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一边听一边点头。
贵族子弟大多12岁开始参加骑士团的试炼,好在18岁成年时获得继承爵位的资格。平民则不同,骑士团试炼给平民设置的门槛是20岁,一般手上有本不入流的剑士心法,完全凭借自己不通过魔法药剂修炼,天赋出色的,15岁可以成为一级剑士;天赋一般的,20岁可以成为一级剑士。
这也是三色堇帝国给予平民以武晋升、相对容易的一条途径。去帝国边境,跟芬格帝国的骑士团拼死拼活,也就是个小兵头目,哪里有成为骑士风光。
虽然荣誉骑士不比真的骑士,有爵位和封地,但在小村庄也是响当当的大人物了。
18岁的2级骑士,在平民里虽难得,但不管丢到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训练营里,还是在诺欧眼里,都不是需要特别对待的人物。
“你也知道,威斯特法伦骑士团骑士的指挥水平,他们自己肚子里也才那点墨水,两个骑士指挥着两个小队,十次里九次摆出的战阵都一样。这又如何说得过去?”诺欧道:“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训练营就想出了这么一招,让参加试炼的剑士推选自己小队的队长,由他们的队长带他们与其他队伍比武。”
诺欧:“不到半年的时间,主管威斯特法伦骑士团训练营的大骑士长,就发现不对,一个月有四次队伍比武,有一支小队从来没有输过。”
艾斯:“他以前学过?”
“好像没有。千军易得,良将难求。”诺欧摇摇头,道:“据说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把他带到身边,亲自教导他军法,在处理骑士团大小事务的时候,还让他在边上观摩。”
艾斯:“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也不怕这是其它军团、甚至是芬格帝国派来的人?”
“不太可能。不仅是威斯特法伦骑士团,整个三色堇帝国,甚至是芬格帝国,这些年都没有出新的大将。这时谁手上有个将才,还不好好护住,就是要派出去我弟,也没有人会派去威斯特法伦骑士团。再说,威斯特法伦骑士团团长不蠢,在让他旁听会议之前,肯定把他祖上三代查得清清楚楚。”诺欧道:“不过,那个人拒绝了威斯特法伦骑士团团长的栽培。”
艾斯眉毛一挑,问道:“什么意思?”
诺欧一摊手,道:“他说他有了效忠的人,不可能全心服务于威斯特法伦骑士团。”
艾斯:“威斯特法伦骑士团团长的脸色一定很精彩。”
虽然各个行省骑士团都执掌在行省总督的手上,但实际上骑士团真正效忠的对象都是陛下。从来没有哪个行省骑士团的团长是效忠其他人的,如果那样的话,那个骑士团到底归谁可就不好说了。
诺欧笑了,道:“所以,他不可能是其他势力派去的。不过,不管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怎么问,他都不肯说,他效忠的人是谁。”
艾斯叹道:“可惜了。”也不知道那个青年人效忠的人是谁,有没有军队让他施展才华,不然这大将天赋空空耗掉,也太遗憾了。
不过,那位年轻人效忠的除非是某位公爵或者伯爵,不然其他贵族可都是不能养、也养不起骑士团的。
艾斯又饶有兴致地问:“比武呢?比武你夺了魁首,过程还顺吧?”
诺欧摇摇头。
艾斯挑眉,道:“威斯特法伦骑士团今年逆天了,人才辈出吗?”
诺欧道:“还是他。”
艾斯:“可是……那人不是才二级剑士吗?”
诺欧望了一眼窗外的晚霞,叹道:“可能这世上真的有那样的天才吧。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起了惜才之心,想以个人名义赠送那人修炼所用的魔法药剂,却被拒绝了。”
艾斯:“这又是什么道理?”
诺欧:“‘我今日接受了团长的魔法药剂,就是欠下了团长的恩情。他日,团长委托我办事,我定然不能推脱。但若同时,主公有事吩咐,我必要辜负团长。’他是这么说的,不愿意接受威斯特法伦骑士团团长的魔法药剂。”
艾斯:“手下有这样的人才,却连魔法药剂都不愿意提供,这主公也太吝啬了吧。”
诺欧:“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就问,他主公究竟是谁,人在哪里?毕竟初级的魔法药剂不值钱,但剑士的黄金年华就那几年。你知道他说什么?”
艾斯摇摇头,“想不出。”
诺欧:“他说他也不确定主公现在在哪。不过威斯特法伦骑士团的团长烦恼没多久,魔法药剂的问题就不必烦忧了,那剑士自创心法,可以在修炼的同时化解体内的杂质。”
艾斯:……
艾斯:“我感觉我像是在听故事。”
诺欧:“我到威斯特法伦行省的时候,他已经是三级剑士了。他手上有一把重剑,其重无比,我都不敢直接挡,要不是我有海澜斗气,那一场比武谁输谁赢还真不好说。”
艾斯道:“对了,那个人叫什么名字?”不管是在武道上,还是在领军上,那位年轻人都有出色的才华,更关键的是,他心志坚定,不为外界所诱惑。这样注定有大成就,甚至青史留名的人物,可得提前记住了。
诺欧:“他叫阿尔特。”
夕阳从窗户里照射进来,艾斯半张面孔如常,另半张面孔却红得有些妖艳。
诺欧:“我有时想,我若是平民,可能有他的成就。”
艾斯笑了笑,“他若是公爵之子,也未必有你做得好。而且,他长你六岁,六年后,你的成就可不好说。”
六年后的现在,他们应该在帝都了吧。诺欧望向北方,那是帝都的方向,也是三色堇帝国权利的中心。
诺欧道:“是啊。我还有六年,不,还有五年多的时间。”
诺欧与艾斯相视一笑。
诺欧问道:“艾斯,你会一直陪着我吗?”
艾斯:“当然。我还想抱未来的格林公爵的大腿呢。”
诺欧把桌边温着的酒打开,给自己倒上一点,“不过,我可不能空着手回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就算他得到了陛下的诏书,但他必须做最坏的打算,如果六年后,他叔叔已经完全掌握了格林家族的封地,他手上无一兵一卒,可只能当一个傀儡公爵了。
艾斯一下就猜中了诺欧的意图,“你想培养自己的剑士?”
诺欧也不瞒艾斯,“我很小的时候,我父亲就有开始给我培养亲卫。但除了几十个人跟我来了不莱梅城,现在住在郊外,其他人都在格林家族的封地。自从我叔叔上次提前给我送来13岁生辰的礼物,我却没有回礼,我们实际上已经撕破了脸皮。还有些骑士,我也没有联系上他们了。而且,我手上已经有格林家族在佐治亚行省的产业了,家族不会再给我任何资金上的支持了。”
“那些钱,我自己用自然绰绰有余,但加上郊外的骑士,还有他们的侍从、马匹,只是堪堪够用,更不提招募新的剑士。若是过几年再临时招募,不说能不能找到强者,就是他们的忠诚、是否是其他别有用心的人派来的,也是一个问题。”
艾斯:“说来说去,还是钱的问题。”
诺欧:“是啊。”
艾斯想到亡界开始打地基的城池,想到他和卡尔·凯撒的合作,艾斯道:“不要急,金币会有的,军队会有的,你想要的一切,都会有的。”
诺欧笑笑,他以为艾斯在宽慰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第44章 破壳
早上, 艾斯出门的时候,安吉莉卡给艾斯穿上皮甲。皮甲的侧边是用绳子扎住的,艾斯自己不会、也不喜欢弄这些。
安吉莉卡灵巧的手指仔细地把编好的绳子穿过皮甲上的小孔里,一个又一个, 最后打上漂亮的结。艾斯手扯了扯脖子上的护喉皮甲, “这个卡得有些紧, 不太舒服。”
安吉莉卡帮艾斯调整了下皮甲的位置, “小少爷, 这样会舒服些。”
艾斯:“我不能不穿它吗?”
安吉莉卡温柔又固执道:“小少爷试试, 不会影响行动的。”
艾斯扭了扭脖子, 舒展身体做了几个动作, 皮甲调整后确实舒服了许多, 也不影响战斗。艾斯不打算把它换下来,除了穿着它动作也还轻便外,他也理解安吉莉卡的担心。
在安吉莉卡看来, 卡尔·凯撒是唯一知道艾斯修炼亡灵魔法的外人。商人为了利益可以出卖一切,就是艾斯救过卡尔·凯撒的命, 他也是不值得信任的。安吉莉卡不像安吉拉,会把对艾斯的担忧挂在嘴边, 她总是用她的方式给艾斯增加一点安全, 哪怕艾斯真的与人动手, 这点防护起到作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艾斯:“这件皮甲是哪来的,我以前没有见过。”
安吉莉卡:“我去看安吉拉, 用小少爷送去的材料, 做了这件皮甲。”
艾斯道:“哦。”乔治从凯撒商会拿回了一叠金票, 艾斯又通过卡尔·凯撒买了大量的魔兽皮革、晓麟龟的龟壳以及其它钢材,拿去给安吉拉练手。
安吉莉卡半跪在地上给艾斯整理靴子, 艾斯看到她领口打着六七个结,衣服在两边的肩膀上都有扣子,方便打扫卫生时弄脏了,可以拆下来换洗,实用也美观,夸赞道:“这件衣服也是你自己做的吗?看起来不错。”
安吉莉卡站了起来,笑道:“这是别墅里侍女统一的装束。”
艾斯:“可我看她们是穿湖蓝色的。”安吉莉卡这件是青绿色的。
安吉莉卡道:“只是衣服的颜色不同,其它都是一样的。”
艾斯可不想和女孩讨论服饰的话题,他拿过摆在桌子上的长剑,挂到腰上,“我出门了。”等到他快走到卧室门口的时候,他又转过头,看安吉莉卡,“我总觉得我忘掉了什么重要的事。我今天还有其它事吗?”
安吉莉卡:“回小少爷,没有。”
艾斯放心地离开了别墅。
艾斯见到卡尔·凯撒的时候,卡尔·凯撒正坐在街边的小酒馆里,阳光缓缓地洒下来,在他柔软的黑发上打了一个好看的光圈。
艾斯拉开卡尔·凯撒对面的椅子,“我还以为,凯撒商会会长的长子都是坐在华丽的客厅里跟人会面的。”
卡尔·凯撒:“我小时候也是这么以为的。”
艾斯从侍者手上接过一大杯麦酒,稍微尝了点,就被辣得不行,他一边咳嗽一边问:“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
卡尔·凯撒:“这里的麦酒很有名。虽然贵族少爷们觉得它粗劣,但城里不少干苦力的人都喜欢来这里喝一杯,因为够劲。”卡尔·凯撒往吧台看去,酒馆的老板咧了咧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
“事实上,商人们和平民的关系,比他们跟贵族还要紧密得多。”卡尔·凯撒如是说。
艾斯道:“可是,富商们不都喜欢打入贵族的圈子吗?”巴特索登举办宴会的时候,偶尔会邀请威斯特法伦行省几个商人的女儿,总有些落魄的贵族需要和商人们联姻,来维持他们外出时铺张的场面。而商人女儿们从接到邀请开始,就会挑选衣服,早早设想那日如何打扮自己,才显得符合宴会的气质。
卡尔·凯撒:“有些事不得不做。”
艾斯打了一个哈气,他与卡尔·凯撒也不是多熟络关系,这些话作为寒暄已经够多了,“上次带来的界石已经出手了?”
“嗯。”卡尔·凯撒拿起装麦酒的杯子,挡住了嘴唇,“1000金币一颗。”
艾斯吹了个口哨,“你心可真黑。”界石虽然找起来有些麻烦,但在亡界真不是多罕见的东西,卡尔·凯撒竟好意思要这个价。
卡尔·凯撒把麦酒放到桌上,淡淡道:“总有人觉得这东西奇货可居。”
这就是在酒馆谈话的好处。虽然艾斯刚才那声口哨引来了不少人围观,但坐在他们不远处的几桌人只是好奇地打量了下两个穿着不凡的少年,倒没有想到他们可能是这个城市最有钱或者即将最有钱的人。
艾斯:“市场会饱和吗?”
卡尔·凯撒虽不明白艾斯这话什么意思,但多少能猜出,“不会。这点界石不莱梅城的魔法师和贵族就能消化掉,更别提整个佐治亚行省,甚至三色堇帝国了。如果你真能把整个亡界的界石搬出来,我们还能卖到芬格帝国去。”
私下与芬格帝国交易,可是要被流放到西北的,可是卡尔·凯撒就那么大大咧咧地说了出来,像是一点也不担心。
艾斯?艾斯他也没有太大的反应。三色堇帝国和芬格帝国祖上同源,这数十年两国又是总体和平的,界石又不像刀剑,是战略物资,多被贵族收藏或者消耗在魔法师的实验室里了。
艾斯倒是对另一件事比较好奇,“凯撒商会在芬格帝国也有路子?”
卡尔·凯撒含糊不清道:“可以使用金币的地方,商人总是有不同于贵族的方法的。”卡尔·凯撒递给艾斯一个小袋子,里面卷着一小沓金票,这些金票在任何一个有凯撒商会的城市都可以兑换成金币,每张金票的面值也都有1万金币。
卡尔·凯撒:“400颗界石,总共卖出40万金币,四六分,你拿16万。之前给了你的一部分,是我垫的,这是剩下的。”
艾斯看也没看,就把它放到怀里。
艾斯:“过两天,我会让人送新的一批界石给你。”
卡尔·凯撒:“好。不过别忘了,还有魂晶。”
艾斯摇摇头,跟卡尔·凯撒介绍了魂晶的来源,然后道:“亡界的确遍地是魂晶,因为到处都是亡灵生物。但1级骷髅士兵产出的魂晶质量很差,就只有指甲壳那么厚,而且非常脆弱,阳光大点,就化掉了。你确定想买魂晶的人,能接受魂晶这样的品质?”
卡尔·凯撒想了下,问道:“就没有质量好点的魂晶了?”
艾斯:“三级骷髅的魂晶就比较坚固了。四级亡灵生物的魂晶会呈现不同的颜色,也能有各种各样的作用,但想得到这些,可不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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