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诓鬼(玄幻灵异)——磕磕氨酚待因

时间:2020-07-11 10:44:39  作者:磕磕氨酚待因
 
 
第二十六章 
  “……
  我要你活着,在我沉睡了等待你时,
  我要你的耳朵继续听着风声,
  闻着我们一起爱过的海的芬芳,
  继续踩着我们踩过的沙滩。
  我要我所爱的的人继续活着;
  我爱过你,歌唱过你,超过一切其他,
  因此,你得继续绚丽地如花怒放——”
  病房的门响动了一声,开了小小一道缝,林木森念诗的声音一顿,程诺侧过头去看那个鬼鬼祟祟的小身影。
  已经第三次偷偷推开房门的小男孩一见程诺看他,连门也来不及关立刻跑开了。
  程诺在单人病房躺了两天,靠着林木森讨来的丹药日渐恢复过来。
  然而年轻时过度透支身体,作息饮食极不规律,应酬时烟酒不断,面对病痛他一贯能忍,一些小病始终拖着,如今一病把所有隐患一齐暴露出来,才让林木森看见他几分脆弱的模样。
  为了转移他注意力,林木森时常陪他一起看看电影听听歌,程诺不能久坐,躺着看书不大方便,林木森就坐在床边念给他听,醇厚的男中音念起情诗来格外有叙述感。
  不过二人世界总有意外,隔壁患者的小孩正是调皮的年纪,时不时推个门缝看程诺一眼就跑开。
  等他又一次跑来串门,程诺对他招了招手,让他靠近一点。
  小男孩磨磨蹭蹭走到程诺床前,没有了屡次骚扰时的活泼,反倒扭捏着手指,做错事似的半垂着头,白净的脸蛋上带了点腼腆的笑容。
  程诺问他,“怎么总是跑来跑去?”
  一听程诺的声音,小脸都红扑扑的,他凑近了一些,往程诺手里塞了块奶糖。
  “我妈妈送给你的。”
  程诺不怎么喜欢小孩子,但这个男孩看着乖巧,又拿着奶糖贿赂,让他情不自禁也放软了声音,揉了揉男孩的脑袋,“妈妈为什么要送奶糖给我啊?”
  “我妈妈喜欢漂亮哥哥,我给她说医院里有好看的叔叔,我妈就让我拿糖来找你玩。”
  林木森在旁边嗤笑了一声,程诺也觉得这个理由让人无语,不过不妨碍小孩子坚持认为叔叔瘦削过头了也比妈妈手机里的哥哥好看。
  他看不见身边还有林木森这尊大佛,软乎乎的小手抓住程诺的手指,“我明天还给你带好吃的。”
  程诺怕自己没好利索会传染给他,让他早点回去找妈妈,不要在别的病房乱转,小朋友却拍拍胸脯说明天戴口罩来找他玩。
  熟悉了一会儿就丢掉了腼腆,缠着程诺自报家门,不出半小时程诺就知道他姓啥、住哪、家里几口人、妈妈生了什么病、住了多久的院,还知道了他暗恋的小同学家里养的布偶猫刚做了绝育手术。
  林木森见他从拉手到坐上病床,再发展下去怕是要趴到程诺怀里去了,凉飕飕的手往这小子身上一搭,冻得他连打了两个寒颤,程诺才如愿劝他回去多穿点衣服。
  小朋友信守承诺,接连几天戴着口罩拿着奶糖来找程诺玩耍,还时不时鼓励程诺,“我妈妈很快就要出院了,你也快点好起来吧,我妈妈做饭可好吃了,以后请你来我们家吃饭。”
  好在大部分时间他更愿意陪在妈妈身边,不然林木森真得找个机会让他消停点了。
  程诺隐约觉得林木森对他抽时间哄小孩的事情不满,时不时能听见林木森冷哼两声,转念一想林木森不至于和小朋友置气,也没有太放在心上。
  直到林木森不知从哪拿出来一串冰糖葫芦,“你说过小时候喜欢吃冰糖葫芦吧。”
  那毕竟是小时候,程诺早过了爱吃糖的年纪,男孩塞来的一块没吃,都被收在了抽屉里。
  但林木森送的自然不一样,即使肠胃状况不允许多吃,程诺也咬了一颗,酸糯的大颗山楂夹着软乎的糯米,外面包着黄澄澄脆铃铃的糖壳,吞下肚不觉得甜腻反而酸酸凉凉。
  程诺夸奖道,“好吃。”
  “我做的。”林木森顿了一下,还是没忍住和小朋友争宠,“我不仅心灵手巧,还器大活好,那小子只知道玩。”
  程诺笑他幼稚,又觉得有几分可爱,比小男孩肉乎乎的小手还可爱,只好夸他,“真厉害。”
  林木森却以为他在敷衍,开始变着法儿地向程诺展示他的心灵手巧了。
  每天程诺一睡醒,就可以能看见林木森的新作品,也许是易消化的小甜点,也许是偷师学了傀儡术做的小木偶,能跑能跳还能偷亲程诺。
  年关将至,程诺依然没能出院,电视里街头上熙熙攘攘热热闹闹,倒是病房里消停了不少,病得不太严重的都出院回家过年了,轮值的护士也少了许多。
  市区不能放烟花,林木森做了个烟花瓶,微缩的烟花在玻璃罩里变幻着花样循环绽开,五光十色,绚烂至极。
  程诺却越发觉得冷清。
  “小些时候,我爷爷身体还健康的时候,很爱张罗这些,从腊八开始,该走的流程该备的年货一样不少,虽然只有两个人,但是每年一定做一大桌年夜饭,隔壁叔叔过年回不来,爷爷就请隔壁阿姨妹妹一起来吃。”
  说起温馨的记忆,程诺却丝毫没有被感染到,这些故事距离他已经太远。
  “不过我很多年没有在家过年了,每年都是在公司和留守员工过。”
  林木森摸了摸他的头发,安慰道,“以后会有很多机会的。”
  程诺抓住他的手,掀起自己侧后脑的头发,带着他的手摸上一道凸起的瘢痕。
  不是很长,只有一两厘米,鼓起的头皮上没有发囊,平时被头发一遮什么都看不出来,不过亲手摸上去还是很明显。
  程诺这时反而露出一点笑意,“这个是十五岁那年除夕夜被砸到的,隔壁阿姨看爷爷身体不便,想着做好了饭端过来一起吃,刚开始爷爷还挺开心,除了损我几句养我这么大还不如邻居会心疼他,大家都高高兴兴的。”
  “吃完饭阿姨一家回去守夜,两家门一关,他才发起火来,抓起手边的东西就砸,我当时被电插头戳到了头,但是他也不小心打翻了桌子,砸伤了腿,我忙着照顾他忙了一晚上,第二天起床才发现后面的头发都被血黏住了。”
  林木森看他笑得勉强,轻轻揉了揉早已不会再疼的疤痕,轻声哄道,“都过去了。”
  不知道有没有安慰到程诺,他只叹了口起,继续道,“后来我才知道,饭桌上阿姨说了几句我准备考二中,而他本来只计划我读个有补贴的职中,他的退休工资本来就不多,以前又爱救济学生,生病几年没剩下点钱,怕我读书把他药钱花光了,这个消息还是从外人嘴巴里传出来的,他更笃定我是准备花光他的养老钱让他自生自灭了。”
  “真的很可笑啊,他以前完全不是这样的人,不然也不会好心到愿意收养我。”
  林木森回想了下唐燚中年不可一世的模样,再比较他独自蜗居昏暗的阁楼苟且度日,觉得濒死之人性格大变并不是难以理解的事,“越是没有能力保障自己的生活,越是会自私多疑的。”
  “是啊,他一手养大的亲生儿子都不愿意回国看他一眼,他怎么可能信得过我呢?”
  程诺喃喃道,又消沉了几分。
  其实程诺有恨过他,尤其是在他在程诺打工给自己攒学费的时候,撑着瘫痪的身子,靠自己当老师的权威编了些似是而非的话,伙同邻居大叔偷改了程诺的高考志愿,中断了程诺去南京学航天的打算,改成了本市的大学,免得程诺丢下他跑了。
  然后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生活,甚至久违地主动缓和了关系,一度让程诺以为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
  林木森看不过去,揪着他的脸,唤回他的注意力“那都不是你的错,他早已经离开你了,可是你未来的路还很长。”
  “他走的时候我其实是很开心的,小时候他对我的好,早都被消磨干净了,他像一个捆绑着我的大包袱,因为他在,我的行动范围要更局限,却要比同龄人做更多事,挣更多钱。我大学四年只买过两双鞋,去面试时的皮鞋都是借的同学的,毕业的时候我特别想要一双安踏的运动鞋,虽然我平时也不运动。
  “可是最后我也没有买那双鞋,等我缓过神来,可以自由支配工资的时候,我发现我根本不喜欢它,不仅如此,我不知道我该做什么,我从十几岁开始,努力学习,兼职打工,我每一天都在向他证明,我是不一样的,我会照顾他,我值得让他信任。
  “等到他真的死了,我才发现,我的人生也因此终结了,我以前不敢有自己的想法和爱好,等我习惯了,我就真的没有任何我想要做的事情了。
  “你能理解吗?这种活了二十多年却没有一天属于自己,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感觉?”
  我当然理解。
  林木森无声回应到,只是他和那些他企图维系的感情都比不上程诺和他爷爷的深,而林木森也远比程诺想得开,如果从前看不明白犯了傻,那明白之后就该聪明点,功利套路能维持的虚假繁荣不错,纯粹为了自己开心而割舍多余的感情也不错,不必非要作取舍。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事情做,可没有一件是我想做的,我只是通过不断做我不想做的事情来逃避思考我想做的。”
  “结果你也知道了,我想做的,只有快点结束这一切。”
  说着,程诺笑了笑,“不过我越来越能理解他了,我以前以为我不怕死,实际上我躺在ICU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也会留恋,我之前帮你,是想死得干脆些,现在反而成了我舍不得离开的原因了。”
  “人啊,就是越握不住什么的时候才会想握住些什么。”
 
 
第二十七章 
  程诺在病房过了个年,并没有他想那么冷清,医院派发了些喜庆的礼物,红彤彤的苹果就放在床头,门上还挂了盏小红灯笼,林木森一直陪着他,一起窝在病床边看春晚边吐槽,不怎么关注娱乐新闻的俩人,盯着满屏幕不认识的明星,也看得津津有味。
  程诺的身体在丹药温养下渐渐好了起来,脸上都多了些血色,巡房的医生不敢大意,趁他精神好些又做了套常规检查,各指标恢复的程度让医护人员只能感叹遇上了医学奇迹。
  常来骚扰的小男孩却没有再跑过来,他妈妈前两天还在计划出院,大年初一却突然恶化,转进急诊没能抢救过来,小男孩哭了一整天,被家人带回了家,没能来得及和程诺告别。
  程诺不太清楚他的状况,全靠林木森在病房瞎晃听到了消息。
  并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但自己才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对死亡有了些不一样的感悟,难免物伤其类,程诺沉默了一会儿,在网上订了把长生锁,想麻烦郑国云派来的姑娘送到小男孩手上。
  林木森虽然嫌那小子聒噪,但见程诺低落,也做了个顺水人情,取了点从周灵琛那搜刮来的宝贝,在长生锁里下了道镇魔符,肯定比不得昆山派千金难求的保命符,不过以他现在的修为,随便镇镇邪祟还不成问题。
  没等到程诺把东西交出去,郑国云就烧来一道简讯,一片灰烬落在林木森手心,倒着燃烧,火线边缘越爬越大,逐渐复原成一张纸的模样。
  林木森扫了一眼,再一握,手里的信纸又消失不见。
  “元镇狗急跳墙,把夏城的封印给毁了,郑国云让我和陆行之帮忙处理一下,你身边不能离人,让李笙笙跟着你,等我回来再给那个小子送过去。”
  程诺头一次知道那个年轻姑娘的名字,林木森生前生后的事他一概不多问,这次也老老实实收好长命锁,目送林木森离开。
  林木森一去又是了无音讯,程诺甚至不知道他口中的夏城是否在人间,过了几日,身体没什么大碍程诺就办理了手续,在李笙笙陪同下出了院。
  李笙笙应该也是新得了郑国云的指示,寸步不离跟着程诺,连回程都是开着自己的车,块头非常硬朗的牧马人,车内空间很大,但两人一路无话显得气氛有些沉闷。
  “今天天气不怎么好啊。”她扫了眼车外阴沉沉的乌云和远处晴朗的天际线,随口提到,话一出口,突然背脊一紧,意识到些不对劲。
  “是啊,乌云像是一直跟着……”程诺也随口一答,头靠在车窗,看着一团乌黑的云越聚越紧,攒成一道黑色的闪电直直劈了过来。
  李笙笙猛踩油门躲了过去,却迎面撞上一面黑色的气墙,高速行驶的汽车猛地一撞,车身几乎凹陷进去,在空中连滚了两圈砸在地面。
  李笙笙只来得及在撞上前扔出两道护身符,勉强护住她和程诺,让她在猛烈的撞击后还找回些神志,可惜没等她从变形的车里爬出来,后面没来得及刹车的小汽车迎头撞了上来,车厢中部又凹下去一片,把他们卡得动弹不得。
  扑通,扑通,扑通。
  程诺从来没有这样清晰地听过身体内部的声音,心脏在泵跳,鼓动着血液在血管里穿行,他甚至能感觉到内脏在蠕动,大腿被玻璃划破的伤口在汩汩流血,浑身温度在一点点变低。
  唯独看不清眼前扭曲的车体,眼前模模糊糊是爷爷最初的模样,瘦削、慈祥,握着他的手带他一笔一画写下新年的福字,又变成邻居小胖姑娘偷偷叠给他的爱心,接着是林木森在阳光下后仰着投球,是他没能收到的南航录取通知书,是他最终没买到的安踏运动鞋,是工友轧断的手指,是升职宴的大醉酩酊,是辞职时同僚的挽留。
  是滚落到脚边的大黄蜂,是提卡波湖里倒映的南阿尔卑斯山,是烟花瓶里的绚烂。
  程诺喉咙里涌出一股血腥味。
  他抱着这样死去也不错的想法,烧得迷糊躺在ICU,能最后在林木森的陪伴下离开,已经是莫大的幸福,偏偏那时候没有死成。
  如今他刚刚懂得些活着的来之不易,刚刚以为他真的会有下一个不一样的除夕,会有下一次旅行,会有一间带着壁炉的屋子,意外再次扼紧他的喉咙。
  他甚至没能再见林木森一面。
  ……
  林木森早就隐约觉察出些不对劲,夏城一直是管理局的重点监督项目,元镇全须全尾时尚且不敢随便招惹,如今被他几次重伤,更不敢随意现身,就算是搭上什么大能,以他自命不凡的性格,也未必肯替人冒这个险。
  但到底不曾想过元镇现在还敢在人烟密集的市区动手,上次酒店的爆炸就让元镇被郑国云下了通缉,管理局花了不少钱才让媒体统一宣称是酒店线路老化引起的,更赔了酒店一笔天文数字,才把事情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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