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国内四处游荡的时候,将其放在本市的一个储物柜中,直到他归来定居后,才将其取出,带回家里。
只是那些毕竟和从前有关,林厌并没有将其放在一眼可见的位置,而是统统收纳进一个箱子,归置在书房最下面的抽屉里。
林溪月是不小心翻出来的。
那天林厌出门办事,他在家里无所事事,四处参观的时候,翻到了这些。
除此之外,书房还堆积着各式各样的颜料铅笔,以及画到一半或是失败了的草稿……林厌没有大多数艺术家身上那种崇敬之心,对于这些过去的作品,也不过是草草堆砌到一起。
除去奖章之外,还有他出版过得画集,林溪月将其翻开,里面大多是一些水彩的山水画,有高楼大厦、有古道只马,也有小桥流水的乡下人家。每一幅画下面都标注了日期和地点,这些都是他去过的地方,粗略一算,竟也有大半个华国。
翻着翻着,林溪月又发现,这些画面中基本都是山水建筑花草,极少有人。
为什么呢?
林溪月好奇心起,又开始专注放置了旧物的抽屉,他从所有奖章的最下面翻出一个素描本,那本子有些年头了,连边缘都有些发卷,林溪月将其翻开,里面都是些练习的草稿,有人物速写静物素描……画的十分随性。他随便翻了几页,突然从中掉出一张折叠的纸,将其打开,却是模糊的素描人像。
而画上的人是迟纵。
准确说,是十七岁的迟纵,分化没多久的年轻Alpha,像一只刚长出獠牙和尖爪的小兽,对谁都咋咋呼呼的,浑身散发着无处释放的荷尔蒙,一点情绪波动就信息素乱飚,十分讨嫌。
但林溪月与他关系不错,一方面两家是世交,另一方面那时候的林溪月迟迟未曾分化,而大多数族人觉得就算分化了他也是个Omega,因此有授意让他多接触迟纵培养感情……
如今看来,当年的林厌与迟纵,还有他不知道的交集。
林溪月正想的入神,冷不丁听见一个声音响起在身后:“你在找什么?”
从没做过贼的小少爷差点把手里的东西丢了,“哥、我……”
下意识的本能,他将那张画着迟纵的素描纸揉在了掌心。
光线不佳,林厌没有发现对方的小动作,只催促道:“看完了就收拾回去,别弄乱。”
“嗯……”林溪月忙不迭答应,等对方走了以后,他才重新低头看向手里。
少年迟纵的脸被他掌心的汗水弄湿,笔迹与纸张糊成一团,已是没法再看了。
林溪月抿了抿唇,将其与其他废弃的草稿一起,丢进了垃圾桶。
今天懒得做饭,林厌叫了外卖。
另一位少爷肠胃尊贵,于是他多点了一份白粥,还送了一包榨菜。
林溪月怎么说也是个Alpha,一份白粥不够吃,于是林厌又给他洗了个西红柿。
“白糖在厨房,想吃自己去拿。”
“……”小少爷脸有点绿,他决定撒娇:“哥,您这是喂兔子呢?”
林厌心想兔子还不喝粥呢,嘴上却道:“想吃什么自己去做……”
话音未落,门铃又响了,开门一看又是迟纵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搁平时林厌或许会直接把门甩上,如今他看了眼对方手里的便当盒,不知出于什么心态让开了身子。
迟纵早就做好了被拒之门外的准备,却不想竟还有这等待遇,登时受宠若惊,没有多想便踏入门来:“溪月,我带了你最喜欢吃的东西来看看你……”
林少爷这会儿正饿的委屈,看着迟纵在桌上掀开的饭盒,喉结不自觉的滚动着,却也下意识的望向林厌。
后者咬着刚点上的烟,坐在沙发上玩手机,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林溪月定定看了他许久,直到迟纵叫他才回过头来。
“我不能吃你带来的饭菜。”林溪月抿了抿唇,有些不好意思的答道:“我哥很讨厌你……他会生气的。”
迟纵闻言,往林厌的方向看了一眼,还算识趣的笑笑:“没关系,我就是来看看你过得好不好……既然没事的话,我、我就先走了……”他站起身,磨磨蹭蹭的走到门口,又说了好些话才真正离开。
他一走,林溪月完全不知道如何处置桌上这些东西,倒是林厌按灭了烧尽的烟头,哑声道:“实在饿就吃,我还不至于虐待你。”
林溪月警惕的眨了眨眼:“你不会用这个借口把我赶出去吧……比如吃了仇人的东西什么的……”说到最后他声音渐小,倒是林厌仿佛听到什么笑话一般,轻笑一声。
“我们不是仇人。”
“那是什么?”
“什么都不是。”
与先前一样的——无懈可击的回答,林溪月垂下眼,挡住眼底一掠而过的失望,他拆开竹筷,享用起眼前这顿为他准备的午餐。
迟纵一共带来三个盒子,其中两个都是林溪月爱吃的海鲜和烤肉,只有最后一个盒子里装着一块黑巧克力蛋糕。林溪月怕苦,从来不喜欢这种玩意儿,当即动都未动……还是林厌收拾东西的时候瞥见了,他先是怔了一秒,又很快回过神来,将精致的蛋糕和吃剩的垃圾一起,打包扔到了楼下。
不过在追回林溪月这件事上,迟纵给足了耐心。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每天饭点准时上门送餐,不过他这次突然聪明了,回回都不是自己来,被拒绝的几率低了许多。而林溪月也不知是不是实在无法忍受白粥和咸菜了,加上林厌从未出言阻止,他也便顺理成章的接过餐盒。
只是每一顿,必有一个奇怪的甜点,不是黑巧就是黑咖啡……总之都是那种让金贵少爷皱眉的程度,所以他从来不碰。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星期,一直到周日迟纵才再次出现,不过这一回,他不再是“看看你”这类简单的借口,而是直戳了当的告诉林溪月,自己找到了林老爷子遗产相关的线索。
这对于林溪月而言自然是个极为重要的消息,几乎没怎么犹豫边和对方走了,林厌看着两个瘟神离开,只觉顿感轻松,他想了想,收拾了自己,带上素描用的画具,准备出门写生。
魏鹤轩是他在几年前四处旅游时青旅碰到的驴友,鹤轩性子跳脱,爱好摄影,看见林厌画素描时偷拍了他一张照,后来被林厌发现又耍赖劝说对方让自己把照片留下……毕竟同为Beta,到底是有几分亲切感,这么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悉起来。
后来两人都有意回到A市发展,魏鹤轩开了一家私人咖啡店,从装潢设计到店内的小摆设,林厌皆有插手。店开起来后,一度因为优良的品质亲民的价格,加上十分适合拍照的装修被评为网红店,就算如此,离落地窗最近的那个位置,是永远给林厌留着的。
那是店内最好的位置,可以看见窗外流动的街景,光线不错,十分适合画画。林厌和魏鹤轩打了个招呼,对方正忙,他也没再继续叙旧,而是在专属的位置上坐下来,抱着素描本一笔一划的勾勒。
见多了美丽的景色,他认为景比人更美,已有许多年不曾画过人像,当下也不过是在描绘街头树木落下的枯叶,在车水马龙的人流中,显得无比萧瑟。
魏鹤轩忙完了手头的工作,端着林厌喜欢吃的东西过来找他,那是他们店里的一个几乎无人问津的套餐——纯正的黑咖啡和黑巧做的慕斯,因为用料真实,入口皆是浓厚的苦味。
而林厌却对这两样东西十分喜欢,面不改色的喝了口犹如中药的咖啡,感受着剧烈苦涩后回味的甘酸,寒暄道:“最近过得怎么样?”
“还行吧,就是前几天来了一对分手的情侣,把我们在C城买的装饰品弄坏了。”魏鹤轩气呼呼的说着,正给自己的那杯拿铁疯狂加糖,他比林厌小了一岁,又是天生的娃娃脸,以至于生气时鼓起脸颊的模样看起来十分年轻。
林厌思考了一下:“那个陶罐?”
“是啊,我俩吭哧吭哧弄回来的,居然弄坏了……”搅拌棒撞击着杯壁叮铃作响,魏鹤轩吸了口气:“不过我也没放过他们,赔了不少钱呢……嘿嘿,回头让人再带回来一个……”
林厌有些失笑。
不得不说,鹤轩身上有一股与生自来的亲和力,和他相处总会让人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林厌很享受这种感觉,他吃了口苦涩绵密的蛋糕,回味着可可醇厚的香味,不经意间偏头,一眼看见了对面高级餐厅里的迟纵和林溪月。
两人靠的很近,两个模糊的人影叠在一起,也不知是拥抱还是亲吻……林厌出神的看了片刻,直到鹤轩叫他,才缓缓回头。
魏鹤轩撑着下巴问他:“你刚才在想什么?”
“……一些从前的事情。”没有对于林溪月的防备,在难得的好友面前,林厌流露出罕见的疲惫。“不过,那早就过去了。”
嘴里的蛋糕已经融化,如今也不知为何,愈发苦涩起来。
他皱了皱眉,以毒攻毒似得喝了口咖啡。
第五章 (回忆)
林厌的学生时代,可以用三个词来总结:压力、工作、黑咖啡。
作为合格的挡箭牌,他所要学习的东西一点不比林溪月少,最大的区别是,对方身后有整个林家为支柱,而林厌则孤身一人,独自在黑暗里挺直了背。
因此源源不断的工作给了他巨大的压力, 以至于不得不压缩休息时间,这时候黑咖啡就成了最好的伴侣,它陪着他渡过无数个不眠的夜,用苦涩让他清楚当下境地,用咖啡因支撑着他摇摇欲坠的精神。
后来入了大学,在一众名门贵族中厮杀出来,坐上了学生会长的位置……每日睁眼所要面对的便是源源不断的大小事,处理的同时必须兼顾人际关系,一年多来从未出过什么错。
直到迟大少爷闹脾气跑去海边,他顶着刚打激素的疲惫追过去,好说歹说劝人上了车,却开了一半支撑不住,把车在路边停下后就晕倒为止。
当时迟纵坐在后座,以为对方又有什么阴谋在里面,结果几次呼喊不见回应,上手一抹,染了一手温热的汗水。
他吓了一跳,连忙下车查看对方的状态,将昏迷不醒的林厌搬到了后座上。
迟少爷虽然讨厌对方,但到底不至于看着对方去死,当即就定位了最近的医院,准备大发慈悲的将人送过去。
林厌昏迷了不到半个小时便醒了,睁眼模模糊糊看见前座的导航,挣扎着就要爬起来:“别……别去医院……”
迟纵被对方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狠狠踩了刹车——于是后座的林厌从座椅上滚了下来,他坐在狭小的空间里,整个人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般,湿透的额发滴着汗,努力睁大涣散的瞳孔,只为保留一丝清醒:“别去……”
迟纵被他吓到了,差点从驾驶座上弹起来:“你这人怎么回事……你你你有病吧!都这样了不去医院难道想死吗!”
少年中气十足的声音在此刻犹如破开虚雾的光,林厌眨了眨眼睛,汗水从睫毛流入眼中,带来轻微刺痛:“我没病……”他尽量放平了呼吸,“我只是……有些累了。”
他真的好累。
不属于自身的激素在血脉里沸腾,后颈的腺体肿胀发热,太阳穴突突地跳,信息素从每一个毛孔宣泄出来,像一只快要烧到尽头的、闪烁着不肯熄灭的烟——可他却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因为医院的体检能暴露他真正的性别……还有三年他就能自由了,若是在此功亏一篑,他前面十七年的忍耐,将全部付之东流。
所以尽管他难受的快要死了,每一口呼吸都带着烟草的火气,苦涩的气息撩得他喉咙生疼,却仍要强打起精神,扯开一个若无其事的笑,说:休息一下就好……
迟纵没有说话。
他看着那只苍白修长的手从后座的阴影处伸出来,手背的青筋根根暴起,带着与表情相反的狰狞。
他突然有些好奇,好奇这双手背后隐藏的秘密,好奇对方到底还能有多狼狈。
于是迟纵说:“如果我拒绝呢?”
林厌的呼吸停滞了一下,那一刻,他甚至想到了最坏的结果。
但无论如何,内心的慌张都未曾表露出来,他甚至挺直了脊背,问:“你想要我怎么做?”
他说这句话时,整个身体隐藏在后座的黑暗中,唯有那手越过黑暗,在顶灯下白的不似活人。
迟纵愣了一下。
他似乎没想过对方竟如此执着,甚至宁可放下尊严……这与他印象里私生子的那种盛气凌人所不符,此时的林厌,甚至有些低声下气。
先前戏弄的心思突然就烟消云散了,少年啧了一声,语气却仍然不是很好:“……算了,像是我欺负了你似得……不去医院就不去吧,反正到时候病死的不是我。”说到最后,他重重哼了一声,埋头调整着导航的路线。
直到再次发动汽车,林厌都没有再说一句话,一直到车子驶上回学校的高速,他才仿佛被抽去了脊梁骨般,整个人瘫软下来。
迟纵听到了一声谢谢,很虚弱,仿佛是略过耳畔的蚊鸣,很快淹没在轰鸣的引擎中。
他从后视镜瞥过一眼,只见那只伸出的手已无力垂下,随着车子的震动摇晃。
“神经病……”大少爷嘟囔了一句,揉了揉一夜未睡有些发红的眼,将注意力集中在驾驶上。
两人到学校时天色渐亮,迟纵踩下刹车,又去叫后座林厌,一连叫了好几声对方才有点反应。由于一直跪在地上的关系,下车时林厌腿脚酸软,一时没有站稳,倒在了迟纵身上。
“喂!!”迟少爷大叫之余,嗅到了一股苦涩的烟草味儿,正从他怀中之人身上传来,当即皱了皱眉:“你怎么一身烟味,臭死了……”
“抱歉……”林厌深深抽了口气,“这是我的信息素……昨晚谢谢你。”他以少年的肩膀为支撑站直了身体后,转过身一瘸一拐的走向宿舍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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