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们都知道这是来挑选他们的客人,都低着头,唯独那个地精目不斜视的看着他。
池晏以为自己看到了第二个大河。
于是他朝着对方走了过去。
只可惜那个地精没有大河的胆子,他一看到池晏朝自己走来,就连忙跪倒在地上,额头抵着草地,再不敢抬头。
池晏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语气温和地问:“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池晏用最朴实无华的话勾引着对方:“跟我走,你就能吃饱饭,有衣服穿,冬天不会被饿死。”
“你跟不跟我走?”
地精的肩膀不停抖动,他很害怕。
但是在这害怕中,又有一点难以言喻地激动。
地精抬起头,池晏看到了一张稚嫩的脸。
地精还是个少年,没有变声,他用雌雄莫辨的嗓音说:“大人,我跟您走。”
第107章
大河趴在戈尔的背上,他已经习惯了颠簸, 寒风从他耳边凛冽的刮过, 差点让他觉得自己耳朵都要掉了,他只能低下头, 把脑袋埋进戈尔厚实的皮毛里。
戈尔的皮毛很软,也很温暖, 大河尽全力把自己紧紧蜷缩起来,双手还抓着戈尔的长毛。
他们赶了几天路, 要不是还得吃喝拉撒, 夜里要休息,估计能把行程时间再缩短一半。
跟大河一起过来的地精都是大河亲自挑选的, 都是地精里身体最强壮的人,他们来的半点都不勉强,一听见领主大人需要他们,他们连东西都不收拾,就直接跟大河出了城——除了看到魔族变身的时候差点被吓尿之外,其余时间都表现的很沉稳。
吃饭的时候,才有同族小声问大河:“他们……是什么?”
他们跟人族不同,从小就是奴隶, 触目所及只有那一方狭小天地,没有听说过什么传说, 更不知道世上还有魔族这个种族。
大河吃着卡坨饼,简单地解释了一下:“他们是魔族,能变身, 就跟我们会打洞一样。”
同族:“这样啊。”
同族们听完大河的解释,以为这个种族跟精灵一样深居简出,不过精灵是因为长得太美,他们是因为长得太丑,原本看似不同,实则非常相近。
竟然有傻乎乎的地精去跟魔族聊天,一脸同情地跟对方说:“长得丑也没什么,我们长得也丑。”
魔族们不明所以,以为这群绿皮小个子吃错了什么药。
魔族从来不以长相论美丑,反正外表怎么样,在深渊之下也看不见,他们都是以实力论美丑的,谁拳头大,谁就最“美”。
大河跟戈尔以前从没有说过话,在魔族里,戈尔不算出众,他既不像牙那么强大,也不像黑那么与众不同,往魔族里一扎,没有丁点特色,不过大河跟他相处的时间长了,竟然也生出了些友谊。
“吃不吃?”戈尔赶路的时候顺便打了只野鸡,去毛扒皮以后,趁着休息的时候烤来吃,他还往上面撒了一点盐,也算有滋有味了。
大河结果一个鸡腿,道了声谢。
然后两人迅速地把这只没几两肉的鸡给消灭干净了。
大河跟黑关系不错,逐渐就失去了对魔族的恐惧之心,他有些好奇地问:“你赶路的时候还能打猎?”
戈尔耐心地解释:“我跑得太快,它正好撞到我腿上,我就把它抓住了。”
赶路是得好好赶路的,但不长眼睛的猎物撞到他身上,他也不会放过。
大河:“大人有告诉你让我们过去干什么吗?”
大河是见过世面的地精,不仅身体接受了历练,脑子也一样,他觉得这一定不是什么轻巧的活,可哪怕再艰难,前面是刀山火海,只要领主大人让他们去,他们眼皮都不会多眨一下。
戈尔喝了口水:“那边的人不听话,跟大人对着干。”
大河难得的跟卡迪有了同样的反应,他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地说:“他们凭什么不听话?大人走之前准备了那么多药丸,全都给他们,他们一点都不感恩?”
大河呸了一口:“什么玩意!”
但是他还是没明白,那边的人不听话,他们过去有什么用?
不是大河自己看不起自己,而是他太清楚自己的同族们了——同族都是胸无大志,只想好好过日子,没什么野心,不如人族聪明,不如牛头人力气大,也不如矮人手巧,他们从事的工作,要么是种地,要么是砍柴烧炭。
总之都是些不太需要脑子的活。
让他们帮领主大人让斯德丁的人听话?
大河咽了口唾沫,觉得这难度不亚于用根棍子把天捅破。
戈尔揉了揉腿,他又说:“大人说斯德丁的奴隶很多,让你们过去,斯德丁的奴隶就会听话。”
大河迷茫地看着戈尔,戈尔也迷茫的看着他,两个人迷茫到了一起,都指望着对方给自己答疑解惑。
赶路的这几天,大河每天都在思考,思考的头发都掉了许多根,还是没能想明白。
可能是我太蠢了。
大河只能做了一个这样的总结。
魔族们的赶路速度不容小觑,在大河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要被颠散架之前,他们终于来到了斯德丁,在距离斯德丁还有一段路的地方,魔族们变回了人形,从包袱里拿出衣服穿上,然后才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进了城。
按理来说,斯德丁的人并不会对地精和牛头人陌生,斯德丁这样的城市,每天都有不少奴隶在街上被驱赶着去干活,可他们对大河这样的地精很陌生。
他们穿的比平民都要好。
一身麻衣,没有一个补丁,并且跟平时能见到的奴隶不同,他们的身材一看就很结实,不像奴隶,只剩下骨头和一层皮,脸上也没肉,如果不是还有皮,那就是一具活骷髅,要是半夜看见,还以为是刚从坟地里爬出来的死人。
大河他们一行人进城,果然被当成珍稀动物围观了起来。
大河挺着胸膛,他不觉得被人紧盯着看有什么,相反,他觉得很骄傲。
他确实曾经是个奴隶,是个下等人,注定了一辈子都只能跟烂泥打交道,但现在,他是可以昂首挺胸,堂堂正正走在街上的自由民,他是自由的,他的身体和灵魂,都是自由的。
路边的人毫不遮掩的大声议论着:“这些奴隶怎么没有用绳子捆起来?”
“后面的奴隶都没人看着呢!”
“他们看起来比我们过得还好,我的衣服上都有补丁。”
“这是哪位大人的奴隶?”
“地精都成了值得好好对待的奴隶了吗?”
……
大河听见了,他的同族们也听见了。
可他们一点都不气。
反而十分骄傲。
他们是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成为自由民的,他们甚至比这些平民过得都好。
戈尔走在大河旁边,他总是弓着背,一副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无精打采的样子,挂着两个不小的眼袋,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听见人们的议论声以后,他打了个哈欠,揩了下眼角,才对大河说:“这些人话可真多,吵死了。”
大河点点头,也这么觉得。
越是靠近城堡,围观的人就越少,大河很快被领到了池晏面前。
现在城堡里的仆人还是原来的侍奉伯爵的那些,不值得信任,但是也能用,对池晏的态度也还算恭敬,池晏忙成这样,也就不准备在这个时候把人全换了。
大河也没有太仔细的清理自己,他被带去洗了把脸,衣服上的灰稍微抖抖以后就去了书房。
池晏喜欢在这里谈事,看见大河过来,他微笑着朝大河招手:“过来。”
大河什么时候受过池晏这么“热情”的欢迎?一时之间,他连路都走不好了,礼也忘了行,就这么迷迷瞪瞪地走到池晏面前。
池晏拍了拍他的肩膀:“不错,变壮实了。”
大河露出一个傻子一样的笑容。
池晏:“对了,给你介绍一个人。”
池晏微微侧身,大河才看到站在池晏身后的地精,这地精比大河还矮一些,十分不起眼,站在池晏后面根本没人能发现他。
池晏介绍道:“他没有名字,是我从奴隶主手里买来的。”
大河打量了几眼那个小地精,觉得对方没什么特殊的,跟自己一样,都是矮个子绿皮,还不如自己强壮,并且年纪很小,估计还没到十四岁。
大河忽然内心缠绵的想——大人刚来庄园的时候,他也才十二三岁,现在他都是一个大人了,这么说起来,他是被大人看着长大的,他心里甜滋滋的,脸上的笑容就更傻了。
“我想让你带着他。”池晏对大河说,“城里还有很多他这样的奴隶。”
大河站直了身体,他知道,领主大人要给他交代任务了。
他要把任务听得更仔细点,才不会辜负大人的期望,大人让他干活,是信任他,看得起他呢!别人羡慕不来的,不然萨克德那么多地精,为什么大人非要点他过来呢?
池晏转身对站在他身后的少年地精说:“你先出去。”
少年地精也不问,老老实实低着头出去了。
书房里只剩下池晏和大河。
对大河,池晏还是很信任的,大河是个好孩子,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很好,听话,懂事,受了挫折也没有萎靡不振,他就像一颗小树,正在努力汲取养分长大,并且他忠心毋庸置疑,算是池晏的嫡系。
从庄园走出来的人,池晏都对他们有不一样的情分。
“这座城的人不太听话。”池晏让大河坐,大河小心翼翼地坐下去,不说话,仔细听池晏在说什么。
池晏:“我要你教那个地精。”
大河不明所以,他总不是来做一个教人识字的老师的吧?可他自己都不认识几个字了。
池晏继续说:“你要让他知道自由是什么,让他明白地精跟其他种族没有区别,尤其是跟人族。”
自由的意志。
池晏是教不会的,因为他本人没有这样的经历,而且他看起来是人族,少年地精也不会被他说动。
只有大河,这个独特的,觉醒了自由意识的地精,才能把这宝贵的意志传达给其他种族。
大河还是不懂——他知道什么是自由,他也向往自由。
但是让那个地精懂,有什么用呢?对领主大人有什么好处?
他冒着寒风赶过来,可不是给一个地精崽子当人生导师的!
池晏拍了拍大河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我让你这样做肯定有我的道理。”
大河点点头:“大人,我一定会完成任务的!”
池晏欣慰地朝大河笑:“你是我最信任的人,我也相信你能做到。”
这句话对大河来说就是迷魂汤,他被迷得头重脚轻,出去的时候觉得自己踩在云端上,脸上挂着傻笑,一只脚重一只脚轻。
城堡里的仆人们看到这个地精这副样子,都躲在一边小声说起来:“真不知道这个新领主是什么人,他竟然跟一个地精说那么久的话。”
“你小声点。”
那个人的声音果然压低了,他一脸不忿地说:“领主大人就没给过我们什么好脸色。”
他们也想接近领主,不仅是因为对方现在是这里地位最高的人,还因为对方有一张极度好看的脸,平时也不发脾气,而且作为他的贴身男仆,卡迪的日子有多好是有目共睹的。
领主大人甚至会专门嘱咐厨房给卡迪做点肉食,一个男仆,竟然吃上了贵族才能吃的肉排,这些在城堡里的仆人嫉妒的眼睛都红了,都想敲开卡迪的脑子看看,看他是怎么勾引领主大人的。
还有那个黑发男人——身为一个男人,十足的不知廉耻,每天都跟领主大人同进同出,甚至会吃一个盘子里的菜。
仆人们都想过好日子,爬上领主的床就是最短的捷径。
可是因为克莱斯特和卡迪在,他们根本没有机会钻进池晏的房间,只能背地里说酸话,诅咒克莱斯特和卡迪。
以前的伯爵大人,虽然男女通吃,但是留在他身边的都是女人,男仆们当然没有别的想法。
现在这位领主大人只有一个男情人,他们的心思就活络了。
“你说,那个叫克莱斯特的长得那么好看,大人还能看得上我们吗?”有一个男仆终于忍不住问——他觉得自己的朋友们自我感觉实在是太好了,一个个长得不丑,但也不算好看,到底为什么有只要他们能进领主的房,能让领主看见他们,就一定能爬上领主的床这样的错觉的?
他的朋友小声说:“你不懂,那些大人物,难道是因为爱谁才睡谁吗?难道他们睡的都是美人?”
“男人都是一样的,送到嘴边的,管他长什么样,先吃了再说,只要不是丑得不能看的,都能得手。”
“以前伯爵大人身边的女仆就是这么干的。”
池晏倒不知道他的床被这么多人惦记着,他正兴致勃勃地跟克莱斯特说:“我们明天出去走走吧,天天闷在城堡里,我都快闷出毛病了。”
现在商人回来了不少,城里逐渐变得热闹起来,尤其是虽然天冷,但还没有下雪,所以路上的人还算多,他原本想把这座城改造成一个饲养家畜的城,但现在却改变了主意。
这样一个地理位子优越的城市,还是不要浪费了,以后再去找个适合饲养家畜的地方就行了。
克莱斯特:“老鲍勃你不管了?”
池晏哼哼唧唧地钻进克莱斯特的怀里,抱住克莱斯特的腰,他白天在别人面前装的成熟稳重,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有城府的大人,但到了晚上,躺在克莱斯特的怀里,他又变成了那个刚穿到这里不久的少年人。
“晾他一段时间。”池晏撇了撇嘴,“我可不想他觉得我把他当回事。”
“一旦他觉得我看重他,他肯定蹬鼻子上脸。”
池晏把脸贴在克莱斯特的胸膛上,听着克莱斯特的心跳:“反正我不急,该急的是他。”
他不能放老鲍勃出去,不管下面有多乱,只要老鲍勃一天不出去,他手底下的那些商人再怎么样也不敢走——身家性命都握在老鲍勃的手上,他们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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