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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红找我(近代现代)——消失方糖

时间:2020-01-06 14:55:27  作者:消失方糖
  余忆啊了一声,单脚往前蹦了一步,犹豫了一下,趴倒在了成凛的背上。
  成凛伸手搂着他的大腿往上一托,似乎根本不费劲地直起了身子。
  余忆的手指攀着成凛的肩膀,但又不敢用力,下半身几乎是挂在了半空中。
  成凛于是又调整了一下姿势,让余忆往上挪了挪,让他的手臂搂着自己的脖子,双腿卡在他的腰间。
  这姿势简直让余忆从额头红到了脚趾,他可是从记事开始就没这么被人背过了。而且这种背伤员的方式,成凛是心无旁骛,他却是在内心唱起了一场大戏。
  成凛背着他从骑马场背到了停车场,气都不带喘的。
  “今天的午饭只能回去解决了。”成凛将余忆放到副驾上,说了一句。
  “不能去吃馄饨了么?”余忆赶紧问了句。
  “你还想着吃馄饨?”成凛坐进车子里,瞟了余忆一眼,“要我背着你进馄饨店么?还嫌看到你受伤的人不够多?”
  “我,我只是……”余忆被问得哑口无言。
  他有些沮丧地低下头,是他太不小心了,虽然受的伤不重,但也影响了成凛原本的计划,成凛会不高兴也是必然的。
  “一会儿你在车子里等着吧。”成凛发动了车子。
  “啊?”余忆抬起头。
  “我去打包两份馄饨,带回去吃。”成凛又说。
  “啊,好。”余忆喜出望外得完全没有掩饰。
  成凛开车到那家馄饨店门前的平地上,这一带的餐馆不多,换句话说,行人也不多,但这家馄饨店已经人满为患了。
  不过刚到中午十一点,慕名而来的人已经将门外摆着的桌子全占满了。
  余忆坐在车子里等着,逐渐又有些焦虑,还有些自责。成凛估计是进馄饨店排队了。就因为自己说想吃馄饨……啊,为什么他要多嘴说出来?
  余忆打开车窗,手臂搁在窗沿上,接着将一张写满了垂头丧气的脸倚在窗边,两眼无神地盯着馄饨店的门口。
  他几乎都想打个电话让成凛别排队了,回家随便煮点什么吃都好。
  成凛从店门口走出来时,余忆还没有来得及收整自己低落的情绪。成凛大步走到车子旁边,将两个叠在一起的打包盒连同打包袋一起递到了余忆的手里。
  “拿着。”他说。
  余忆连忙将那两个热气腾腾的打包盒接过来,小心把它们挨在自己的座位旁边,两只手紧抓着。
  成凛绕到另一侧上了车,看了他一眼:“你这么拿确定不会被烫到?”
  “不会,”余忆语气坚定地说,他担心成凛不相信,还补充了一句,“一会儿就凉了,没事的。”
  成凛点了一下头,将钥匙转了一下,发动了车子。
  车子开出去不到10米,成凛忽然放慢了车速,伸出一只手来,在余忆的脸颊旁边打了个响指。
  “开心点,别动不动就跟天要塌下来似的。”他说,“想骑马多的是机会,馄饨也给你买回来了,你不觉得应该对我笑一笑以表示满意么?”
  余忆怔了一下,连忙抬起头,朝着成凛笑了一下。
  成凛低笑了一声:“行了,我就只是打个比方,你别一副快哭的表情就行。”
  余忆嗯了一声。
  车子里回复到沉默,成凛将车子开进了市区,拧开电台听了一下路况信息。
  “一会儿我送了你回家,得先回家一趟,你自己一个人没问题吧?吃了馄饨之后记得给受伤的地方擦点药,别的事情先不用管。”过了一会儿,成凛开口了。
  “好。”余忆点了一下头,“你的那份,我用高压锅热起来,你来的时候再吃好了。”
  成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余忆之前说话总有个既定法则,也就是先抑后扬。先把丧的一面表露出来,坏的打算先做好,然后才是想到这件事情好的一面。
  兴许是成凛刚才那句话产生了作用,余忆这一次的回答的全是积极面,也能算是进步了。
  成凛勾了勾嘴角:“行,我到时候去你家找你。”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很粗长!
  明天的更新也是0点~
  谢谢茴香姑娘的营养液
  专栏已完结文《看上的暴脾气竟这么甜》《说好的敌对变成了互撩》可宰。
  新文《徒弟今天掉哪个马甲》正在连载中。
  预收文《学渣呵护指南》很快开。
  求收藏鸭!
 
 
第32章 
  成凛将车子直接开进了停车场,再搀着余忆走到他那栋单元楼的电梯前,帮余忆按了楼层之后,他才转身走回自己家。
  今天他出门的时候,宋昊宇跟他说打算和同学一起出一趟远门,傍晚出发,所以他原本是打算在傍晚前赶回去。宋昊宇出门之后便是小猫单独在家了,他不太放心。
  他刚打开家门,就看到一个人影朝门口冲了过来。
  宋昊宇抱着小猫,一脸惊喜地看着他:“你提前回来了吗?那个明星这么早就放你回来了?”
  成凛瞟了他一眼:“那个明星有名字。”
  “这我哪记得住,你带过的明星这么多。”宋昊宇兴趣缺缺地转回身走到沙发上坐下,百无聊赖地逗弄起小猫来。
  “小猫给我,我一会儿带它出去。”成凛进屋放下了包,出来的时候说了句。
  “给你给你,我陪它玩了一天已经快受不了了,它可真难伺候,”宋昊宇轻轻戳了一下小猫的脑门,“你要记住是谁带你回家的,知道吗?千万不能随便跟个人混熟了就忘了我了。”
  成凛没好气地看着他:“是你三天两头把它丢在家里,不能怨它跟你不亲近。”
  宋昊宇听了这话老大不高兴,放下了小猫,蜷缩在沙发上开始闷不吭声。
  “你们吃饭了么?”成凛打开冰箱看了一眼里面的食材。
  “小猫吃了,我没吃,”宋昊宇闷闷地回答,“我要绝食。”
  成凛关上了冰箱,走到沙发旁边将小猫抱了起来。
  “你不陪我吃了饭再走?”宋昊宇腾地一下坐起身来,“我一直饿着肚子等着你回来。”
  成凛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是说绝食么?”
  “你不陪我吃饭,我就绝食。”宋昊宇又缩回到了沙发里。
  “我约了人,你自己好好吃饭,不要放个暑假反而过不好生活了。”成凛抱着小猫走到门口,开始弯腰换鞋。
  “我一会儿就要和同学去度假了,你会有一个星期的时间见不到我了。”宋昊宇低声说。
  “我下周也要去草原,如果你下周末之前回不来,我得把小猫寄放在小粥那儿了。”成凛想了想说。
  宋昊宇张了张嘴,一脸委屈地看着成凛。
  没等宋昊宇吭声,成凛已经拉开了门走了出去。
  余忆听到成凛敲门时赶忙应了一声,他刚把两份馄饨叠着放到高压锅里。等他单脚蹦着出了厨房,成凛已经用钥匙将门打开了。
  “忘了你现在应当行动不方便。”成凛一手扶着攀着他的衣服往下滑落的小猫,冲他笑了笑。
  余忆换了几个表情都没能把脸上的惊喜压下去,干脆也不掩饰了,笑笑说:“我以为你还要一会儿才能过来。”
  “嗯,”成凛换了鞋子,想起了什么似的,摇了摇头,“家里有个任性的弟弟,促使我往外走。”
  “啊?”余忆张了张嘴。
  “我记得你有首歌的歌词是这么写的吧?”成凛挑了挑眉,“世间诸多隐忧,促使我留在原地。”
  余忆啊了一声,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那是很久以前写的了。”
  算是他试图建立自己的风格时写的一首歌,当时被好几个人否定,他还是依然发表了。当然最后结果也是销量大败收场。
  他还记得当时的经纪人袁兵评论的一句:“你就不能唱些光明美好的东西,谁要听这些无病呻吟。”
  成凛忽然出声,打断了他的思绪:“我觉得那首歌挺好听,比你前几张单曲都好。”
  余忆回过神来,笑了笑:“其实我也觉得。”
  “馄饨是放在高压锅了吧?你吃了么?”成凛把小猫递到余忆怀里。
  “还没,我等你一起的。”余忆连忙说。
  “我去端过来,你坐过去等着吧。”成凛说。
  余忆抱着小猫蹦到饭桌旁坐下,大概是嫌弃他动作太慢,小猫一靠近桌子就自己一蹬腿跳了上去。余忆放在桌上的一只杯子被小猫以飞快的动作舔了一下。
  “你是不是想喝水?”余忆又蹦着走到饮水机旁边,有一只小碗是专为小猫喝水准备的。
  “你蹦来蹦去的,不费劲啊?”成凛走出厨房问了声。
  余忆蹦回到饭桌旁,将装了水的小碗放到小猫身前,坐下来笑了笑:“这也算是锻炼身体了。”
  成凛将隔热垫放在桌上,再将两碗馄饨放在垫子上,看了余忆一眼。
  “不错啊,乐观多了。”他说。
  余忆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碗里的馄饨由于放了一段时间,又加了热,馄饨与馄饨之间被粘在了一起,卖相已经不如刚出锅时好看了。
  余忆看了成凛一眼,见成凛正面色不改地舀起馄饨慢慢吃着,他也忙将一碗馄饨移到自己跟前,迫不及待地舀起来吹了两口就往嘴里塞。
  “好烫,”他一边往外哈气一边说,“味道不错。”
  “刚买回来的时候更好吃,”成凛说,“下次还是去他店里吃吧。”
  “好。”余忆连连点头。
  成凛勾了勾嘴角,继续慢条斯理地吃着馄饨。
  “刚才你说任性的弟弟,”余忆边吃着,边问了句,“是说宋昊宇么?”
  “嗯,他要出远门,小猫可能又要送到书吧让人帮忙照顾着了。”成凛皱了皱眉,“我这几天得准备陪你去录下期节目,带着小猫到处跑也不方便。”
  “录节目之前,小猫就放我这吧?”余忆说。
  “嗯?”成凛抬了抬眼。
  “我正好要在家休息,一个人待着也挺无聊,”余忆顿了顿,“你上回不是说,晚上可以把小猫放在我这里……”
  成凛忍俊不禁:“我那是开玩笑的,但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
  “愿意。”余忆用力地点了一下头,看了小猫一眼,“小猫还没取名字么?”
  “取了,但是我不满意,又驳回了,”成凛说,“宋昊宇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鱼干,太难听了。”
  余忆呃了一声,确实感觉夸不出口:“为什么要,叫小鱼干?”
  “他说小猫是他遇过的惟一一只不吃小鱼干的猫,所以故意给它取个这名字。”成凛说。
  余忆笑了笑,宋昊宇果然还只是个小男生啊。
  其实余忆对取名字也挺苦手,现在写的那首歌至今没有取出歌名,他甚至还自我催眠等到那首歌真的写完,名字自然而然就有了。
  成凛推荐的这家馄饨店肉馅大,汤味浓,余忆吃了个精光,汤也喝得一滴不剩,顿时就觉得撑得很。
  在余忆靠着椅背休息的时候,成凛收拾完了厨房走出来,问了句:“酒精和药水放在哪儿了?”
  余忆赶忙直起身子指了指电视柜下面的抽屉。
  成凛走过去拿了酒精和药水,蹲在余忆跟前,卷了卷余忆的裤脚,先用湿纸巾轻轻擦了擦余忆受伤的部位,接着开始为余忆处理伤口。
  余忆被他的动作引得腿一抖,低着头抓紧了椅子没说话。
  “应该不碍事,”成凛替他涂完药,审视了一番,“这几天先不要碰水。”
  余忆连连点头,小声说着谢谢。
  成凛将药水和酒精放回原处,坐在了茶几旁边开始看手机。大概是开始忙了,半晌也没有说话。
  余忆坐了一会儿,想拿CD机过来听听歌。
  但是成凛既然在他身边坐着,他戴着耳机不问世事地听歌显然不太合适。
  于是余忆问了句:“我可以戴上耳机听一会儿歌么?”
  “可以。”成凛抬头看了他一眼,似乎有些意外他会这么问。
  余忆马上起身从房里拿了CD机和耳机出来,坐在茶几一侧,一边听着歌,一边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
  “你在听什么歌?”成凛有些不习惯于这么的安静,于是问了句。
  余忆听到他的问话之后过了近一分钟才反应过来,忙摘下耳机:“刚才你是在对我说话么?”
  “你在听什么歌?”成凛指了指他的耳机。
  “是一首很早以前的歌了,97年发行的。”余忆朝成凛挪近了一步,将耳机递给成凛,“唱这首歌的是一位美国的民谣歌手,叫Elliott Smith。”
  成凛戴上耳机听了一会儿,一阵轻快的吉他声过后,是一段轻柔的男声。这首歌的旋律就像一首诗一般,听一会儿就能感觉出一丝忧郁,这是余忆喜欢的那种风格。
  成凛看了一眼CD机屏幕上显示出的歌曲名:Between The Bars。
  “这是他的成名作么?”成凛问了句。
  对他这种对音乐不太热衷和内行的人而言,和一位歌手的作品第一次接触时通常都会先关注他的代表作。
  “不是,他的成名作是另一首,曾获得奥斯卡提名,是心灵捕手这部电影的配乐。”余忆低着头翻到另一首歌曲,放给成凛听。
  成凛听了第一段,点了点头,放下耳机:“很好听。”
  余忆嗯了一声,伸手摸了摸屏幕,没有再说话。
  “怎么了?”成凛感觉面前这个人似乎又显得有些低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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