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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大了世界首富(穿越重生)——决绝

时间:2019-11-28 11:36:53  作者:决绝
  这里跟他们之前生活的贫民社区,简直就是不同的两个世界。
  不过,他们跟这个世界,也有点格格不入。
  其实程豪和林禹寻还有丹尼三个人还好,主要是克劳德……
  穿着不合身的衣服,头发胡子有点乱,毫无气质可言的克劳德走在路上,总是被人用戒备的目光看着,弄得程豪和林禹寻两个人,也开始被别人用戒备的目光看。
  程豪还好,林禹寻和克劳德都很敏感,顿时就瑟缩起来。
  程豪对林禹寻道:“不要在乎别人的眼光,你在智商上碾压他们!我保证,你看的书他们根本就看不懂!”
  林禹寻笑了。
  程豪又看向克劳德:“克劳德,你躲躲闪闪干什么?你那么强壮,是世界上最强壮的人,根本不用怕他们。”
  克劳德有点懵:“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你的力气比我大多了,不是吗?你是被上帝喜爱的人,才会天生就这么强大。”程豪道。
  克劳德也高兴了。
  林禹寻突然看克劳德有点不顺眼……
  虽然头脑简单的克劳德被程豪夸过之后,就不瑟缩害怕了,但他们也不能这样子下去……
  程豪最终决定先带克劳德去买衣服。
  老乔治给了两百美元,但太好太贵的衣服,他们也是买不起的,程豪就想找家便宜一点的店,然而酒店附近,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店。
  程豪问了人,然后带着林禹寻等人等公交车。
  他们打算去有很多商店的市中心,那边有平价超市,可以让克劳德买衣服。
  公交车里大多是白人,他们上去之后,就有人捏紧了手上的包,还都尽量离他们远一点。
  对此,程豪也有点无奈。
  在美国,有很多底层人士没有工作,就靠着偷东西为生,他们社区里的一些人,还会坐火车去大城市偷盗,弄得很多人对衣着不体面的黑人不友好。
  至于他这样的黄种人,待遇也不会比黑人好到哪里去。
  不过,程豪觉得他们这样的想法,太片面了。
  他在贫民社区住着,他发现那些会干坏事偷东西的人,大多穿着光鲜,根本不会像克劳德这样不体面……那些小偷,他们甚至会穿皮尔·卡丹的定制衣服。
  虽然一路被人防备,但他们好歹到了市中心。
  程豪不怎么在乎别人的眼光,他大大方方地找人问路,然后去了平价超市。
  这是一栋两层小楼,进门中间就是一个楼梯,楼梯左边的空间卖女装,楼梯右边的空间卖各种鞋子,楼梯两侧的栏杆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包,而男装和童装在二楼。
  程豪他们直奔楼上,开始挑衣服。
  这里的衣服价格都不贵,男士的棉大衣也只要十到二十美元,裤子什么的,甚至比在他们居住的社区购买更为便宜。
  程豪带着人就挑了起来。
  他发现克劳德和丹尼都喜欢鲜艳的衣服,林禹寻则偏好黑白灰。
  程豪就让他们自己选,他再给点建议。
  老乔治给了程豪两百美元,其实不全是给克劳德的,里面还有程豪的一份。
  程豪知道这一点,不过想了想,还是全拿来给克劳德买东西了。
  克劳德被他的弟弟切斯特丢到老乔治这里的时候身无分文,他其实缺很多东西。
  程豪给他从头到脚买了三套厚实的衣服,又买了一些短袖之类的打折衣服,全是他喜欢的各种鲜艳的颜色。
  黑乎乎的他,穿上鲜艳的颜色立刻就亮眼了。
  克劳德高兴极了,一直在问程豪:“这些都是给我的吗?真的是给我的吗?”
  “是的,这些都是给你的。”程豪道,又问:“你还有想要的东西吗?”那两百美元,现在还剩下十美元。
  克劳德道:“我想要一副眼镜,一副漂亮的眼睛!”
  “好的,给你买一副。”程豪道,这个超市里也卖廉价的墨镜,他让克劳德去挑了一副。
  克劳德选了一副橙色边框的眼镜,戴上之后,声音突然带上了哭腔:“哦,上帝,我竟然有这么多新衣服,我还有了眼镜!我一直想要一副这样的眼镜!”
  他说着说着,又摘下眼镜擦眼泪,反复对程豪道:“程,你知道吗?我喜欢这样的眼镜,我一直想要这样的眼镜。”
  程豪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要眼镜,但大概能猜到,这眼镜对他来说是有特殊意义的。
  程豪道:“你把眼镜戴上吧,你戴上眼镜之后很好看。”
  “是的,我也觉得我很好看!”克劳德道,吸着鼻子把眼镜戴了回去。
  程豪拍了拍他的肩膀:“真酷!”克劳德的五官并不好看,背还微微有点驼,但他这样五颜六色地一穿……程豪突然觉得他确实有点好看。
  当然,最好看的还是丹尼和林禹寻。
  林禹寻挑的是简单大方的黑白灰色系的衣服。
  他最近胖了一点,又整天待在家里,皮肤养白了不少……程豪道:“禹寻,你看起来像个小王子!”
  林禹寻是小王子,丹尼就是小天使了,程豪照旧夸了他们一番。
  他们三个以前买过衣服,今天就只是每人买了一件厚外套,两条厚裤子,程豪还给自己买了一个腰包,给林禹寻和丹尼各买了一个书包。
  丹尼的小书包是红色的,林禹寻的书包,就是最普通的黑色的了。
  他们买好衣服之后,在更衣室换上了,这才离开,然后直接往不远处的书店走去。
  程豪现在的收入不稳定,想要送林禹寻去读私立中学比较困难,但他可以给林禹寻买书。
  书店非常大,书店门口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一些畅销书的名字,进去之后,程豪还发现这里除了卖书以外,还卖音乐磁带和录像带。
  程豪一直没机会学音乐,对音乐一窍不通,对这时候的电影电视剧也没兴趣,他看都不看这些东西,带着林禹寻等人就来到了里面。
  这里有很多很多书,还都是英文书……程豪虽然英文学得很好,但对英文书还是本能地不喜欢。
  他朝着那些书一挥手,对林禹寻道:“禹寻,这里的书你尽管挑,今天不管多少我们都买!”
  林禹寻笑了起来:“好。”
  林禹寻找书去了,程豪见状,带着克劳德和丹尼去买绘本。
  克劳德只上过没几天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丹尼也不认识几个字,程豪帮他们挑书的时候,顿时就觉得自己是个文化人了。
  而他们正挑着,程豪突然看到一个黄种人从门口走了进来。
  一个跟他和林禹寻一样的黄种人!
  这人大概二十多岁的年纪,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穿着有点旧,款式也很老的外套,手上拿着一本本子一支笔,一来就朝着书架走。
  程豪不知道这人是不是华人,但在到处都是白人黑人的地方看到一个跟自己肤色一样的人,他还是打从心里高兴。
  “朋友,你是华人吗?”程豪用普通话跟他打招呼。
  那人猛地转过头来,看着程豪满脸激动:“我是!我是!”
 
 
第42章 施文筝
  程豪没想到自己偶然遇到的黄种人, 竟然真的是个华人,心情挺好的,而心情更好的, 却是那个华人:“我竟然听到中文了,我已经好久没有听到中文了!你的声音真好听!兄弟, 你说话, 简直比播音员还好听!”
  程豪:“……”他一直觉得自己这具身体很帅,但声音也就那样吧?还有说他说话跟播音员一样好听, 这就有点夸张了……
  不, 也不一定是夸张。
  程豪突然想到, 这会儿是1980年,国内大把的地方,老师还在用方言给学生上课。
  这时候, 在国内能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的人,恐怕不多。
  而他上辈子是1992年出生的,读幼儿园开始老师就跟他们说普通话, 当时小学里为了确保大家都说普通话,还有一旦说方言就扣分的校规。
  他的普通话兴许不完美, 但绝对标准。
  “你是来留学的吗?现在又有新来的留学生了?你在这座城市, 是要跟我读一个大学的吧?”戴眼镜的男人更激动了,一边说话, 一边拿出笔,在自己的本子上记下了什么。
  “我不是留学生。”程豪道:“你是留学生?”
  “是的,我是留学生!你不是留学生的话,你……”这个男人疑惑地看着程豪。
  程豪道:“我是香港人。”
  “原来这样……”跟程豪说话的人有些失落, 但还是很激动:“你们香港人不是说粤语的吗?怎么你普通话这么好?”
  程豪道:“我喜欢中国,特地学了普通话。”
  那人听到程豪的话, 看着程豪的时候,目光更亲切了。
  “程豪……”这时候,林禹寻走了过来,好奇地看着那个跟他们肤色一样的人。
  “竟然有两个!”那人兴奋地说道。
  林禹寻不明所以,程豪笑了笑,继续跟他聊了起来。
  聊过之后,程豪才知道这人名叫施文筝,是中国开放后来美国的第一批留学生。
  他和其他的一些人,在1978年12月,中美建交之前,从巴黎转机来到美国,等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他们代表中国发表了讲话之后,又学了三个月的英语,然后就分开进入不同的大学进行学习。
  他们有人学医,有人学化学,有人学物理……学什么的都有,而施文筝是学电子工程的,就在这附近的一所大学里读书。
  进入这所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就只有施文筝一个,虽然他跟其他留学生有书信往来,偶尔也会打电话,但大家都忙着学习,以至于他们交流的时间很少,也很短。
  正因为这样,突然看到程豪,他才会非常激动。
  “一起来的同学,有些已经回国了,但我学的还不够。”施文筝叹了口气。
  程豪对他已经肃然起敬了。
  施文筝说他学得不够,但程豪很清楚,论学识,施文筝绝对可以碾压很多个他。
  他成绩其实一直不好,当年要是让他去普通高中参加考试,多半会考倒数,妥妥的学渣!
  施文筝就不一样了,这可是全国选出来的,最聪明的人之一!
  程豪非常乐意跟施文筝说话,虽然施文筝说的有些话他听不懂。
  施文筝也乐意跟他们说话,双方还相互留下了地址。
  施文筝留的地址是附近一所知名大学的学生公寓,程豪留的地址,就是老乔治的家了,他们还互留了电话号码。
  施文筝道:“我应该不打电话,电话费有点贵。”
  “你手上不宽裕?”程豪问。
  施文筝道:“现在已经好多了!当初我们出国的时候,外汇不够,每个人只有五十美元,站在大街上真的是一点底气都没有!幸好来了这边之后,联络处又给了经费,而且每个月都会给我们送支票。”
  “那怎么……”程豪有些迟疑地看着施文筝,施文筝的衣服,应该是从国内穿出来的,料子不错,但款式实在不怎么样,而且估计他自己不会洗,这衣服还给洗坏了,上面起了很多球。
  “我喜欢买书,就有点缺钱。”施文筝道:“你是不知道,这里有太多国内没有的书了!前些年,国内有些人把前辈们辛苦从国外带回来,辛苦翻译的书和资料全给毁了,现在国内什么都缺!幸好,国家现在是支持引进各种书,各种人才的,但有时候总不能照顾到方方面面……”
  早几年国内各种搞活动,手上有本翻译的外国小说都能被批斗,人才和资料毁了很多,再加上这些年美国发展很快,又多了很多书很多资料……施文筝恨不得有个几万块钱让他买书才好。
  然而他没有。
  程豪听他说话,心情也很复杂。
  从他小的时候开始,他的祖国就在腾飞,等他长大,离开自己的国家来到外面的时候,已经不会被人看不起,被人轻视了。
  但他却不知道,他的前辈们,为此做出了什么。
  聊了一会儿,施文筝看了一下手表,就道:“我不能聊了,我要挑几本书。”
  程豪没有再打扰施文筝,然后就看到施文筝在本子上写了什么,接着就看起书来。
  施文筝看得很认真,最后一口气挑了十本书。
  程豪等人买书买的就更多了,林禹寻买了十八本书,他的书包都装不下了,丹尼更是买了二十几本书……不过他的书比较薄,分量也轻。
  等他们付好钱,已经下午一点了。
  程豪问施文筝:“施先生,你吃过了吗?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施文筝看了看手表,在自己的本子上记了点什么,然后道:“我带了吃的,就不跟你们一起吃了。”
  他说着,就从自己的衣服里掏出一个用锡箔包好的三明治来:“这美国很多东西都贵,但食堂吃饭还是不贵的,我每天早上跟他们多要一点,中午饭就有了。”
  施文筝说这话的时候挺高兴的,他对现在的生活,是真的非常满意。
  要知道他当初在国内,顿顿吃白米白面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在这边,每顿都能吃面包,还有肉、香肠什么的。
  很多吃的他提前都没见过!
  程豪是从四十年后穿越过来的,虽然觉得这时候的美国比他想象中的要发达,但因为他身处贫民窟的缘故,有时候还挺嫌弃的。
  施文筝却不一样。
  他从很多人连吃饱穿暖都不能保证的地方来到这里,来了之后见到的还是大城市,是大学校园,他接触的还都是大学生,是知名教授,他的感受,跟程豪截然不同。
  程豪道:“施先生,我请你吃饭吧!”
  施文筝想了想,答应了。
  程豪虽然有了一笔意外之财,但他并不是会随意花钱的人……他选了一家炸鸡店请施文筝吃饭。
  吃饭的时候,他们又聊了聊,程豪还问起了施文筝念书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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