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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穿越重生)——小麦要发芽

时间:2020-07-03 08:28:00  作者:小麦要发芽
  少年腿上盖着一条薄毯,手里抱着一本书,旁边开着一盏落地灯,身上没有穿军装,只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衫,蜷在沙发里的样子乖巧安静的像一只小猫,把别人家当自己家一样,心安理得又毫无戒备地窝成软软一小团。见傅程言回来,立即放下正看的书,抬头望着他,语气自然的说:“你回来啦。”
  其实去咖啡馆的时候,傅程言就冒出了会不会再遇到唐浩初的念头,此刻看着他,一时之间说不清什么滋味。一方面有私人空间被人闯入的不悦和不安,一方面却又有一丝说不出的满足和欢喜,甚至有一种有什么人在等着他的家的感觉。
  傅程言努力压住所有情绪,才冷声开口:“敢问少帅怎么会在这里?你有什么事吗?”
  小大佬没有答,只眨着大眼睛理直气壮的说:“忙了一天,我饿了。之前请你吃了那么多东西,你不该请我吃一顿饭吗?”
  唐浩初说的是遇刺那天和傅程言一起吃‘烛光晚餐’的那次,傅程言却想起了前些天警卫兵送来的各种汤。都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那些汤傅程言的确喝了,所以下意识抿住唇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他已经发话让钱庄的伙计将汤拿下去自行处理掉,却又将人喊住,让他们把汤留下来。他不愿意承认留下的原因是唐浩初,只把原因归于不想浪费食物以及他母亲身上。
  傅程言的母亲擅长做各种煲汤,在世时经常给他煲汤,所以他就养成了喜欢喝汤的习惯。他是个死脑子,喜欢什么东西就会一直喜欢,比如汤,比如固定的房间摆设和衣饰搭配,比如人。虽然还没有过爱人,但拿朋友来说,只要是他认可的朋友,便会一直交往下去。
  见傅程言不说话也不动,小大佬决定自己动手,掀开小毯子,光着脚就下了地。白嫩嫩的脚丫在毛毯上蹭了蹭,就哒哒哒地去往厨房,歪着脑袋一顿翻找,完全把这里看作自己家里一样坦然。
  傅程言下意识跟着他,发现这人一点也不懂得照顾自己,找出一根还没煮过的玉米就觉得是可以直接吃的,傅程言这边还来不及说话,那边已经‘嗷呜’一口咬了下去,下一秒便皱起小脸,“你家的玉米怎么那么难吃!”
  这个世界的唐浩初是不可能下厨的,也不懂和做饭相关的东西,自然也分不清生玉米和熟玉米。小玉米无辜地被他丢在一旁,上面印着一个可爱又孤零零的小牙印,他控诉完玉米,转头看到了一小桶牛乳,突然有了莫名的自信,仰起精巧的小下巴,“我请你喝甜牛奶,可好喝了。”
  傅程言自长大后就没怎么喝过牛奶,厨房里的这些食材都是帮他打扫房间的人放的。他也不觉得牛奶有多好喝,却想起了那日枪响的那一刻少年拉着他躲到吧台后,近距离下闻到少年身上清甜又好闻的奶香,让他不自觉地僵硬起来。
  小大佬已经从架子上刨了个干净的小奶锅,又扒拉出一罐白砂糖,牛奶也倒进锅里,只剩下开火了。他在以前的世界里用过燃气灶,但没用过这种煤气罐,折腾半天都开不了火,正准备放弃的时候,却不知弄到了什么,火苗呼哧一下窜得老高。
  顿时被吓了一跳,手跟着一抖,竟把小奶锅给打翻了。
  一锅奶几乎全泼到了腰腹处,连胸口和裤子上也有牛奶,小大佬整个人都懵了懵。傅程言同样有点懵,——少年只穿了一件衬衫,衣料湿了之后,腰线便完美地勾勒出来,眨着无辜又明亮的大眼睛,整个人像一块淋了牛奶的精致可爱又香甜软糯的小糕点,让人想把他一口吞进肚去。
  傅程言连手脚都开始僵硬起来,掩饰性的移开视线,目光落到少年的脚上。有一滴牛奶顺着裤子的布料砸中少年踩着深色地毯的脚背,脚踝纤细又精致,莹白的脚背上能隐隐看到青色的血管,让人忍不住去想究竟是牛奶更白才还是他的肤色更白。
  从懵逼中反应过来的唐浩初却只想着他的牛奶,一边把奶锅扶正一边道:“全都洒了……”
  傅程言沉默着将外套脱下来披在唐浩初身上,然后挽起袖子,一边夺走少年手上的小奶锅一边言简意赅的说:“卧室的衣柜里有你穿的这种衬衫,换好衣服在客厅等一会儿,不要乱动,半小时后开饭。”
  虽然出身富贵,但傅程言从小就十分独立,也没有君子远庖厨的旧式想法,做饭的水平相当不错,但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做给自己吃,还没有人吃过他做的东西。灯光下的切菜姿势十分认真,挽起衣袖的手臂显示出隆起的肌肉和坚实的力量,脸部线条也因光照显得更加深邃。
  唐浩初去卧室找到了衣服,——毕竟身高和肩宽不一样,傅程言的衣柜里的确有唐浩初穿的那种衬衫,却没有唐浩初能穿的型号,他的衣服对唐浩初来说有点宽大,不太合身。换好衣服的小大佬抿着嘴走出来,有一种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并且还装很威武严肃的即视感。
  傅程言看着站在厨房门口的少年,莫名觉得他这个样子有种说不出的可爱,定了定神,才冷声道:“饭马上好,再等一下。”
  片刻后又补了一句:“鞋柜里有拖鞋,把鞋穿上。”
  这种老夫老妻般的相处模式竟没有一个人察觉。天气热,唐浩初不喜欢穿鞋,但他是真的饿了,所以规规矩矩地坐到沙发上等着吃饭,傅程言忍不住又回头看他一眼,竟觉得他乖乖坐着等吃饭的样子也很可爱。
  你可以觉得一个人聪明,觉得一个人漂亮,觉得一个人有个性,因为人天生有对美的欣赏能力,可一旦觉得一个人可爱就完了,会觉得他做什么都可爱,怎么看怎么可爱,甚至难以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
  傅程言没有再回头,却借助碗柜上的反光看到了唐浩初的侧脸。少年安静地坐着,从脸颊到脖颈的线条异常优美,美好得像油画一般。
  小大佬就是有那种能力,他冷起来能冻死人,安静下来却又像古堡里不谙世事的小王子,给人十分舒服和宁静的感觉。这一顿饭吃的比那日的烛光晚餐更融洽,哪怕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却一点也不觉得尴尬,仿佛曾经坐在一起吃过很多次饭一样,甚至弥漫出一种温暖的气氛。
  虽然提倡自由和民主,但人们的普遍结婚年龄还是在二十岁左右,早已超龄的傅程言也曾经想象过家的样子。风雨中携手,疲惫时相依,开心有人分享,烦恼有人倾诉,清早起来互道早安,晚上两个人坐在一起吃饭。
  ——这是每个凡夫俗子都会留恋和憧憬的最简单的温暖,任谁也不能例外。
  让傅程言意外的是,吃完饭唐浩初并没有多留,主动走了。但第二天晚上回到公寓,发现大门在他特地又加了一道锁的情况下再次被打开了。
  锁很正常,也没有被暴力破坏,他实在想象不到唐浩初究竟是怎么开的,反正一推门就见少年和上次一样盖着小毯子窝在沙发里看书,然后理直气壮地问他要吃的。所幸这次依旧只是乖乖地等他做饭,吃完就走了。
  明明以前屋里再静都恍然不觉,少年一走,却感觉整个空间突然就安静起来。
  次日早上,帮他打扫房间的人过来收拾厨房时,傅程言竟忍不住吩咐他们多买点排骨和牛奶。
  因为少年似乎很喜欢吃排骨,每次做的糖醋排骨都会被清盘。话说出口才觉得懊悔,但负责买菜的人已经麻溜的应了,他再改口又有点奇怪。
  然而当天晚上门锁没被打开,推开门也没见到窝在沙发里看书的少年。傅程言在安静得过分的客厅里坐了许久,才缓步走向厨房,随便给自己做了点饭。
  不知不觉时间已是九点多,突然在这时传来了敲门声。
  傅程言打开门,见唐浩初就站在外面。
  他今日没穿休闲服,而是穿着军装,军装上带着血腥和萧杀,但他懒懒倚着门框的样子又有种说不出的温柔,“你之前不是说喜欢红酒吗,我得了一瓶好酒。”
  唐浩初边说边扬了扬手里的酒瓶,“我以前读‘满船清梦压星河’这句的时候,就想要坐在船上对着星星喝一次酒,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
  眼眸光华流转,月光似乎都变成了他的仆人,银辉覆在他身上,像笼罩了一圈淡淡的光环。也许是月光太好看,或是夜色太浪漫,傅程言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轻声道: “好。”
  城北有一条由云江分流出来的河湾,叫清河湾,河边有很多船夫,买下一条小船只需要两三块银元,租的话就更便宜了,唐浩初财大气粗地直接买了一条,和傅程言一起上了船。夏末时节,河面上依然有许多荷花绽放,两人在月色下摇着桨慢悠悠地往前荡,不知不觉晃进一片荷花里。船头挂着盏用玻璃罩着的风灯,随着桨一起晃,船边红的白的荷花也跟着晃。唐浩初开了酒盖,给自己和傅程言一人倒了一杯酒,问:“你的酒量好不好?”
  傅程言认真想了一下,“还好。”
  “那你醉过吗?”
  傅程言又认真想了一下,“没有。”
  “我曾见过不爱说话的人醉酒后反复唠叨,特别坚强的人醉酒后失声痛哭,和平常完全不一样。”唐浩初拿起杯子一边喝一边道:“人总要醉过一次的,你没有醉过,不会觉得无聊吗?”
  傅程言这次想的似乎更认真了,最后一本正经地摇摇头。
  他摇头的意思并不是不无聊,而是不知道。唐浩初看着他这幅认真的模样,莫名想起以前的世界里看过的一个用兵马俑做的认真脸的表情包,忍不住有点想笑。
  傅程言不明所以地看着少年突然伏在船舷边笑起来,笑得肆意又灿烂,甚至把脸埋进手臂下面,整个身体都在抖。笑完了才把头抬起头来,但半张脸还是被袖子挡着,只露出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十分漂亮的眼睛,因为笑出了水光,显得格外明亮。也许是夜色太柔,少年高冷的气质都变柔了,眼里还带着一点天真的稚气,轻轻颤动的长睫毛显得无辜又乖巧。
  傅程言定定看着那双眼,不知为何联想到了丛林里的小鹿。
  是那种懵懂无知却胆大妄为的初生的小鹿,在林间到处乱跑,然后没头没脑地撞到了他的心窝。
  很轻,却听到了砰的一声。
  傅程言没有说话,也不敢再看那双眼睛。他总是不知道少年究竟在想什么,也猜不到他下一秒会怒还是会笑。
  “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笑?”
  唐浩初终于重新坐好,表情也恢复了正常。他杯中的红酒已经喝完了,这次是傅程言抬起手为他倒酒,边倒边答:“如果你想说,自然就会说了,不想说的话,我问也没有用。”
  唐浩初记得郑锐霖好像也说过一样的话,微微挑了挑眉。大概是觉得热了,他把手伸进了水里,只觉得水波一圈又一圈,像鱼一般地绕着手指打转,十分舒爽。就这样在水里玩了好一会儿,却又像碰到什么不喜欢或玩厌了的东西一样抽回手,甚至抽出口袋里的方巾擦了擦水,表情也变得淡然和冷肃,“……你还真是无趣。”
  唐浩初抬起头以十分豪迈的姿态灌了一口酒,继续用那种淡然的语气道:“不过你虽然无趣,我依然喜欢你。”
  又来了。
  傅程言想的却不是少年又说这些让他忍不住心跳的话了,而是自己又开始心跳了。他也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酒,饮酒的姿势和他平素工作或吃饭的姿势一样,十分规矩和挺直,没有人发现他拿杯子的手微微抖了抖。
  “对了,”唐浩初把空酒杯一放,突然站了起来,“你的水性好不好?”
  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的傅程言谨慎地用回答酒量时一样的话说:“还好。”
  “要是我一不小心掉进河里快淹死了,你的水性会不会变得更好?”
  话音未落便落入水里,顿时打碎了一湾星河,落水的少年却如被千万星光拥簇的明月,又像一朵荷花突然化成了人形,一张被水浸湿的脸比周围的荷花更好看,眼睛比星河更灿烂。
  傅程言已经慌忙跟着跳了下去。
 
 
第122章 病弱的小恶魔
  傅程言这辈子头一回像现在这样毫无头脑地做一件事,甚至不考虑原因也不考虑结果,想也不想就跟着跳下水。跳下来之后有想到唐浩初应该是会游泳的,可心里的担心完全不受控制,只管迅速来到唐浩初身边,一边用一只手划着水,一边用另一只手臂搂着唐浩初的腰,并尽量把少年往上托,生怕他会淹着。
  唐浩初自然会游泳,但他任由傅程言搂着,不划水也不挣动,还有心思伸手去够旁边的荷花。最终成功摘下来一支,眨着漂亮的眼睛问:“你看这荷花好不好看?”
  两人浮在水面上,水光粼粼,花香浮动,月色下少年的容颜动人得像能蛊惑人心的水妖。傅程言迟疑了片刻,答:“好看。”
  他看的却不是花,而是怀里的少年,所以很难分清他说的究竟是花还是人。所幸唐浩初并没有注意到傅程言的视线,只扁着嘴巴有些不开心的说:“可荷花只有这两个月才开,到秋天就没有了。”
  唐浩初显然是醉了,神色和声音均带着明显的醉意,失落委屈又甜软的嗓音在傅程言耳边轻轻柔柔地荡,像河面上荡漾的水波。傅程言突然觉得耳朵很痒,眼睛依旧看着少年没有移开,并忍不住开口道:“没有就没有了,秋天也有秋天的花,每个季节都一样。”
  “不一样,”小大佬突然像个执拗的小孩一样用力摇头,水珠从眉梢滑到优美的侧脸,又隐没在纤长的脖颈里,“我喜欢夏天,所以就喜欢夏天的花,别的季节的花开的再好,我也不会喜欢。”
  傅程言微微愣了愣,喝醉了的少年继而把下巴垫在了他的肩上。
  大概是宽厚结实的肩膀让下巴垫得很舒服,唐浩初不禁在肩头蹭了蹭,又侧过头在傅程言的颈窝上也蹭了蹭,简直像一只乖巧又粘人的小猫,让人心里也像被毛绒绒的猫尾巴扫过一样。
  现在好了,耳朵不痒了,但傅程言觉得浑身上下都痒起来。他深呼吸一口气,强迫自己不再看怀里的人,总算把人带回船边。
  独自一人上船十分简单,带了个人却不那么容易了,傅程言单手抓住船舷,想把唐浩初抱上去,一直乖乖地任由他托着的少年却在这时挣动起来,嚷嚷着说还要再摘一朵荷花。
  傅程言不由皱起眉,“不是已经有一朵了?”
  眉头皱着,语气却带着自己都察觉不到的温柔,连目光都是柔的。唐浩初看着他柔和的眼道:“这一朵是我的,所以要再摘一朵给你。”
  “没关系,我不需要。”
  “是七夕礼物,”小大佬的表情有些不满,——难得他在醉酒的状态下还能记得清日子,“再过两天就是七夕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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