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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被美食淹没(穿越重生)——红尘滚滚

时间:2020-01-31 16:32:05  作者:红尘滚滚
  路远之一听就炸了,不过可能是今天心情还挺好的原因,倒没把时尉怎么样,只是瞪着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凶狠地剐了他一眼。
  “快走快走!”路远之怕自己一拳头下去时尉可能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便也不跟他计较其他的,赶紧催促着他走。
  时尉被路大佬的死亡凝视击中几次,不仅没害怕,而且还趁着路远之转身看不见的时候,偷偷笑了起来。
  要说刚刚路远之是蜷缩着身子矜持又乖巧的小奶猫,这会儿就是炸着毛量出爪子要伤人的炸毛猫了,不过不管是小奶猫还是炸毛猫,时尉都好像能get到一点路远之的可爱的虚张声势了。
  路远之高二就搬出来不和路家一大家子一起住了,他现在住的是以前姥爷一大家住的小洋楼。
  小洋楼三层,带着喷泉、花园、亭子还有其他的一些小屋子。这地方一“庄”独占的面积不小,光是前面的喷泉就有三百多平,花园的面积就更大了。
  余家以前是个体面人家,福书村三代为官,路远之他曾姥爷曾经还是个名声大噪的外交官,家里修缮得很是不错,除了几间四合院以外,这这一间中西合并的小洋楼曾经也是风光无限的。
  可惜后来没能保护好。战争、建国的时候,余家将绝大部分的家产都给捐了出去,围堵祖上留下的几个四合院还有这个小洋楼没舍得卖,本想着是要做个留念,但人心有时候比见血的战争来得更可怕。
  余家在战乱中没死光,但在来之不易的和平中,却被人借着各种名头一个一个地被逼自杀。
  几间四合院还有这间小洋楼都被收走过,后来平反时又还了回来。
  四合院条件要差一些,几百口人在那里住着,没有水电没有马桶下水道也不方便,所以路远之也没将那些住在那里的人敢走,只是继续收租。
  而小洋楼这边,路远之是不让人住的。这里在建的时候就被精心设计过,虽然在一百来口人的折腾下破旧杂乱了许多,但只要舍得花钱收拾,依然能变回原来的模样。
  这小洋楼在六年前就交到他手里了,只不过当时这里杂乱得很,因为空地面积大,还拔了花草乱搭乱盖了不少建筑,前几年一直在拆修,直到路远之上高二了才弄好。
  小洋楼就三层,但却有三十多间大屋子,使用权归属街道处的时候,里面还弄了板子隔了间,曾经住下过一百多号人,烟熏火燎地被折腾得不成样子。不过重新修葺过的小洋楼已经看不出被糟蹋过的模样。
  推开雪白的大门,明晃晃亮晶晶的巨大水晶灯即便是不打开开关,也在散发着柔和动人的光芒。脚下踩着的是看着就十分昂贵的长毛地毯,大概是每天都有人打理的缘故,黑色为底色红色为花纹点缀的长毛毛毯并不脏也没有一直被踩踏的痕迹。
  路远之并不喜欢他的生活空间里有太多不相干的人,所以这里并没有一直待在这里伺候他的人,只是每周让在路家做事的阿姨顺便到这里打扫一下,工资额外地给。
  “怎么样,我家还不错吧!”路远之仰着下巴脸上带着得意炫耀的神色,像极了一个得到了糖果小男孩。
  “嗯。”时尉享受过奢华生活,出入过各种各样的高档场所,眼光自然是高的。但是再高,也不得不承认,路远之的这个小洋楼,不管是大体的设计,还是不起眼的小细节都充满了用心,高雅中充满了温馨的生活氛围。
  “这可是我妈设计的,它是最棒的!”路远之的脸上带着一丝怀念。
  路远之在八岁以前,绝大部分的快乐时光都是在这种小洋楼里度过的,成天笑呵呵慈祥老顽童的姥姥姥爷,追在他后面跑的表弟表妹,成天给他当大马骑的舅舅,跟他还有表弟表妹一起偷吃零食的舅妈,爱和姥姥姥爷撒娇的妈妈,被训得抬不起头的爸爸……
  这个地方,是路远之生命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但可惜的是,再怎么浓墨重彩,随着时间的流逝,绝大部分的颜色在慢慢褪去,好些事情甚至因为时间化成了再努力也回忆不起的空白。
  时尉愣愣地看着路远之脸色的怀念和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淡淡哀伤,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你看我干嘛?”路远之不是个一直沉浸在过去的孩子,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目标,一味的伤心并不能解决任何事情,所以有效的打击报复,用仇人的忏悔的和鲜血才是最能慰藉亡灵的方式。
  路远之的目标从来就十分明确,所以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在一瞬间回忆过去的时候,竟然还未带上一丝的哀伤犹豫。
  “我在试着能不能从你的脸上看出你晚上会吃什么呀。”时尉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
  路远之不需要别人的同情和怜悯,他是个内心强大目标坚定的人,想做的事情,会做的事情就放在那里,无需任何人的施舍。
  那样彻骨铭心的记忆,时尉也有过,所以他更加明白。
 
 
第65章 
  时尉准备带着路远之去吃饭,但一下又不知道哪里有什么好吃的,还是得请教路远之。
  “……”路远之的脸上有一瞬间的空白,“时尉,你是来说相声的吗?”
  时尉也有一点不好意思,但路远之的嘴,他是知道的,金牙齿玉舌头,娇贵的不行。
  过去的日子里,时尉过得糙,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现在也就只是加上一点营养均衡,想将个子再往上窜一窜,口味怎么样,他还真没怎么注意过。
  这附近能有什么味道不错的馆子,他是真的一无所知。路远之刚帮了他怎么大的忙,于情于理,时尉都不好意思随便挑一家路远之不喜欢馆子。
  “走吧,最附近就有一家味道不错的店,他们家的汤味道很好。”
  路远之说的附近和时尉所理解的“附近”,时尉本来以为,附近的意思应该是路程时间不超过十分钟的,结果时尉跟着路远之走了半个多小时,路远之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还没到吗?”时尉的眼里透出了疲惫。
  路远之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马上就到了。”
  时尉侧头看了他一眼,眼里溢出笑意:“慢慢走,不急,我还想跟你多说说话呢。”
  “说什么话啊,黏黏糊糊的。”路远之耳根微红,撇过脸去故意不看时尉。
  时尉心道,现在嫌我黏糊了,刚才说了一路聊了一路的时候怎么不嫌黏糊了?
  两人之前没多少太深的交情,但两人都是高材生,肚子里有货,聊起天说起话来一点也不怕冷场。时尉摸爬滚打算是半个人精到他这个成都去,只要想和人打好关系聊好天,那就是很容易的事情。路远之虽然故意装冷装酷,但十几岁的小少年,哪里比得过时尉这样开小号跑新手区的臭不要脸呢?
  时尉心里好笑,但面上不显,安安静静地陪着他走了一段时间。
  “咳,那什么……”路远之声音有些干涩地低声道,“不好意思啊,其实那家店我也没去过,只是奶奶和我说过。我听着地址,应该就在附近的,没想到走起来这么远。”
  时尉之前就发现了他们好像在绕圈,虽然绕得比较隐晦,但稍微注意一下,还是能发现的。时尉之前就有猜测,但没戳穿,让他比较没想到的是,路远之竟然会和他说这个。
  时尉不能说多了解路远之,但也看出了一点,明明是那种死鸭子嘴硬的别扭性格,却意外的真诚。
  “这有什么。”时尉不在意地说到,“正好给了我一个能和他谈心的机会。这还是我们认识以来,聊天聊得最多的时候吧。”
  路远之迟疑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那我问你一个问题。”时尉停下脚步,路远之也跟着停了下来。
  “你说,我们现在,算是朋友了吗?”时尉看着路远之,面上带着令人舒适的笑容,既不太亲热显得油腻又不会太过疏离显得客套。
  路远之想了一下,乌溜溜的眼睛里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就只有时尉的一个身影。
  咚、咚、咚——
  时尉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太过不争气了,不就是问个“朋友”问题嘛,怎么就不争气了呢?还心脏扑通扑通跳着,跟个没出息的小鬼头似的。
  路远之认真地盯着时尉看了一会儿,然后低下头迈着步子向前走去。
  他不是一个会掩饰自己感情的人,爱就是爱,恨就是恨,在冷酷大哥的人设上纠结了一会儿后,路远之大大方方地转身,然后拍了拍时尉的肩膀:“以后在燕京这地方混,遇到事情了,报上我的名字,保准没人敢找你麻烦。”
  时尉还在那里纠结是不是自己太热情了呢,结果一听这话,瞬间就笑喷了。
  “笑什么笑什么!”路远之差点就跳起来了。
  “笑我的分量太重啦,能让路哥为我保驾护航。”
  路远之出乎时尉意料的好哄,嘟囔着就将时尉“不敬”的事情轻轻揭过去了。
  路远之对时尉来说,快成一个执念了,但执念之所以叫做执念,就因为这执念全是自己臆想出来的。上辈子他和路远之什么都不熟悉,几乎的一切都是他自己主观判断出来的。而重来一次,时尉发现了,真正的、现实的路远之和他脑中化为执念的那个小可怜一点都不一样。
  时尉笑意更深了一些,正好瞧着前面有老大爷挑着担在卖白菜,时尉突然说:“远之,晚上我来做菜吧,那馆子不去了。”
  路远之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你还会做菜吗?”
  “当然!”时尉十分自信。
  时尉出院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后厨小工,老板是个好心人,见他可怜就收下了,工资虽然不高,但包吃包住。他下半身没了用处,好胳膊和手还是好好的,只要把东西放低一些,厨房里的那些工作也就那么一回事,只要认真就都能胜任。他当了两年的切菜工,又当了三年的掌勺,厨艺不说多好,但起码饿不死自己。
  刀工需要练的是肌肉的本能,他没那本能也就没那刀工,不过做家常菜嘛,能把菜切开就好,要那么好的刀工也没用。
  时尉和路远之一人抱了白菜,一人提了豆腐粉丝,回去的时候不用绕,直接选了直线,没十分钟就到了。
  小洋楼很干净,但该有的东西都有。打扫做法的阿姨每次过来的时候都顺便给路远之做点东西吃,所以锅碗瓢盆都是干净的,直接就能用。
  “就这么点东西,我们煮什么呢?”路远之是完全不会煮饭的那类人,靠在连洗菜都要时尉教。时尉嫌浪费时间,就干脆让他在一边看着就好了。
  “听过一句话没?”时尉迅速地将豆腐切块,下了锅后又开始洗菜切菜,一边切一边和路远之说话,“今天时间不早了,咱们弄个快一点的菜,你平时吃肉都吃腻了吧,咱们晚上就是豆腐白菜。”
  “你做保平安啊。”路远之从小在燕京长大,他对燕京可比时尉这个只在燕京上过几年学打过几年工的半吊子熟悉多了。
  “怎么突然想起做这个了?”锅里的豆腐在滚水中翻滚,随着源源不断出现又破裂的泡泡沉沉浮浮,氤氲出一大片恼人的热气。
  时尉半真半假地说道:“来的第一天,我就瞧着有人在院子里煮了,不过保平安这道菜在饭馆里卖得贵,吃一碗这都能买一斤肉了,不划算!”
  白菜豆腐这道菜,燕京大大小小的饭馆里都有,不仅饭馆里有,家家户户也常做这道菜,再家常不过了。
  刚才在外面的时候,时尉就看见了,胡同里的院子家家挤在一起过日子,氤氲出来的白菜豆腐香连成了一大片,路远之的眼睛十次有三次都是盯着人家的锅出神的。
  路远之没再说话,只是靠着门框,看着时尉将白菜切成四四方方的小片片,然后将粉丝塞进锅里。
  “喜欢吃软一点的白菜还是吃脆一点的白菜?”时尉扭头,喊了两声,路远之才回过神。
  “要脆一点的。”路远之回道。
  豆腐要越煮才越好吃,粉丝没有提前泡,也需要煮久一些,于是时尉就没再管咕咚咕的锅子,而是到了两杯子的热水放到桌子上。
  “怎么也不在家里背一点冷水?这么大热的天和热水等着多着急啊!”其实别说冷水了,小洋楼里连热水都没有,还是时尉刚刚现烧的。
  这时候的人不常备凉白开,也不等热水变凉,渴了基本上就是舀了井水或是水缸里的水就猛灌。
  时尉的脑袋刚清醒的那几个月,也是花了点力气才让时家一家子将这不好的习惯改过了的。
  “没有凉水,渴了吗?有冰可乐喝吗?”路远之虽然是在问,但手已经伸进了冰箱,熟门熟路地拿出了两瓶冰镇的可口可乐。
  时尉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应该说,真不愧是时大土豪吗?
  可口可乐这东西在后世随处可见,但在这会儿还属于十成十的奢侈品,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的那种。
  2019年的可口可乐多少钱来着?不是两块半就是两块七吧,属于人人都喝得起的饮料,大街小巷随处可见。但现在的一瓶可口可乐呢?一瓶两块。够买两斤肉了。
  现在的可口可乐很贵,但在华国的市场不小,起码之前还因为可口可乐卖得太火爆,上头那边还下了指令,不让可口可乐在华国卖了。双方还因为到底能不能卖要怎么卖扯了好一阵子的皮。
  “你也别喝,这东西是冰的,对你胃不好。”时尉看着路远之熟练地拿出可乐、拧开瓶盖,然后准备开灌,立刻就皱起了眉头伸手拿住了那瓶子。
  时尉用得劲儿很巧,路远之没有什么防备,在还未反应来时,手里的瓶子就不见了。
  “嗯?”
  “你的胃不行,不准喝。”时尉一边说着,一边两口将已经开了盖的可乐给咕咚了,然后顺利地打出了一场又响又长的嗝。
 
 
第66章 
  时尉是个从二十岁就每天勾起红枣茶的养生达人,但养生归养生,可乐他也是爱喝的,或者说,他爱和有气泡喝下去能打出长长长的嗝的汽水儿!
  咕咚咕咚地闷上一瓶,一个又长又响的嗝从胃里经过喉咙冲出来,冲力十足,好像能把整个人身体里多余的废气一起给排出来似的。
  虽然时尉知道这只是心理作用,只是因为自己在催眠着自己,但并不妨碍时尉喜欢偶尔来上一瓶可乐。
  “喝可乐不要紧,但不能和冰的。这两瓶我就没收了。”时尉在路远之的额头上弹了一下算是警告,然后也不给正懵的路远之反应过来,推着他去摆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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