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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去史前搞基建(穿越重生)——木兰竹

时间:2020-06-07 08:49:18  作者:木兰竹
  青苗觉得一切都很美好,直到他看到新的商队副队长——他老婆春花。
  青苗抑郁了。整个旅途都闷闷不乐。
  春花根本没理睬青苗的情绪。在得知这次商队要和丹部落接触,帮助丹部落占据会稽山下那片肥沃的土地,让丹部落成为穗部落的附庸之后,春花脑海里立刻蹦出商队对天青的许多夸赞的词。
  她忙找到首领,说青苗还要忙做生意,和丹部落接触这件事就交给她了。
  “青苗那家伙明显对丹部落的巫有企图,让他和丹部落谈生意,估计谈不好。”春花疯狂抹黑自己丈夫,如愿以偿得到了引导丹部落与穗部落结盟的机会。
  青苗得知消息之后,整个人都恍惚了。
  春花还特意叮嘱全商队,以及她的丈夫:“不准说我俩是夫妻!如果天青够好看,回去我们就离婚!”
  青苗:“……你想和我抢?”
  春花捧着脸,壮硕的身体扭来扭去:“什么叫做抢?你有什么资格和我抢?你这个懦弱的男人,连离婚都不敢,还想着让别人巫给你当情人,你哪来的脸?”
  “我可是正正经经追求他,正正经经要和他成为夫妻。哼!”
  青苗的心脏被一击必杀,身体摇摇欲坠,快要落下马来。
  “我、我也……”青苗脸涨得通红。
  “你也什么?你敢什么?你敢和我说离婚?你敢跟咱爹娘说我们要离婚?”春花继续冷哼,“懦弱的男人,不配拥有好女人,好男人也不行。”
  青苗握紧了拳头。
  “呵,怎么,想打架?我奉陪。”春花解下了背后的大锤子。
  青苗拳头松开,他咬牙切齿道:“到时候各凭本事!”
  “哈哈哈哈,你有什么本事?!”春花笑得花枝乱颤,“好,各凭本事,哈哈哈哈。”
  商队其他人眼观鼻,鼻观心,全当自己是瞎子聋子,不敢去听去看去想这对地位颇高的夫妻家里的龌龊事。
  ……
  “什么?很多商队?”夙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嘴里还叼着炸土豆条。
  土豆切成条,用异能冷冻之后,再入油锅炸至金黄,外酥内软,虽然没有番茄酱,但沾点盐也足够美味,让夙晨想起了曾经快乐餐随便吃的没好日子。
  “薯条咽下去之后再说话。”鸿皱眉。
  夙晨像松鼠一样,将薯条咀嚼咀嚼吸进去吞掉,然后埋怨道:“鸿,你越来越唠叨,越来越像数。”
  旁边数扶额。巫,你也越来越幼稚调皮,比我家孩子还调皮了。
  “对,很多商队。”天青等夙晨吃完薯条之后,才继续道,“我打听到,很多部落都看上了我们现在的居住地。”
  “哦,他们大概认为一年多过去了,鼠疫肯定已经结束,炎黄部落的人也死得差不多,不用再担心炎黄部落捣乱了。”夙晨一边让鸿给他擦手擦嘴,一边嘟囔,“中部大部落不来掺和一脚?”
  “中部大部落想要扶持一个部落占据这里,代为管理这个地方。”天青脸上露出讽笑,“穗部落中因为扶持丹部落还是鳌部落,内部有分歧。”
  “一部分人认为,鳌部落是这一片区域最强大的部落,又和穗部落交好,应当支持鳌部落。”
  “另一部分人认为,穗部落已经围了鳌部落,得罪了丝部落。穗部落和丝部落毕竟才是真正的同盟,不应该为了鳌部落,再次得罪丝部落。而且鳌部落太过强大,可能不好控制。不如扶持一个小部落。”
  “丹部落原本就最接近这块地方,如果不是有炎黄部落存在,早就已经占据了这片地方,对附近地形最为熟悉。而且丹部落十分弱小,一定会对穗部落死心塌地。”
  天青经过一年的蜕变,在外交方面越发可怕。
  穗部落的商队还未到达,天青已经从其他商队口中,探得了穗部落的内部消息。
  夙晨真的很好奇,天青究竟是怎么得知这么详细的消息。
  “其他商队在穗部落都有人,鳌部落留下的眼线也都还在。”天青解释道。
  夙晨看向鸣砂。
  鸣砂点头:“这个消息应该是真的。还有一件事,关于天青……”
  “咳咳!”天青怒目而视。
  鸣砂一脸正经:“这件事很重要。”
  “我自己说!”天青满脸胀红,“不用你多嘴!”
  鸣砂还想说话,见天青脸上图腾纹都显出来了,默默闭嘴。
  “什么事?”夙晨瞪圆了眼睛,好像有有趣的事发生!
  鸿和数同时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热闹表情能不能别这么明显?晨/巫真是越来越……活泼了。
  天青撇嘴道:“穗部落商队带队的是青苗夫妇俩。”
  “啊,青苗不是一直都带队吗?”夙晨在头顶缓缓打出一个问号,橘子猫帮他举起了这个火焰形成的问号。
  众人:“……”巫最近喜欢一边说话一边让橘子猫凝聚文字,说是帮助橘子猫变强。但这个实在是……
  咳咳咳,不能笑,绝对不能笑!
  啊,巫真是太可爱了!这么好的巫,怎么就被鸿叼走了!好想帮巫带孩子!
  “嗯……这次他们夫妻俩都来了。”天青嘴张张合合半天,最终经受不住夙晨在头顶疯狂打问号,橘子猫举问号举得直喘气,咬牙切齿道,“他们夫妻俩说要追求我。”
  “啊?”夙晨头顶的问号变成了感叹号,“追求?夫妻俩?三个人能结婚?”
  “大部落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情人。如果是他们真想和天青结婚,肯定会先离婚。”鸿解释道。
  夙晨瞠目结舌:“天青,你厉害啊,青苗想娶……想嫁给你就算了,青苗他妻子根本不认识你,就凭别人几句话就想和你结婚?”
  鸿继续解释:“如果丹部落占据这里,成为穗部落的附庸,联姻的确是一件最能维系二者关系的事。但是否和天青联姻,肯定还是需要他们见到天青之后再做打算。所以现在他们还没离婚。”
  夙晨继续瞠目结舌。蛮荒人真开放啊,比现代人开放多了。这对夫妻还没离婚,先约定好一起来争夺另一个男人?
  天,太神奇了!
  天青几次想打断鸿的解释,但看着鸿那严肃认真的脸,他没敢插话。
  鸿最近在华夏联盟里威严越来越重,明摆着他将要成为整个华夏的族长,连天青看着他,心里都不由有些发憷。
  “好啊,来就来吧,正好把我们华夏联盟的名号推出去。”夙晨在看热闹之前,先说正事,“你们和部落里说一声,关于祖先的故事,就不要说了,免得被大部落听到,引起他们的警惕。”
  “他们也丢失了历史,我们警惕他,但他们可能会轻视我们,这是我们的优势。”
  “我记得中部大部落的聚集地不准人随意进入,我们也这么弄。在远一点的地方搞个贸易点,贸易点就是大家交换物资的市场。如果其他部落要拜访我们,就用拜访大部落的流程。你们自己定。”
  “和所有人说,对他们友善一些,最好让他们认为我们都是一群傻白甜。”
  “什么是傻白甜?就是傻乎乎的,没有心机,对所有人都很好,不会让人产生警惕心。”
  “除了让他们认为我们是老实人,也要展现出我们的实力。这样他们才会老老实实的做生意。”
  “我想想还有没有什么其他需要注意的……哦,你们什么时候加入华夏,你们自己编。”
  “把炎黄的来历也编一编,我记得除了丹部落之外,几乎没有人见过炎黄的首领。就算见过,现在你们穿这么漂亮,他们也不可能再认识你们。”
  “就说炎黄是他们不认识的本来就存在的大部落好了。”
  “华夏联盟这个联盟可能会引起他们的警惕,那我们以后就称华夏族好了。就说我们本来就是一族的,分成了三支。”
  夙晨胡扯了一堆之后,让他们自由发挥。
  他有点紧张,终于要让华夏出现在所有部落面前了吗?
 
 
第116章 毛笔和鹅毛笔
  其他人被夙晨熏陶了这么久,再加上炎黄的人天生“奸诈”,他们瞬间就明白了夙晨的意思。
  报仇是其次的,和对方同归于尽那是走到绝路的时候才会想的事。现在华夏最重要的是继续发展壮大。
  当夙晨教导他们兵法的时候,告诉了他们海外那些动作十几万人上战场的故事之后,他们的眼光就不再只放在这片他们目前脚步能达到的地方。
  和中部大部落比起来,外面的人才是真正不死不休,没多少善良余地,落后就一定会挨打灭族的敌人。
  他们甚至怀疑,之前先祖们打的所谓天神,是不是就是这片大陆之外的人。
  因为那群人比他们更厉害,所以才仿佛天神一样。
  夙晨在得知他们的疑问之后,故意把他们往这方面引导。
  比起用一个以后见不着面的“神灵”作为敌人,将来看得见摸得着的敌人,才更能激发这群人的危机感。这也更符合自己唯物主义的理念。
  所谓神灵,不过是比我们强大的生灵。现在说什么外星人或者高维生物都太遥远,大海另一边的强大势力,更符合他们的认知。
  有了一个海外的敌人,有了“神灵”可能卷土重来的危机感,他们对中部大部落的恶感少了许多。
  大家虽然祖先有深仇大恨,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大家都这么弱,天神再找到办法来到这片地方,估计就不会想着扶持一个实力,和中部那群大部落结盟。
  以前神灵原因结盟,那是已经被华夏国给打败了,不得已才做出的唯一的反扑。
  何况,当初那群人想争老大,才腆着脸当人族的叛徒。现在他们已经是这地方的老大,不一定会愿意再认别人做老大。
  所以如果再发生一次“神战”,中部大部落很有可能会成为他们的同伴。
  虽然这么一想,三个部落的人心中都很膈应。可作为首领,不就是要忍着个人情感的不适,寻找最适合部落的道路?
  三个首领召集部落里的人商量之后,他们首先做的事,就是在得到夙晨允许之后,将华夏联盟并称“华夏族”,给来探访的人一种“这三个部落原本属于一个一个部落”的错觉。
  “我们本来就属于一个族。”东川道。
  其他人纷纷点头。没错,当时咱们本来都属于华夏族,华夏国。
  统一口径之后,他们开始讨论,要怎么展现出自己优越的一面,还不引起别人的警惕。
  “把铁器都换下去,把青铜器拿出来。”鸣砂首先提议,“大部落有青铜器,他们虽然会在意,但不会过高估算我们的实力。”
  霞想了想,道:“布够用吗?我们能都换上麻布做的衣服吗?”
  数在心中计算了一番,道:“现在每家人都有一套布做的衣服可以穿。我们可以提前换好。”
  “陶瓷都摆出来,巫说,这是我们和大部落主要交易的商品。”丹巫用拐杖杵了一下地面,“农具全换成石头和木头,不要让他们知道我们已经连农具都已经用金属制作。”
  “只展现出他们有的东西?”天青明白了这场会议的基础思路,“但这样并不能达到巫的要求。”
  其他人纷纷陷入沉思。
  没错,巫说要展现出我们比他们优秀的一面,但又不能让他们产生警惕。
  现在华夏比中部优秀的地方不多。陶瓷算一个,但或许他们也已经有了;铁器肯定算,但这种东西肯定必须藏起来,不能让他们过早发现。
  其他的,他们才刚开始种植和养鱼,穗部落和牧部落肯定比自己强,无法拿出来炫耀。
  鸿当所有人都想不出主意的时候,才开口:“我们华夏比其他部落强的地方不是这些细枝末节,而是更根本的东西。”
  “有了这个东西,我们才与其他部落与众不同,那才是华夏族真正的传承。”
  鸿说得云里雾里,其他人迷茫了一会儿,脑袋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念头。
  “鸿,你的意思是……认字?”数问道。
  鸿点头:“具体来说,是文化。巫教导给我们的,似乎和生存没多大关系的文化。”
  “读书识字,乐器舞蹈……这些都是巫口中的‘文化’。”
  “种地织布,武器和陶瓷,这些都是每个部落都能很快学会的事,不代表每个部落的差异。巫一直对中部大部落那样以某一项技艺为自己部落命名的事很反感,说他们就是在搞技术封锁。”
  “不以技艺为自己部落的特色,那么部落和部落的区别在哪里?我想,就只有文化了。就算他们也读书,也识字,也演奏乐器,但我们的生活不同,所表现出来的文化应该也不同。”
  鸿一席话之后,其他人纷纷赞同。
  文化的确是华夏与其他部落完全不同的地方。而且以后其他部落有了文化,也肯定和华夏不同。
  “大部落有乐器,也只有贵族知道的和我们文字类似的符号,但我们华夏显然比他们厉害多了。这个好,不但能表现出我们的厉害,也不会让他们太过警惕。”鸣砂笑道,“我们该怎么做?”
  “不用多做什么,和平时一样,该干活的时候干活,想演奏的时候演奏,愿意去广场斗乐的就斗乐。”鸿道,“自然最好,太刻意,他们会看出来。如果你们想搞得隆重一些,就把那几个自发组织的斗乐比赛挪到他们来参观的那几天。”
  “除了乐器,我们还有其他能展示的文化,一并展示出来。也可以让他们直接去学校参观。”数提议,“让他们看看,我们的文化不是故意装给他们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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