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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之王(穿越重生)——leonie

时间:2020-06-18 09:32:39  作者:leonie
  什么也没有留下。
 
 
第15章 
  “小少爷呢,有没有人看到小少爷?”诺依曼家族的护卫突然冲进一个小房间。
  小房间光线不怎么充足,时不时会有压抑的欢呼从里面传出。房间里,正中间摆放着一个正方形的小桌子,有七八个护卫围在边上,桌上是成堆的银币、铜币、纸牌,还有骰子。
  几个人牢牢护住手上的牌,不让其他人看到,又暗中观察其他人的神色,试图发现玄机。
  发牌的荷官看见冲进来的护卫,不在意道:“小少爷还睡着呢。”他望了眼窗外,又道:“天还早着呢,你以为小少爷是我们,可不得睡到正午。”
  大多护卫嗤笑了两声,有两个还附和了荷官的话,其他人则是专心致志盯着牌,以防有人浑水摸鱼出老千。
  刚进来的护卫气急,他大声喊道:“小少爷不见了。他不在房里!子爵大人要见他,我才去敲的门!我在酒店里找了,他都不在!也没人看到小少爷出门!”
  有一瞬间,所有人都像是被施了禁止魔法。
  他们知道,护卫不敢拿这个开玩笑。
  也没有人再关心手上的牌了,他们甚至连桌上的银币都来不及收拾,以最快的速度拿起了剑,冲出房间。如果诺依曼少爷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消失,他们就全完了!
  就算他们能侥幸逃得性命,也要被发配到西北,做一辈子的苦役!而他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诺依曼家族的封地上,世世代代都效忠诺依曼家族,若他们真的丢掉了诺依曼子爵唯一的继承人,他们的老父会羞愧得自杀!他们的子孙永远也抬不起头来!
  他们会比如今凯撒商会的护卫惨十倍!百倍!
  护卫们神色惶惶,“蹬蹬瞪”地跑下楼。
  他们正要四散到村子里寻找小少爷,就看到……
  艾斯·诺依曼坐在酒馆吧台的高脚凳上,晃悠着他的小短腿,慢条斯理地扯着面包吃,看到他们下楼,艾斯·诺依曼还不满地、高傲地训斥了一句:“跑什么跑,怎么各个像丧家之犬似的。”
  诺依曼家族的护卫看到艾斯的时候,真的想抱住小少爷的大腿哭嚎一番,就在刚刚,他们真的以为他们要丧家了!
  走在前面的几个护卫回过头,对着刚才报信的人怒目而斥!这个白痴!
  那个亚麻色头发、脸色苍白的年轻人不可置信地看着艾斯,他喃喃道:“我真的整个酒馆都找遍了,连茅厕都没放过。酒馆老板也说没有看见小少爷出去。”他又对艾斯道:“小少爷,您刚才去哪里了?”
  艾斯在最后一片面包上沾上苹果酱,施展魔法还是很费体力的,饿了后大多东西果然变得好吃。他淡淡道:“我去哪里了,还要向你汇报吗?”
  一个块头特别大的护卫把他愚蠢的同伴拍到后头,对艾斯道:“小少爷,不要跟他见识。子爵大人找您。”
  艾斯点点头,从高脚凳上滑了下来,他跟着大块头护卫一起去了村长家里,见到了诺依曼子爵。
  诺依曼子爵一边整理他的披风,一边跟艾斯说:“有个好消息。感谢神明。卡尔·凯撒找到了,没有缺胳膊少腿,醒来后说话也清楚,不像变成了智障。这就足够了。”
  艾斯:“凯撒这么快就醒了?那他还记得自己为什么失踪吗?”
  诺依曼子爵:“凯撒商会花了花了大价钱,请了一位光明法师,一个治愈术,凯撒就醒了。他醒来后,说被抓住以后就晕了,这些天除了老感受到自己飘来飘去的,什么也不记得了。我等会要去看看他,你要一起过去吗?”
  艾斯:“凯撒商会的人?没什么好看的。”
  丹尼尔从没想过卡尔·凯撒还有活着出去的一天,他没有囚禁凯撒。
  凯撒不太可能对骷髅王的墓穴一无所知,但究竟是丹尼尔吸收了凯撒的一点灵魂之火,让他神志不清,还是凯撒有意隐瞒,在丹尼尔消失艾斯又不能向凯撒求证的情况下,大概只能变成一个不解之谜。
  卡尔·凯撒醒来是件好事,艾斯却不打算自投罗网。
  所幸,诺依曼子爵也没有很想艾斯去的意思,他道:“也好,你可以回去修炼,商会的人也没有结交的必要。”艾斯听到前半句默默汗颜了一下,又听诺依曼子爵自言自语道:“还有那些高傲的魔法师,仰着头,整天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好像谁欠他们钱似的。都是凯撒商会这些冤大头,一个低级光明法师都花三块魔晶请,才把他们的胃口养肥了……”
  平民觉得贵族高傲,贵族又觉得魔法师高傲,不得不说是一个有趣的循环。
  当天,艾斯回了酒馆,诺依曼子爵则去看了卡尔·凯撒。同时,诺依曼子爵还获得了凯撒商会的友谊,为了感谢他救出凯撒少爷,好像诺依曼子爵和卡尔·凯撒突然出现有关系似的,诺依曼子爵还得到了一笔不小的感谢费,包括威斯特法伦行省凯撒商会的一点干股。
  这笔丰厚的感谢费,让平日里严肃的诺依曼子爵接连几天都勾着嘴角。
  找到卡尔·凯撒的当日,凯撒商会的人就带着会长的继承人离开了尼德兰村庄。诺依曼子爵和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手下的骑士,则在村庄里又查访了一些关于亡灵的事情,才在一天后离开。
  艾斯随诺依曼子爵回巴特索登之前,又见了一次斯蒂芬妮。
  她站在乱石滩上,望着无尽的大海,一动也不动,有泪水无声地从她白皙的面颊上滑过。海浪拍打着礁石,像是要呼啸她内心的悲怆。
  艾斯从未见过女人这样哭泣,如此平静,又如此悲伤。他看到酒馆老板托马斯默默走到斯蒂芬妮身边,给她披上一件大衣。
  斯蒂芬妮:“我今天醒来,我的肚子又变得很平坦。孩子什么的,原来只是我的一个妄念,都是我的妄念。我太想他了,太想有一个我们的孩子了。”
  托马斯:“他走了很久了。忘了他吧。”
  斯蒂芬妮没有说话,她像是在抗拒这个事实,又像是接受了这个事实。过了许久,她轻轻靠在托马斯的肩上,闭上了眼睛。
  艾斯骑着一匹白色的小马驹,默默离开了。
  斯蒂芬妮忘记了那日清晨发生的事,也忘记了丹尼尔变成亡灵,又或者她记得,只是以为那是一场梦。
  她将从过去走出,开始新的生活。她那么坚强,那么美丽,她会在这个小村庄度过安宁的一生。
  艾斯骑马回到诺依曼家族的队伍里,那里已经感受不到微咸的海风,可有一股悲伤长长弥漫在艾斯的心田。他不知道是为了丹尼尔,还是为了尼德兰海岸曾经发生过的爱情。
  诺依曼子爵看小马驹老老实实的在艾斯的缰绳下,赞许地点了点头,“你在骑术上还有些天赋。回巴特索登之后,也要好好练剑。”
  艾斯:“是的,父亲大人。”
 
 
第16章 
  巴特索登庄园前的一大片草地,几个诺依曼家族的护卫围着,有两个人在这个半包围的圈子里练剑。
  一个亚麻色头发的年轻人把剑刺向他的同伴,只见他同伴一个侧身,避开他这一剑。年轻人不待剑招使老,又往斜里刺去,他的同伴则用手上的剑格住了他的剑招。两人来来往往,竟这样过了几十招。
  “当——”的一声,两个人的剑又相撞了。然而,这次年轻人只和他的同伴僵持了一会儿,就隐隐感觉有力从他的剑上传递过来,他双手一麻,手上的长剑不由脱手而出。
  亚麻色头发的年轻人因为之前用出了全身的力气,这下没有收住势,踉跄了一下。他喘着粗气半跪在地上,他同伴的剑则架到了他的脖子上。
  周围的护卫鼓起掌来,欢呼叫好,“乔治!”“哦哦哦,乔治!”
  乔治把剑一收,朝着年轻人大笑道:“不用朝我行这么大的礼,起来吧!”
  乔治笑着接受周围人的恭维,“你越来越厉害了啊!”
  “乔治距离3级剑士也没有多远了吧。”
  “等成为了中级剑士,可别忘了弟兄们啊。”
  乔治和他们互相拍击着拳头,笑闹着,他看到亚麻色头发的年轻人还半跪在地上,知道他手臂多半已经麻了,使不上劲。乔治伸出手,让年轻人握着他的手掌站起来,“格哈德,你很不错,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没有你这样的实力。”
  周围的护卫也道:“格哈德才19,我们巴特索登出的小天才,现在已经是2级剑士了!”
  乔治吹了个口哨,周围护卫笑了起来。
  格哈德涨红了脸,不服气道:“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打败你!我会做巴特索登最好的剑士!”
  乔治简直笑疯了,“哈哈哈哈哈哈,真是一个傻小子。”
  乔治没有再和格哈德,还有他的那些同伴说笑,他走到草地边上的一棵大树前面。这棵树很大,笔直笔直的,褐色的树干要两个成年男子才可以合抱,如果有人想要捉迷藏,躲在大树的另一边,保准这边的人找不到。
  乔治却越过大树,毫不意外地看到一个黑色头发的少年,少年正弯着腿、随意地靠坐在树上,他大约十一二岁的年纪,身材已经有了少年的修长,侧脸的轮廓却还带着孩子的稚气,他的手上拿着一本黑色封皮的书,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少年完全没有注意到乔治的到来,又或者说他对书本以外的世界都毫无兴趣。
  乔治不得不自己打招呼,“艾斯少爷。”
  看书的少年听到乔治的叫唤,他抬起了头,看向乔治。那双翡翠般的眼睛静静地凝视着乔治,它像是最好的绿宝石,纯净得没有一点杂质,又像是吟游诗人描述的精灵的眼眸,代表着无限的生机和希望。但乔治没从这双眼睛里看到如春风般的温柔,而是淡淡的谴责,乔治打扰到他看书了。
  乔治已经不记得,他那个时候有多痛心疾首了,好不容易发现一块璞玉,却……
  乔治无奈道:“艾斯少爷,这个时候您应该练剑的。”
  艾斯低下头,继续翻看他的书,“书即世界,世界即书。你不觉得看书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吗?”
  乔治并不觉得,他道:“艾斯少爷,我只知道,您是诺依曼子爵唯一的继承人,您不可能跑去帝都当学者。您必须参加骑士团,再回巴特索登继承诺依曼子爵的爵位。”
  艾斯:“我会参加骑士团的,那是我的责任与义务。但在离开骑士团后,我也可以去帝都成为一名学者,这是每个三色堇帝国人民都拥有的权利。”
  乔治:“可是,艾斯少爷,学者终生生活在皇家别院中,是不被允许结婚生子的。”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不喜欢香喷喷的女人,还自愿放弃延续子嗣的机会?
  乔治觉得艾斯·诺依曼古怪极了,但又不得不劝说他,这不仅是因为乔治曾受诺依曼子爵大恩,还因为艾斯·诺依曼是他遇到过的、最有可能成为高级剑士的人。乔治不忍心宝珠蒙尘,看艾斯·诺依曼硬生生地耗掉他的天赋。
  “我不在乎。”艾斯把书本合上,问道:“乔治,为什么其他人都叫我小少爷,只有你叫我艾斯少爷?”
  乔治:“因为我不是巴特索登出生的剑士。”他不出身诺依曼家族的封地,也不是诺依曼家族的臣子,对艾斯的称呼,自然要与其他人区分开来。
  艾斯:“你是佣兵?”不向自己的领主效忠,跑来诺依曼家族的封地从军,除了逃兵,只可能是流浪大陆、在刀尖舔血的佣兵。
  “不是。”没想到,乔治没有同意艾斯的话,他说道:“艾斯少爷,您应该收起的您的好奇心,开始训练了。不然诺依曼子爵回来,我是不会帮你隐瞒的。”
  这三年里,艾斯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待在巴特索登的庄园。诺依曼子爵在的时候,他会亲自督促艾斯练剑;他不在的时候,则吩咐乔治陪艾斯练剑。乔治不仅是庄园里实力最强的二级剑士,他还不是诺依曼家族封地上的臣民,他只效忠诺依曼子爵。
  艾斯完全无法威胁他,也因此,乔治是诺依曼子爵能找到的最公正的教师。
  艾斯站了起来,他打开身上的皮衣,把书塞到皮衣里侧的口袋里,又把长剑从剑鞘里取出,指向乔治,乔治也是如此。他与艾斯两个人面对面站着,脚下也不停的移动着,无论是向前攻击,还是躲闪对方的攻击,他们都可以游刃有余。
  两个人都屏着息,全神贯注,一边小心防范,一边试图寻找对方的弱点。但在这三年里,他们已经交手数百回,两个人对对方擅长的招式和缺点了如指掌,一时都难以找到好的机会。
  最后,还是乔治先出手,他往前跃了一步,像是老鹰展翅一般冲到艾斯的头顶上,他手上的长剑对着艾斯的胸口直直地刺了下去。艾斯把剑护在胸前,两剑相撞,乔治的剑带着他本身的重量,力道极大,艾斯受不住地往后退了一步。
  乔治正打算趁此机会强攻,艾斯一个侧空翻,脚踢在他之前靠的树上,他的身形如同飞鸟一般灵活,直接欺到乔治的身后,剑指他的背心。
  乔治身后像长了眼睛,他的手像麻花一样扭了一下,勉强挡住了艾斯的攻势。
  艾斯没有趁机加大手上的力度,而是连点乔治背后几个要害。艾斯的攻势又快又狠,乔治不得不提起全部精神抵挡他的剑招,连回身的机会都没有!
  乔治的剑招端得是刚猛,艾斯则因为身材尚未长成,显得瘦小,但更为灵活。
  艾斯一味强攻,数道剑光闪过,像是一朵朵剑之花盛开,乔治持剑的手的衣袖上,被飞花划过,出现了数道细小的口子。一开始,乔治还以为是自己大意,但随着他的衣袖变成了一条条布条,他的手臂上也出现血痕。他就知道,,短短数日,艾斯又有了新的成长。
  不用上心法,他已经不是艾斯的对手了。
  乔治突然倒退一步,双手下垂,把剑扔到地上,“我输了。”
  艾斯刚刚活动开筋骨,乔治就认输了,让艾斯心里微微有些不痛快。说好的剑士精神呢,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剑士精神呢,难道都是假的吗?!
  不过,艾斯知道,乔治就是这样的。在乔治看来,荣誉都是些狗屁不通的玩意儿,那些剑士精神也只是束缚人的花规矩,真正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人,绝对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赌对手的荣誉感的。也因此,艾斯猜测乔治是一名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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