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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心上人ABO(近代现代)——不言诉

时间:2020-01-15 11:33:30  作者:不言诉
  ,在原本的模特爽约之后,魏鹤轩立马想起了林厌。
  因为并非正式的模特照,主要用作于前期预告宣传,所以魏鹤轩也没有准备什么复杂的衣服,只有一套纯黑色的风衣,里面配着浅灰色的高领毛衣,还有一些眼镜配饰什么的……林厌一进去就被推到化妆间换衣服,在这之外,魏鹤轩在跟林溪月搭讪。
  他本以为林厌能来已经足够惊喜,殊不知对方买一送一,还带了个这么……漂亮的弟弟。对于这样长相身段完美气质也极佳的模特,魏鹤轩只觉得心痒难耐,十分想要他与林厌一起上镜……但话在嘴边纠结了半天,不知如何开口,反倒是林溪月主动挑起话头。
  “你是怎么跟我哥哥认识的?”年轻人的声音十分轻柔悦耳:“因为你知道的,我哥哥他……嗯,对人有些冷淡。”
  “啊……哦……嗯……”魏鹤轩挠了挠头发:“我们是在旅游的时候撞见了,原因是我偷拍了他一张照片,那时候林哥凶巴巴的让我删掉,吓死我了……”他压低了声音,又瞟了眼换衣间的位置:“不过相处久了,你就会发现他还是很温柔的……只是嘴上不说。”
  “这个我当然知道。”林溪月唇边的笑容加深了几分,眼神十分温柔:“哥哥他……很不容易,能交到你这样的朋友,我很替他开心。”
  “哎哎,话不能这么说啦……”魏鹤轩被夸得有些脸红:“不过倒是从没听他提起过有个弟弟哎,你叫什么名字?”
  “林溪月,溪水的溪,明月的月。”
  “好名字啊……”不过怎么有点耳熟?
  两人正聊着,另一边林厌已经换好了衣服,不得不说魏鹤轩眼光的确不错,选的款式和风格的确贴合他的气质……只是一出来就被两人同时瞩目,林厌多少有些别扭,轻咳一声:“……怎么了?”
  “没、没什么……”魏鹤轩吞了吞口水,上前绕着林厌转了几圈,“就是很少看见林哥你穿的这么正式,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帅气!”
  后者收到一顿猛夸,失笑:“行了,抓紧时间……接下来我要做什么?”
  “简单的上个妆就好了,来来来我带你过去……”说罢十分自然的拦住了男人的肩。
  林厌有多讨厌与人接触,这点林溪月再清楚不过,如今他望着魏鹤轩搭在对方肩上的手,以及颇显亲密的姿势,不自觉眯起了眼,连笑容都淡了些许。
  这时魏鹤轩突然转头:“溪月也来啊……化妆间有椅子,可以坐下休息……哎你口渴吗?要不要喝点茶?”
  “……好。”林溪月应了一声,快步上前与两人并肩,他看着林厌略显放松的表情,心头一阵发酸。
  但就算如此,他也仍只是露出羡慕的目光:“哥,你们感情真好。”
  “那当然了!”魏鹤轩得意道:“我跟林哥这么多年交情了……能请林哥这样的人做模特简直三生有幸,一般人根本请不动呢!”
  “行了,别贫了。”林厌扯了扯领口,高领多少有些勒脖子:“今天晚饭你请。”
  “那是自然,想吃什么,你尽管说……”
  两人自顾自聊了起来,谁也没注意到一旁的林溪月虽笑容不变,垂在身侧的手却悄悄捏成了拳。
  9 第九章 上(回忆)
  在大多数青春萌动的少年期里,动心往往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
  它就像不经意间落下的种子,稍有雨露阳光便可破土而出,长出青涩的嫩芽……可这对于林厌而言,却并非如此。
  多年的压抑与隐忍,早将他那颗玲珑心打磨成坚不可摧的玉石——可或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从天不怕地不怕的迟大少爷,第一次为了别人露出愤怒而委屈的神情开始,坚不可摧的表面被敲出一道细微的裂缝——他做了脱离理智的事情,他撒了谎。
  没有利益、不计得失,只是单纯的安慰一个滤镜太深的蠢货……他做了最不像是自己应该会做的事情。
  然后他便看见少年眼中的委屈淡了去,只有怒火熊熊燃烧,年轻的Alpha咬着牙根,烈酒一般的信息素被抑制剂掩盖着,犹如被包裹着的火焰一般缠绕全身。
  迟纵瞪着台上面带笑容的“冠军”,从牙缝中挤出一句无耻。
  在他的眼中,林溪月彻底成为了“家族”的牺牲品:年少时的体弱多病加上迟迟不曾分化,以至于继承人的位置被外来的私生子而夺走,就连最喜欢的钢琴,也要在家族的利益下,将荣誉拱手让人……
  多么可怜,多么无辜……
  多么一厢情愿。
  但正是这种可笑到幼稚的一厢情愿,成就了一个足够赤诚、张扬肆意、且不忘天真的少年——他化作了一枚种子,穿过心墙的缝隙,落入了林厌心中,最黑暗也最柔软的角落里,就此生根。
  只是沉浸在失态懊恼中的本人,暂时还未察觉。
  他们如计划般回到了学校,迟纵继续做他的叛逆校霸,而林厌仍是事务繁忙的学生会长,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
  唯一有变的,是每隔天的中午,会长办公室门口总会出现一个小小的纸盒,里头是一块新鲜的黑巧克力慕斯蛋糕,除去顶端果酱外没有一丝甜味,苦的仿佛报复社会……但就在林厌忙得昏天黑地甚至没时间去饭堂的时候,这块小小的蛋糕成了他胃疼的救星,给空荡荡的胃带来些许满足。
  以及那随蛋糕送来的纸条上,龙飞凤舞的谢谢。
  如果只停在这一步的话,便再好不过了,毕业之后,他们或许会成为见面寒暄的朋友,点头之交的生分,好过纠缠不清的爱恨。
  事实上,两人的交集并未止步于此。
  或许是林厌从未对林溪月展露出敌意的关系,在迟纵心中,对方身上“私生子”的标签逐渐淡化了,他会时不时跑来与林厌诉苦……不为其他,只因林厌是林溪月最亲近的人。
  也是唯一清楚他对林溪月心意的人。
  这样的双重加成,他甚至偶尔会忘记仇视对方,甚至总在不经意间展露出幼稚的孩子气……林厌身上的冷静、理智,都是处于青春期躁动Alpha难以拥有的品质,他会偷偷佩服对方的自控和自律,虽然嘴上从不言明。
  而林厌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平易近人的人。
  出身和成长环境让他本能与外界保持距离,Bata的真实性别让他永远不会被基因里的兽性支配,所以他将永远是孤僻的——像是兽群中披着狼皮的狐狸,狡猾且善于伪装,终日活在面具的阴影下,稍错一步,便成饵食。
  而迟纵如同一团鲜活且炽烈的火,横冲直撞的闯入了他的领地,不顾驱赶,不停劝告,依旧我行我素的做着自己——他会有事没事跑来林厌的办公室呆上一天,有时候是唠叨点生活中不快的小事……比如迟羽又在背后散布谣言,比如林溪月中午被老师叫走没能一起吃上午饭等等等等……起先林厌只觉得聒噪,他赶他走,让他闭嘴。迟纵却总是笑嘻嘻的打着含糊,眼看对方真的生气了,他又会乖巧的安静下来,抱着手机坐在沙发上自己玩……等林厌忙完工作抬起头,少年仍在那里,只不过手机一丢,脑袋一歪,靠在坐垫上睡得四仰八叉。
  这时候林厌火气也没了,烦躁也散了,他像是疲惫又像是无奈的叹了口气,揉了揉空荡荡的腹部正准备去吃些什么,路过门口时却又被不知什么时候醒来的少年抓住。大少爷揉着惺忪的睡眼,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拉着他说走走走我们去吃麻辣烫。
  “不去。”晚上还有素描的作业没有完成,林厌不想去太远的地方,可迟纵却开始耍赖,说什么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最近都没有搞事,你就行行好陪我一次吧我作为都定了要不是溪月临时放了鸽子……最后一句话他只说到了一半,可林厌却能猜到下句。
  他们的交集始于身份,再一步亲近却是因为林溪月,林家的小少爷自然不能只局限在校园之内,所以在大部分课余时候,他都会被林家的管家带出岛去,参加各式各样的名流宴会……这时候,落了单的迟纵不想跟同学厮混,便去找上林厌——两人毕竟是兄弟,虽然只有一半血统,并且性格迥异……但除此之外,他们却拥有一双极为相似的眼睛。
  所以在林溪月不在的时候,迟纵便来找林厌,试图从他人身上寻找出一丝心上人的影子……林溪月的眼像一汪盛着春水的小溪,是温柔的、灵动的;而林厌的眼神太冷了,像是深不见底的寒潭,表面凝着一层坚冰。
  可迟纵发现,那冰层并非牢固不化,在他耍赖任性的时候,在他不顾对方回避去触碰的时候,在他说冷笑话逗对方开心的时候……那冰面便会产生缝隙。林厌会恼、会烦,也会有一闪而过的笑……那笑意过于短暂,流星般一瞬即逝,却逃不过少年善于观察的眼睛。
  他便愈发好奇起对方身上的秘密,这种好奇出于本能,像是捡到了一粒不知是什么的种子,想知道它究竟会开出什么样的花……
  最后的最后,他还是成功将林厌拖出了校区,来到隔壁的商业街里。
 
 
第九章 下(回忆)
  这会儿正到了饭点的时候,不少学生聚集在街头巷口,三两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十分的热闹。
  林厌在校园内知名度甚高,迟纵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两个“风云人物”一同出行,很快受到不少注目……迟纵不以为然,大大咧咧的跟林厌介绍着麻辣烫这种有多么美味。大少爷家底丰厚,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如今也不知怎么对这种廉价的街头小吃如此热衷,或许就像是年轻人永远喜欢炸鸡和啤酒,迟纵也不例外。
  对比下来,林厌总觉得自己老了——迟纵身上有一股他这辈子都不曾拥有过的青春朝气,像是雨后初晴的第一缕阳光,破开潮湿的水雾,温暖却不刺目。
  或许是在潜移默化间被这束光所吸引,他没有排斥对方有些越界的接触。
  在饭店里坐下来已经是十几分钟后,商业街上寸土寸金,吃喝玩乐一应俱全,这间小小的麻辣烫只占了其中最不起眼的一角——它位于街头最末端,招牌用的是最朴实的那种灯箱,字体也是默认的楷体,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地方。
  也就是这样一家朴实无华的小店,饭点时甚至排起长队,迟纵已经和老板娘混的熟了,提前打电话定了位置,靠着米黄色墙纸的角落,抬头可见斜上方装饰用的画框,里面是一幅幅笔触稚嫩的涂鸦,是这对开店夫妻女儿的作品。
  店面不大,却十分干净,桌上摆着四五种调味料,和加了冰块的柠檬水。身后坐满了来聚餐的其他学生,四周围绕着叽叽喳喳的说笑声,于林厌而言,这多少有些嘈杂。他拿过杯子为自己倒上一杯,冰凉酸甜的味道染上舌尖,清爽的味道稍稍缓解了焦躁。
  坐在他对面的迟纵正十分熟练的在点餐单上画着勾,一边画还一边问他有没有什么忌口……林厌向来不挑食,吃饭对他而言只是维持身体机能的一个环节,便主动放弃了选择权,一切随便。
  等单子交上去,过一会儿他要的可乐先上来了,迟纵迫不及待的打开,灌了一口:“爽!”
  完了他抬眼看向林厌,那人仍握着眼前的柠檬水,一小口一小口抿着……就算在这种地方,青年的腰板也始终挺直,洁白的衬衫尽可能不触碰因老旧而泛黄的椅背,迟纵眯着眼盯了好一会儿,突然不过脑的来了一句:“你这样累不累啊?”
  林厌抬了下眼:“……什么?”
  “就……你现在这样啊。”少年比划了几下:“不管什么时候都冷着一张脸,工作的时候也好,出来吃饭也好……似乎都是一种状态,你都不会稍微放松一下吗?”说罢,他吊儿郎当的翘起二郎腿:“比如这样。”
  林厌嘴角的抽了抽,眼神却不知为何柔软了些,他说:“迟家都不教你礼仪的吗?”
  “礼仪都是正式场合才需要有的东西,谁回家还每天西装革履面带微笑啊。”迟纵晃着长腿,膝盖顶到了桌底,导致整张桌子都晃了一下,水洒了出来。他有些尴尬的咳了一声,乖乖把腿放了下来,又抓起纸巾一顿猛擦……
  或许是为了转移话题,他继续嘟囔着:“何况我从小没妈,我爸又不怎么管我,天天把我甩给老管家带……为了气他,我每次放学都去外面瞎跑,跟同学鬼混……这时候他才会回来看我一眼,骂我几句。”
  “后来迟羽被他接回来,我突然有了危机感,安心下来好好把他给我布置的课程都学了,可就算这样,他对我的关注仍然比不上那个杂种,要不是后来我分化成了Alpha——”话到这里戛然而止,少年将手里湿透的纸巾乱七八糟的揉作一团,扔到旁边的垃圾箱里。
  迟纵似乎有些懊恼:“……我跟你说这个做什么。”
  这时候他倒是想起林厌私生子的身份了,却又不好直接表现出来,掩饰似得灌了一大口可乐——然后就被反冲上来的气泡哽到,打了个大大的嗝。
  “噗。”林厌这回是真没忍住,弯起了眼睛。
  或许是嘈杂却也充满人情味的环境让他放松了神经,又或是少年一次次笨拙的举动,幼稚得有些……可爱。这还是林厌第一次用这个词去形容一个人,但至少在这一刻,在闹哄哄也充斥着食物香气的小饭店里,他那颗密不透风的心被什么轻轻敲了一下——裂缝又大了些,有清风吹进来。
  迟纵有些恼,可不知为何,在他对上那双月牙般的眼睛,所有的不爽和窘迫都散去了,他甚至有些害羞的偏开目光,手指在桌下拧成一团:“你……你笑什么。”
  “没什么。”林厌垂下眼,看着透明塑料杯里浮着的柠檬片。“只是没想到少爷你还有这么多故事。”
  其实你这样没心没肺下去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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