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没有回答,只是沉默地看着他,好一会儿才说:“你们要吃我吗?”
“我们不吃人,”卢志和说:“但也不想被人吃。”
男孩的神情还是很警惕,显然并不完全相信他说的话,但过了一会儿,他还是说:“我们也不吃人。我和我爸妈来这里寻找物资。我现在要去找他们了。”
“不行,”卢志和也并未轻信他的话,说:“我们离开时,你才能走。”
那孩子便靠墙坐下了,不时拿眼瞟一下卢志和。卢志和便冷着脸说:“别想着偷跑,我的箭很锋利。等天亮了,我们离开时,我自然会放你走。”
直到外面天光大亮,卢志和才叫醒了另两人。陆志飞从睡袋里爬起来,把火堆生起来,开始烧热水。卢九月则一边烤馒头,一边悄悄打量男孩。等水烧开时,馒头也烤热了,散发出小麦面诱人的香味,他们开始吃早饭。
墙角的男孩一直都非常机警,直到这时,他才露出了孩子特有的脆弱,把眼睛艰难地从馒头上移开,细伶伶的脖子上,喉结不时动一下,显然是在咽口水。
卢九月吃了两口,看了看两个哥哥,忍不住又从筷子上取下一个馒头,朝男孩递过去,说:“给你吃。”
那孩子不能置信地看着她,仿佛惊呆了。陆志飞便说:“快吃吧,吃完找你父母去。”
男孩这才小心翼翼地接过馒头,先是小小地咬了几口,后来就大口大口吃起来,很快就咽下了一整个馒头。三个人看着他吃,卢志和又递过去一杯热水,说:“喝点吧,垫垫肚子。我们的粮食也不多了,没法多给你。”
男孩子接过杯子,吹着热气喝起水来,喝了一口,他小心地抬头看他们,眼睛里满是感激,说:“我昨天看到你们了,在农资大市场里面。”
“原来躲在转角处的人是你?”陆志飞说:“你一个人吗?还是和你父母在一起?”
男孩说:“我和爸妈都在那儿。我们清除了里面的丧尸,这几天就躲在那边的一栋房子里。昨天因为那边的住处被你们发现了,我爸觉得不安全,我们搬到这边的房子里来了。半夜的时候,有几个红尸鬼撞上门来。我跟他们在逃跑的路上走散了,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逃出来……”
男孩说着,眼圈有点发红。其他几人一时也没说话,好一会儿,卢九月才说:“你……不要太担心,一会儿再去找一找,说不定他们也正在找你呢?”
“嗯,”男孩看着他们收拾好东西,也站起来说:“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陆志飞看了看他,点头说:“走吧,我们也要离开这里了。”
男孩打开门走出去,又回头说:“对了,我叫吴元。口天吴,一元复始的元。那个……谢谢你们了。”
这是他第一次开口对他们说谢谢,哪怕此前他们曾救过他的命。在如今这险恶的世道里,救人的人不见得是好人,也可能是为了物资、人肉或别的什么东西。但肯把自己的粮食主动分给别人的人,却一定是心怀善意。
吴元下了楼后,很机警地在门外张望了片刻,朝巷子的一边飞快地跑了。陆志飞把行李背好,也站起身说:“咱们出发吧。”
三个人下了楼,站在门前张望了片刻,卢九月看着吴元消失的方向问:“哥,你说,他还能找到自己的爸妈吗?”
卢志和也朝那边看了看,说:“但愿吧。”
他们背着沉重的行李,吃力地穿过巷子往里走。看到有顺眼的房子,就进去搜寻。这次他们都避开了形状完整的房子,而是专挑坍塌的房子下手。找了几家后,卢志和果然又从一堆虚墟里发现了一家小店的痕迹。把上面的灰沙掀开后,露出下面的半截柜子。卢志和在里面刨出一堆散装的饼干,可惜都成了碎渣,有些还发了霉。
卢九月守在旁边,眼巴巴地检查了每袋饼干,又很不死心地打开塑料袋尝了尝,然后她长叹一声,说:“什么鬼厂家嘛,啊?就不能多放点防腐剂吗?”
卢志和蹲在里面笑,说:“五六年了,放福尔马林里泡着,也不能保证它不腐啊。”
他一边说,一边用斧头刨开碎玻璃,艰难地打开了另一个柜门,从里面掏出一盒打火机,几提卫生纸。因为都有塑料袋封装,居然都能用,只是卷纸的颜色有点发黄。卢志和大喜,立刻把东西都扔到坑上边,让陆志飞用床单包了起来。
这下子他们的行李更多了,陆志飞打量了一眼,说:“不行,咱们得找个地方把物资藏起来,背着这么多东西太麻烦了,遇到丧尸逃跑也不方便。”
“咱们这几天就在这一带活动,那就在附近找个地方吧。”卢志和说。
卢九月说:“不用防着那个吴元和他父母吗?”
陆志飞和卢志和相互看看,卢志和说:“如果只是一家三个人,倒不用太担心。应该只是跟我们一样,在这一带寻找物。”
“是的,”陆志飞也说:“我们藏得小心点,尽量避开他们就是了。”
他说着,忽然停下来,朝卢志和使了个眼色,蹲到一堵破墙后面。过了一会儿,就见废墟外面的巷子里,有人咳嗽了一声,早上走的那个吴元从夹巷里钻出来,朝这边说:“是我,我找到我爸妈了。”
从他身后走出来一男一女,约摸四十多岁,两人手里都有武器,尤其男人身材高大,手里还端着一把枪。他们远远地站着,男人把枪竖了下来,枪口对着地,女人则开了口,说:“谢谢你们救了我家孩子。”
废墟里的三人相互看了看,陆志飞提着枪缓缓从墙后面站了起来,远远地朝他们点了点头,说:“都是凑巧,不必客气。”
女人看着他们,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过来。陆志飞却无意跟他们搭讪,说:“我们只是路过,马上要走了。”
女人便停下了,她旁边的吴元上前两步,把一小包东西放在路边的一块砖上,说:“我爸妈说,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请收下吧,我们也要离开了,再见了。”
陆志飞张张嘴,却没有说什么。那边吴元把东西放下后,就转过身,一家三口朝巷子另一边走去。
卢志和也从坑里爬上来,和陆志飞并肩站在一起,目送他们离去。那三人走了几步,女人回头朝这边看了看,忽然又停下来,远远地喊:“是卢医生吗?”
卢志和顿了顿,眯着眼看她,女人又说:“请问你是卢医生吗?阿和?……你给我做过手术的,还记得吗?”
卢志和紧盯着女人,迟疑着说:“你是……”
女人丢掉手里的棍子,扯下头上的帽子和围巾,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碎砖烂瓦走过来,在离他们七八米远的地方停下,看了卢志和一会儿,露出了悲喜交加的神情:“天哪,阿和,真的是你!昨天我躲在墙后面远远瞅了一眼,就觉得像是你,没想到还真是!还记得我吗?我是朱云啊……”
久远的记忆从卢志和脑海中缓缓浮起,他看着面前有些憔悴苍老的女人,眼眶也渐渐湿了,“云姐?是你吗?你还活着?太好了!你这是……”他看看她身后的那两人,说:“找到丈夫和儿子了?”
“找到了!”朱云哽咽起来,说:“我运气好,咱们分开不久就和他们碰上了。阿和,你这是也找到家人了吗?真好,真好啊!我早就说过,你这么好的人,老天爷要是不保佑,那真是瞎了他的狗眼了……”
第29章 朱云
卢志和认识朱云的时候, 乱世刚开始不久。他们混在一群四处寻找基地的人当中,从一个地方逃到另一个地方。在危机四伏的路途中,两人逐渐熟悉了起来。
真正有交情是在后来。行到中途,朱云的阑尾发了炎, 疼得几乎死掉。那时城区和乡镇到处都是丧尸, 人人都在逃命, 药品和食物比金子更珍贵。除了她女儿和刚认识不久的卢志和, 没人愿意多管闲事。在转移时, 人们毫不客气地抛下了这个病患。
最后是卢志和带着这娘儿俩,冒险在附近寻找到一家小医院, 又冒更大的风险帮她做了阑尾手术。没有麻醉师,没有合适的医疗器械,他一个人硬着头皮完成了从消毒到麻醉再到手术缝合的全过程, 总算让朱云从鬼门关捡了条命回来。
后来他才知道,朱云也带着女儿在寻找亲人。之前朱云一直陪女儿在初中读书,丈夫和儿子则生活在另一座城市,周末才能团聚。没想到世道说乱就乱,一家四口还没来得及到一起, 就这么散落在了茫茫人海中。
因为同病相怜, 又有救命之恩,朱云赶着认卢志和当了干弟弟, 三个人相伴着走过一段艰难的路程。后来,在一次丧尸攻击的混乱中,他们分散了, 之后就再没见过面。末世里人们都是这样,每一次见面都可能是最后一面,毕竟谁都无法保证,在下一段路途里自己还能不能活下来。
在废墟的砖墙前,朱云紧紧握住了卢志和的手,好半天才松开,两人相对唏嘘,卢志和想起她那个比九月大不了几岁的女儿,说:“怎么没看到婷婷……”
他停了下来,看了看朱云的神情,没有继续说下去。
“两年前就没了,被丧尸挠了。”朱云擦了一把脸上的泪水,说:“我今早寻着元元的时候,听他说有人救了他,还给他吃的,我就越发觉得是你。阿和啊,真不知道要怎么谢你,你都救我们家两条命了……”
“云姐,别这么说,”卢志和说:“都是凑巧碰上了,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是我们运气好,才会碰到你们这样的人……”朱云突然想起什么,又回头说:“大齐,把我的背包拿过来。”
她身后那个沉默高大的男人走了过来,一手提枪,一手提着背包,吴元也捡起放在地上的东西跟了过来。朱云接过背包,在夹层里翻了好一会儿,找出一个小布包递给卢志和,说:“阿和,那次咱们分开时,我在地上捡着了这个东西。我记得以前看到你挂在脖子上,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我就捡起来收着了。原本想着也不知道能不能还给你,如果咱们碰不上了,我就权当留个纪念。没想到还真有物归原主的这一天,喏,你看看是不是你掉的……”
卢志和接过来,打开布包,看到里面的东西,不由怔住了。
布包里放的是他以前挂在胸前的那个戒指,一个很简单的铂金素圈。那是陆志飞送给他的订婚戒,内层刻着两个人名字的首字母,HF。他原本以为它永远地丢在了逃难的路上,没想到兜兜转转又回来了。
他把戒指紧紧握在手里,红着眼圈说:“谢谢你,云姐。”
“谢啥啊?”朱云又在脸上抹了一把,说:“阿和你听我说,我们这几天一直准备动身往南边去,听人说,往南走,靠海那边有一处基地,有军队,有很多人。很安全,还有食物。我们想去看看。你们要不要一起走?”
“真的?”卢志和和陆志飞相互看看,说:“真有基地吗?你们听谁说的?”
“我们在路上遇到过几个人。”朱云说:“其中的一个人认识大齐,——就是我丈夫。据他说,他有个兄弟在那边部队里,估计是通过什么无线设备传信让他们过去。”
旁边的吴大齐也说:“我们有一辆车。还找了点粮食。我还有枪,枪法也不错。”
卢志和回头看了看陆志飞和妹子,说:“不了,我们不打算走,就留在这里。”
朱云脸色很遗憾,但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从吴元手里接过那包东西,塞到卢志和手里,说:“拿着这个。真不走吗?那我们……我们这就要走了……”
她塞过来的是一包真空包装的酱牛肉,在末世,食物永远十分珍贵,更何况是牛肉这样的东西。尽管他们也缺吃少穿,但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他们依然拿出了自己最好的东西。
卢志和赶紧把牛肉往回塞,说:“云姐你干什么?我们有吃的东西,这牛肉你们带上!”
两人打架似的推搡着,吴大齐在旁边又开了口,说:“阿和你就拿着吧,是我们的一点心意。拿着吧,让她心里好受点。”
卢志和只得把牛肉留下了。朱云看了他一会儿,眼圈又红了,说:“我们今天必须要赶着出城,不能再耽误了。你们……真的不跟着一起走吗?这边丧尸多,经常会有红尸鬼过来,很不安全,千万要当心啊!”
“好,”卢志和也说:“你们也是!”
“一定要好好的啊,”朱云用粗糙的手再次握了握卢志和的手,说:“这贼老天,不让人有好日子过,可是咱们一定要好好的啊!”
卢志和红着眼圈看着他们,突然说:“云姐,你等一下!我……我再跟他们商量一下。”
他退后了几步,走到陆志飞身边,低声说:“二飞,我们……能不能留下他们?”
陆志飞看着他,又看朱云等人,然后说:“当然没问题,坪子里有很多田。还有房子,虽然都很烂,但修一修也能住人。”
卢九月也轻声说:“哥,如果是你的朋友的话,咱们就有邻居啦!”
卢志和看着他们顿了顿,似乎在下定决心,好一会儿,他才转头朝朱云那边走,说:“云姐,我们在离这儿一百多里远的地方有个住处,你们想留下来吗?”
陆志飞站在原地,看卢志和跟朱云他们说了很久,估计是在介绍坪子里的情况。卢九月轻声问:“二哥,他们会留下来吗?”
陆志飞想了想说:“会吧。毕竟是你哥让他们留下来的,那女的跟他熟,知道他是个老好人……”
在末世,人们对陌生人总是充满警惕,一举一动都小心翼翼。但如果中间有一个彼此都很信赖的人,事情就要简单多了。对朱云一家人来说,远在南方的基地更像一个遥不可及的希望,如果近处就有安身之地,他们很容易就会做出留下来的抉择。
果然,在一番商讨之后,卢志和带着朱云他们又走了回来。朱云的脸色看起来有点不能置信,连连问:“真的吗?真有地方可以种庄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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