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格瑞姆没有避讳他的意思,承认道:“就是之前戒指上那枚,我告诉过你了,它其实不是绿宝石,只是一块炼金术士炼制东西时随手扔掉的边角料罢了。”
他同样伸出手,在那枚绿色石头上摸了摸,看着埃布尔的眼神变得有些柔和:“它一点儿也不值钱,但它一直是我最喜爱的东西。”
只不过现在这个最喜爱落到了埃布尔的头上,尼格瑞姆干脆就把它做成项圈送给了埃布尔。
还有项圈上的那行字,大部分项圈上表明归属的文字其实都会刻在内侧,毕竟在贵族的交际圈中,豢养宠物或是奴隶并不是什么非常上的了台面的爱好,刻在内侧既不会让所有人都看见,当宠物走丢时也能够体面的找回来,但尼格瑞姆既不觉得埃布尔会被弄丢,也不害怕被别人觉得他玩物丧志,之所以刻这行字,只是单纯地想要向所有人宣告他对埃布尔的所有权罢了。
这话他并没有对埃布尔说出来,但那枚尼格瑞姆最喜欢的绿色石头已经足够让埃布尔珍视这枚项圈了。
趁着尼格瑞姆今天晚上看上去心情似乎不错,埃布尔抓紧机会,问出了第二个令他无比在意的问题。
“既然权戒不是真的,那么主人,艾伦大人和您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埃布尔假装只是好奇地这么问道。
作者有话要说: 埃布尔:我只是好奇而已,并不是在嫉妒哦!
第27章 起点
艾伦确实不是所谓的休诺丁家族侍卫队的队长,而他和尼格瑞姆之间的关系,其实也说不上是什么秘密。
尼格瑞姆是在前来哈伦镇上任的途中遇到艾伦的,因为艾伦遇到了些麻烦,尼格瑞姆伸手帮了他一把,艾伦便将自己抵押给了尼格瑞姆。
“……抵押?”埃布尔有些发懵地问道。
尼格瑞姆淡淡道:“是,他替我组建了一支侍卫队,并且承诺会保护我十年,而除此之外的事情,他都不会管。”
埃布尔这时突然想起来了,在尼格瑞姆要求艾伦教导他剑术的时候,艾伦就曾经告诉过尼格瑞姆,这并不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并且还多次向尼格瑞姆确定,他是否真的要自己去教导埃布尔。
“那——”
“没错,”早已经知道了埃布尔想要说什么,尼格瑞姆点头道:“教导你成为剑士并不是他理所应当要做的事,因此他抵押给我的十年变成了三年,埃布尔,如果三年之内你没有成长为像他一样强大的剑士,我就做了一笔亏本生意。”
“艾伦可不是个普通的剑士。”尼格瑞姆强调道。
埃布尔呆呆地看着尼格瑞姆,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有些不合时宜地在窃喜艾伦只会在尼格瑞姆身边呆三年,而那之后,尼格瑞姆的身边就只剩下他,也只能依靠他了,但更多的,他震惊于尼格瑞姆对自己的偏爱,要知道,那个时候的埃布尔还只是个瘦弱的孩子,尼格瑞姆毫不犹豫地用一个剑士的七年时间去交换他接受教导的机会,他似乎没有想过如果埃布尔真的无法做到像艾伦那么强该怎么办,而那个时候埃布尔甚至不知道自己能否成功长大——
这其中包含了无数的不确定,但尼格瑞姆相信了他,选择了他,这几乎让埃布尔整颗心都软化下来,他对尼格瑞姆的感情原本就已经诚挚到了顶点,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再更爱他的主人。
埃布尔深深地看着尼格瑞姆,好一会儿,他跪在了地上,虔诚地亲吻尼格瑞姆的指尖:“我绝不会让您失望的。”
尼格瑞姆听到这话,笑了笑,反手捞住他的下巴,低头对他说道:“我当然知道这一点,不过现在可不是向我宣誓的时候,再陪我回去继续休息一会儿吧,明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忙呢。”
埃布尔闻言,忙不迭地点了点头,说道:“我去替您准备一些食物吧,您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
尼格瑞姆这时才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了饥饿,他点了点头,在埃布尔的服侍下用了餐,这才重新回了卧室。
——
尼格瑞姆其实没有太多时间休息。
罗兹已经到了他们手里,日夜被艾伦拷问,他手下的那些人也都已经死了,但清算从罗兹手中夺来的财富需要时间,让哈伦镇的居民了解罗兹所做的事情以及接受尼格瑞姆的直接管理需要时间,更不用说城堡中正需要招新人手,侍卫队总归是用来保护尼格瑞姆安全以及抵御敌人的,管理城堡这种事他们也不能长久的做下去。
这些事情不能拖太久,如果埃布尔没能及时清醒过来的话,尼格瑞姆可能就要强行拖着一俱疲惫虚弱到极点的身体去工作了。
幸亏埃布尔重新回到了尼格瑞姆身边,让他缓解了一些,不过在休息了一天之后,尼格瑞姆仍旧变得忙碌起来。
城堡中的琐事,清算财产,招揽人手,联系雇佣机构,安排侍卫队中的人前往哈伦镇对居民进行安抚和宣讲,一切的一切,都排着队等待尼格瑞姆。
他的桌子上堆满了文书,埃布尔看上一眼就觉得头晕目眩,但尼格瑞姆却有条不紊地将它们一一解决。
渐渐的,空荡的城堡重新有了人气,新的管家和仆人们一一入驻,尼格瑞姆清点好了罗兹的资产,充入自己的财富当中,城堡内开始了小幅度的装修,搁置的后花园也重新开始翻新,就在尼格瑞姆准备好的最后一篇宣讲稿也被负责安抚哈伦镇居民的侍卫用完之后,他终于放下了手中的笔。
埃布尔松了一口气,他这段日子总算是养回了一些肉,没有刚恢复体型的干瘦了,但尼格瑞姆却正和他相反,虽然这些天睡得安稳,也能吃下一些东西了,但高频率的工作仍旧耗费了太多的精力。他看上去精神奕奕,好像什么事都没有,但脸色却一天比一天苍白,本就瘦弱的身体更是变得几乎风一吹就要飘走,简直像是在燃烧自己灵魂换取活力一般。
埃布尔一直提心吊胆,终于等到尼格瑞姆将一切处理完毕,正想提议让他的主人放松下来休息一段时间的时候,却听见尼格瑞姆又说道:“安排一下,我要去哈伦镇亲自讲演。”
他是领主,领土范围内的居民都是他的子民,侍卫将稿子念得再生动也和他本人亲至不一样,他要庇护他的子民,给他的子民安全感,让他们免于担惊受怕,能够安稳喜乐地在这里生存下去。
埃布尔听到这话,急得不行,正要开口,却见尼格瑞姆抬头看了他一眼,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告诉埃布尔,他什么都知道,他知道埃布尔在担心自己,但尼格瑞姆并不需要这个,他也绝不会因为埃布尔的话而停下自己的脚步。
埃布尔见状,不得不把话咽回了口中。
很快,新来的管家就将一切安排妥当,他是个忠心本分的人,并不因为尼格瑞姆的外貌和一些捕风捉影的话对他有所意见,恰恰相反,尼格瑞姆的努力他都看在眼里,他十分敬佩这位年轻又瘦弱的领主能用他那单薄的肩膀面不改色地扛起一切,他发誓直到这位领主再也不需要他之前,他都会竭尽全力地帮他打理好这座城堡,不叫他为琐事烦心。
管家将城堡里的马车小心做了修葺,增加了一些软垫和保暖的绒毯,堵住了一些过大漏风的缝隙,加上埃布尔的陪伴,让尼格瑞姆的行程变得舒适了不少。
事情确实如同尼格瑞姆所说的那样,在罗兹失踪后,哈伦镇的居民们需要他,虽然之前每天都有来自城堡的侍卫对他们进行宣讲,但他们仍旧提心吊胆,生活在不安之下,直到尼格瑞姆亲自出现,他清楚地讲明了罗兹所犯的罪孽,对居民们做出了承诺,那些惶惑不安才终于从大家的眼中消失了,他们还记得这位领主在诞生日曾经说过的话,他们选择相信他。
尼格瑞姆在居民们的欢呼声中接见了镇上的书记官,表明今后一切大小事宜都可以通过侍卫队递交后,这才坐上了马车,重新回到了城堡。
直到回程的时候,尼格瑞姆的心情和状态看上去都还不错,但埃布尔担心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
当事务处理完毕,一切都开始走上正轨后,一直透支着自己精力的尼格瑞姆病倒了——
事实上,他直到这时才病倒简直是个奇迹,他是个身体极其虚弱的瘸子,和埃布尔分开的五天没能真正睡过觉,也不曾吃多少东西,被绑架后又受到黑龙惊吓,整个人在被雪水浸透的衣物里泡了大半天,随后才睡了一觉,紧接着又马不停蹄地爬起来处理了整整半个多月的事务,甚至还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跑到哈伦镇去给镇民们进行演讲!
说实话,在艾伦看来,如果不是尼格瑞姆每天都越发苍白的脸色,他几乎要怀疑对方的身体素质其实堪比剑士,那些病弱都是装出来的了!
先前尼格瑞姆显得有多若无其事,病痛爆发出来的时候就有多么严重,他躺在床上,浑身发热,病得人事不醒。
虽然一切麻烦都已经解决了,但尼格瑞姆如果出了什么事,这些东西都会变得毫无意义,埃布尔看着尼格瑞姆埋在被褥里苍白得几乎透明的脸,害怕得仿佛重回自己躲在灶膛里等待命运审判的那一天。
他已经很强了,艾伦说他距离成为一名真正的剑士只差一场剑士协会的考核和一枚胸章,但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过,他的主人可能会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他——他能杀死任何对尼格瑞姆心怀不轨的人,但他没办法杀死病魔,在死神真的提刀来临时,他是那样的软弱无力,能为尼格瑞姆做的,只剩下温暖他的身体以及流泪罢了。
尼格瑞姆的病持续了很久,管家和艾伦去到更繁华的地带找来了医生和牧师,他们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勉强稳定下尼格瑞姆的情况,但却无法做到让他醒来,只能嘱咐要好好吃药,静心等待,而这段时间里,埃布尔从未真正睡着过,他每天除了照顾尼格瑞姆之外,就一直抱着对方低声诉说他对尼格瑞姆的依赖,希望他不要就这样抛下自己。
随着尼格瑞姆的状态起起落落,埃布尔一直挣扎在绝望和希望的罅隙当中,将将养起来的身体也很快瘦弱下去,他们就像两株互相缠绕着生长的植物,当一个人开始枯萎,另一个也就立时虚弱下去。
就这样,又过去了一个多月,忽然有一天,埃布尔起床时突然想看看外面的景色,他打开窗帘,发现外面的雪化了,阳光明媚,鸟儿在枝头叽叽喳喳的叫,一支不知从何处生长起来的爬山虎攀爬到了尼格瑞姆卧室的窗边,碧绿的嫩枝在微风和阳光下招摇。
那是生命和希望的颜色。
埃布尔福至心灵地转过头去,发现尼格瑞姆睁开了眼,正在躺在床上望着他。
他娇贵的主人哑着声音不满地埋怨道:“你在干什么?快点过来,我好冷。”
埃布尔愣愣地看了他一会儿,温热的液体从他眼中不受控制地滑落下来,他快步回到自己的主人身边,轻声说道:“您太过分了。”
尼格瑞姆嘟囔了一声,把头埋进他的颈弯,说道:“不许抱怨你的主人。”
第28章 盖登
现在正是夏末, 仍旧热烈的阳光炙烤着大地, 一个行色匆匆的男人行走在路上。
他头发蓬乱,穿着脏兮兮的皮甲, 腰间挎着一把弯刀,肌肉虬结,身材高大, 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全是大大小小的伤疤, 丢了一只眼睛的脸分外扭曲恐怖, 浑身上下都是浓重的杀气,任谁被他看上一眼都一定会禁不住两腿发软。
卢克看了一眼隐约可见的城镇以及它背后的边际森林,脸上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
他快要到了,不会错的,紧靠着边际森林的城市——无主之地, 那里是混乱和暴力的聚居地, 是强盗的圣地,恶棍的天堂, 只要进入了无主之地,他将永远自由, 再不用面对烦人的通缉和令人胆战心惊的追捕了!
想到这里, 卢克不由得再次加快了前进的速度。
不顾疲惫的长途跋涉让卢克在下午到达了他梦想中的圣地, 虽然已经精疲力尽,但他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然而就在进入无主之地后,卢克隐约觉得这里和他想象中的地方似乎并不一致。
虽然这里和普通的城镇不同,并没有把守和巡逻的守卫, 但是不是太过有序和整洁了一些?
没有争执,没有打斗,虽然确实有很多身材高大,一看就不好惹的家伙在路上行走,但人们都一脸习以为常,平静地做自己的事情,跟外面的城市没有任何区别——不,并非没有任何区别,这里看上去简直要比外面还安稳不少,至少卢克自从进入这里到现在,甚至没有看到一个扒手。
道路上干干净净,没有呕吐物,没有尿渍,空气里是食物和植被的香气,一点儿也闻不到烟酒和血的味道,卢克甚至看见一个比他还要高壮的男人在低头给一个干瘦的女人付面包钱!
你敢相信吗?!付钱!在无主之地这种地方?!
卢克整个人都是恍惚的,他几乎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但他又抬头看了一眼,边际森林确实就在不远处,他这种只剩下一只眼睛的视力都能看清最近的那棵树,不会有错的,这里就是无主之地!
卢克脸上的表情逐渐狰狞,他大踏步地往前走着,与预想中全然不同的画面让他又慌张又愤怒,以至于没能好好看路,竟然一头撞在了别人身上。
卢克立刻抬头想要将那人好好教训一顿,发泄一下自己心中的憋屈和怒气,却没想到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比他要高出两个头,浑身都毛茸茸,长着一颗野兽头颅的兽人!
兽人!!!这种东西不应该好好地呆在无主之地吗?!怎么会突然跑到外面来!
卢克杀过许多普通人,却从没见过这样的怪物,他一下子惊在原地,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那兽人背上还背着一柄巨斧,如果他将武器拿下来,只需一下,就能把卢克整个劈成两半,但他急匆匆的,好像还有什么事情要做,因此只能怒气冲冲地瞪了卢克一眼,朝他充满威胁地咆哮一声,随后便快步离开了。
卢克捡回一条命,又是后怕又是庆幸,但他仍旧对这里的情况一头雾水,想了想后,他决定去酒馆打听消息。
在他们这群亡命之徒口口相传的消息里,无主之地的酒馆是这个世界上最令人心醉神迷的地方,那里有随意取用的女人,刺激的赌局,血腥的战斗,另外,只要你足够强,酒馆里的侍者将告诉你所有你想知道的消息,不仅仅是无主之地的,甚至包括外界的任何信息。
卢克觉得自己称不上最强,但至少有资格问出无主之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跟传闻中的差别如此之大!
好在每个城市的酒馆差别都不大,卢克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目的地,为了显示自己的力量,他并没有推门,而是抬腿猛地一踹,将大门整个踢倒在地,随后在灰尘中杀气腾腾地走进了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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