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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酒话桑麻(GL百合)——时微月上

时间:2020-07-01 13:37:59  作者:时微月上
  三个人寻了一株开得甚好的槐树,把带来的麻布摊开坐在上面,江嫂子看着满树的槐花,很快就坐不住了,指着矮写的槐花树道:“我先去把矮一些的摘了,东家和小姐先坐在这休息。”
  孟初晞应了声,两人靠坐在一起,看着蔚蓝的天空,还有上方花团锦簇的槐花,周围都是那种甜香。
  “喜欢槐花吗?”孟初晞把水囊递给她,抬头问道。
  周清梧点了点头,印象中,他们原本的家里就有一株大槐树,每年到了四月,槐花就开了,整个院子都是香甜的。
  而娘亲总会在槐花开得时候摘上一篮子,给她蒸着吃,又香又甜,还有槐花肉馅的饺子,那是她记忆中难忘的美味。
  看她神色怔忡,孟初晞想了想,低声道:“你等我下。”说完她站起身,一个助力,几下就跳上来槐树高大的枝干上,周清梧有些紧张地比划:槐树有刺,别扎着了下来!
  孟初晞回道:“我知道的,别担心。”
  槐花如今大多是花骨朵,有些还是槐花米,孟初晞巡视着,摘了一串新开的花朵,示意周清梧后丢了下去。
  周清梧伸手接住,孟初晞丢了几串后轻巧跃了下来,看着周清梧手里的槐花,她探头过去嗅了嗅:“好香。”
  说完她摘了几朵,对着周清梧道:“张嘴。”
  周清梧乖乖张嘴,孟初晞把槐花喂给她,周清梧细细咀嚼,清甜的味道混合着香味,在口腔萦绕,嗯,她尝到了春天的味道。
  孟初晞看她喜欢又喂了她一口,自己也丢了几朵到嘴里,就这么吃了起来。
  生槐花最是原汁原味,很好吃,不过不能吃太多。
  她们两个人惬意坐在那里低声说着,周清梧偶尔被逗得笑出来,而那边江九儿采了不少槐花,用布盖住避免蔫了,看到两人坐在那笑,亦是笑着赶过来道:“东家和小姐感情是真的好。”
  孟初晞笑着看了看她的收获:“这采了不少啊,江嫂子准备怎么做着吃?”
  江嫂子家里也并不宽裕,她思忖了下,笑道:“家里还有一点面粉,做槐花麦饭给我那两个孩子尝尝,他们还没吃过呢。还可以用来炒鸡蛋,也很好吃,东家也可以试试。”
  孟初晞点了点头,从她们带的篮子里把早上准备的饭团和糯米鸡拿了出来,周清梧甚至还拿出一小坛桑葚酒。这酒存了一年滋味越发醇厚,倒出来时就能闻到它的香味。
  江九儿看得目瞪口呆:“东家你们这是?”
  周清梧给她到了一盏酒,指了指孟初晞,江九儿不是很理解,孟初晞只好接话道:“这是我自己酿的,江嫂子尝尝。”
  江九儿满脸惊叹:“东家还有不会的吗?”
  周清梧立刻摇头表示:没有。
  她那认真得意的模样逗得两个人俱都笑了起来,江九儿一直知道小姐格外喜欢东家,如今看是崇拜极了。
  三个人吃着她们带的饭团,江九儿也跟着沾光吃到了从没听说过的糯米鸡。外面焦酥,里面裹着的糯米香糯鲜咸,特别好吃。
  她突然有些羡慕小姐了,有东家这么好的姐姐,又宠又体贴,还能跟着尝试这么多美味。
  三人都是偷得浮生半日闲,在这片草地上坐了一上午后,孟初晞再次上了树,把采好的槐花往下丢,捡了满满一篮子,才准备回家。
  晚饭不用再去费心想了,蒸好的槐花麦饭又香又糯,拌上酱料也好,原味吃也好,都是难得的美味。
  此刻的两人闲适温馨,却不知风云再起,波涛汹涌而来。
  青州,孟家。
  一身箭袖窄衫的挺拔男子步履略快,一路从庭院中走过,绕过长廊站在了书房门口。书房门是开着的,但是他没有直接进去,而是站定后伸手敲了敲。
  “进来。”沉稳中透着一丝疲倦的女声传了过来,男人闻言垂首走了进去,弯腰一拱手道:“大小姐。”行完礼他才抬起头看着眼前被他称作大小姐的人。
  一袭金缕缝的宽袖襦裙,外罩一件素色纱衣,头上别着一根玉簪,华贵却不俗气。她坐在书案前看着铺子里送来的账册,黛眉微蹙,把账本合上丢在一边,低声道:“爷爷怎么样了?”
  男人闻言回道:“请过大夫了,刚诊了脉更换了药方,说是还是老毛病。”
  “郁结在心,忧思过甚。看来,一日找不到她,爷爷的病就好不了了。”淡淡说了一句,她复又叮嘱:“让下人好生伺候,汤药必须喝了,我晚膳过去用,让他们备着。”
  “是。”
  她拎起笔蘸满了墨,欲要落笔却又放下,神色间没了之前的冷清反而有丝压抑:“还是没有她的下落吗?”
  男人眼眸一抬,又沉下来低声道:“眼下唯一的进展是查到二小姐离开青州后南下了,到过湖州和扬州,我已经派人去找了,也和当地一些朋友联系过,但是还是下落不明。”
  孟初暄听罢低下头沉默了半晌,她没说话男人便安静站在她面前,看着她的眼睛里藏着不易察觉的心疼和担忧。
  最后她慢慢开了口:“易云,最近有看到少爷吗?”
  男人摇了摇头:“已经半个月未见到少爷回家了,但是属下知道他在哪儿,大小姐请放心。”
  孟初暄声音颇为压抑,忍着一丝愤怒开口道:“爷爷生病他却不归家,又去哪鬼混了?”
  “回大小姐,少爷在……逍遥阁。”
  孟初暄手缓缓握紧,白皙的手背上青色脉络清晰可见,她咬着牙道:“易云,把他带回来,就说我的命令,无论他愿不愿。”
  “是,易云遵命。”他本来想退下,却又小声加了一句:“大小姐保重身体。”
  孟初暄微愣,抬头看着他,随后缓缓吐出一口气,“我知道,下去吧。”
  看着他的背影,孟初暄心里滋味更是莫名,闭上眼睛靠在椅子上,仿佛累到了极致。
  眼看天色渐晚,一个气急败坏的男声从外面传了过来:“易云,你不要忘记你自己的身份,我是孟家的少爷,你凭什么这么对我,你给我松手,听见没有!你不过是我姐的一条狗,你以为我姐会护着你,你做梦!等枭阳回来,我让他砍了你的手!”
  “闭嘴!”孟初暄额头青筋直跳,看着被易云面无表情拎进来的少年,呵斥道。
  她神色冷得犹如寒冰一般,声音不高却透着一股让人难以违抗的强势,孟初旭顿时犹如霜打的茄子蔫了,讷讷道:“姐姐。”
  “道歉。”严肃而不容拒绝的两个字让孟初旭一愣,下意识道:“什么?”
  “向易云道歉。”
  孟初旭有些难以置信,指着易云道:“他是我孟家的下人,姐姐你让我给一个冒犯我的下人道歉?”
  易云沉静的脸上也有些愣,欲张口说什么却被孟初暄一个眼神消了音。
  孟初暄看着眼前十七岁的少年,一字一句道:“他是我的人,不是你的下人,我希望你明白。道歉,我不想再多说一遍。”
  孟初旭胸膛急剧起伏,咬牙狠狠瞪着易云,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对不起。”
  “是易云冒犯了。”
  孟初暄叫弟弟来并不是纠结这种事,她示意易云退下,抬眸看着孟初旭,语气里满是失望:“你已经十七岁了,不是小孩子了,爷爷病重,你竟然在逍遥阁荒唐无度,孟初旭你到底怎么长成这样的。以孟家少爷自居,纸醉金迷,冲着自己人吆五喝六,你知道何为羞耻吗?你为孟家,为我做过什么呢?”
  孟初旭抿紧了唇,脸色颇为难看,他走近看着孟初暄,冷笑道:“对,我是没用,不学无术!但是姐姐说我没有替你做个任何事,难道不可笑吗?没有我,你现在有资格坐在这里,冲我冷言冷语?你有资格管着孟家?他病重我就要回来陪着?你怕是忘了此刻他想要谁陪着!”
  孟初暄脸色微变,双目沉了下去:“所以她失踪,真的和你有关系对吧?”
  孟初旭眼里有一瞬间慌乱,眼神躲闪道:“我不懂你的意思,她自己娇纵离家出走,出了事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要不是我不屑于和你争,就凭我是男丁,即使没有孟初晞,这孟家也轮不到你。”
  “呵,如果你不是我的亲弟弟,你认为我还能和你在这说话么?男丁,孟家交给你你扛得起来么?就算没有初晞,你也从不是爷爷考虑的人选。”
  “你!”孟初旭愤愤住嘴,身后冒出一股冷汗,他差点就说漏嘴了。
  孟初暄不想看见他那吊儿郎当不学无术的嘴脸,开口道:“我已经和账房说了,从今日起不得给你支一文钱,你就老老实实待在家里。”
  孟初旭气急败坏,却又在心里畏惧孟初暄,他太低估他姐姐了,不仅是能力还有无情的程度!
  孟初旭走后,孟初暄更疲倦了,想到这一年她经历的一切,想到自己这个一母同胞却如此不争气的弟弟,还有那个偏心到极致的爷爷。
  闭上眼睛她又不由想到那个已经生死不明的堂妹,孟初暄脸上有一丝痛苦和愧疚,喃喃道:“初晞,你别怪姐姐。”
  这一年她当真的想尽心尽力去找她,但是心里的愧疚和罪恶感总是会被孟闲庭那毫无理由的偏心摧毁得一干二净!都是他的孙女,就因为她爹是庶出,就这么轻视她和初旭!
  即使是孟初晞下落不明,她扛起孟家维持这个富甲一方的大家族的兴衰,爷爷也没有夸奖过她,更没有心疼过她。在这一年里,底下管事和合作的商户欺负她年轻又是庶出,频频下绊子,他都没出来替她说一句话,全凭她苦苦熬过来镇住他们,谁知道她有多恨,这光鲜亮丽的背后是多少心酸和眼泪。
  孟初暄抹了抹眼睛,长长舒了口气,天色不早了,她得过去陪他用晚膳了。
 
 
第110章 
  今年她们已经把周家村的地卖了, 但是桑园旁边那些地周清梧可没打算让它们闲着, 一亩留下来种菜,另外一亩直接佃给了罗武, 随他去支配,只需要收获的粮食后交一些佃金就好了。而这所谓的佃金也比正常低了六七成, 罗武自然千恩万谢。
  虽然一亩多地养不活他们一家子,可是却是一个不小的补贴, 平日里料理桑园都是有季节性的, 再种些田地再好不过了。
  而如今田里早就种上了水稻,周清梧也和去年一样,种了丝瓜苦瓜茄子豆角, 另外还种了大半亩辣椒。
  罗武夫妻稀奇得很, 他们还没见过这种菜呢。
  孟初晞想着成熟后给他们尝尝, 以后辣椒也可以作为货物拿去卖了。
  此时把田给了罗武她们就享福多了, 罗武干活都会顺便替她们操持一遍,甚至更加用心,那辣椒苗长得格外好。
  日子一天天过去, 院里那一丛金银花开得特别好,香气扑鼻却不浓郁,白色金黄色的花朵小巧简洁很具有观赏性。
  最棒的就是周清梧种的蔷薇,不枉她精心打理沤肥,今年已经爬满了院墙, 粉红色花朵配上茂盛的绿叶, 从她们院子门前过的路人都忍不住驻足观赏。
  这个春季除了忙活桑园和养蚕的事, 两人一如往常那般去山上寻些珍馐食材,家里囤了不少好东西。
  就笋干和蕨菜干就有一瓮,而最近的意外之喜就是呜呜带给她们的。那天去村里看刘婶一家子,她们把呜呜也带去了,等她们坐了半天准备回家时却没见到呜呜。
  孟初晞带着周清梧在村里唤着呜呜,却发现那家伙从山上窜下来,嘴里叼着一只灰兔子。两个人面面相觑,最后便是抑制不住的惊喜。
  兔子已经被呜呜咬死了,看着地上这只肥兔子,孟初晞狠狠揉了揉呜呜的脑袋:“呜呜太棒了,居然能捉兔子了!回去给你加餐吃肉!”
  孟初晞拿草绳把兔子系起来直接带回家,路上孟初晞看着兔子,笑道:“之前猎到的那一次没给你尝尝卖掉了,这次一定做给你吃!”
  回家后孟初晞小心把兔皮剥掉处理干净,兔肉鲜嫩不像其他野兽肉那么柴,但是腥味要处理好,而且火候也很重要。孟初晞准备给周清梧做一道红烧兔肉,家里干辣椒就剩下几个了,那一小坛剁椒还剩下一点,放入兔肉中味道会更绝。
  黄酒生姜蒜,花椒辣椒都是必不可少的调味品。
  难得尝一次其他肉食,周清梧还是蛮期待的,看着孟初晞把兔肉放入锅中闷煮,肉香和调料融合后格外诱人,醬红色汤汁在锅中咕噜咕噜冒泡,看着就让人想流口水。花椒和辣椒增添了麻辣鲜香的味道,也把兔肉的腥味彻底去掉,这汤汁中黄酒占了不少,黄酒煮出来的兔肉即使烹熟也不会柴,只会越发鲜嫩。
  等到汤汁收好出锅撒上葱花点缀,漂亮的很。
  饭还没有熟,家中只有她们两个时孟初晞便不会守着规矩,直接夹了一块肉吹了吹,感觉不烫了就递给周清梧:“啊~”
  周清梧早就习惯了她这种提前开小灶的宠溺,眉开眼笑地张了嘴。一小块兔肉给了味蕾无比的享受,肉质紧实鲜嫩,汁水很足,辣椒的辣和花椒的麻让口感越发丰富,也让兔肉吃起来越发美味,这是猪肉无法比拟的口感和味道。
  周清梧比了比大拇指,示意孟初晞也吃一块:特别好吃。
  孟初晞闻言也吃了一口,眸子一亮,连连点头,的确特别棒,中午能多吃一碗米饭了。
  看着被香味勾引过来的呜呜,孟初晞把焯过水的兔肉丢了几块给他它,而烧过的她特意放水中涮了也丢给这个大功臣尝尝。很显然呜呜更喜欢孟初晞做过的,尾巴摇地扇子似的。
  孟初晞指了指周清梧,然后继续炒菜,周清梧又挑了肉洗一洗给呜呜吃,这兔子是它捉的,可不能亏待它。
  忙碌着的孟初晞看着蹲在那喂呜呜的人,眼里满是柔和,这样的日子里,做做美食宠一宠她的心上人,然后喂一喂自己的宠物,不需要任何一个人插足,就这般就足以让她觉得幸福得想落泪。
  周清梧像是有感应一般扭头看孟初晞,把她眼里的柔情看得清楚,同时也抓住了那让她有些不安的忧虑,手中逗弄呜呜的动作停了下来,周清梧看着她,若有所思。
  第二批丝如期纺好了,这个春天两批春蚕和桑叶创造的收益已经比去年秋季的翻了六七倍了。
  如今的孟初晞在青阳镇声望已经超过了原本的邱远甄,几乎是大半个青阳镇都知晓桑园孟老板带着蚕户养蚕,养活了不少人家。也引得越来越多的人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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