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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错觉(近代现代)——白埜

时间:2020-07-08 15:08:16  作者:白埜
  可能有很大一部分人,都觉得自己哪怕不是一个同性恋的支持者,也至少会尊重他们。
  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在我们的社会中,其实有足够的研究证据可以表明,同性恋的人群占总人群比例的百分之四到百分之五。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每一百个人中,就有4到5个人是同性恋。可是我们看看自己的身边,从我们出生到现在交往过多少个人,遇到的同性恋者又有几人呢?
  很少,非常非常少,几乎没有。
  这是为什么?研究结果出错了吗?
  不是的,遇不到不代表没有。更大的可能性时,他们在隐瞒自己的性取向,以求得大多数人口中的“正常”。
  再来看,我们所知道的同性恋,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或者说,被我们大多数人可以接受和尊重的同性恋,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是一代文豪,是千古一帝,是万众瞩目的明星,是事业有成的精英……为什么是他们?
  因为我们这个世界接受同性恋,仅仅是近二十年的事情,即便如此,现在社会上也有相当大数量的人在用有色眼镜看待同性恋群里。
  也正因为此,同性恋者必须努力,他们忍受着别人的目光,必须证明自己,所以他们看起来,会更加的出类拔萃。因为环境被迫他们不得已。压力带来了巨大的动力,或许生存的困难让他们变得更加优秀。
  只有足够足够优秀且强大的人,才有勇气敢于向这个世界的偏见反抗,才有可能得到包容和尊重。
  所以我想问问一些貌似在支持同性恋群体的人,如果现在站在你面前的一对同性恋伴侣,是一对外貌平平,衣着简陋,籍籍无名毫不出众的人,你还会以同样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吗?
  思及至此,所以我改变了第二本的题材。因为我没有足够的能力,把这个人群的故事讲的更生动更真实。
  我一直认为,好的作品是有作者的真情实感甚至亲身经历在里面的。只有这样的描写和情节,才能让读者产生共鸣,体会到何为“感同身受”。
  但是我不是这个人群,我周围也没有这样的人,所以我写出来的人物太单薄,故事太贫瘠了。我可能写出来的只是我想当然认为的,只是我站在一个局外人所能体会到和意识到的。
  但我想这其中应该还存在更多细微却又难以忽视的问题,我需要再去积累和了解,才能写出更真实的故事。
  关于《月亮错觉》和改变题材的问题,暂时就说这么多。以上都是我个人的观点,如果有什么不正确的地方还请大家指正,评论我一定会看,错误或有冒犯的地方我会改正的。
 
  ☆、say something to you(2)
 
  和上一章一样,这章也不是小说内容,还是闲聊。
  这章是想和大家聊聊我的第二本故事。
  这是一本校园言情,比较有特色的是,它会是一个人物形象特别多元化的小说,并且人物构建会比《月亮错觉》更加丰满一些。
  写这本小说的初衷,其实也有一部分也是来源于我自己。在《月亮错觉》接近完结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构思好了两组小说大纲,都是耽美的。但后来决定落笔的时候,却换成了《还是太喜欢那个他了》。
  因为我本身的专业,所以我会很重视在心理学中被定义为特殊人群的一些小众群体。
  第二本文的主角,就是另一个小众群体——性单恋者。
  具体的就不在这里多说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主要想说的是,这本书里面的每一个角色,都是有原型存在的。
  他们没有多出众,只是平平凡凡的生活在你我周围的某个人。我希望在看《还是》的时候,可以带给你们这样的观感——你看这个人,她的故事/性格/想法观念和我好像。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孤单一人的时候,总会有不被理解的时候,总会有渴望陪伴的时候……在那些所有让你觉得难熬的时间里,我希望《还是》这本文可以陪着你。
  希望里面有一个与你相像或者被你喜欢的人物,可以在你所有不快乐的时间里陪着你,帮你解决一些问题,给出一些意见。
  哪怕做不到那些,但至少可以感到你的难过悲伤,然后安静的与你共同分担,把你的不快乐分走一半。
  再者,《还是》的诞生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纪念。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遇到更多的人,经历更多的事情。所以一些以前觉得自己会念念不忘的事情,其实早就在那段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是会在午夜惊醒,那一定是因为我又在做梦,梦里能到了一个许久未曾谋面的人。
  有一句话说,当你梦到一个许久未见的人,那么他/她大概是在遗忘你了。
  我太害怕被人忘记了,因为那比死亡更可怕,它会抹去一切你曾经存在下意义。
  所以我想要动笔,把那些我曾经经历过和憧憬过的美好,都一一记录下来。
  想想看,为你曾经喜欢过的少年,和你的至交好友去写一本书,这不失为一件浪漫的事情。
  当他们一一出现在你的笔下时,你就不会再日夜担忧,不会再害怕遗忘。因为有更长久的文字,替你记得他们。
  还会有同宇宙一样漫长的时光,在你以后离开的日子里,替你去爱着他们。
  别害怕死亡和分离,那都不是你人生的终点。
  愿你在人生的漫漫长河里,能够遇到一个一直把你记在心上的人,他/她一定很爱你。
  ps:后面开始更新番外啦~
 
  ☆、番外1
 
  叶子轩最近很郁闷,郁闷到嘴角处硬生生被急上火了。
  到也没什么大事,主要就是莫大老板太难追了,其次就是白琅和云在野两个小王八蛋每天在他旁边秀恩爱。
  “喂,冉冉~下午有没有空啊……那我去接你,我们去看电影吧!”
  “风遥啊~东三环新开了一家火锅,下午要过去嘛?”
  就连一旁的凌晨,都和自己的小伙伴打起了电话——
  “喂,今天出去骑行吗?好好好那我去擦一下车!!!”
  看看,听听,这都是群什么人?这说的都是人话?
  要是仅仅如此也就罢了,主要这挨千刀的白琅收拾的人模狗样准备出门时,还转过头看了自己一眼。
  “子轩,别放弃啊!赶紧去找你的梦中女神!!!”
  梦你妹的女神!老子梦里都没见过她呜呜呜,我实在好惨一男的!
  所幸,云在野还存有了一丝良知,抬手挡了挡,将嘴贱的白琅赶出门去。
  转回身,云在野一边换着衣服一边开口问叶子轩,“不过你俩到底怎么回事了啊?”
  “害,别提了!”叶子轩摆了摆手,以一个失败者的姿态一头砸向了桌面,发出一声闷响。
  “在你和你家那位的婚礼上,我寻思着趁热打铁,在那么美好的氛围中表白应该成功的几率大一点。结果……当我在仪式结束之后去敲她的门时,硬生生被她按着头赶了出来……”
  闻言,云在野正在系纽扣的手顿了一下,带着满脸疑惑看向叶子轩,挑了挑眉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主要吧……我去的时候看她房间门没关,就直接进去了,结果她……她在换衣服……”
  “咳咳,咳,咳咳咳……”
  一旁整理衣服的云在野差点手一滑用领带勒死自己。好一会,云在野才把呼吸平缓下来,默默抬头看了一眼一旁满脸坦然的叶子轩。
  “叶子轩我告诉你,我要是莫寻我答应了你才真是有鬼了!!!”
  系好领带,云在野头也不回的出了门,叶子轩那种人,让他自生自灭吧!
  半个小时后,凌晨也推着他心爱的小车车出了门,宿舍里只剩下叶子轩一个孤家寡人。
  当叶子轩抱着手机快要玩到吐的时候,他终于下决心准备再接再厉。他就不信了,自己这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还搞不定一个酒吧老板?
  一个多小时,叶子轩看着镜子里人模狗样的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
  你看你看,自己稍微捯饬一下,拉出去还是非常有排面的!
  回过身,叶子轩从阳台进来打电话给莫寻,准备约她出来共用午餐。
  “喂?哪位?”
  今天早上六点才关门回家的莫寻,在睡了不到五个小时的时候,被一通倒霉的电话吵醒,现在她的心情非常不好。
  “啊莫寻,是我,叶子轩。”
  一听这个名字,莫寻本来就忍了又忍的起床气再次被折腾起来。
  “有屁快放!”
  “……中午有时间吗,我们一起……”
  “没时间,没事我挂了,再见!”
  还没等叶子轩反应过来,电话那头便只传来了一串忙音。
  看了看手中被挂断的电话,叶子轩顿感一阵悲戚,扯下刚刚别好的胸针狠狠的摔在桌面上,刚刚梳好的头发也被抓成乱糟糟的一团。
  果然,还是以失败告终。
  看来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非常重要了,如果自己先打电话再选择要不要捯饬自己,那么……至少自己不至于站在镜子面前臭美一个小时。
  经历了漫长的痛苦和恢复后,叶子轩勉强打起精神,将头发梳回了不久前的一丝不苟。
  既然都已经收拾好了,那么不出一趟门也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了。再怎么着也该去趟食堂,让食堂的热心大妈将自己赞美一番!
  思及至此,叶子轩立马又觉得生活有了奔头。正准备出门时,叶子轩接到了云在野的电话。
  “子轩,这会有时间吗?”
  “有,你说怎么了?”
  “我书架上有个文件夹,里面是我帮风遥找的资料,忘带了,你帮我送校门口行吗?”
  “黑色的这个?”叶子轩一边走到云在野的书桌前翻找着,一边聪书架上扯出一个文件夹来。
  “不是,是蓝色的……”
  “哦哦好。”叶子轩又看了一遍,翻出来另一本,“明清小说研究?”
  “对对对,就那个。”
  “行,待会见。”
  挂断电话后,叶子轩拿起手边的文件夹准备出门。走到门边,他顿了一下又回过身来——得把云在野的桌面整理干净,不然那个人回来又要号召大家大扫除!
  就在把不久前被自己误拿出来的那个黑色的文件夹往书架上放的时候,叶子轩眼眸一垂瞥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莫寻。
  那是云在野实习期间的案例,同为心理学专业的学生,叶子轩自然明白最基础的咨询伦理规范。但是……因为是莫寻,所以他太想去看看了。
  十分钟后,欢快的手机铃声在空荡的宿舍里骤然响起,将有些出神的叶子轩拉回了现实。
  “子轩,你过来了吗?我已经在校门口……”
  “噢噢噢……”叶子轩像是如梦初醒一般,赶忙答应着把文件夹放回原位,“马上马上,我换了件衣服!”
  没几分钟,云在野便看到了气喘吁吁向他们跑来的叶子轩。
  接过文件夹,云在野将叶子轩上下打量了一番,扬了扬下巴开口道,“我出门前你不就是这身打扮?”
  “呃,那个……我……”
  看着神色怎么看都不太自然的叶子轩,云在野试探性的问道,“有事?”
  叶子轩没开口,点了点头。
  没再思索,云在野直接开口,“莫寻?”
  叶子轩还是没有开口,仍旧点了点头。
  略微思考了一下,云在野转头看向了戚风遥。
  从眼神中确定了戚风遥的想法后,云在野拍了拍叶子轩的肩膀,“走吧,一起去吃饭。关于莫寻……风遥比我更了解一些。”
  半小时后,叶子轩以“电灯泡”的人设与云在野和戚风遥走进了火锅店。
  正值饭点,火锅店里人声鼎沸。三人选择了一个稍微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耳边令人头大的喧哗声才稍稍平息了一些。
  点好菜后,云在野把一杯茶水放在叶子轩面前,直接开门见山道,“先说说吧,关于莫寻你了解多少?”
  叶子轩伸出的手在半空中停了一下,显然他没有料到云在野会问自己这个问题。
  如果云在野问他有多喜欢莫寻,那他还可以掰着手指说出个一二三来,可是……了解?
  他好像真的不太了解。
  思考了一会,叶子轩露出一个稍显局促的笑容,“我对她的了解啊……女的,比我大三岁,同校学姐,酒吧老板……酒量好?”
  听着叶子轩的回答,云在野内心再次受到一万点暴击,抬眼看向一旁的戚风遥,无声的炫耀着——
  看,我当年为了追你是不是费了不少心思?
  戚风遥成功接收到云在野的意思,却不太认可的皱了皱眉——
  胡扯!明明是我先追你的!别忘了四年!
  最后的结果以云在野认输为结尾,两人重新投入到帮助叶子轩的人生大业中……
  从火锅店出来时,云在野和戚风遥默契的冲单身狗挥了挥手,转身向戚风遥家小区的方向飘然离去,只留下一个神情恍惚的叶子轩脚步飘忽的走向南川大学。
  从戚风遥的口中,他所听到的仿佛是另一个人身上的故事。
  在他眼中,莫寻是那种“百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女子;是那种拿着一杯鸡尾酒晃一晃,然后一饮而尽,看着你说‘我从来没爱过你’的女生;是那种不受拘束不顾世俗的洒脱女子……
  总之,她不该深情至此。
  只要她是除了“一往情深”以外的任何一类女生,叶子轩都有足够的信心能够用千方百计把她追到手。但恰恰他最不会的,就是这种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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