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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敌看我眼神怪怪的(近代现代)——叶小受

时间:2020-07-20 18:13:43  作者:叶小受
  沈晨扯了下嘴角。
  “白怜学弟,我们不熟,昨天似乎才打了一架,我不喜欢被生人拍肩膀。”
  他一边说,一边扭过头,像是没有看见简钰明一般,继续向前走。
  后脖领子却被人抓住了。
  “你的语气一定要真的恶劣么?向白怜道歉。”
  因为昨天发烧,所以今天他也没浪,穿了一件浅灰色短袖帽衫,揪着他的人就是直接抓住了他的帽子,让他没办法往前走。
  沈晨停下脚步,平静地回过头,抬手将简钰明抓着他帽子的手扔了出去。
  “简钰明,我们好像也不熟吧?你不是早上刚刚对我说过,要我离你远一点吗?”
  沈晨说着,挑了下眉毛,嘴角缓缓扬起一抹不屑的笑容,“那你现在这是做什么呢?离我这么近。”
  “你这节课的教室应该在五楼。”简钰明被丢开,脸上却也没有过多的表情,只是平淡地将自己的手垂了下去,目光中带着几分警告。
  “可你现在在三楼。”
  沈晨闻言,脸上的笑容更大了几分。
  “呦,对我在第几层上课这么了解啊!简钰明,你该不会有什么偷窥的癖好吧?至于我在第几层,这就和你没有关系了,怎么……我在五楼上课,下课了就不能来下楼上厕所么?”
  “你是想逃课。”简钰明的语气笃定。
  “别别别,班干部大人,别什么帽子都扣在我头上,你有证据么?没有证据别来污蔑我。”
  沈晨不想再和他们纠缠下去了,所以一边说着,一边转身向着楼下走。
  “哦对了,其实你早上说的话其实也是我一直想对你说的……”他顿下脚步,没有回头,声音低低的——
  “以后,请你离我远一点。”
  离他远一点,不要再干扰他的判断,不要再影响他的情绪。
  他感觉现在自己好累,总是不小心就被一个讨厌的家伙牵动自己的所有心绪,变得越来越不冷静,变得越来越奇怪。
  经常就是明明上一秒还乌云密布,下一刻心情就会变得晴空万里,就只因为简钰明一个不经意的、带着些许善意的举动。
  就像是昨天,晕过去的时候他心里气的要死,心里想在也不要见到简钰明了。
  可是当他醒来发现简钰明躺在自己身边时,心里开心的不得了。
  他知道,这些都意味着什么,可正是因为太清楚了,所以他心里才更加抗拒。
  理由太简单了——
  他们是死对头。
  简钰明一直当他是一个讨厌鬼,是一个喜欢逃课、打架、不务正业不配做大学生的人。
  沈晨抹了一把脸,走向教学楼外,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之下,深呼吸了一口气。
  他愿意怎么认为就怎么认为吧,确实,之前都是他在招惹简钰明,可是昨天那一拳,把他打醒了许多。
  他不该奢望自己可以让一个一直对自己充满敌意和误解的人上喜欢自己……
  以前都是他在做梦,在发现自己心意之后,想了整整一夜,然后就去小树林里堵人家。
  结果人是带床上了,被压的却是自己。
  那时候他还在想,这样也挺不错的,至少简钰明还是愿意和自己共度良宵的,他不至于那么讨厌自己。
  这样的关系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了。
  事实证明,是他想错了。
  简钰明就是讨厌自己,他对自己没有半点心思。
  昨夜的同床也不过是一个误会,一直对自己冷冰冰的他,才是真正的他。
  沈晨走到了篮球场,把身上的短袖一脱,露出篮球衫。
  昨天事发在场的球员看到他时,目光有点奇怪。
  “来,今天下午就要比赛了,我们抓紧时间训练。”沈晨将那些杂念抛出脑海,强迫自己不要去想。
  他的号召力很强,很快就带动所有队员们一起有秩序地打球。
  只是他不知道,行知教学楼的三楼,一面窗户后,有一双眼睛一直在注视着他的身影,就像是一条毒蛇般,久久未曾离去。
  沈晨,你凭什么能得到我哥的注视?
  哥哥只能是我的……
  争哥哥的人,都该死。
  下午的比赛,我要你好看!
 
 
第21章 沈晨,可真是个极品
  “再来最后一圈,下午就要比赛了,大家加油!”沈晨一边叉着腰转着球,一边看向自己汗如雨下的队员们。
  阳光下,男孩脸上的汗珠折射着五光十色的光芒,顶着篮球的胳膊上,完美的肌肉曲线流畅优美。
  “是!队长!”球员们虽然身体已经很疲累了,但是此时此刻,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精神饱满,心中充满力量。
  他们相信着他们的队长,同时也信任着自己。
  “行了,开始练吧!”
  沈晨手中的动作一停,下一瞬,球被扔向高空……
  新一轮的训练再次开始了。
  这次的比赛就在L大的篮球场上进行,S大的人坐着大巴来,一下车,就看见还在训练场上挥汗如雨的沈晨等人。
  炎热的空气中,明媚的阳光下,原本还没有好利索的沈晨感觉自己的头又开始晕了。
  “现在就到这里吧,解散!”
  他一声令下,篮球队员们便解散了。
  S大的队长——李光宇看到这样的一幕,不禁眯起鹰一般的眼睛。
  “那小东西说的尤物,就是他?”李光宇舔了舔自己的手指,嘴角扬起一抹鹰钩般的笑容,“似乎确实有点意思。”
  “队长,看来这次那个小东西没有骗我们,还真是个极品啊……”他身边的副队长也是一脸的兴味。
  李光宇不悦地看了他一眼。
  副队长王永旭立刻收起自己带着兴味的表情,露出一抹狗腿般的微笑,“队长,这极品肯定是您先品尝,我肯定不能跟您抢的。”
  “你知道就好。”李光宇熟练地从兜里拿出一包烟,颠出其中一根。
  王永旭连忙拿出打火机,帮他点上。
  “行,这次小东西有诚意,他欠的债就先不讨了,等我们玩腻了,再去讨。”
  “得嘞!”
  “一会打球的时候,下手轻点,别把人打坏了,否则唯你是问。”李光宇掸了掸烟灰,一只手插着兜,一边往着L大为他们准备的休息室走过去。
  沈晨在篮球场上拉伸了一下,弯下腰捡起自己随意扔在地上的帽衫,套在身上。
  不远处,孟米正往他这边跑。
  “我说阿晨,你这真是不要命了啊!”他一跑到沈晨身边,就忍不住开口训,“你知道不知道自己昨天已经晕倒了?还这么训练,以你的实力没必要比赛之前还这么拼命吧?啊?”
  沈晨掏了掏耳朵。
  “小米,你不当老妈子真的是委屈你。”
  “滚犊子!逃课出来做强度训练,行啊你小子,下次再晕倒在宿舍楼下,可别怪我不给你收尸!”
  孟米语气很不好,似乎是真的生气了。
  沈晨嬉皮笑脸地往他的肩膀上一勾。
  “行啦哥们儿,别生气了,今天中午我请客,怎么样?想吃什么随便点。”
  “滚蛋!”
  两个人推推搡搡地走到已经人山人海的食堂,孟米看着人这么多,一阵心烦。
  “不是说你请客么?烤鱼吃不吃!”
  “行呀,那就烤鱼。”沈晨今天也是练的疲惫,看着这么多人头都大了,两个人几乎是一拍即合。
  一路直接奔着校门口的巴蜀烤鱼去了。
  吹着店里的空调,沈晨感觉自己终于活过来了。
  “你那么怕热,这大艳阳天的看你怎么打比赛。”孟米点了鱼,看着在那里不停喝西瓜汁的沈晨,忍不住吐槽。
  “切。”沈晨把眼前的西瓜汁一推,“这天气有什么好怕的?热就热呗,热我也照样打得了篮球,这有什么的。”
  孟米看着他红扑扑的脸,眉头不住地皱了一下。
  “我说阿晨,你是不是又发烧了啊?”
  沈晨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好像是有点烫。
  脸上却露出一抹恣意的笑。
  “我身体这么好,怎么可能还烧?一点也不烫。”
  孟米却不信他。
  伸出手就要探他的额头。
  沈晨的身体向后一撤,没有让他碰到自己的额头。
  “我说孟老妈子,你还有完没完啊?说了不烫的,你这样我很容易起鸡皮疙瘩的!”
  他觉得今天孟米怪怪的,好像特别关心自己的身体。
  孟米伸出来的手微微一顿,收了回去。
  “不识好人心!”
  沈晨在他对面笑的开心。
  他其实很珍惜孟米这么个朋友,上了大学之后的所有朋友中,就属他对自己最好最铁了。
  所以他更加不想让对方担心。
  沈晨叹了一口气,又捧起西瓜汁开始喝。
  L大与S大的篮球赛在下午两点正式拉开了帷幕。
  沈晨作为队长,上球场之前被教练单独带出去谈话。
  “你的脸色不太好,如果身体有问题,就不要上场了。”
  教练长了一张国字脸,说话的时候语气严肃。
  沈晨却拒绝。
  “我没事,身体倍儿棒!”
  教练踹了他一脚。
  “你什么心思我还不知道?不就是怕你不上,他们被欺负么?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昨天篮球场和人打架的事情!”
  沈晨眨了眨眼睛,轻轻咳嗽了一声,似乎想掩饰尴尬。
  “行了,收拾收拾上场吧,身体不行马上告诉我,给备选球员点机会,听见没有?”
  沈晨呲了呲自己的大白牙。
  “谨遵教练令!”
  教练看他那嬉皮笑脸的样子就想踹。
  随着一声洪亮的哨声,沈晨带领着L大的众位篮球队员们上了场。
  对面,S大的人也开始上场。
  他们这次比赛是在L大的老体育场里进行,体育场是露天的,一到夏天的时候,观众席上的座位都烫屁股。
  可今天,体育馆里依旧是人满为患了。
  沈晨上台的时候,四周响起了尖叫声。
  他可是计算机系的系草,之所以没有称为校草,是因为在竞选校草的时候,正好是他刚军训完,整个人跟刚从非洲逃难回来似的,放板油马路上都都瞅不出区别。
  所以校草的名头和他擦肩而过了。
  但在很多L大的女生心中,他依旧是当之无愧的校草。
  长得帅,打球好,为人仗义,笑起来犹如夏日阳光,这样的男生怎能不令他们尖叫、疯狂!
  李光宇在球场上,和同样身为队长的沈晨面对面,行了礼。
  弯下腰的时候,沈晨听到一抹阴冷的声音——
  “你跑不掉的哦,小晨晨。”
 
 
第22章 你这么喜欢被男人摸啊
  沈晨眉头一皱。
  还未等他反应出对方是什么意思,他便听到不远处响起了哨声。
  随着球被扔起降落,场上的人动了起来。
  L.大的人是天蓝色的球衣,S大的人是红色的球衣,两边的队员在场上的身影非常鲜明。
  沈晨一般都是打小前锋,他的技术和爆发力都很高,总是能够冲破敌方的防守,投出一个个漂亮的二分球、三分球。
  可是今天,他却是大前锋。
  当他说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别说是他的队员们了,就连教练都很惊讶。
  大前锋是防守位,首要任务是防御,沈晨虽然力量不小,但是看起来还是精瘦精瘦的,而且他们从来都没有见他打过大前锋。
  沈晨一边整理护腕,一边开始解释自己这次的决定——
  “我看了S大过往比赛的视频录像,发现他们打的很猛,总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对手打个措手不及。”
  “我们的爆发不如他们,但是我们可以做更好的防守,他们那种猛虎一样的打法支撑不了太久,打时间长了就会疲累,所以S大的每一场比赛中,都是持前期拉开距离,后期保持的状态。”
  “所以这场比赛中,我们要做的就是拖到他们的疲累期,与他们前期持平,后期发力。”
  “于嘉在高中也是打小前锋的,这次,他来做主战力。”
  说完的那一刻,沈晨看见眼神中的赞赏。
  他眯起眼睛,看向身着红衣的对手们,表情认真专注。
  虽然他平时喜欢嬉闹开玩笑,但是一旦认真起来,整个人都散发着一股令人无法忽视的气场。
  手心开始冒冷汗,额头上的汗珠也在滴落,可他的脚步未停止半分,一个闪身站在李光宇身侧,阻挠他接球。
  李光宇是S大队长,位于小前锋位,沈晨想起来自己看的视频中,每次都是这个人进攻很猛,让地方的防御溃不成军,带着团队走向胜利。
  他承认,相比于李光宇,他没有那么猛烈的攻势,他更注重团队。
  他不会像李光宇一样,整个球场上像是只有他一个人在玩。
  李光宇对着站在他面前错位防守的沈晨吹了个口哨,眼神中露出一抹精光。
  他原本想着要接球的手放下去一只,向着沈晨的运动裤后方摸过去……
  就在他马上要摸到的瞬间,沈晨像是身后长了眼睛般,瞬间转身,用胳膊肘死死挡住他的手,将空中抛过来的球接到自己手中,而后又借着力道,传到了他们队小前锋手里。
  于嘉精准地接住篮球,弓下腰躲过敌方的进攻,背转过去一百八十度,在敌人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曲膝一跳……
  球,进篮。
  L大的学生发出一阵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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