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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穿越重生)——小麦要发芽

时间:2020-07-03 08:28:00  作者:小麦要发芽
  这样唐浩初出来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看到他。
  走廊上隐隐约约传来悠扬的琴曲声,午后明亮的阳光从走廊尽头的窗户照进来,染出一片金灿灿的光晕,看得人心生安宁,郑锐霖的唇角不自觉地勾起一抹罕见的微笑,说不出的温柔挂在一贯冷厉的脸上。
  ——面对想等的人,会觉得连等待也如此美好。
  唐浩初果然一出来就能看见郑锐霖,而郑锐霖不问他表现的怎么样,也不问他和心理医生具体谈了什么,只一味地夸奖他好棒,回家的时候还专门绕路到唐浩初喜欢的那家甜品店,给他买店里的招牌蛋糕。
  这姿态简直像那种溺爱孩子的家长,奖励克服恐惧独自上幼儿园的小孩子。车停下来,唐浩初随即跟着郑锐霖进了甜品店,除了买招牌蛋糕之外,还贪凉地开口要了一个冰淇淋。
  他前段时间咳嗽,郑锐霖严禁他吃冰的东西,但今天他难得主动开口说话,还是跟陌生的店员主动开口的,郑锐霖只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宝贝儿是不是想要吃芒果味的?”
  唐浩初每天吃了什么以及吃了多少,郑锐霖都清清楚楚,而最近的饭后水果里,芒果是他最先挑出来吃的。只听他果然表示肯定:“嗯。”
  拿到冰淇淋的唐浩初有点儿小开心。
  郑锐霖提醒了他慢慢吃,但他还是忍不住往嘴巴里塞了一大口。白皙粉嫩的脸颊被塞得鼓鼓的,看上去十分可爱,眼神亮晶晶的,折射着动人的光,郑锐霖简直要忍不住亲上去。
  上车之后到底没忍住,倾身吻住了他的唇,还把他嘴巴里的冰淇淋勾走了大半。唐浩初表情茫然又无辜地看向将他的冰淇淋偷走的罪魁祸首,微嘟的唇瓣上还沾着一点化掉的冰淇淋,简直像一只无辜无害的小动物。
  郑锐霖心动难耐,强迫自己移开视线,专心开车。开车的途中有意无意地提起了程昱,说他的事业做得非常好,今年带领程氏的药妆公司在国内销量名列前茅,还上了全球十佳药妆品牌的排行榜,商界已人人皆知他的能耐,提起他再也不只是简简单单的‘程家少爷’。还说了一些别的事,反正都是夸程昱的话,没有半分贬低。
  唐浩初有点奇怪郑锐霖怎么说起程昱了,抬眼看向郑锐霖,却没看出什么所以然,只听他最后总结:“其实程昱还算是个不错的人,——浩浩,你喜欢过他吗?”
  唐浩初这才回过味来,如实摇了摇头。
  郑锐霖的脸上依然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慢吞吞地哦了一声,“还以为要在你眼里排位,他也是有力对手。”
  唐浩初看向郑锐霖,依然没看出什么所以然,说:“我发现你们很像。”
  “我和他?”郑锐霖继续端着,一副不打算泄露出任何情绪或感情的样子,“哪里像?”
  “程昱之前也很关心你,会问你的事,”唐浩初一边想着一边努力表达自己的意思,“但人与人之间,怎么能比较呢,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优点和缺点,有时候看起来只差一点,但其实差很多,称得上云泥之别……”
  郑锐霖扬了扬脑袋,故意用高傲的姿态说:“我是云,他是泥。”
  唐浩初愣了一下,竟觉得郑锐霖此刻的样子有点可爱。刚才还夸程昱来着,果然都是假的。
  不过郑锐霖已经足够成熟和冷静,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就好像他虽然吃醋,却不会在唐浩初面前恶意诋毁程昱,像个有气度的绅士。也让唐浩初真正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成熟的男人,很强大也很省心,能给予别人强大的支撑,不是不切实际的愣头小子。
  但他还是会做愣头小子才会做的事。
  晚上吃完饭,天刚刚黑,唐浩初接到电话,之前说要出去买烟的郑锐霖在电话里让他到窗台来。唐浩初疑惑地跑到窗台,低头看见楼下的空地上已经燃起一圈样式可爱的蜡烛,还有更多的蜡烛等待点燃。密密麻麻浩浩荡荡地组成一个巨大的心形,郑锐霖正站在那里,拿着打火机挨个点把蜡烛。他做得非常认真,仿佛被点燃的是他的心。
  对于在上个世界看过各种花样的唐浩初来说,这场景算是非常俗气和老套了,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个在人前冷酷严肃杀伐果断的男人如此认真专注地做这样幼稚的事,说不出是感动还是其它,唐浩初感觉眼眶有点发酸。郑锐霖之前摆的时候已经花了不少时间,又点了四五十分钟才把所有蜡烛都点着,这才终于直起身,抬头看向唐浩初,眼底满是跃动的火苗和浓浓的宠溺。
  火苗在夜晚的微风中轻晃,将夜色也衬得温馨可爱,唐浩初下楼走向郑锐霖,郑锐霖将他紧紧抱在怀里。
  唐浩初忍不住在郑锐霖怀里闷声道:“你好幼稚。”
  郑锐霖轻轻亲他的额头:“浩浩喜欢吗?”
  唐浩初犹豫了一会,最终给面子的点点头,郑锐霖又亲了他一下,重复之前说过的话题:“我们就这样过一辈子好不好?”
  唐浩初只能从四岁待到三十四岁,就算能在这个世界留到三十四岁的最后一天,也只剩下不到六年。而他在这个世界的出生日期正好比上个世界往前移了二十年,二十年一轮回,简直就像前世和后世。他在郑锐霖紧张的等待中开口道:“也许这辈子我不能陪你走到头,但如果下辈子我们还能早早相遇,我一定会好好陪着你。”
  他已和系统做过沟通和妥协,下个世界可以通过完成特殊任务来换取更多的停留时间。
  郑锐霖觉得自己的心一下跃到了喉咙口,仿佛要跳出来,在唐浩初讲完这句话后,大脑甚至有几秒钟的空白。
  有下辈子就够了。
  经过之前反复的恶化和好转,药物终于在唐浩初体内得到了平衡,抑郁症的情况彻底稳定下来,他如今的症状就像所有会在无人处郁郁寡欢的轻度抑郁症患者一样,能够和普通人一样正常生活。他甚至接受了国家医学科学院的招揽,参加了新的医学研究项目。
  唐浩初最终拖到三十四岁的最后一天才离开。
  他参加过了唐振凯的婚礼和唐老爷子的葬礼,戚向南也找到了能相知相伴的爱人,董熙娣遇到了真心对她的第三春。
  唐振凯的结婚对象是一个性格干练的女强人,和他意外的相配,唐老爷子在得知长孙媳妇怀孕之后才没有遗憾的离开,临终前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唐浩初,拉着唐振凯的手让他一定要照顾好弟弟。
  唐振凯自然是点头答应,心里却暗恨自己想照顾也没有照顾弟弟的机会,——郑锐霖简直就像一条护食的狗,时刻守着唐浩初不放手。
  冬天的时候唐振凯生了个儿子,小名取叫果果,生日和唐浩初只差几天,也和唐浩初一样体质天生较弱,容易生病。孩子妈出差去了,提前下班回家的唐振凯接过在佣人怀里哭闹不休的小孩,皱着眉抱着他在厅里缓缓踱步,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烦躁。
  他对小孩一向缺乏耐心,所以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少年时期能那么温柔耐心地哄弟弟。对唐浩初他是真的充满了无尽的温柔和耐心,一点也不会觉得烦躁。
  生命不能重来,一个人也不会重复踏入同一条河,唐振凯望着儿子肉乎乎的小脸,能给这样的小脸的爱和耐心已经在少年时期全部给弟弟了,所以再也没办法重新给别人,哪怕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于是待唐果果会说话了,最喜欢的人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温和又漂亮的小叔。唐浩初经常听到小侄子奶声奶气的给他打电话告状,说爸爸又骂他了,他要去他那里,当他的儿子。
  每当这个时候,郑锐霖都会唯恐天下不乱地在旁边插话道:“叫我一声爹地我就让浩浩做你爸爸,这就过去接你。”
  唐浩初新参与的医学研究项目获得了很大的突破,有时候会加班到很晚。还没走出研究所的大门,同行的助手就看到了路边的郑锐霖。
  外面下着雨,男人却不在车里等,而是冒雨等在外面,撑着一柄黑色的大伞,穿着裁剪利落的浅咖色风衣,里面是白色的羊毛衣,冷硬的面部线条因此而变得柔和了一点,一张脸非常英俊,双腿也格外长,身材显得更加高大挺拔。
  他安静地站在那里,定定地望着大门的方向,笔直帅气的身影定格成雨中令人忍不住回望的风景。纵然看过很多次,女助手还是忍不住泛起了花痴,正要说话,郑锐霖已经看到唐浩初,大步朝他走来。
  唐浩初也走向了郑锐霖,两个身影有种说不出的和谐,在女助手的眼里简直像看偶像剧。
  这一年年末,以唐浩初为首的医学研究团队荣获了医学界最高的奖项。领奖的时候,郑锐霖就在台下,舞台的聚光灯、媒体的闪光灯和全场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站在那里,光芒万丈,璀璨夺目。所有人都为他感觉骄傲,郑锐霖却因唐浩初领奖时的那句‘此生无憾’揪起心。
  当晚,郑锐霖将自己亲手设计的钻戒送给唐浩初,以求婚的姿势单膝下跪。唐浩初什么也没说,但把戒指戴在了手上。
  冥冥之中郑锐霖就是有种预感,觉得唐浩初要离开了。他很惶恐,每日都要看着唐浩初的睡脸,试探他的鼻息,但真正来临的那天,又出奇地平静下来。
  是一场完全意外的车祸,就在他即将三十五岁生日时,独自穿过马路去拿蛋糕,一辆失控的车将他撞飞,手上戴的戒指沾上了污泥和血迹。
  葬礼结束的那天郑锐霖擦了一整晚的戒指,一闭上眼,便会想起唐浩初的脸,和他对他说过的话。秘书深知郑锐霖对唐浩初的感情,唯恐他哀思过甚,一大早就赶过来。郑锐霖突然转向身边的秘书道:“你有没有听过谁跟你讲过什么动听的话?”
  “啊?”秘书愣了一下,为了调节气氛而开了个玩笑,“我妈一直嫌我丑,前几天在我给她买了她喜欢的大衣时难得夸我一句帅算不算?”
  郑锐霖没再出声。他一生中听过的最动听的话,大概就是他点心形蜡烛的那晚,唐浩初在他怀里说的那句,不管是从前的三十多年还是往后一个人的岁月。
  “如果下辈子我们还能相遇,我一定会好好陪着你。”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个世界是爱撒娇的小作精,特别宠特别萌哦!
  Ps:更新晚都是我的错,也没有脸求原谅,但我真的尽全力了。公司最近连续好几个项目,整个部门都在疯狂加班,加班本身其实还可以接受,但一想着不能抽时间码字、辜负了看文的小仙女的等待,就像一颗石头一样压在心上,时刻都处于紧绷和烦躁状态,压力特别大。总之所有批评我都接受,希望所有看文的小仙女们都能开心快乐
 
 
第74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番外
  霍彪至今清楚地记得唐浩初离开那天的场景。
  救护车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朝阳特别好,金色的光芒洒下来,照在陆地上所有人身上,也包括唐浩初。可他的体温已经开始变冷,那双漂亮的眼睛也永远闭上了。
  匆匆抵达的医护人员当即就得出了伤者已经死亡的结论,霍彪却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只管让他们继续抢救。所幸这里是主干道,最近的医院就距离不远,医护人员小心翼翼地取出唐浩初身上的钢条,把他迅速送到了医院。而医生的判断和急救人员如出一辙:“病人已经没有呼吸和心跳了。”
  每一次死亡宣判对霍彪来说都相当于一次凌迟,仿佛整个身体都被千刀万剐。苦苦压抑的情绪终于爆发出来,他紧紧抓住医生的领子,嘶吼着让医生把人救回来。
  他的状态堪称疯狂,现场顿时陷入混乱,在场的人都来拉他,医生甚至在混乱中挨了一拳,不由疾声道:“病人已经离世了!请家属清醒一点!”
  可霍彪无法清醒,失去心上人的那一刻他就再也无法清醒,整个世界都面目全非,再也不是原来的模样。
  他颤抖着把唐浩初抱起来,青年安静地靠在他胸口,模样和以前一样乖,却没有半点声息。
  这里治不好他,他要带他回家。
  怕颠到青年的伤口,霍彪走得很慢很稳,又怕他无聊,于是一路说了很多话。
  “浩浩乖,别怕……”
  “你累了对不对,那好好睡吧。这里太吵了,我带你回家。”
  还有以前相处的点滴,——他每时每刻都有无数的话想跟他讲,只要对方愿意听,他就能永无止境地说下去。
  最后他轻声说:“浩浩,你答应过陪我过生日的,很久很久以前就答应了,你是不是又想食言了?”
  除了风声,没有人回答。
  他就这样背着毫无气息的青年走了一天,路上看到的人都觉得他是疯子,可他恨不得自己疯了。
  霍彪病倒了。
  甚至到了起不来的地步,接连好几天都浑浑噩噩的。难得清醒的片刻,竟还在怀疑他的浩浩是不是仍在他身边。他从对方还是小娃娃的时候就认识他,和他一起长大,虽然会因学业等各种事情时常分开,但从来没有真正分离过。他不管做什么都会想着他,想着他去了哪里,开不开心,他一生中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了他,他却忘恩负义地害了他。
  霍彪瘦得不成样子了,才三十多岁,头上却生了很多白发。公司堆了一大堆事,孙琳琳过来汇报工作,话都讲完了,霍彪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没动过。她非常自觉地把事情又说了一遍,却看他依旧坐在那里,眼神空茫茫一片。
  霍彪身上的所有火和热似乎都被什么无形中的东西扑灭了,只剩下一团死灰,再无半分生气。
  孙琳琳忍不住想起霍彪之前说起唐浩初时的模样,满心满眼都是温柔,还透着单纯的欢喜,可如今变成了一片空洞。她看着霍彪眼下的状态,甚至觉得他活不了多少年,——他身体的某个部分已经随着他爱的人一起死了。
  霍彪花了足足一年时间才渐渐好起来,然后变成一个彻底的恶人,心中没有一丝柔软,也再没有能让他柔软的人或物,有公司被他弄破产,有人甚至家破人亡,他却没有任何怜悯。
  他怜悯别人,谁怜悯过他?这个世界又可曾给他和他的浩浩半点怜悯?
  霍彪的头发几乎白了一半,却对此毫不在意,反而进一步糟踏自己的身体,不管不顾地加班喝酒和应酬。在他的拼命工作下,霍氏越做越大,可再多的金钱和资产对他来说也不过是虚无的数字,他一直梦不到唐浩初,甚至连幻觉也不曾有过。
  直到唐浩初生日的前一天,他终于梦见了他。
  冬天夜晚很冷,下了今年第一场雪,他梦见他的浩浩放假的时候从欧洲飞回国来找他,因为倒时差的关系在他办公室内的小床上午睡。
  那是个异常温暖的午后,他安睡的模样他看一辈子都不会腻,长睫随着呼吸轻晃,引诱他亲上去。他走到他面前,却不敢亲也不敢妄动,过了好久终于颤抖着伸出手,眼泪却在伸手的这一刻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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