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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超凶的(快穿)_八步莲心

时间:2020-07-09 11:17:01  作者:八步莲心
  “你还是看开一点吧。早点接受,早点写文,早点开始挣钱。”
  “……”
  确实,规矩最大。
  谭玉无语。
  只好默默去码字。
  毕竟,现在浪费时间去纠结修改规矩,也只能是浪掷光阴。
  既然上辈子能写出名气,这辈子相信也可以。
  再说,能陪在萧凌身边,闲来写写文。谭玉已经很满意了。
  至于还债……呵,相信系统君比自己更着急。
  因为从上个世界开始,她就一直跟系统贷款。
  上辈子正是因为没还完贷款,系统才始终没把自己带走,以至她跟萧凌可以恩爱终老。
  如今,自然也一样。
  哼,越还不了越好。
  还不了,自己就不会离开这个世界,直到萧凌这个目标人物寿终正寝。
  又是一世恩爱终老,求之不得呢!
  所以,谭玉只顾好好写文,对于能挣多少钱,反而无所谓。
  正如她所料,系统反而急着催稿。
  因为想让她多多写文多多赚钱,好早点还掉贷款。
  “阿玉啊,你还是要多多努力啊。我借给你的钱,上面一直在催,老这么拖着也不是事啊。”
  系统苦口婆心。
  谭玉一面码字一面微笑:“哦,没看我在写嘛。”
  “……”
  系统内心千言万语,最后却被噎得一句都说不出。
  是啊。人家已经在写了,还要怎么样?
  想了很久,系统才忍不住补充:“我的意思是,你可以花更多点时间来码字啊。而且,也可以尽量写得好看点。这样点击订阅的人会多点。”
  它说的确实头头是道。
  谭玉却笑着摇头:“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写文这种事,要有感觉才能写的。平时阿凌在旁边,我满心满脑子都是她,又怎么能安心写出东西呢?更何况,什么叫‘尽量写得好看点’?我写出来的,自然是对我而言最好看的。水平这种事,是固定的,可不是我说能改进就能改进的。”
  系统再被噎了一顿。
  什么都说不出。
  最终,只能任由着谭玉安排。
  说来也怪,或许是因为心无旁骛完全没考虑过收益问题,也或许是多经历了两世人间,写的东西更有深度……总之,谭玉的新号红得挺快的。
  并且,收益持续走高。
  虽然跨越1:100的通货膨胀,谭玉也能维持跨时空买卖的基本生计。
  甚至,还能给武林人士们代购一些现代的稀奇玩意。
  比如,给武林美人们买头饰买衣服。
  再比如,给武林人士买打火机。毕竟这玩意比火折好用多了。
  再再比如,偶尔批发些冰激凌之类的,卖给武林人士们吃。
  可以说,只要愿意,她这个武林盟主才是最能赚钱的。
  养整个青云峰都没问题。
  果然,代购永远是最暴利的行业哈。
  毕竟,最能挣钱的生意,就是从盛产之地贩运东西去稀缺之地。
  试问,还有比跨越时代更能调配物资的么?
  所以,谭玉只要愿意,完全可以赚得盆满钵满。
  只不过,谭玉知道势不可用尽,没真的用大力气来挣钱。
  反而处处保持低调,只愉快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这一世,她依然,格外幸福。
  只是,到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依然没还清跟系统的贷款。
  可怜的系统,在谭玉闭眼的那一刻差点哭了:“喂,你先把欠我们的钱还了再死啊!当老赖可耻啊!”
  然而,老赖谭玉还是微笑着闭上了眼。
  还钱?呵,没钱怎么还?
  萧凌都已经寿终正寝了,难道自己还要留下来继续孤身写文挣钱么?
  当然不。
  她还要去下一个世界呢。
  因为她知道,在下一个世界,还是有那样一个老婆在等着她。
  老婆,我来啦——
 
 
第33章 去考个状元吧
  这一世,谭玉穿越成的,居然是个书生。
  书生。
  说白了,就是没有任何职业。
  只在家里当米虫。
  当然,也有很多人是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了将来有一天金榜题名,可以一飞冲天,甚至光宗耀祖,也算有了回报。
  但谭玉,显然没那个兴趣。
  她的性子,从来就没变过。
  随遇而安,得享受时就享受。
  只不过,这个世界里,享受得没那么容易。
  因为,这个世界的“谭玉”,家世并不算很好。
  对的,是不算“很好”。
  也算好。
  但,又不算“很好”。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个家庭,是已经败落的福书村。
  谭玉的父亲,本就是一个酸腐秀才。
  这老秀才读了一辈子书,只想着书中能有黄金屋,但始终未能高中,只止步于秀才。
  老秀才到了四五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只怕仕途渺茫了,便想着娶个老婆回来生个儿子,然后让儿子接着考。
  反正,他们谭家是一定要出一个状元的。
  如此,才对得起这个福书村的传统。
  就算自己不行,也要生个儿子继续。
  他的父亲,就是这样的。
  于是,贫困人家的女儿谭母,年方二九,就嫁给了他。
  两人相处三年,谭母终于为谭父生了个孩子,就是谭玉。
  谭玉出生的时候,谭父身体已经不是很好了。
  原本就是老夫少妻的组合,谭父又一门心思只扑在书上,是个十足十的老书呆子,对娇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向往。只是为了生儿子,才定期行夫妻之礼。
  经过了三年的努力,才生了一个谭玉。
  谭母此时才二十出头,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已经有了自己的主意。
  她倒没什么坏主意,只是觉得丈夫年纪大了,想再生孩子只怕已经力不从心了。既然他那么想要一个儿子,就假装生下的是儿子吧。
  这样,丈夫也算诚心如意了。
  而夫妻之礼……或许也可免了。
  说实话,对于一个年龄足以做自己父亲的男人,谭母是无法产生真正的感情。
  平时行夫妻之礼,也不过是为了偿还对方的丰厚彩礼,以及履行在古代作为妻子的义务。
  现在有了“儿子”,或许,双方都能松一口气了。
  果然,知道老婆生了个儿子,谭父也就彻底搬到书房去住了。至于孩子,就让老婆好好抚养。
  在他看来,女子抚养孩子,本就是分内之事。不然娶老婆干嘛呢?不就是为了生孩子、带孩子嘛。
  他本就是个纯书虫,除了书,别无所好。
  自小,他的父亲就告诉他: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既然“颜如玉”都有了,你还要老婆做什么?
  娶老婆,除了生孩子和带孩子,似乎没别的用处了。
  只要儿子生了,也就彻底不用管了。
  他的父亲就是这么做的。
  并且也是这么教育他的。
  所以,谭父生了谭玉,就觉得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没再跟谭母亲热过了。
  甚至,他连对谭玉都没那么关注。
  因为在他看来,孩子有老婆照顾就好了。等孩子长大些了,他这个做父亲的,教些做人的道理,就算不枉为人父了。
  就这样,谭家以这种神奇的模式相处,并坐吃山空。
  是真的坐吃山空。
  因为谭家虽然在几代之前是个官宦之家,但为官还算清廉,并没有积攒下多少金银财宝。
  后来,那当官的祖先卸任,儿子却没有跟上,读来读去就是考不中举人,便只能始终吃老本。
  下一代,也是读来读去考不中举人,依然只能在家里坐吃山空。
  ……
  因为谭家人生性老实,都不会做生意什么的。而且他们也看不上种地或者做生意之类的事,觉得“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只把关门读书当做头等大事。
  这群人的固执,让原本就不富裕的遗产,雪上加霜。
  一代又一代的挥霍,终于,到了谭玉这一代,已经连温饱都成问题了。
  当然,谭父并不知道。
  因为这个温饱问题是谭母解决的。
  当初娶谭母的时候,谭父就把家里的财产全拿出来了。因为对他来说,娶老婆生孩子是那时候的头等大事。
  至于完成那大事后,生活能不能继续,则不在他考虑范围了。
  后来娶了谭母,这个家就交给谭母管了。
  谭母本就是穷人家的女儿,各种节约。吃苦什么的,完全不是事儿。
  所以,这些年,也一直过了下来。
  但,其间,离不开谭母本人的辛苦。
  谭母年纪并不大,正值盛年,所以也不介意抛头露面去挣钱。
  毕竟,家里很多时候都没米下锅了,不出去挣钱又能怎么样?
  谭玉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看到这样的家庭,有些无语。
  起码,她做不到再像以前一样,只坐在那当米虫。
  因为谭母的辛苦她看在眼里。
  虽然谭母并不算自己真正意义上的母亲,自己刚来,还不完全能代入母女之情。
  但身体里,终究流着谭母的血,有种感应是天生的。
  更何况,谭母的辛苦她完全看得清清楚楚。
  她便忍不住问谭母:“爹自己都不管这个家,你又何苦这么经营?”
  谭母打量了她一眼:“你这孩子,胡说什么呢。你爹有重要的事要做,自然不会整日想着家里的吃喝。我主内,本就应该将这个家打理得清清楚楚。”
  听她说话,还有些文雅。
  谭玉更奇怪了:“娘,你还读过书?”
  谭母被她一问,红了脸:“嗯。看你读书,我跟着学了点。”
  谭玉哑然。
  这真是一个好女人。
  吃苦耐劳,懂事善良,还孜孜不倦地自我完善,甚至都知道旁听认字。
  只可惜,这样的女子,总是过得比较辛苦。
  因为承受得比较多。
  当初她嫁给谭家,只怕也是家里为了那点礼金而卖女儿吧。
  毕竟,嫁给一个可以当自己父亲的人,幸福的可能性实在太小。
  更何况,谭家是肉眼可见的会垮下来。谭父明显是个老酸儒,必定给不了女子幸福的。
  嫁过来后,她居然逆来顺受履行作为妻子的义务。
  只是,中间使了个小心眼,假装自己生的是儿子,以避免再生子的机会。
  ——但即便如此,都不算完全的自私。因为,这也是为完成谭父的心愿。毕竟,那时候谭父的身体非常不好,甚至有种过了今天没明日的感觉。谭母也不想他带着遗憾离开。而且,就算再行夫妻之礼,以他的身体和年纪,再生孩子的可能性也不大。
  所以,综合下来,还不如给他这么个希望。
  当然,后来谭父一直拖着残破的身体活到现在,倒是个意外。
  却说,那个谎言让本性善良的谭母时时自责,所以更愿意为这个家付出。哪怕自己一个人挣钱养家里两个米虫,都毫无怨言。
  对于她的这种自虐理论,谭玉不能认同。
  可以说,谭母的所有自我牺牲的理由,谭玉都不认同。
  或许,这就是不同年代人的不同思想,犹如相隔云泥。
  两人详谈了一晚上,最终谁也没说服谁,母女俩悻悻散场。
  虽然劝服不了谭母,谭玉也不打算让她一个人承担。
  因为,在古代,一个女人想撑起一个家,真的太辛苦!
  在古代,女子是不可以抛头露面的。
  如果为了挣钱强行抛头露面,都会被人轻视。
  当然,对于连饭都吃不饱的人,也不在乎别人轻视不轻视了。
  但,即便是被轻视,也不能赚到自己想要的钱啊。
  那时候,很少有人愿意跟女子做生意。
  所以,哪怕谭母再勤劳,也只能在少女时期下地种地,而在婚后给人家浆洗衣服和做鞋子赚点钱。
  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做的这些,都挣不了什么钱。
  但挣得再少,也要坚持,因为家里三张嘴都在等米下锅。
  谭父嘴巴还有些刁,经常皱眉问妻子:“怎么今日又吃粥?太稀了,经常要跑茅房,我看个书都看不安稳。”
  作为一个读书人,说这些话肯定是尴尬的。
  如果不是实在逼得没办法,谭父也说不出来。
  对于他而言,确实是逼得没办法了。
  因为,天天喝粥,真的太难忍。
  以前家里还有个老奴,天天给他做饭,也是变着法儿换口味,以让他吃得好点,看书时心情好点。每日吃的米饭和菜,几乎是不重样的。
  后来为了娶妻,就把那老奴卖了,一来凑彩礼钱,二来,反正老婆娶进来了,自然也就有人做家务,老奴也可以省了。
  谁知,这老婆厨艺差得很,天天给他熬粥。
  他是真受不了了。
  谭母有些尴尬。
  但还是低头道歉:“是奴家的错。回头就给老爷做干饭。”
  “嗯。”
  谭父应了一声,也不再多说,继续一手拿书、一手哪筷,便看书边吃粥。
  谭玉有些看不下去,开口:“家里都没钱了,哪里能煮干饭?有稀粥喝就不错了。就这,还是娘去给人洗衣服赚的呢!”
  对于这些不知惜福的男人,没必要惯着。
  谭母万万想不到谭玉会说出这样的话。
  她先是惊呆了。继而赶紧扯了扯谭玉的胳膊:“玉儿你胡说什么!别跟你爹开玩笑!”
  “嗯?”
  谭父有些奇怪,终于停止了看书,看向自己的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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