,不知道的还以为孟钦时在抄家;过了好一会儿,安静下来了,秦锦摘下耳机,放轻脚步走进厨房。
  不进去还好,一进去他就被里面的场景惊呆了。
  孟钦时活像把自己扔进面粉堆里打了个滚一样。浑身上下都是占满了,脸上还有好几道面粉的痕迹,活像一只因为调皮捣蛋而弄脏了脸的小猫。
  “你在干嘛啊?”秦锦皱着眉头打量他。
  “我......”孟钦时伸手擦了擦脸上的面粉,着急忙慌的解释:“我在和面啊,我奶奶就是这么干的,面和水兑一兑,然后就可以了啊。”
  秦锦望着灶台上那一堆黏黏糊糊但始终不成形的面疙瘩,轻轻扯了扯嘴角:“你——你加了多少面粉多少水?”
  “我不知道啊。”孟钦时依旧是一脸无辜,大概是因为沾了面粉的缘故,他的眼眸格外黑亮:“这不就是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
  这是什么神仙理论,照他这样,一百斤面粉都不够他和面的。
  秦锦默默地在心里吐槽了一句,伸出手擦了擦孟钦时脸颊的面粉,大概是因为已经干了成形了根本擦不掉,他拉着人去了浴室,打湿了毛巾给他一点点擦干净脸。
  “你知不知道,超市有现成的饺子皮啊?”秦锦的声音很轻,温热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如数倾吐在孟钦时的脸上。
  少年干净英俊的脸庞因此而泛红,心跳声也在他指尖触碰下愈渐加快。浴室里的灯落在秦锦的脸上,鸦青一般浓密的睫毛在下眼睑投下了一片扇形的阴影。
  “我知道啊。”孟钦时轻声回答道:“可我就是想从饺子皮到饺子馅儿,都是我给你做的,不假手于人。”
  于是,那天在孟钦时固执的坚持下,他们到了夜里十一点多才吃上这一顿虾仁玉米的饺子,然后收拾了大半夜的厨房。
  秦锦从那以后对饺子都快产生心理阴影了,此后去了伦敦,吃饺子的概率几乎为零。
  吃完饭后,孟父还在为他那杯喝少了的酒耿耿于怀。孟钦时陪着他坐那儿讲道理,现在的孟父活像个小孩子,有些时候非要儿子女儿哄着。
  秦锦在厨房里帮着孟母收拾餐桌洗碗打扫,他望着孟母忙前忙后的背影,突然觉得这个场景有点熟悉;十年以前,他也是在厨房里,面对完全不放心他的孟母,在心里盘算着要如何离开。
  那时的他是忐忑的,也是心怀愧疚的。
  毕竟那时候的秦锦与孟钦时还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兴许还没有能力为他们所做的一切负责任,也没有办法完全独立自主,像所有人证明他们可以活得很好。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的他与孟钦时都长大了,不再是当初那个只有满腔热血与冲动的小孩子了;他当初的离开只是为了能够成为更好的自己,成为那个更有资格站在孟钦时面前的自己。
  秦锦一边替孟母清洗她洗过第一遍的碗,一边拿余光瞟她,试图找个机会来说说话。
  “我们也想了很久......”孟母倒是先开口了,她一边擦着盘子上的油渍,一边缓缓开口说道:“到底要不要叫你回来吃饭。”
  秦锦手上的动作稍稍一顿,之后又迅速投入到了洗碗的工作中,企图掩盖自己的慌张。
  “都这么多年了......”孟母站直了身子长长叹出一口气,眼角似是有泪珠闪过,她伸手擦了擦自己的眼角,哽咽了一会儿后继续说道:“这些年里,我们和他姐给他介绍过无数个对象,不怕你笑话,个顶个的都是漂亮又聪明的姑娘,可他看不上,一个都看不上。”
  “阿姨......”秦锦的声音有些哑,他的胸口尚存着酒意,不知经过了何种情绪的发酵,逐渐演变成了淡淡的酸涩。他本来就话不多,到了现在更是如此。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下一句该说什么,或者说他应该什么都不说才是最好的。
  孟母冲他摆了摆手,停顿了一会儿后继续说道:“我原本还盼着他能改好,可是当你出了事儿,他头也不回地就往你那儿跑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改不回来了,改不回来了。我这心里清楚着呢,他爸爸也是清楚的。”
  没有人能够让孟钦时做到这一步,他们夫妇在那一刻彻底明白了。
  所谓知子莫若母,孟钦时对待秦锦是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别人是什么样的态度,哪怕其他人看不出来,可她作为母亲又怎么会看不出来?
  她哭过,闹过,也强势过,可是到了最后只是平白耽误了这么多年。
  秦锦低头看着孟母,眼眶也随之红了,他哽咽了一会儿,如同十年前离开时一样,伸手轻轻将这个照顾了他许多年的如同妈妈一样的存在的人拥入怀中。
  只不过上一次,是充满酸涩与不舍的,而这一回却是满满的心安与温柔。
  秦锦缓缓开口,声音很轻:“妈,您现在有两个儿子了。”
 
 
第94章 这可是某人当年送我的分手礼。
  这是秦锦成年后第一次在孟钦时家里过夜,心境与过去肯定是不同的。孟家换的这套新房子距离市中心有点远,但是离市局不远,开车过去用不了十分钟,孟钦时之所以看中这里,就是因为离单位近,每天早上可以多睡那么二十分钟。
  对此,孟母表示:“多睡二十分钟能长块肉吗?”
  孟钦时当即就表示,他们老人家理解不了这种多睡一分钟的幸福,多说无益,当即就拿出银行卡拍板买房,豪气冲天。
  冲他那个架势,售楼小姐还以为他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小开,还想着能不能打听联系方式加个微信,结果被孟钦时插科打诨糊弄了过去,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洗完澡后,秦锦穿着比自己的身形大了足足一码的棉质睡衣走进了卧室。他的锁骨很漂亮,皮肤依旧白皙如少年,消瘦的身躯包裹着孟钦时身上的熟悉的味道,会令他莫名的安心。
  沾了水雾的发梢紧贴着他纤长的脖颈,一滴晶莹的水珠顺着流畅线条淌进了衣领里。
  孟钦时去洗澡了,外头隔了一条走廊还能听见电视剧里的各种动静,秦锦站在卧室的书桌前,打量着桌上的陈列摆设。
  这十年里,秦锦刻意不去接收有关孟钦时的任何消息,压制着心里强烈的欲望,一步一步走得格外艰难。他伸手拿起放在书桌上的相框,仔细打量着上面人英俊年轻的眉眼。
  孟钦时身穿警服,头发理得很精神,并排站着好几个身姿挺拔的年轻警校生,背后则是南川市警官学院几个烫金大字,以及临时拉的一块优秀毕业生合影的横幅。
  这吊儿郎当的家伙,还是个优秀毕业生呢。秦锦轻笑了一声,指腹轻轻摩挲过照片上那张笑容灿烂的脸,突然有些后悔自己当初错过了这么多的原本应该和孟钦时一起走过的时光。
  “哟,看照片呢?”孟钦时肩膀上搭着毛巾,一边擦头发一边走进门,正好看见秦锦拿着手里的相框看得出神。他顿时来了兴致,往人旁边一站,胳膊肘拱了拱秦锦的腰,颇有几分贼眉鼠眼的味道:“是不是觉得你老公穿警服的样子帅得惊天地泣鬼神?看得这么入迷?”
  秦锦看了他一眼,把相框放了回去:“没看过,好奇而已。”
  “不是因为我帅吗?”孟钦时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一脸惊讶道:“你看看......这横幅写的是优秀毕业生,警校的优秀毕业生不光是看能力,也看长相的。更何况呢,我还是那个C位,这还不明显吗?”
  孟钦时不服气,把照片拿起来指着上面的横幅一本正经的跟人解释道。要知道他当时在警院里那可是人见人爱的一棵草,追他的女警能组一支足球队了。
  只可惜,孟大佬凭自己本事硬生生的单身了这么多年,完全没有谈恋爱的打算。
  “.........”秦锦抬头看了他一眼,表情有些复杂,这个人还是三岁小孩吗?这种小事非要争赢了才算罢休?
  “帅不帅?”孟钦时扯了扯他的衣袖,一副你不说我帅今天这事儿绝对没完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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