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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之耽兮,不可说也(Gl百合)——老老乌龟

时间:2020-04-16 08:58:28  作者:老老乌龟
  第一次写书,描写不够细致,若有不妥之处还望朋友们斧正,这是大家同我对军人的尊重。
  万分感谢!
  这就是我心中最为澎湃的存在。
  ——————老老乌龟2018.7.25
 
 
第4章 败絮
  来到一家布置温馨干净的糕点店,宋榆雁选了几份模样好看又好吃的点心,三下五除二搞定。
  “唔,真不错。”鼓着腮帮子宋榆雁由衷地赞扬。
  “小姐喜欢就好。”那老板并没有表现出对宋榆雁的藐视与敬畏,只当她是个普通的小女孩。
  宋榆雁有些舍不得地道:“你家以后会关门吗?”
  “不会。”老板笃定地看着她,语气有些小骄傲,“我家这百年老店,我爹我家这店,是从宋国开国元年开始摆的。”
  “开国元年?难不成太,祖还吃过?”罗成低沉开口,语气有些不屑。
  罗成说的“太,祖”,便是宋国的开国元君,宋太,祖宋归。
  这老板何其狂妄,什么东西这么好吃能开这么多年?
  那老板皱了皱眉头,也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愤怒,冷静道:“客官您爱信不信。不过我家的东西绝对好吃,如果太,祖真的吃过,并且还活着,一定是记得的。”
  罗成冷哼一声,没再搭理。
  太,祖会还活着?人家谥号都有了,还会活着?
  宋榆雁不管他们在聊什么,自顾自地吃。前方不远处有些吵闹,她立马被吸引住跑过去。
  “罗成叔,咱们过去看看。”说罢,也不等罗成同意,直接跑了过去,小裙子在身后一摆一摆地,像一只灵活的小燕子。
  “你这个小贼,小小年纪不学好,不好好做一个乞丐去乞讨,竟敢来偷我家的金条!”一个面相粗鲁的男人抓着一个小乞丐的衣领,唾沫横飞地讲了好长的一串话。
  小乞丐穿着一身破烂衣裳,露在外面的皮肤白皙却布满伤痕。头发乱糟糟的,挡住了他部分脏兮兮的脸,但不难看出是一个男孩。后脑勺有一处挺大本已经结痂的伤口,但因为小贩打了他几巴掌而裂开。
  “娘,他好凶。”不远处走过一对母子,小小的孩子被凶神恶煞的大汉给吓着。
  “乖,我们站远一点。”他娘把他牵远了,隔得远远地兴致勃勃地看热闹。
  “我没有偷……”被他抓着的小乞丐眼眶红红,辩解道。
  “还狡辩?”男子粗眉一瞪,就欲把手上的小乞丐往地上扔。
  小乞丐双眼一闭,等待着剧烈的疼痛,却感觉腰间一紧,紧接着悬空飞了一段距离,来不及尖叫就落入一个宽大的怀抱。睁开眼睛,是一位面容冷硬的成年男子。
  顺着腰间的长鞭往那头看去,站着一个粉妆玉砌的红衣女孩。
  宋榆雁及时救下小乞丐,把人甩给罗成后叉着腰,凶叉叉地大吼:“够了!你要不要脸?你要弄死他吗?”
  那小贩也是气急了,看着一个小女孩突然冲出来,救了这万恶的小乞丐还对自己大吼大叫的,立马指着宋榆雁的鼻子,阴沉地说:“你就要脸?你个小贱人,小小年纪看着男人就受不了了是吧?”一旁的伙伴听着他这放浪的话语,跟着起哄,哈哈大笑。
  几人是前不久才搬到皇城来做生意,很多事情还不熟悉,脾气很爆。正因如此,他们不认识宋榆雁,这才痴笑于下流之话,根本不把宋榆雁放在眼里。
  罗成眼神一凝,迈出一步,想动手。
  宋榆雁阻止了他。脸色很难看。
  原来,这皇城之中,还有人不认识她宋榆雁,看来她也不是臭名远扬的。
  “嚓!”
  用力地收回鞭子,小乞丐被这劲风吓得往罗成的怀里缩。
  “你很有钱吗?”宋榆雁冷着脸看着他。
  “当然。”男子撇撇嘴,不屑道。
  宋榆雁最看不得这种仗着自己有钱,就目中无人的人了。这皇城之中,除了皇宫里的大人物,谁能比她爹爹有钱?她怎么就没有见过宋封像这个臭男人一样嚣张跋扈呢。
  不想和他多费什么口舌,挥起鞭子,狠狠地往小贩身上甩去。
  “啪!”
  “啊!”小贩猝不及防,被打了个正着。宋榆雁可是用了十足的力气,抽打在皮肉之上的声音之大,让不远处的母子俩吓得打了一个寒颤。
  “我去!你个!啊!”男人喷出一口老血,刚想说什么,宋榆雁的鞭子不偏不倚地再次落下。
  动静太大,围观群众愈发多了。
  “让你目中无人!”
  “啪!”
  “你个!啊!”
  “让你出言不逊!”
  “啪!”
  “别!啊——救命——”
  “让你恃强凌弱!”
  “啪!”
  “啊!姑、姑奶奶——”
  “啪!”
  “啊——”
  宋榆雁狠狠地抽了他十鞭,抽得她自己都气喘吁吁的。
  动静愈发大了,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看热闹。
  “这宋小姐怎么又在街上为非作歹了?你看那个小商贩,啧啧,被打得真惨。”
  “肯定是这宋小姐又看不惯人家了吧?”
  “……”
  四周毫不知情的群众窃窃私语,眼神鄙夷地看着宋榆雁,认为她的大小姐脾气又犯了。
  “说!这小乞丐做什么了?说清楚,本小姐还你一个公道!”宋榆雁指着瑟瑟发抖的小乞丐,问道。
  “他,他偷了我的金条。”男子疼得话都说不完整,但碍于宋榆雁的鞭子还是咬牙说了。
  “我没有!”小乞丐一听,急急忙忙地辩证。
  “我说有就有!”男子慌乱了一下,就恶狠狠地盯着乞丐,那模样,仿佛是要逼迫他承认自己的罪行。
  小乞丐被吓得一抖,又往罗成怀里钻。
  宋榆雁板着小脸,刚要说些什么,一位百姓实在看不下去了,痛彻心扉地道:“宋小姐,您大人有大量,还是饶了这可怜的小哥吧。”
  “是啊,他是个生意人,过得不容易,您就饶了他。”
  “是啊是啊……”
  “嘁。”宋榆雁不屑地冷哼。
  还是这样,这些人还是这样的。分明什么都不知道还一副关心别人的样子,她宋榆雁粗俗无礼的印象早已在这些人心里根深蒂固,她宋榆雁做什么,都是错的,害人是害人,救人也是害人。
  “娘,为什么他们会去责怪小姐姐啊?明明她方才救了那个小哥哥啊!他们是坏人么?为什么要欺负好人姐姐呢?”目睹了全程的小娃娃扯着娘亲的衣裙,不解道。
  他娘摇了摇头,立马抱着他离开,道:“咱们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
  宋榆雁此时出奇地冷静,根本不想搭理无知众人,想开口继续逼问,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就打断了她的想法。
  “嘿,你们真是奇怪,明明刚刚才来,看到事情的冰山一角就以偏概全了?都不知道乱叫些什么?狗狗吗?”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阔把“太,祖”中间的逗号省略不看哈^O^
 
 
第5章 一边
  众人齐齐望去,说话之人是一位约莫六岁的男孩。他穿着绿色的长袍,看起来价值不菲,金冠、金簪束发,都足以说明他不是一位普通人家的孩子。
  宋榆雁仔细地扫视他的脸,肌肤白皙,一看就是温室里养出来的富贵小少爷,他有一双漂亮的碧绿色眸子,小巧玲珑的鼻子,鲜红的唇。
  像一个女孩子。
  通身的气质看得出其出身高贵,但是他的开场白实在是充满了流氓的痞气。
  “他是无辜的。”红润的唇微张,男孩的语气充满了笃定。
  宋榆雁看到了一排整整齐齐的白玉牙。
  似乎感觉到了有人一直死死地盯着自己看,男孩不解地回头,看见了宋榆雁。
  “什么无辜的?这人手段凶残,想想置这个乞丐于死地。”宋榆雁一听,顿时失望透顶,还以为他是帮着自己的,却没想到也是一个无知之辈。
  男孩友好地笑了一下,走了过来,而宋榆雁依旧把他给盯着,红色的眸子充满了愤怒。
  也是个脾气差的,看着宋榆雁气鼓鼓的模样,男孩皱了皱眉,直接伸出手来拍了一下宋榆雁的头,道:“喂,你误会了吧,我说这个乞丐是无辜的。我都看到了,是这个男的使坏在先。”
  言下之意,我站在你这边。
  宋榆雁被这一拍,一个激灵,睁大美眸看着放肆的还没有自己高的男孩,不敢置信道:“你相信我?”
  男孩没有理她了,直接走到打趴下的男人面前蹲下,痞里痞气地说:“那个小乞丐可怜兮兮地走过这里,却突然被他一把抓住。然后就开始像个泼妇一样,说自己的金条被他偷了。诶,臭男人,你觉得一个饭都吃不饱的小乞丐偷你这金条有什么用?”
  “他,他偷来卖了买东西吃啊!”被戳穿了心思似的,男人一阵心虚,大声地说话,妄图欲盖弥彰。
  “啧。”男孩站了起来,伸出小脚踢了踢他的手,“看来你刚刚来这里定居。”
  “大城主早就明文规定,金条不能直接使用。所有的金条要用,必须先证明这是你的金条后去城主府旁边的当铺兑换银两,且该当铺仅此一家。”男孩不屑地拨了拨他的脸。
  “这过程复杂至极,需要经过层层审查,能用上都得花费不少时间。因为其中太过浪费时间,现在皇城中的居民,家中基本没有金条了,就算有,也是锁在家里的保险房中。”宋榆雁接过话,冷眼看着脸色越来越难看的男人。
  “你觉得一个小乞丐,有什么能耐能够冒着生命危险去偷到你的金条,然后经历繁琐的工序换成现金去买东西吃?走完所有程序,我看他都饿死了!”男孩仰起头,居高临下地看着男人,不屑道。
  “所以你不就要骗人了!”宋榆雁再次接过话。
  “原来宋小姐是在救人啊……”
  “人之初性本善,其实她也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还是有善良的心在。”
  “人家做了好事,我们真不应该误会她啊,还是一个小孩子嘛,真是不应该啊……”围观群众显然被说服了,纷纷恍然大悟地点头。
  宋榆雁第一次有种畅快淋漓的感觉。
  以前她做事基本不费什么口舌,别人惹她不爽了抄起家伙就干,先打一顿,后续的事她才不想管,反正爹爹和延君哥哥会帮她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的。
  就连行侠仗义,她也是这般,很多人不了解情况以为她目中无人肆意妄为,所以她做什么别人都认为她是在使坏。今天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理解。
  想想都有点小激动。
  “说说吧,你为什么要诬赖一个小乞丐。”男孩问。
  “我没有……”男人心虚得很,目光闪烁。
  宋榆雁眼睛一眯,她怎么就觉得自己没有把这人抽怕呢?
  “这位小少爷……”这时从店铺内走出来一个男人,气宇轩昂,一身正气,他简单地做了自我介绍,表明自己是这家店铺老板的身份。
  “他是我的远房亲戚,因为店里缺人手才叫他过来,谁知这家伙改不掉在乡下的养成的恶习惯,经常偷钱去换钱玩乐。今天他办事时正好我回来了,他一着急就想到了个法子脱身,把偷金条的事诬赖给这位小朋友。是我管教不严,还请二位见谅,我定不会包庇,稍后就送他见官。”他简单地讲述了原因。
  “原来是这样。”宋榆雁表示了解。
  男人彬彬有礼地道谢,随后去喊人送贼人见官。
  男孩随意地扫了宋榆雁一眼,道:“话说你这个人,把他打成这样,医药费可由你出。”
  宋榆雁拍了拍小胸脯,道:“没有问题。”
  她对罗成说道:“罗成叔,就麻烦你带他去医馆了哦。事后和店家一起就把他送去官府,把情况说清楚。”
  罗成听这话,皱着眉头道:“小姐,我要是走了,您的安危.......”
  “诶!”宋榆雁打断他的话,她转了转眼睛,指着就欲离开的男孩道,“我就跟着他走。没事的!”
  男孩离开的背影一僵,气急败坏地转过身来道:“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别跟着我,我忙得很。”
  宋榆雁扬起小头颅,噘着嘴道:“现在认识了!我叫宋榆雁!你给我好好记着!”
  “嘁。”男孩失去兴趣般的离开。
  “诶,你别走啊。”宋榆雁连忙追上,还不忘对罗成说道,“罗成叔,这事就交给你了。”
  罗成抬了抬手,也知道自己拦不住她,只得作罢,以宋榆雁的“凶名”,应该不会有人这么大胆子去公然伤害她。
  留在原地的人群响起了轰雷般的掌声,他们认可了宋榆雁。第一次被外人真心表扬,宋榆雁忍不住红了小脸。
  跟上了男孩,宋榆雁才看到他身后跟着不少侍卫。心里的安全感更甚,跟着男孩在大街上走着。
  有这么一个称心如意的人跟着,还有一群保镖,谁不干?
  宋榆雁走路的动作愈发地阔气,仰着小下巴,特别地滑稽。
  作者有话要说:
  (3)兄弟
  兄弟之间的大义大爱,是很多文学作品都会用来勾勒文篇的,不仅如此,影视作品也常常用此来打动观众。
  蛮不好意思的,我对此毫无抵抗力。
  哈哈,这是我的死穴,一看必哭。
  不像女娲情节与军人、战争情节,我是从中考的前一段时间才开始“感染”。当时为了中考,每天必抽时间恶补《水浒传》,实体书与电视剧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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