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锐霖望着程昱微眯起眼。心里除了对他同样的瞧不顺眼之外,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排斥厌恶和其它情绪。隔了一会儿,郑锐霖才找到一个合适的词形容这种情绪,——那就是嫉妒,难以自制的、想把对方脸上的亲昵狠狠撕碎的强烈嫉妒。
天彻底黑了,校园里的路灯亮起来,郑锐霖攥紧了插在口袋里的手,用那种让唐浩初有些不安的表情深深地看着他,然后长长的呼出一口气,道:“我是和浩浩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和兄弟。”
纵然竹马先生和唐浩初不在同一届也不在同一个学院,甚至一个在南校区一个在北校区,但他依然充分发挥了中国好竹马的优良品质,天天都给唐浩初带早餐。
郑锐霖天生就性格执拗,一旦决定要做什么,没有人能拒绝得了,而且软中有硬,非常有策略,于是医学院的同学们每天早上都能看到唐浩初从包子油条到鸡蛋饼,从豆浆牛奶到皮蛋粥的轮番换花样,相比之下,每天饥肠辘辘地去食堂抢食的自己是多么悲惨。
早餐完了,还有零食投喂,——有时候上午的两节课刚下课,郑锐霖就把小糕点和酸奶送到了唐浩初的桌子上,简直跟上供一样。如果唐浩初不吃,郑锐霖就会追问他具体是不饿还是不喜欢,亦或者是不合胃口。
嗜甜的唐浩初自然是喜欢的,也不知道对方是从哪里弄来的糕点,口味竟和唐浩初上个世界最喜欢的那家巴黎的糕点店非常像。可他心里总是有说不出的矛盾和纠结,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对方。等不到回复的郑锐霖也不着急,只管认真地道:“不合胃口的话我明天再换一家。”
“不用换,”唐浩初终于忍不住开了口,然后犹犹豫豫地表示:“……味道还可以。”
那矛盾又有点小傲娇的小表情和软糯好听的声音让郑锐霖觉得可爱极了。
其实送早餐和零食还不算什么,更厉害的是郑锐霖似乎对唐浩初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只要他在实验室呆得稍久一点,便会收到对方的信息,问他有没有好好吃饭。这当然是因为有班上的同学做郑锐霖的‘内应’,——天赋似的,郑锐霖能用最快最有效的方法捕捉到大多数人的诉求,能和任何人达成交易,能把一切都应对得妥妥帖帖。
唐浩初若是对短信置之不理,约莫十五分钟后,餐厅送餐员的电话就打来了,说是饭菜已经送到,麻烦他出来接收。于是唐浩初下一次只能回复说吃过了,可郑锐霖仿佛能隔空看穿他的谎言一样,十五分钟后,唐浩初照例会接到送餐员的电话,而且送来的全是他喜欢吃的东西。
所以唐浩初这一回干脆如实回复没吃,终于没有送餐员打电话过来了,但送餐过来的是郑锐霖本人。对方额头还带着汗,显然跑得很急,进屋便动作麻利地张罗起来。先找了空桌子把食物摆好,又放好碗筷,再将因为跑得太急而洒了的鸡汤也擦干净放好,最后抬起手舀了一勺汤直接送到唐浩初的嘴边,“快尝一点,这个要趁热喝,不然就冷了。”
唐浩初犹豫了片刻,最终张开嘴,喝了一口汤。
郑锐霖被他乖顺的动作弄得心里一片柔软,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发。
一顿饭吃得很安宁,郑锐霖只觉得少年低头安静吃饭的模样就像一只拥有柔软毛发的小兔子,让人想小心翼翼地搂在怀里。
唐浩初本来以为郑锐霖这种饿了送餐下雨送伞冷了送衣的行为最多持续两个月就会停止了,却不料转眼一年多过去,对方依然如故。而唐浩初已经年满十八,离‘初露头角’的任务就只剩下短短一年的时间了。虽然他在心血管疾病的治疗上连续提出了数个非常有价值的创想,但目前为止,他的所有创想都是用在动物身上试验成功的,还没有真正在人身上实施过,而这个任务要求的成功医疗案例是指人,不由产生了一点紧迫感。
其实唐浩初目前获得的成就已经超乎想象了,整个学校都认为他前途无量,同样超乎想象的还有郑锐霖的态度,——这一年多以来不仅没有丝毫不耐,而且对他一天比一天更好,就算是哪天被他气着了也只会自己回去默默地生闷气,绝对不会对着他发火,甚至没有说过一句重话。
以前医学院是人人都知道唐浩初有个帅气又大方的室友,现在是人人都知道他有个帅气又温柔的竹马,有同学在一次聚餐时偶然和他们一起同桌吃过饭,对郑锐霖的举止表示我伙呆。吃鱼给挑刺,吃粥也给挑葱花,连喝个开水都下意识摸摸水温,觉得温度合适才给唐浩初递过去。
这种自然而然的体贴怕是热恋中的男朋友都做不到,何况郑锐霖并不是什么不起眼的普通人物。身材外貌暂且不谈,才刚到大二就被评选为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说明个人能力极强,家世似乎也很厉害,只是平日里比较低调,不显山露水。
当日同桌吃饭的还有程昱。就算看过许多次郑锐霖和唐浩初在一起的场景,但程昱每次见了,依然会觉得无比碍眼,却又无力阻拦。隔着一个唐浩初,程昱无意中瞥见了郑锐霖某个瞬间凝视唐浩初的眼神,竟微微一愣。
不仅仅是对方眼底显而易见无遮无拦的情意,还因为这个眼神是如此熟悉。
吃饭的中途去洗手间抽了根烟,抬头看到镜子,皱起眉。
他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熟悉了。
每每想起唐浩初或看着唐浩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眼神。
感觉眼前的镜子似乎砰的一下碎开,周围的一切也都跟着碎掉,程昱的头脑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清醒。——他喜欢唐浩初,不是朋友间的喜欢也不是对美好优秀事物的欣赏,是想和他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夜深以后,唐浩初洗漱完后爬往上铺,程昱拿着书坐在下铺,目光却完全不在书上,而是尽数落在了唐浩初那里。少年的肢体修长又柔韧,骨骼分明的脚踝和膝盖还带着被热水蒸腾出的粉,纤细的腰肢挂不住均码的睡裤,于是裤腰堪堪卡着胯骨,从程昱的角度甚至能透过宽松的裤腿看到细嫩的肌肤。领口有些低,精致的锁骨和脖颈全露在外面,皮肤白得仿佛带着奶味。
程昱觉得上铺传来的哪怕连一点细微的动静都像重重挠在他心尖上一般。
他们如今升到了大五,即将面临毕业,已经拿到保研资格的唐浩初显然还要继续读书,可程昱不打算再读下去,而是准备回家接手生意,心里难免有些焦虑。他没有时间等下去,所以开始直接地在越轨的边缘试探。
比如在唐浩初去取上层柜子里的东西时主动过来帮他扶椅子,在稳住椅子的同时轻轻握住他的脚踝,微冰的脚踝和程昱滚烫的掌心温度形成鲜明的对比。又比如在做手术练习的时候和唐浩初组成一组,对着他来分析病人有可能出现的病变位置,再假装不经意地碰上他的身体。再比如和他一起挤在电脑前看剧,然后故意重复电影里的台词,本就多情的词句在他舌尖上别有深意地绕了一圈才轻轻念出,压低的声音和微妙的语气暧昧得像**一般。
程昱从来没这么积极地追过人,更恰当的说是他从来没有追过人,很没有经验。程昱甚至定制了一个和自己耳朵上戴的是情侣款的耳钉,想在情人节的时候找个理由送给唐浩初。
唐浩初前些年因为年纪小而没有女生追,今年却陆陆续续开始有女生追了,但他从来没有过情人节的打算,情人节的当天还在用电脑跟医学教授回邮件。直到冲完澡的程昱按着昨天打球时撞伤的肩背开口道:“你能帮我抹点药吗?”
唐浩初闻声转过头,竟看到程昱不穿衣服就走出来了,只在腰上围了个浴巾,上半身全部露在外面,声音带着些沙哑。“打球的时候撞伤了背,我够不到。”定定地看着唐浩初再次问:“可以吗?”
这其实就是赤|裸裸的勾引。
程昱平日里看着很瘦,内里却充满了结实的肌肉,精瘦的腰部修长有力,身材堪称完美,下腹的线条一点点隐没到浴巾下面,若换个人肯定会被吸引,但唐浩初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只淡淡地开口让程昱转过去。
唐浩初的手机在这时候振动起来,可惜因为放在挂在椅背上的大衣的口袋里的缘故,声音太小,没有被注意。而且他的注意力很快放到了程昱的后背上,对方的确撞得不轻,有好几块程度很深的青紫。
于是唐浩初立即进入到认真模式,拿过药很细心地帮程昱把每一块青紫都涂了一遍。程昱忍不住随着他的动作颤了颤,全身都开始发热,手心都出了汗,彻底体会到了拿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甚至连他已经涂完了都没意识到。
唐浩初简单地擦了一下手便坐回桌边继续看邮件,并拿起之前泡的奶茶喝了一口。因为怕烫,所以先是慢慢地伸出舌头试了一口,大概是觉得还热,又把舌头缩了回去,隐没在红润的嘴唇里。
红润的舌和唇形成的视觉冲突让程昱觉得更多热流在身上流窜。少年的唇角沾了一点奶渍,那一点点奶渍在白皙的脸上尤为明显,仿佛就在程昱的眼前晃荡一般,让程昱忍不住一寸寸朝少年靠近,然后在他有些茫然的目光中,伸出舌头在他嘴角上舔了舔。
第61章 二合一
程昱还从来没有跟谁接吻过,虽然此刻只不过碰到了唇角,根本算不上接吻,但这触感对他来说已经无比美妙,甚至于说仅仅是靠近就足以让他觉得意乱心跳。
而唐浩初愣了一下才慢半拍地反应过来,精致的眉目微微皱起,语气温吞却又言语直接地开口问:“你在亲我?”
他的眼神太过清澈和平静,程昱莫名就怂了,道:“刚才你嘴角有奶渍。”
说着指了指自己刚才亲过的位置,意思显然是说我是为了帮你,表情和动作都努力做得非常自然,好像并没有怀任何不轨的心思。
“哦。”唐浩初下意识抬起手在嘴角上又擦了一下,然后认真朝程昱道谢:“谢谢你。”
程昱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难道让他说不用谢或者不客气吗?
少年实在太可爱了,简直就是个宝贝,让他想小心翼翼地藏在心尖子上。这么想的同时,程昱忍不住拿出一早就放在抽屉里的耳钉盒,鼓起勇气将它送了出去。
他找的借口是唐浩初上个星期帮他修改论文的谢礼,并解释说:“这个造型我特别喜欢,觉得很适合你……”
程昱还不敢这么明晃晃的挑明,所以耳钉虽然和他的是情侣款,造型还是有很大差别,需要仔细观察才能看出来。可惜唐浩初根本没注意耳钉的造型,只注意到了上面的钻石,立即表示太贵了不能收。程昱之前完全没考虑到这一点,于是极力哄骗唐浩初说是不值钱的水钻,就在他好容易劝得对方松口收下的时候,外面不切时宜地响起了敲门声。
敲的声音和节奏还算平缓,但敲门人的心情显然不够平缓,只敲了几下就忍不住把门推开了。
男生宿舍大大咧咧惯了,白天又经常需要进进出出,最多会把门关好,不会想到特地锁起来,所以宿舍门并没有锁,一按把手就能打开。开门的人正是郑锐霖,推开门就看到程昱和唐浩初似乎在拉拉扯扯,更重要的是程昱身上只围了一条浴巾,上半身什么也没穿,配上略显凌乱的书桌和掉落在地的靠垫,整个场景都让郑锐霖觉得异常刺眼。
甚至有一股无名之火在大脑里蹭蹭上窜,而程昱同样很火,——本来就要把情人节礼物成功送出去了,偏偏有不长眼的人来打扰。
可惜两人都有火发不出,郑锐霖更是以最大的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以免一个不慎吓到唐浩初。他查过很多和自闭症相关的资料,知道自闭症患者和一个人熟稔起来并不容易,而少年如今难得对他熟稔,他不想把伸出触角的小蜗牛吓回蜗牛壳里。
郑锐霖掩住了所有情绪,又深吸一口气,才用和往常一样的温和语气问唐浩初道:“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唐浩初早上去实验室的时候走得太急没带手机,回到宿舍又忙着给国外教授发邮件没顾得上看,不知道郑锐霖给他打了电话。张了张嘴想要解释,却又抿紧了唇什么都没说。
而郑锐霖并没有因他不说话而气恼,——唐浩初早在一年前就发现对方似乎再也不会因为他不说话而气恼了,只听对方继续道:“三十二个。”
唐浩初的表情顿时染上了疑惑,显然没懂郑锐霖的意思,郑锐霖补充说:“我打了三十二个电话,可你一个也没有接。”
他看过来的眼神又深又黑,还带着些几不可见的委屈,唐浩初虽然依旧不出声,但表情难免露出一点抱歉的神色。郑锐霖见状趁机问:“浩浩,我有事找你,你能和我出去一下吗?”
程昱却在这时插话:“有什么事不能在这里讲吗?外面温度低,浩初又怕冷……”
是以开玩笑的语气笑着说的,望向郑锐霖的目光却没有丝毫笑意,只有冷冷的敌意。郑锐霖看了程昱一眼,眼神和程昱的一样冷,但他很快转回到唐浩初身上,固执地重复问:“好不好?”
语气小心翼翼的,甚至暗含着一丝卑微,神情里则充满了不撞南墙不死心的坚持,只不过他要撞的并非南墙,而是唐浩初的心。
唐浩初终于开口:“但我还要发一个邮件。”
这已经算同意的意思了,郑锐霖之前发问的时候下意识屏住了呼吸,这会子才悄悄吁了口气,立即说:“没关系,我可以等你发完。”
唐浩初继续坐到书桌前发邮件,而程昱随意给自己套了件T恤和裤子,穿好之后便看到郑锐霖静静地站在桌子边望着唐浩初,那模样怎么看怎么讨厌,便将视线移开,也看向唐浩初。
于是两个人就这样一左一右地待在唐浩初两边安安静静地看着他发邮件。少年熟练地用英语描述自己的实验结论,打字的速度飞快,似乎根本不用经过大脑思考一般,可每句每段里涉及的高深医学知识和严谨的数据报告只能反映出他大脑运转的速度究竟有多厉害。郑锐霖和程昱看着他的眼神不约而同地带上了一种迷之骄傲,除此之外还有抑制不住的喜欢,室内一时间安静的只剩下敲击键盘的声音,不论郑锐霖还是程昱都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就像是面对自己极为珍视的东西,怎么小心都不为过,连呼吸声大一点都是一种惊扰。
唐浩初发完邮件后和郑锐霖一起离开了宿舍。
但他不愿意跟郑锐霖去校外,郑锐霖无奈之下只能带他去校内的湖边随便走走。湖边的风景很好,唐浩初坐在背风的长椅上,郑锐霖去不远处的自动贩售机上帮他买了罐可乐。可乐摸起来很冰,所以郑锐霖买来后没把它递过去,而是扯开衣服塞到了怀里,“我帮你热热。”
唐浩初微微一愣,抬起头和郑锐霖对视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没说。精致的小脸纠结成一团,宛如一个没发酵好的稍微有点皱的小包子,可爱到让郑锐霖想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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