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说你得戒烟。”
“我心里烦,你让我抽一根没事。”陶恂也就扯了下嘴角,他身上疼的受不了烦躁的不行的时候就抽烟,这段时间抽的不少了,如果这儿不是陶家私人医院,后面一栋是陶家特别的病房,他能被护士给赶出去。
陶器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也只是叹气,良久,他自己也点了一根烟,靠在外面的墙壁上:“阿恂,你怪哥吗?”
陶恂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如果我不是这么废物,当初爸让我去读经济管理学着进公司的时候不是那么抵触,非得追求自己的兴趣搞什么技术研发,死活不肯联姻,现在也不至于一点忙都帮不上,反而把担子都扔在了你身上。”
他那时候觉得陶家家大业大,不缺他一个,现在就觉得自己就是个废物,他自小疼爱的弟弟拼命到进了医院都不得安宁,还得这么辛苦,他却一点忙都帮不上。
“没,”陶恂声音带点嘶哑,“哥,你想多了,我以前也纨绔不懂事,给爸和老爷子添麻烦,我那时候如果不是——如果不是琛哥逼着,也根本不会学会这些东西,哥,不怪你,我总不能一直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
谁都不能一直被宠着不肯长大,哪怕金丝笼外面的世界一片腥风血雨。
两兄弟沉默了一会儿,陶恂才先开了口:“妈呢?我来这么长时间,怎么没看见妈过来?”
陶瓷还小,带过来不方便,但嫂子和家里阿姨照顾着就成了,出了这样的事,老爷子和陶恂都进了医院,陶之行和陶器得在外面抛头露面,嫂子家里还有小陶瓷,本来他母亲也该过来的。
“妈回娘家了,”陶器吸了口烟,“看看那边能不能帮一把手。”
陶夫人出身名门,自小就是当眼珠子养大的,家门清贵,福书村,当初嫁给他父亲娘家其实并不怎么同意,觉得商人家铜臭味儿重,但陶夫人坚持,后来也就不得不同意。
这些年虽然走动,但是并不亲密,这时候去过问大概也是希望渺茫。
陶之行何等骄傲的人,肯同意他夫人去娘家,大概就能知道陶家现在是什么境况了。
陶恂沉默了一会儿,烟气呛的他忍不住咳嗽了两声,胸腔里也疼的厉害起来,他这才掐了烟站直了:“等妈回来咋们去机场接机吧。”
陶器点点头,在青年削瘦的背影后面凝视许久,终于是叹了口气:“阿恂,别太逼着自己了。”
前面的青年像是听见了又像是没听见,只是稍微抬了抬头,好像是看了看眼前炽热的天光,却没吭声。
——
沈琛在和楚瑜吃饭,对面打开青年虽然面目并不惊人,但气度不凡看起来颇为引人注目,选的是一家老粤菜馆,口味偏清淡,桌上热着老火汤,夏天吃着不上火,也刚好合适沈琛的口味。
——只是里面放了白胡椒醒脾开胃,恰好是他最不喜欢的东西。
但这世上能时时刻刻记得他喜好的,不厌其烦的给他挑花椒的人,差不多也就只有那一个。
这家味道不错,或许下回能带陶恂过来试试。
陶恂口重,但现在遵循医嘱忌辛辣刺激,有些东西就吃不了了。
“沈少想什么?菜都忘了夹?”楚瑜笑了笑,用公筷给沈琛夹了一筷子雁南飞茶田鸭,“旁边那道清蒸东星斑也不错,是粤菜海鲜必吃的一道了,你尝尝?”
这顿饭来的其实颇有些突兀,早先的庆功宴沈琛因为陶恂的事不得不推了没去,本来没什么大事,但这一位倒像是惦记的很那一顿饭似的,他回公司没多久就被问了。
工作上现在还在合作着,明面上不能扯开面子,对面语气轻松他也不好就这么拒绝了。
地点是对方定的,却明显是照顾着他的口味,楚瑜这个人为人极圆滑,不管对象是谁一般都挑不出什么错处,就比如他本人其实更喜欢湘菜和川菜,最不愿意动筷子的就是粤菜。
——好歹也是上辈子共事那么久的人了,上辈子时沈琛不是什么愚笨的人,别人给他面子,他也得给人几分薄面,后来也知道偶尔顺着楚瑜的口味来。
那时候陶恂和楚瑜才是臭味相投,平时勾搭的频繁,却极不喜欢楚瑜跟他走的近,现在看起来倒像是,护食。
沈琛为这个想法微微一顿,有些好笑,他口味偏淡,但是粤菜这样酸甜的口味确实不怎么想吃,没吃多少就住了筷子。
楚瑜一顿饭大半目光都落在他身上了,见他确实不怎么喜欢也没强求,下楼的时候往四处看了看,没看见沈琛那辆颜色低调的宾利,眼里略微深了深:“沈少没开车来?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青年笑起来并不年轻,反而有种比实际年长两岁的气质,容貌虽然没有那么英俊,但轮廓里依稀隐藏着几分少见的锋芒毕露:“总不能让沈少坐公交回去吧”
“不用了,楚少先走,车马上就来,司机慢了点。”沈琛垂眸看了一眼手表,语气平淡而疏离。
楚瑜这才点点头,道了别率先离开。
青年的背影绷直,像是从未有一刻放松,随时都能回头给人致命一击,从明暗交错的地带往黑暗里走去的时候连背影都带着几分阴翳。
在迈进黑暗的最后一刻却突然回头,然后蓦然一怔。
身后站在原地的青年像是在无人所见时,终于解开了所有的伪装,面上再没有生意场上惯常的笑意,像是竭力维持的面具一寸寸脱落,终于露出其中真实而冷寂的神情。
这个人看向自己的眼神非常锋利,像是开刃的刀,一刀一刀揭开皮肉下隐藏的一切,直入内里。从没有人用这样一种眼神注视过他,冷漠深切,又带着几分捉摸不透的讥诮和凛冽。
他并不觉得这样的目光是冒犯,反而觉得,格外的感兴趣。
——像是在黑暗里遇见同类的饶有兴致。
他朝身后的人笑了笑,平平无奇的相貌下一双眼睛却亮的惊人,像是刀刃在黑暗里反着光。
——当你看一个人不顺眼时,会觉得他连笑都是不怀好意,满身戾气。
对于害死自己的人,如果可以,沈琛现在要做一定不是和他这样相安无事的对坐吃饭,他更想在遇见后最短的时间里,把枪抵在青年的头上,让他连同铁块一起沉入海底。
他这个人,向来算不上什么好人,面上看着再波澜不惊,里子里也始终是上辈子那个桀骜不驯性格阴翳狠辣的沈琛。
——只是重生这些年,一直把脸上这层皮戴的格外好。
但他重生这一辈子,从来不是为了这些垃圾断送自己的一生的。
收敛住自己眼里戾气不多久小郭就来了,来之前以为这样的宴席肯定得喝酒,所以没开车,吩咐了小郭来接自己,谁料今天楚瑜做人,竟然没找人过来灌他。
小郭很明智的没有吭声,他车开的很稳,从停车场开出来时似乎想说什么,但是却没开口,他人不聪明,但性格敏感,老板最近看他很不顺眼,即便没有明说他也隐约有感觉。
——是哪里没做好?他想问的,但是从后视镜里能看见男人正在闭目养神,幽蓝的西装外套搭在膝上,身上弥漫着一层低气压。
他不敢。
楚瑜倒是没走,靠在车边上抽烟,不大一会儿就有人过来了,吴海洋一身腱子肉,块头也大,但是脚步声却极轻,走近了也只是在旁边等着,没敢出声打扰。
一张脸半隐没在黑暗里的青年让人看不清神色,只有眼睛紧盯着那辆消失在视线尽头的车,像是在看什么势在必得的猎物,眼里是深不见底的幽暗。
手里的烟抖了两下熄灭了,零星那一点火星彻底熄灭,他没怎么在意,
像是一只蓄力的猛兽,在暗处安静蛰伏,耐心的等待着发动攻击的那一刻。
十月初的时候远在海外的一通电话打了过来。
对面是沈琛的学弟乔迪,跟着他创业 ,也跟他同一个导师,沈琛回国后国外的事都交给了他处理,在那边用哭丧着脸告诉他,出了事。
他自己选定的人什么性格他清楚,如果不是有大事不会来打扰他,自己能应付的也肯定自己应付,不会刻意给他打电话过来,就算真有什么问题要问他,如果能在电话里说清楚就不会建议他亲自出去。
那边毕竟是他一手起来的根基,怎么都不可能随意放弃,他沉默半响,心里估算着距离那场风暴来临的时间。
不算远了,但还有周旋的余地,他必须在那场风暴到来之前确保手里的一切运转稳定。
小郭等在一旁,有点忐忑的等待着老板的吩咐,他最近一直非常安静,连自己都弄不懂自己为什么被老板低气压对待。
沈琛放下手机,站在宽阔透亮的落地窗前面,半响才开口:“给我订一张明早的机票。”
他在仔细回忆上辈子那场风暴的爆发。
他已经记不清那场风暴的□□是什么了,是以什么为信号开始的?他隐隐觉得这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却记不分明。
——他那时完全并不知道,他自己本身就是那场硝烟弥漫的开始。
是开始,也是最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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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陶恂不论再忙事关沈琛还是事事上心的, 知道沈琛要走的时候他在病房里沉默了许久, 头靠着床头,极轻的舒了一口气 , 没觉得不好受, 反而几乎要笑出声来,倒像是放心下来似的。
——真好,琛哥走了。
这场破事终于不会沾上他藏在心里的人半分,琛哥能离的远远的,远离这场纷争,等一切尘埃落定再回来,到时候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至于结局——
那就是以后的事儿了, 以后的事谁说的准呢?
他想笑, 然而身上忍不住升起一丝颤抖来,像是不甚牵扯到伤处,脸色一瞬惨白。
沈琛走的前一天晚上回了沈家一趟,是沈昌民的意思 ,这一走说不定得离开一段时间, 以前懒得管他死活的人现在倒是很舍不得的样子,在桌上竟然难得的叮嘱他出去要照顾好自己,平时不要因为工作废寝忘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
同样赶回来的沈丛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了, 他的父亲是何等的冷情寡恩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这一次这样的温情以前都从没出现过。
吃到一半的时候刘思丽将碗重重往桌上一搁, 上了楼。
她向来看不上沈琛这个私生子,以前沈昌民对几个孩子一视同仁都不上心就算了,现在当着她的面对沈琛的态度让她心里不舒服。
——把她和沈丛放在哪儿?
沈昌民置若罔闻,拿公筷给沈琛夹了一筷子红烧茄子,眼里的阴厉一闪而逝,转而温和道:“我记得你小时候喜欢吃茄子,尝尝看。”
他七岁前确实喜欢,后来口味就变了,这道菜油腥太重,他已经很久不怎么吃了。
但夹进碗里他还是什么都没说,沈昌民脸上就多了一点笑意,难得动手给他夹了几筷子菜。
他从前仕途陷入瓶颈不得不依凭着刘家,这些年刘思丽没少因为沈琛的事和他闹过,他也知道刘思丽背着他刻薄过沈琛,可他一直忍着,刘家不好得罪,那时候也确实看重大儿子,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的仕途再现转机,倚仗刘家的成分就并不怎么大了,他一向觉得自己是不喜欢沈琛的,因为看见他就忍不住想起自己曾经辜负过什么人。
但现在看起来倒不是这样 ,他只是不喜爱沈琛对待他眼里的恨意和冰冷,那让他一遍遍想起自己做过什么,但凡这个孩子稍微温和一些,他就能记起来,他的身体里流着自己和他所爱之人的血脉。
他这些年,不过是在等待着沈琛低头。
这个孩子无疑是聪明的,远离沈家的一切才能让他彻底放下戒心,只留下舐犊之情。
殊不知,沈琛只是恶心接手他手里因为近似入赘才得来的这一切。
——沈昌民是真的动过一点恻隐之心,把沈琛送出国以后就再不回来了,他跟沈家没有任何关系,不管沈家成或败 ,都与他无关。
没有利益联系,所以还是父子,如果有利益纠缠,掺和进这场纷争里,那就是一个随时能按死的弃子。
他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沈丛之所以不得他喜欢,其实也不仅仅是因为蠢,而是因为沈丛虽姓沈,一旦牵扯利益的时候最先想到的却未必是沈家是他沈昌民。
这叫什么呢?
一向温和的人露出一点讥讽的笑意,在转过身上楼的时候,神情恰好被灯光晕染的模糊不清。
从沈家出来的时候是李渡送他的,关上车门时沈昌民就站在不远处看着他,眼里隐含笑意,冲他颔首。
李渡就笑了笑道:“先生这是在同您告别。”
沈琛没有什么表示,好在沈昌民很快上了另一辆车。
车走在半路的时候就开始下雨,淅淅沥沥的,打落了夏日炎炎的燥热,带来了秋天莫名的萧冷。
李渡常年跟在沈昌民身边,注重安全,遇见下雨天难免走的慢一些,到的时候就有些晚了,李渡从副驾驶位置上递了一把伞给他 ,低头看了看手表抱歉的说:“耽误了一点时间,先生马上要开会了,我可能没法送您进去。”
沈琛点头表示没事,推开车门的时候就看见等在一旁的青年。
打了一把细绒的黑色伞面,修身的薄衬衫搭了条黑色长裤 ,把腿部的轮廓和窄细的腰身勾勒的更加修长显眼,
看得出来等了好一会儿了,外面的雨有些洒在了身上,腿脚的一截已经紧贴在脚踝上,可能是衬衫显白的缘故,一张脸白的有点不太正常。
他往里走了几步,走进了玻璃的遮掩后方才上上下下打量了人一眼,皱眉:“不是说在家养病?”
这一身哪里像是养病,分明像是从什么重要会议上临时跑出来的。
他倒没猜错,本来这一身就是为了去公司的,沈琛走了,所有人的最后一点顾忌都没了,该来的都得来了。
“就是在家养着,都快给人养废了,我妈还不让我出来 ,”陶恂离沈琛远了一点才收伞,怕自己把雨点甩在了沈琛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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