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制糖。”布莱兹激动地说。
负责登记的是拜伦,他之前是祷师,现在是领地为数不多识字的人,所以他从不担心找不到工作,在圣院待了那么多年,带给他最大的好处就是他识字,会算数,不是文盲。
哪怕不是在池晏的领地,换一个地方,识字的人都更容易找到工作。
拜伦看着布莱兹,大约是觉得布莱兹看起来虽然不够强壮,但也称不上瘦弱,所以在询问了布莱兹的姓名和家乡以后,就在纸上登记了布莱兹的名字。
因为现在多数人都只有名和姓,没有中间名,所以一旦遇到重名就难以分辨,只能靠来自哪里区分。
布莱兹看着拜伦在纸上写下他看不懂的东西,有些迟疑地又问了一句:“这样就可以了吗?”
拜伦朝他笑了笑:“行了,明天早上天亮就到这里来。”
布莱兹千恩万谢地走了。
已经有不少人选好了工作,绝大部分人都想制糖。
两块干饼和一块干饼相比,脑子没问题的都知道哪个更赚。
除了原本身体就不太好的以外,其他人都没有考虑酿酒。
只不过制糖也要不了这么多人,所以一看就知道身体不怎么健康的,比较瘦弱的人还是被分去酿酒。
至于采摘的活,这个收入最多,但只让女人和中年人做。
壮年男性是不能去采摘的。
所有人都登记结束,这一天也就结束了。
拜伦头一次写这么多字,这份名单他还要再整理一遍,把相同的首字母列在一起。
拜伦平时都和安德鲁住在一起,安德鲁跟商人们离开以后,拜伦就一个人住,最开始拜伦还有些不习惯,但一个人住了十多天之后,他就觉得等安德鲁回来以后,他们还是商量着分开住吧。
“怎么还不走?”管事的看拜伦坐在椅子上收拾写满名字的纸,对他说,“要不要去我家喝一杯?我那还有大人赏给我的葡萄酒。”
拜伦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那我就不客气了。”
管事的十分热情:“我让克拉克准备点吃的。”
克拉克是他的妻子,两个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后来顺理成章的结婚生子,如今孩子都已经开始工作了,并且选择了制糖。
只不过他们并没有和孩子住在一起。
毕竟这个年纪的孩子,更愿意和自己的朋友们一起住。
拜伦把纸张全部收进麻布包里,跟着管事的一起离开了这个即将成为制糖厂的房子,晚上比白天凉快,两人一起走在夜空下,管事的看起来凶,但私下里却是个老好人。
“大人总是在为我们着想。”管事的有些感慨,他能成为管事,是因为他曾经得到了某一任领主的信任和喜爱,但是除开现在的领主大人以外,其余的那些领主,并不在意他们领地上的人。
他们只在意一年的收成能不能让他们好好享受。
或是领地的平民是不是太多,圣院和王室会不会增加税收。
他们并不担心领地里的人吃不饱肚子,也不担心会死多少人。
拜伦点点头,他转头看了眼城堡,也感慨道:“这位大人跟我原本想的也不一样。”
他会来这里是因为安德鲁,安德鲁带着他们一起来的,在到达之前,他根本不知道庄园是什么样,跟不知道统治庄园的领主是什么人。
来到这里以后,安德鲁才对他说,这里的领主是个仁慈的人。
拜伦当时没有跟领主说过话,他以为安德鲁嘴里的仁慈,代表着这个领主是个软弱的人,毕竟仁慈的人,多数都没有防人之心,容易被哄骗,被伤害。
只是他的猜测很快就被打破了。
领主大人不养闲人,他似乎在为每个人着想,为人们寻找生活的依傍,给人们希望,却从来不曾大方施舍。
拜伦笑着说:“大人很聪明。”
管事的非常赞同:“前一位领主大人,就从来不管这些事,他才不在乎人们有没有工作,奴隶们一天吃几顿饭,他只在乎商人们有没有送来漂亮的布料,有没有好看的女奴。”
管事的好奇地问:“听说领主大人以前也在圣院生活,圣院是什么样的?”
拜伦:“总是那样,人多,但平常也不会聊天,每天早上起来以后祷告,然后吃饭,然后继续祷告,晚上的时候会有信徒来忏悔,或说一起祷告,聆听圣灵的声音。”
“然后就吃晚饭,回房间睡觉,一天就结束了。”
、
拜伦说起来的时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样枯燥的生活,他竟然过了那么多年,并且当时并不觉得无趣难过。
管事的听完以后说:“大人的智慧,看来不是在圣院得到的。”
管事的叹气道:“大人这么聪明,一定是因为他是天母的孩子。”
拜伦也听到过这个说法,但是他不信。
乔尔斯五世曾经也自封新教教皇,自认是至高神的儿子。
这话只能骗骗普通人,骗不了他。
只是拜伦从来不在这方面发表看法。
如果现在这位领主大人,有乔尔斯五世那样的野心,那么无论他想干什么,都不是别人可以阻止的,拜伦自认是个普通人,所以并不准备去跟当权者抗衡。
拜伦顺着管事的话说:“是啊,天母会庇佑她的孩子,当然也会庇佑我们。”
这才是管事的想听到的话。
第96章
能制成硬糖的野果生长在草丛中,一颗不过小孩子的指头大小, 因为已经成熟, 所以采摘的时候下手一定要轻,不然野果就会被捏碎, 果皮很薄,大约只有一层糯米纸的厚度, 能干这个活的,全都是心细手巧有耐心的人。
在烈日下采摘野果的活是酬劳最多的, 并且完成了每天的定量后, 多采的野果还有额外的奖励,只是一旦晕倒, 以后就再也不能干这个活了,所以哪怕再舍不得,再想多摘一些,人们还是老老实实的躲着正午最烈的阳光。
诺玛也在采摘的队伍中,她现在也有十四岁了,在这个时代能算是成人了,她平时最大的活是养野猪,现在野猪们都长大了, 不仅不需要她照顾,还会反过来照顾她。
于是诺玛决定再找一份工作——猪鼻子很灵, 总能找到别人找不到的野果。
而且它们聪明,知道诺玛要摘,所以自己绝对不吃。
诺玛摘了一篮子的野果, 这是她今天的任务,摘够了这么多就能得一个干饼,只要不偷懒,一天摘三四篮能正常,诺玛因为有野猪帮忙,一天能摘五篮,完成任务以后,多一篮就多半个干饼,一天诺玛能挣三个干饼。
比在制糖厂工作还要多一个。
这些干饼诺玛一个人是吃不完的,而且她没有父母亲人,又住在城堡里,没有额外的花销,她是个天性善良的女孩,每天都会拿出一个干饼分给那些刚来这个城里不久,身体孱弱的人。
从管事手里领到干饼之后,诺玛就背着自己的小包包,领着自己的野猪们回到了城里。
她没回城堡,而是去了住在城边上的一户人家。
这户人家算是逃难过来的人里最惨的那一批,因为他们不全是青壮年,而是一对老父母,一对小夫妻,丈夫为了保护父母和妻子被打断了一条胳膊,又生了场大病,现在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这对小夫妻还有三个孩子,都才五六岁,被送去了幼儿园。
幼儿园虽然会教孩子们认字,却不会让孩子们把吃的拿回家,而且幼儿园只管一餐,对长身体的孩子来说,填饱肚子还是得靠家里。
现在这个家里就靠一对老父母顶着烈日采集野果。
妻子要在家里照顾生病的丈夫。
只是他们比较老了,体力跟不上,手脚慢,两个老人一天加起来也就挣两个干饼,堪堪完成任务而已。
但领地已经对他们够好了,免了这一家人三年的房租,孩子还能免费送进幼儿园。
要不是看他们是在难过,管事的也不会让这两个老人去干采摘野果这么能挣的活。
诺玛敲响了这家人的房门。
面黄肌瘦的女人很快就开门让她进去。
“我就不进去了。”诺玛虽然人小,但看上去已经是个大人了,她有一颗成熟的心,诺玛打开自己的包,把一块干饼掏出来递给女人,“这是今天的,你让叔叔多吃一点,才能好得快。”
女人憔悴的脸上扯出一个苦涩的笑。
她也不想接受一个半大孩子的帮助,可是多一块干饼,她的丈夫和孩子就能多一口饭吃,就能多一分活下去的希望,她看着诺玛递过来的饼,最终说不出拒绝的话,只是低着头伸手,把那块饼接了下来。
诺玛是个体贴的小姑娘,她对女人说:“等叔叔身体好了,你们能挣的多了,到时候再把饼还给我吧,我走了。”
女人嗓音干涩地说:“我送你。”
诺玛:“不用了,我的猪会送我回去的,你快回去吧。”
诺玛说完话后,就小跑着,身后领着一群野猪,朝着城堡的方向跑去了。
她帮人不图回报,她只是喜欢帮助别人,就像她很小的时候,城堡里的仆人们也曾无私的帮助过她一样。
女人在门前站着,看着诺玛离开的身影,她知道对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在安慰她,给她留下最后一点面子和尊严。
女人抹完泪,拿着那块干饼回了家。
只要她丈夫能好起来,她就能出去找活干了,她跟丈夫的父母一起采野果,总能挣够一家人的花用,到时候,她肯定能把这些饼还给小诺玛。
诺玛回到城堡的时候,制糖厂还没下工,现在制糖厂用的是火把照明,两边墙上都挂着,并且管事的会盯着看,不会燃起来,现在制糖全靠人力,尤其是翻搅糖浆,连个借力的工具都没有,只能靠木棍不停的搅拌。
直到黏糊糊的糖浆逐渐变硬成团,然后捞出来稍微冷却一下,就要铺平的用模具按压,然后一颗颗取下来,放进冰柜里,再把边角料重新加热,再按压。
制糖厂的工作很累,也很热,虽然旁边放了冰盆,但收效甚微。
只是没有人喊累,也没有人叫苦,吃过苦的人不以为苦,没吃过苦的……这个年头,除了贵族和富商的家眷,就没人没吃过苦。
现在天天有活干,只要干活就有干饼拿,就有饭吃,这样的日子不能称之为苦,可以叹一声幸福了。
没人不珍惜这样的日子。
尤其是那些逃难来的人。
逃难之前,他们找不到工作,填不饱肚子,周围的饿死的人都不少,街头上总有穷人走着走着就倒下去,再也没能起来。
逃难的路上,他们能吃的东西不是草根就是树皮后的那点白色东西,不说填饱肚子,只能支撑他们走下去,有一口气在。
池晏也觉得现在领地的风气变得更好了,管事的也说现在吵嘴的人都少了,人们都一门心思的干活挣钱,领地现在除了实在干不了活的以外,就没有一个闲人。
并且生产效率提高了,冰库里堆满了硬糖。
现在池晏唯一的担心的就是商人们能不能打通商路。
不然这些糖和还没有酿成的酒,就会砸在他手里。
在池晏提心吊胆了两个多月,夏天终于要过去的时候,商人们终于回来了,和第一次的灰头土脸不同,这次他们就差敲锣打鼓了,乃是雄赳赳气昂昂的回来的,他们拉出去了二十多车的货物,回来的时候却有四十多车。
并且还买了一批拉车的奴隶回来。
他们进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拉着车到了城堡,毕竟这些货物都是属于池晏的,他们这一次只是替池晏干活,拿一份酬劳而已。
“大人,除了盐以外,我们还带回来了很多海产。”阿诺德虽然一脸狼狈,但一双眼睛亮得要发光,“有海鱼干,还有海带和干贝、海米。”
阿诺德滔滔不绝:“除了海产,我们还换回来了干货,全是晒干的蘑菇,都是能吃的,泡开能涨得很大。”
他们甚至还带回来了一车硫磺。
只是商人们也不知道这玩意是用来干嘛的,对方说这是从矿里挖出来的,只是还不知道用法,但应该是个好东西,商人们觉得虽然他们不知道用处,但领主大人一定知道,并且对方卖的很便宜,半罐糖就能换一车,所以他们抱着有用最好,没有也不怎么亏的想法把这一车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硫磺运了回来。
池晏一开始也没认出这是硫磺。
直到他闻到了那股特殊臭味,再结合这是黄色脆性结晶,才想起这玩意是硫磺。
这可是个重要收获,硫磺和硝石,再加上木炭,就能造出最基础的火药,并且只要比例正确,杀伤力也是不容小觑的。
“把这个卖给你们的商人,下次你们再过去,还能联系上吗?”池晏问的很严肃。
阿诺德也回答的很严肃:“大人,他就住在那个城里,这些东西是他从当地领主那买下来的地里挖出来的,因为太脆了,不是宝石,又有股臭味,所以一直卖不出去,全部堆着呢,我看他明年也卖不出去。”
池晏:“……”
这话是有道理的,不能吃不能喝的东西,又不够坚硬,不能卖给喜好宝石的贵族,就只能堆积着吃灰,估计那个买地的商人赔了不少本钱进去。
池晏:“你们休息几天,再过去一趟,这些东西能买多少就买多少回来。”
阿诺德瞪大眼睛:“大人,这东西真的有用吗?”
池晏笑着说:“对别人来说没用,但对我来说有用,你们会谈,把价钱压低些,反正他卖不出去。”
阿诺德嘿嘿地笑了两声,很有奸诈商人的模样。
池晏现在想弄火药倒不是为了打仗,毕竟一时半会儿也打不起来,他主要是想有了火药,就能更快的搞拆迁了,这座城的贫民窟他看着很碍眼。
贫民窟的条件不仅差,修建的还很糟糕,该坏的不该坏的墙都已经坏了,拆除起来还很麻烦,想重新规划也有一堆问题。
如果有了火药,那拆起来就简单得多。
而且还能做成武器,池晏能拥有一支在这个时代所向披靡的军队。
哪怕这个军队只有二十人,也强多二百人的步兵。
即便只是为了自保,也更让人有安全感。
至于换回来的海产,池晏不是很喜欢吃这些,他妈对海鲜过敏,从小到大家里的餐桌上就没出现过海鲜,以至于池晏本人也不怎么吃,不讨厌,但也算不上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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