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猪肉已经摆上案板,等着买肉的人家已经拿了篮子过来,孟初晞有些意动了。按照惯例,杀猪的屠户要拿一些作为报酬,猪头部分和猪下水和猪蹄都是最常给的。
不过苏屠户最后拿走了一副猪肚子和猪耳朵,孟初晞思忖了下,想把剩下的那一副下水中的猪腰子和肥肠要了,不但便宜做的好滋味也是一绝。
不过她有些担心周清梧吃不了那东西,低声询问她。周清梧一愣,随后比划道:那些不好吃,味道很重,我们买肉,不省银子。
她以为孟初晞是心疼银子所以才去买那些便宜的猪下水,她以前过年实在是没余钱,杀猪时就会去买一些猪下水,虽然味道很重但好歹是荤腥。而且猪肝用来做汤也是挺好的,但是猪肠那味道实在是有些难以言喻。
孟初晞明白她的意思,摇头道:“其实猪下水做的好,比肉更有滋味,如果你吃,我便买一副,回去我做给你吃,好不好?”
周清梧略有些迟疑,但是想到孟初晞什么都知道一样,又点了点头:你想买就买。
周清梧松口点头了,孟初晞扬起笑就准备去了。看着她的背影,周清梧突然觉得在孟初晞眼里,自己真的像管家的人了,分明家里银钱她占了大部分,可是她动用时总会先问自己。
嘴角笑意止不住扬了起来,却又想到什么羞窘地抿了下来,自己胡思乱想什么呢。
前来买肉的都是为了囤年货,要的量都不少,这一头猪基本分了大半了。苏屠户看见她时呵呵一笑:“原来是你呀,你是住在周家村啊。”
孟初晞也是一笑:“苏老板,你还记得我啊。”
“这么标志的客人,我自然记得。周兄弟家这猪不错啊,买来过年一点不差,你要多少啊?”他边说着便问孟初晞桌摆帮她下刀。
孟初晞倒是不急着,她们的肉已经留在预订的那一胯里了。于是她摇了摇头,对着周石山道:“周叔叔,我想买点猪下水,您家里要留着吗?”
周石山一愣:“我就打算留着猪心,其他的有人要便卖了,不要我就自己留下,你真打算要?这东西没做好,可不好吃。”他挺喜欢这两个丫头,因此好心告知她。
孟初晞点头:“我准备要,猪肠和腰子我都拿着,只是我们两个人吃不了太多,只要一部分。清梧贫血,我再割一片猪肝给她熬汤,可以吗?”
“贫血?是气血不足吗,这个喝猪肝汤是不错,你若要拿着便是。”周石山见她坚持,也便应了。
倒是身边买肉的几个妇人瞥了眼周清梧,哎呀了几声道:“我说孟姑娘你也是,这都过年了买点下水怎么吃啊。你们这不是刚卖了何首乌,买几斤肉总不耽误,要补身子这肉和排骨可比那些下水猪肝强多了,周丫头那小身板也吃不了多少,不用这么省着。”
男人们有些听不出意思,当下也是好心劝慰:“说的在理,这肉挺好的,买一两斤也足够吃了,过年还是得吃好一些。”
周清梧原本一直眸光带笑地瞅着孟初晞,听了那个妇人的话,当下收了笑就往孟初晞身边走去。
孟初晞似乎有所察觉,回头看了她一眼,安抚一笑,当下也是顺应道:“说的是,我家清梧那些年过得苦,身板儿小,要好好补补不能省。我已经和周叔订好了十几斤肉了,把之前她没吃上的都补起来,这猪下水买来就是打打牙祭。”
葛三叔和孟初晞比较熟稔了,当下笑了起来:“这清梧可算过上好日子了,之前他们还说多了张嘴养不起你,现在倒是养得好极了,可见她呀,今年救了你就转运了。”
孟初晞只是笑而不语,原本想故意挑拨是非的那人闻言也是觉得没趣,买了肉赶紧就走了。
刘婶看了一肚子火:“那王婆子和林氏一个德行,平日就和林氏里交好,现下也不学好。自己过自己日子,吃饱了撑得管别人。”
孟初晞见怪不怪了,其实之所以会这样不过是自己过得不幸,于是过多的把目光落在别人身上。她缺少的便会以为你更缺,你有的就让她不舒服,她们这样只不过说明,和她周清梧越过越好了。
杀完猪刘婶家还要准备杀猪菜,孟初晞和周清梧帮着把东西收拾干净,却没打算留下来吃饭。
刘婶有些不依:“你们帮了忙怎么能不吃饭呢。”
孟初晞委婉拒绝:“婶婶带我们亲近,我也不和婶婶客套,今天您家里人多,您去忙活着,我们回去吃。”看她还要拉,孟初晞余光瞥了下周清梧,低声道:“回家她更自在些,谢谢婶婶了。”
她这么一说刘氏心下了然,一起来吃饭的有些以往没少编排周清梧,甚至到如今还在说什么天煞孤星。让周清梧留下,可能为难了。她皱了下眉,又叹道:“也好,我就不拦了。你这孩子,是个细心的,清梧跟着你享福了。”
临走时刘婶有用荷叶包了两块猪血,塞给孟初晞:“不吃饭就罢了,这个带上,不是给清梧丫头补身子吗,这个猪血也是好的。”
这正说到孟初晞心坎里了,周清梧一蹲久了起来就头晕目眩,冬日里手脚发凉明显是气血不足。这几个月虽说好了许多,但是缺损的久了也得补补。
两人回家后,把肉挂了起来。这十几斤肉十分好,瘦肉不少还有部分五花,做什么都合适。其中靠近后腿那一大块,孟初晞准备做烟熏肉,其余的留着过年吃,应该是足够了。
“清梧,中午我们就把猪血做了,好吗?”孟初晞看着凝结成块儿的猪血,转头问准备生火的周清梧。
周清梧点头:好。
拿回来的猪血孟初晞放在盐水里泡好,出去在院子里的空地上割了一把韭菜。自家种的韭菜细软,不像孟初晞在那个时空买的那么粗壮,但是独属于家养韭菜的香味,是买的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的,孟初晞都没忍住低头嗅了嗅。
等到锅中水沸腾米饭沥好,猪血也泡得差不多了。多余的血水泡了出来,孟初晞伸手按了按,紧实有弹性,已经好了。
在她去割韭菜时,周清梧已经帮她把蒜瓣,姜都准备好了。孟初晞看着摆放整齐的香料,忍不住夸道“清梧太细心了,真棒。”
被她这么直白的夸法羞得脸发红,周清梧低下头,赶紧去塞柴火,对于小姑娘的薄脸皮已经习惯了,孟初晞浅笑一声,利落把姜蒜切好,随即把猪血切成厚薄均匀的片。
周清梧看着那薄片有些担心,猪血韧性一直不足,她们以往做菜都习惯切成块,因为切片很容易碎。不过她转念一想,自家吃碎了也没关系,就随孟初晞去了。
锅中热油烧起,葱蒜爆炒后放入猪血翻炒,香味立刻就起来了。孟初晞手法利落,猪血在锅中被翻炒却是依旧完整,看得周清梧有些惊讶。加入一些黄酒和醋,既能去除猪血的腥味,又能增添鲜香,吃起来味道更棒。
原本的猪血在凝结时就已经煮过,不用翻炒太多时间,不然口感会差一些。可惜这时候居然还没有辣椒,不然口感会更丰富,食茱萸不能和猪血一起吃,只能作罢。
利落地把韭菜切段放进去一起翻炒,暗红色的猪血和碧绿的韭菜翻炒均匀后,不但香味更胜,颜色也格外漂亮,十分有食欲,
加入盐翻炒出锅,这道猪血韭菜全是好了,整个厨房都被这香味霸道地挤满了。周清梧忍不住吸了口气:好香。
孟初晞抬头看了她一眼:“我再做一道清灼白菜,就可以蒸饭了。”
周清梧摸了摸肚子,点了点头。
第37章
中午一顿饭虽然还是只有两个菜, 但是味道却是很不错的。
猪血周清梧也吃不过许多次,味道好坏都有,只是口感总觉得有些柴, 木木的,可是孟初晞做的猪血不但香味扑鼻, 更是鲜嫩的像豆腐一般, 适当的辣味格外开胃,韭菜嫩而香, 和猪血一起吃, 荤素搭配完全不腻口。
“怎么样,味道还好吗?”这里的调味品少的多,她不知道周清梧吃起来喜不喜欢。
周清梧只是笑, 给她夹了一块,这猪血夹起来都不断,弹性十足。
孟初晞吃了一口, 猪血滑嫩汤汁浓稠,韭菜和姜蒜的香味被吸了进去, 一口便是满足。她也明白了周清梧的意思, 一本正经道:“我做的太好吃了, 对不对?”
对她周清梧那可就是捧场王, 比着拇指连连点头。
两道菜已经足够让周清梧吃的满足了, 饭饱后孟初晞得准备清洗猪下水了, 尤其是猪肠, 清洗直接决定了它好不好吃, 要是没洗干净,那就是灾难了。
她拿回来的猪肠大肠小肠都有一部分,在那边已经简单处理过了。在她们那里,人们都是用面粉洗,但是这个时候用面粉太奢侈了,所以她要找一个替代的东西,大火烧过的草木灰就是绝佳的。
别看是那灰不溜秋的灰烬,其实大火烧火之后干净的很,用来清洗效果比面粉还好,不但可以祛除异味也能把脏东西带下来。
先用竹筒接的流水把里面灌洗几次去掉脏东西,在用草木灰把猪肠揉搓清洗一遍后,就是要翻过来把最脏的里面好好洗洗了。
翻大肠可是门技术活,孟初晞虽然理论知识丰富,可是她还真没做过这种事,手脚都不协调了。有些尴尬地看了一眼看着自己的周清梧,孟初晞不好意思笑了下:“不熟练。”
周清梧抿嘴浅笑,挽起袖子示意她起身,她指了指孟初晞冻得通红的手:去烤火。
早在她动手洗时周清梧就生了炭盆给她暖手,孟初晞坐在马扎上,烤着火,笑眯眯看着周清梧秀技。她把猪肠翻一截出来,左手拢着口子,右手拎起一截猪肠轻轻巧巧一放,滑溜的肥肠在她手里格外听话,迅速滑下翻了过来,不一会儿一截肠子就顺利翻了出来。
经过之前灌水清理,里面看着已经很干净了,但是还是不能马虎,揉搓几次后换了清水,仔细把还有脏东西的肥油去掉,不过不能去的太彻底,不然味道不好还会有些苦。
等到放到淘米水中泡一段时间,这上面的异味也就彻底去除了。等到用开水把肥肠过水焯一遍,就可以装好等着炒了。
“明天就是小年夜了,给你溜肥肠吃,保证你会喜欢。”这东西的确费神,等到彻底结束一下午也就过去了。
周清梧很喜欢孟初晞的手艺,无论做什么,她吃着都是顶好的,当然喜欢。
小年那一天十足的忙碌,家家户户都少有人出门,不为别的,家里各处灰层是要彻底清理一遍的。房梁,灶台,烟囱,哪哪儿都不能放过,就连家里柜子上的把手都要擦的锃光瓦亮。
这可是一件大工程,因此一清早草草吃过饭,周清梧就给孟初晞带了一片方巾把头发都裹在方巾里,避免落了灰。
青蓝色碎花布片裹着在头上,总是带着浓浓乡村之味,忍不住便叫人想起村里的婆子婶子。周清梧看着这样的孟初晞,明亮的眼里笑意怎么都藏不住,其实不难看,甚至都不显得老气,实在是孟初晞生得太出挑了,这么土气的方巾都挡不住,只是和她气质着实不搭,配上她这乖巧无辜的模样,更是少有的可爱。
孟初晞看着小姑娘笑意愈浓,那脸颊出的梨涡又暴露了她的心思,眉头一拧有些不依:“你笑什么,是不是特别糗?”
周清梧耳朵根子发红,连连摆手:是可爱。
孟初晞到没想到她一直觉得可爱极了的小姑娘竟然觉得自己可爱了,伸手摸了摸自己头上的方巾,又看着被包裹得小脸越发小巧的女孩儿,伸手又□□了她软乎乎的脸蛋。
胖了一些的小姑娘这肉几乎都长在脸上了,小脸圆润滑溜。而且到底是年纪小,即使以往诸多磨折,这养了一段时日皮肤就变得水灵的很,冬天一到更是白皙。被孟初晞这么一揉,小嘴都嘟了起来,偏生大眼睛水灵灵的满是无辜,还藏着一丝羞涩,简直让一向温润的孟初晞化身老母亲,什么叫她可爱,这小家伙就是吃可爱长大的。
“谁可爱都没有你可爱,怎么长得这么乖巧呢。”
虽然周清梧觉得这么被她捧着脸捏有些害羞,也显得自己太小孩子了,但是她又很欢喜这时候双眸里满是自己的孟初晞,宠溺而温柔,里面的喜爱不需要说一个字,她都可以清清楚楚看得见。
于是每当这时候,即使孟初晞□□她的脸,她也不躲不闹,就盯着她瞅,可把孟初晞稀罕坏了。
这么一座小院,两间厢房再加上大厅厨房,就她两人清理足足整理了大半天。孟初晞揉了揉酸痛的腰,看着眼前的房子,叹了口气:“总算完成了。”
周清梧小脸也红扑扑的,闻言过去给她捶捶腰捏捏肩,贴心得很。这种大扫除虽然累,可是做完了十足的成就感,打扫过后,仿佛心里也整洁了。
小年可是要祭灶神的,天刚擦黑,周清梧就把提前准备的贡品摆在了灶台上。买的糖果糕点摆好,又将新的灶神像换上,点上三柱清香,还要摆上一块肉,颇为隆重。
这种习俗到了现代已经淡了很多,孟初晞也只在书上看过,等到周清梧把糖渍涂在灶神爷嘴唇上时,她也是一愣,想到之前看过的一首诗,大概猜到这用意了,不由有些想笑,但这种时候唯有忍耐了。
“古传腊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据说小年这一天,灶神要登天去汇报这一家人一家的善恶,给他嘴巴涂上蜜糖,上去那便只能说明好话了,来年必然红红火火,一切顺利。
孟初晞虽然不信神佛,但是自己也算是灵异事件的亲历者了,而且身边的周清梧神色虔诚,双手合十显然正在诚心祈求,孟初晞跪在她身边,清除杂念闭上了双眼。
不知道灶神会不会庇佑她这个半道加入的信徒,但是身边这个小姑娘,她希望可以真的得到神佛庇佑,健康安然地度过一生。
夜里两人躺在床上,自从那日周清梧来月事痛之后,两人就没有分开睡了,替小姑娘暖了被窝,孟初晞就在夜色中和她商量过年还缺的东西。
对联门神都已经买了回来,不过据说大衍朝过年要喝屠苏酒,这个还没去买。过年了鞭炮是必须要的,还有糖糕之类的也需要。两个人过年并不用置办太多东西,但鸡和鱼也要一些。村里养鸡的不少,刘婶家就有,鱼要赶早去鱼市买去了。
“啧,无论何时何地,过年都是一件辛苦且破费的事。”孟初晞心里大概计较了一番,忍不住感慨道。
这次周清梧听得很清楚,当下心里微微一顿,何时何地?她是真的记起来了许多事吧。
周清梧想着,目光落在身边隐在暮色的人身上,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去提,当初她落水时明显受了刀伤,也许回去于她而言也是危机重重,既然这样,她想当做不记得,自己又何必过多纠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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