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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独有晴天(近代现代)——鸦鸦吃素也吃肉

时间:2020-05-15 16:57:54  作者:鸦鸦吃素也吃肉
  没有全部的电话,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谁,秦天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手机里输入了末尾的几个数字。
  嘿。
  运气好,还真调出来个尾号一模一样,名字都相同的。
  这也是秦天之前帮张开奇送过好几次货,那位客户想必也是经常网购的主,被秦天之前就遇上过了。
  “啊,你说手表的事儿啊。”他拨通电话,对面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你们公司也算讲道理,钱都赔给我了,我收到了。”
  听他说明了打电话的来意,男人似乎气劲也过了,语气平和,言语间听上去是个挺讲道理的人。
  “我记得你,是个挺利索的小伙子啊,”那客人听秦天描述了一下自己的外貌特征,想起他来,“后来怎么就不是你送货了?你们公司真的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啊,我反正以后是不敢再找你们家了。”
  “你问我怎么知道不是你?哈哈,那还不简单!也就只有你会送货上门!现在哪个快递员不是直接把快递撂在门卫就走了?都偷懒得很!好在我买的东西不多也不沉,都是下班顺路拿。”
  “说起来,我那几天忙,还是女朋友打电话催我才去查物流,哦,忘了说,那表还是她从国外海淘回来的高级货,这回丢了,差点和我闹分手!结果呢,我那天去查,显示预估当天就该到的,不知道怎么的一直还在分拨中心。”
  “我就按着之前总给我发短信让我去门卫那儿取件的快递员电话拨过去,他告诉我东西前一天就送过了,让我再去门卫那找找。”
  秦天一听,来精神了:“您是说,那个快递员曾经说过您的货他已经送到了?不是我吧?”
  “肯定不是,那人有一股东北口音,我听得出来,你们俩完全不一样好吗。”
  “结果我去门卫那翻了半天,啥都没有,还被老头骂了一顿,说他本来就不负责看管货物,丢了活该!”那客户说到这儿也来气了,“你说我们是付了快递费的,按理说你们快递员该把东西送到我手上吧,扔门卫算什么事儿?最后还倒打一耙,我的表丢了找谁说去!?”
  “您发现没找着之后,还打去那快递员那儿问过吗?”秦天追问。
  “打了。他说他再查一下,可能送漏了,第二天给我补过来。”电话那头无语道,“结果什么第二天,我等了一个礼拜都没等到。再打电话,那头又说我的货不是他送的,他不知道。这不,只能走投诉途径了。”
  秦天差不多在脑子里把所有线都串了起来,他松了口气,问客人:“您还记得吗,那几天是不是有一天下了暴雨?”
  “……好像是吧。”那人犹豫了下,复又肯定道,“对,我想起来了,应该是我本该收货后的第三天!那天我特倒霉,鞋踩阴沟里进水了,回去发现快递也没如约送来,家里这个破小区的墙壁还在渗水物管不给修!倒霉透顶!”
  秦天心道:那是挺倒霉。和我差不多。
  *
  “我觉得可能东西不是张开奇偷的,而是蓝湾小区的那个门卫老头儿!”
  秦天当天下班回到家,兴冲冲地把今天打听到的信息跟龙毅分析,“我一直忽略了一件事,就是张开奇送货喜欢直接撂在小区的收发室,所以货物并不是直接交到客户手里的,而是会在收发室停留一段时间。”
  “那个客户说,他的表是女朋友海淘的,想必是国外的发货地和厂商,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秦天回想起那个老头连根烟都要向他要的贪婪模样,瘪了瘪嘴,“说不定是老头昧下了。”
  “所以东西是那个张开奇送的,没过你的手?”龙毅这天上夜班,下午没事去买了个菜,这会儿正在厨房摘豌豆苗,打算晚上煮个汤。
  “对,他就是想栽赃给我!毕竟如果查出来是因为他没把东西送到客人手里才丢的,还不是他赔钱!”
  “但是,”龙毅皱眉,“你不是说你们送货之前会录系统?”
  如果是张开奇送的,丢了之后才想嫁祸给秦天,包裹都丢了,哪里来的条码去扫描?
  “我们仓库分拣员小王跟我说,他好几次看见张开奇根本没录系统,就把件领走直接去送货了。”秦天说出了他琢磨了一天的可能:“现在公司管得不严,不需要客户在快递单签字,所以张开奇完全可以把条码单撕下来,先送完,再录。”
  龙毅琢磨了一下秦天的话,理解了,“意思是,系统显示的物流时间比实际的物流进程会慢很多?”
  “对!比如说其实你其实十二月九号就已经拿到货了,但物流系统会显示十二月九日货物还在分拣中心,十二月十日才送到!”
  秦天走上前帮忙洗菜,心情愉悦道,“因为大多数人收到货就不会再去关注物流了,就算发现显示晚了一天才送到,大多都认为是系统延迟。他们买的东西收到了,自身的利益没有收到影响,所以也没人在意。”
  “所以其实前一天,张开奇已经送了货,只不过没有录入系统。”
  狭窄的厨房里,两个大男人肩并肩站在料理台前,龙毅长手一伸,捞过一个铁锅接了半锅水,跺在了炉灶上。
  “对!他第二天肯定去蓝湾找过,发现没找到,又或者发现是老头偷了却没理要不回来,”秦天沥干了豌豆苗的水,“手里拽着单子又不敢录,只能找上我这个冤大头。”
  他站在洗手池前,跟灶台隔了一个龙毅。
  男人正弯腰从脚边的菜篮里翻找着葱蒜,秦天干脆撑在他肩上,越过男人将手里一大把豌豆苗扔进开始冒泡的锅里。
  点着灶火,小小的厨房里并不冷。秦天进屋就拖了外套,这会儿穿着一件棕色的毛衫,不知道是什么毛织的,看起来软软糯糯,还衬得人挺白,让小青年整个人都显得更小了些。
  龙毅捡了葱往上抬头,而秦天还在拿着筷子去将豆苗往沸腾的水下压,冷不丁他的脸就蹭到了青年的毛衣上,听得青年小声的“哎哟”了一下。
  秦天也没在意,见男人直起了腰,干脆攀在了他肩上,另一只手放下筷子,顺手去够灶台上方橱柜里的调料。
  一边够一边道,“唔,我再去买点肉吧,剁碎做成丸子煮汤,更鲜。”
  年轻男人,又正是耗体力的时候,每天都在馋肉。
  “不用。”一股热气从耳边吹过,“我买了的。”
  男人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沉稳,但不知道是不是两人隔得太近了说话,秦天觉得耳朵有点痒。
  他想伸手去挠,无奈手上又拿着东西,只能抬起肩打算用肩头蹭一蹭。
  哪知道男人刚巧这时探身去取挂在侧面厨壁上的口袋,有什么温热而干燥的地方,就这么触到了他的耳垂。
 
 
第15章 晃花眼
  15
  秦天手一抖,手里的筷子就滑进了锅里,他连忙眼疾手快的捞出来,手背被水汽烫的有些灼人。
  嘴唇与耳垂的相触只不过堪堪一瞬,龙毅取下口袋,便身体后撤,像是在避免意外再出现。
  “换个位置。”
  龙毅开了口,秦天只觉自己的腰侧被人推了推,顺着力道就站到了灶台前。男人错身站在了洗手池旁,正取下实木案板,将肥厚适中的五花肉放在了案板上。
  秦天低头继续拨弄着豌豆苗,耳朵倒是不痒了,却和手背一样,热得慌。
  他觉得自己可能太反应过度了,不就是不小心碰了一下吗,怎么差点腿都软了。
  可能是龙哥身上的气场太强。
  秦天这么安慰自己。
  要做丸子汤,首先得把猪肉剁碎。一般人家都回去时常买绞好的猪肉馅,但后者的价格,通常要比前者贵不少。龙毅自己能剁,就从不买加工的。而且每次趁着菜市场收市前去买,猪肉的价格都要更实惠很多。
  两个大男人,吃饭本就消耗大,当然要节约点。
  秦天挺赞同龙毅这种居家过日子的精打细算,他们都不是什么有钱人儿,目前说难听点都还在贫困线上挣扎,当然能省则省。不过龙毅厨艺委实不错,两个人凑活着过日子,吃食倒还弄得有滋有味,比秦天之前常去吃的快餐外卖都不遑多让。
  龙毅从刀架上抽出菜刀,先是把肉纵着切成一条条窄窄的肉条,而后又旋转九十度,横着把肉条切短。待都切成细小的肉块儿之后,他又抽出了一把刀,左右手一并将肉块归拢了些,开始剁肉。
  虽说是冬日,开着火的厨房里丝毫不觉得冷。秦天还套了件毛衣,龙毅体质更好,就只着了件灰黑色的棉质单衫。
  长袖的棉衫似乎穿了好些年了,袖口有些磨损,还短了些,只圈住男人的手腕上方。本来被挽在了手肘上,结果剁起肉来手臂上下甩着用力,松松的袖口就又落了下来。
  “帮我卷一下。”
  “啊?”秦天听男人在身侧开口,他转过头,眼神从龙毅脸上顺着滑到手臂,顿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哦,哦,好。”
  秦天放下筷子,双手去搣男人的衣袖。
  不知道是不是当兵的人身体素质都很好。龙毅不仅人长得高大勇武,身上的肌肉线条也十分好看。不管是手臂,腰腹还是腿部,都硬邦邦,鼓鼓囊囊的,却也不过分的夸张。
  如果愣是要让秦天形容一下的话,就是……充满着男性的荷尔蒙,让他这个同性都心生羡艳,恨不得也长成那样。
  秦天双手并用,将龙毅衣服的袖子搣到了手肘上。又怕再那么容易掉下来,便将两根拇指挤进了衣袖和大臂之间的空隙里,往上又翻了两层,直挽到男人肱二头肌的地方,让肌肉把袖口密密实实的崩开,填满。
  男人停下了刀,等着他的动作。秦天觉得头顶似乎有视线灼灼,令他芒刺在背,便加快了速度,身体朝男人探过去了些,够着他另外一只袖子往上翻。
  大冬天的,龙哥身上还挺热和。
  指腹接触到男人的肌肤,秦天忍不住腹诽。
  头顶的声音有点哑,“行了,你把豌豆尖儿先捞起来,别煮老了。”
  蓉城这里,习惯将豌豆苗最嫩的部分叫做尖儿,本来吃个素菜汤的话,把菜苗在锅里涮两分钟就够了,如今秦天想吃肉汤,先放菜就容易煮老。
  “诶,好。”
  秦天松了口气,转身将火调到最小,把锅里的豌豆苗全部都先捞在了盆子里,晾着。
  案板上剁肉的声音‘笃笃笃’,每一次下刀都精准而有力,秦天没事做又转头去看,眼睛却没在那刀工上,反而被男人每一次抬手时,手臂上挤出的蜜色肌肉给晃花了眼。
  *
  晚饭的一锅肉丸子把秦天给吃撑了,他推着准备收拾碗筷的龙毅出了门,让他快去交接上班,自己则回了屋子,慢吞吞的把剩饭和剩菜拿干净的碗盛好了,放进冰箱。
  秦天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真的很不错,舍友是自己认下的大哥,不仅人好话不多,还爱干净会做饭,遇上事儿了还能给他出谋划策,两个人性格三观都搭得很,没有摩擦不说,反而每天相处都很开心。
  这要是性别转换一下啊,他铁定要把这么好的人给娶回家。
  秦天一边洗碗,一边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给吓得一机灵。龙哥这么铁铮铮一个汉子,自己怎么能有这种假设!简直太不尊重人了!
  他摇摇头,赶紧把刚才的遐想给扔出脑袋。
  洗好了碗,秦天想起来自己今天想和龙哥商量的事还没说完,便捞起饭桌上龙毅忘带出去的茶杯,揣好钥匙出了房门。
  两步路就走到了值班室,秦天将茶杯跺在玻璃台面上。
  他发现龙毅有时的作风很老派,明明才三十几的人,不喜欢泡吧喝酒,也不怎么喝饮料吃外卖,成天就抱着一杯茶,特别养生。
  男人喜欢喝普洱,褐绿色的茶叶称了散装回来,倒进干燥的密封罐里,每次泡的时候都撮一把洒进茶杯,没什么其他讲究,滚烫的开水一冲,就成了。
  秦天瞧着新鲜也蹭着喝过两回,却被浓而涩苦的茶味给劝退,伸着舌头直惯白水,觉得自己还是适合喝可乐芬达。
  他不知道,男人在夜里喝浓茶,为的不是养生,而是醒神。毕竟要一整夜睁着眼值班,日子长了,并不是那么好熬的。
  作者说:
  龙毅(一脸严肃):可乐杀精。
  秦天(一脸好奇):浓茶助兴?
 
 
第16章 电热毯
  16
  秦天还是第一次陪龙毅守夜。
  十二月末的蓉城寒风呼啸,不过才九十点的样子,小区外的马路上就已没了什么人影,零星见着几个行人,也都是裹着羽绒服瑟瑟缩缩,往家的方向匆匆前行。
  与外间的风饕肆虐不同,小小的值班室内,倒是静谧又安宁。
  虽然还是冷,但紧闭的门旁立着一个小太阳似的烤火炉,橙红的光透过反射罩,将整个值班室都照得暖烘烘的。
  秦天从两人住的屋子里捎了个小马扎,这会儿缩坐在龙毅坐着的大椅子旁。因着马扎太矮了,从外边都看不出值班室多了一个人。
  他把手伸在烤火炉前,是不是翻转手背,整个人不一会儿就暖和起来。
  “龙哥,你说我要怎么才能让方经理相信这事?”
  秦天还琢磨着丢件的事情,他觉得自己的猜测很有道理,就算不是蓝湾小区的门卫偷的,也跟张开奇脱不了干系,凭什么他要背这个锅?
  “先找证据。”龙毅喝了一口茶,想了想之前听大刘说过的蓝湾小区的情况,“这种人通常是惯犯,你可以找机会问问小区的住户,是不是以前也遇到过这种事。”
  如果丢的不止一家公司的件,那嫌疑的更重的当然就不是快递员了。
  秦天觉得很有道理,打算第二天就去。
  “那如果真是惯犯呢?”他又问,“我今天去蓝湾小区里面也转了一圈,发现他们其实有摄像头的,只不过门口没装。”
  想来也是,大门一直有人守着,还装来干嘛?所以他们根本没办法从监控上着手。
  “如果真是,”龙毅轻轻一笑,低哑的声线伴随自信的语调道,“引蛇出洞就好了。”
  他说这话时,秦天恰好抬头往上看。
  男人难得的情绪变化让秦天有些讶异,从下往上看去,那张平日里不苟言笑的脸这会儿在暖黄的灯光下竟显得有些随性惫懒,脸颊上没来得及刮的青色胡茬也看得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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